当我拿起篮球时,感觉身边一切不开心的东西,都离我远了。心中只有个单纯的愿望,把球打好,进球,得分。有时会摔跤,会难过,会被盖火锅,。。。但是和队友一起努力以后得分后的开心,真的好久没有感觉到过了。那种感觉就像是以前你进球后,我在旁边看到你对我微笑一样,单纯的快乐。
认识了篮球这项运动后,我每天都很乐观,生活在篮球的世界里,谁能不快乐呢?
记得上次在看湖人队的比赛时,对手纽约尼克斯队一开始就被远远落下,眼前似乎只有科比一次次投出的空刷进筐。他的进攻方法多种多样,有与队友挡差配合的中投有科比标志性的后仰跳投,有无人防守时投出的精准的三分,还有强打内线时的转身后撤步跳投,以及那令人眼花缭乱的上篮、令球迷大呼过瘾的暴扣……只不过科比没有一次像这场比赛那样发挥得淋漓尽致。
看着对手那被无数次暴虐的篮筐,我意识到这场比赛即将载入史册。第一节进行过半,湖人队已占据了巨大的优势。科比在向记分牌微笑,仿佛在说:“今晚这个球场将是我的舞台。”第二节比赛过后,湖人即将宣告下半场进入垃圾时间。可没想到第三节开始后,对手仿佛变成了一头猛虎,全队上下都找到了手感。我紧张极了,手不由自主地锤着沙发,本来就在嗓子眼上的心好像要蹦出来。结果还是科比站了出来,用几个三分无情地按倒了这头猛虎。这时,我反而更紧张了,因为他已经有40多分进账,能否再一次创造奇迹呢?
答案是肯定的。比赛进行至第四节,科比仍不肯下场。直到他获得59分,并且还拥有2次罚球机会那一刻。只见裁判把球传给科比,科比半蹲微微仰头时,全场鸦雀无声,因为大家知道最接近神的男人正在与上天对话。第一球进了,全场仍无声响。当科比将第二球罚进,带着61分下场休息时,全场球迷终于沸腾了。我也随着球迷呐喊:“MVP!MVP!……”
NBA赛场上的一个个巨星感动了我。尤其是在看完“小飞侠”科比的比赛后,我的心中更是感慨万千。于是,我也下决心要打好篮球。平时空闲时,我都会把体力奉献给投篮训练,而带球与传球训练便是在朋友的帮助下完成。虽然我常常练一会儿就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但靠着对这项运动的热爱,我总算是在命中率和技术方面有了提高。可没想到后来我也取得了成功。在平时与同学打篮球,我总能为球队贡献几分,优势发挥得好还能战胜班里的篮球“三巨头”。
更重要的是,我对篮球精神有了新的体会。每每在学习上有了困难,我都会想起那些历尽风雨夺得总冠军的球队,使我有了“坚持下去,一定能成功”的信心,最终战胜困难。每每有了想放松的心理,我也会告诫自己: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科比如果不努力训练也绝不是今天的小飞侠。认识了篮球这项运动后,我每天都很乐观,生活在篮球的世界里,谁能不快乐呢?
篮球就像一本深奥的书籍。作为一位老师,他能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你,使你鼓起勇气;作为一位朋友,他也能使你快乐,给你的生活增光添彩。相信这本宝贵的书能够伴我终生。
球痴“猴哥”
球之痴
小小的足球,倾注了谭达庆的心血。
9月15日下午2点35分,距离当晚重庆斯威的比赛开始还有5个小时。
镜子前,64岁的谭达庆先用黑色油彩在面部勾勒出猴脸轮廓,再用口红涂在脸颊上,最后用手指蘸墨,在下巴上画几根胡须。每次化妆,谭达庆的表情都是严肃的。一向爱唠叨他的老伴,这时也不会再说什么。
“猴皮球”谭达庆在家中。记者 石涛 摄
穿上黄色“战袍”,戴上“金箍”,谭达庆拿着他的“金箍棒”出门了。他要前往重庆奥体中心,为自己追随了半辈子的重庆足球队呐喊助威。
“重庆,雄起!”“重庆,雄起!”只要在奥体中心看过球的人,一定对这一声声听起来略微嘶哑的呐喊不陌生。谭达庆一身孙悟空的扮相在球迷中也尤为显眼。
谭达庆被重庆球迷亲切地称为“猴哥”,是重庆著名球迷组合“四大皮球”之一的“猴皮球”。
“猴皮球”谭达庆和他的足球回忆。记者 石涛 摄
为啥要扮成孙悟空?谭达庆说:“因为孙悟空这个形象很好,敢于和困难作斗争,我们重庆球队的拼劲就像孙悟空一样。”
上世纪90年代,中国足球甲级联赛兴起,那时的斯威队还叫前卫寰岛,主场在大田湾体育馆。20多年过去了,前卫寰岛这个名字成了老球迷口中才会津津乐道的辉煌过往。大田湾体育馆也一度荒废,成了居民的“菜园子”。与谭达庆同一批的老球迷,“大皮球”“花皮球”都已去世,“小皮球”因为身体不好很少去看球了。如今,“四大皮球”成员只有谭达庆依然每逢重庆队比赛都扮成孙悟空,挥舞他那根“金箍棒”,在赛场上卖力地呐喊,为重庆队“扎起”。
“猴皮球”谭达庆和他的纪念画册。记者 石涛 摄
谭达庆几乎没有哪场比赛能正儿八经坐下来好好看球,无论天晴下雨,比赛结束后他的衣服都湿透了。年逾花甲,谭达庆逐渐感到力不从心。儿子小谭刀子嘴豆腐心地“吐槽”父亲:“一场比赛喊下来,嗓子三天都恢复不了哈,看你还跳得到好久。”
球之恋
小小的足球,令谭达庆尝尽甜蜜与苦涩。
日常生活中的“猴皮球”。记者 石涛 摄
在2014年退休前,谭达庆只是重庆市医药公司的一名普通电工。2000年初,谭达庆一个月工资仅几百元,而一张球票在火爆的时候会被炒到50元。谭达庆回忆,当时为了攒出看球的钱,有时候中午都不吃饭。
2000年中国足协杯总决赛,是谭达庆球迷生涯中最难忘的一场比赛。为了去北京看隆鑫(斯威曾用名)的客场比赛,谭达庆软磨硬泡,向单位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带着几斤糕点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硬座火车。为了省钱,他在火车上只吃糕点和方便面。最终,隆鑫在重庆拿下足协杯冠军的那一刻,谭达庆高兴得发狂。那年初冬,谭达庆在寒风中也感到了丝丝暖意,心中泛着蜜般甜。
谭达庆为了看足球坐火车走过很多地方。记者 石涛 摄
为看球,谭达庆几乎掏光积蓄,遭遇过家人的不解,曾和老伴闹得差点离婚。在赛场上“歇斯底里”地呐喊,谭达庆也听到了质疑的声音。时常会有人嘲笑他:“力帆(斯威曾用名)给了你多少钱,你这么卖力?”说到这儿,谭达庆委屈地抹了抹鼻子说:“我始终觉得,作为一个重庆人,有必要支持本土的一些东西。”
2004年至2014年,可以说是重庆足球特别的10年。战奥体、迁永川、回洋河、下涪陵,力帆这段时期一直在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与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起起落落。曾经需要雇“棒棒”排队才能买到球票的盛况已去,甚至还一度出现看球的人比安保人员还少的情况。“那几年,走在街上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关注重庆足球。”一位老球迷告诉记者。
“猴皮球”谭达庆在全国各地的体育场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记者 石涛 摄
谭达庆坦言,力帆低谷的时候他也曾想过放弃,但当他想退出球迷圈的消息传出后,每天都会接到五六个来自年轻球迷的电话:“猴哥,没得你,我们啷个办呀?”“猴哥,你还是要继续带领我们给重庆‘扎起’撒。”谭达庆被这些后辈球迷感动了,“这不就是足球的力量吗?我后来想了想,如果大家都和我一样,在球队低谷的时候离开,那还有谁来支持足球的发展呢?不管球队怎么样,我们球迷都不能‘虚’。”谭达庆说道。
于是,“猴哥”一当就当到了现在。谭达庆说,现在自己已经有了一种责任感,他想通过自己的宣传让更多人热爱足球,为重庆的足球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他会一直扮孙悟空为重庆队加油,直到不能走动的那天。
“猴皮球”谭达庆家里存放了很多跟自己相关的资料。记者 石涛 摄
“人这一辈子总有几样东西放不下,戒不掉。对于我来说,足球算一样。”谭达庆边说边拿出一个箱子和两个袋子,这里面都是关于他足球记忆的物件。其中,那张16年前日韩世界杯期间签满球迷姓名的加油横幅,还保留着原来的白色,崭新如初。
球之缘
小小的足球,为谭达庆带来许多妙不可言的缘分。
三峡博物馆里,有一幅画名为《球迷》的油画:穿着金黄色“战袍”的“孙悟空”挥舞着五星红旗,仰头朝天欢呼。“孙悟空”身后,有的球迷弹着吉他,有的吹着哨子,有的拿着扩音喇叭……画中“孙悟空”的原型正是谭达庆。
“猴皮球”谭达庆在球场外。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一个偶然的机会,重庆籍油画家程继光得知了谭达庆的故事,并被他扮演孙悟空助威的行为所感动。于是,程继光找到谭发庆,让他一定要做自己的模特。在谭达庆家中,程继光前前后后为他拍了好几十张照片,为油画做准备。那幅画,程继光画了一年。
一个是画家,一个是电工,足球,让这两个素昧平生的人有了交集。
“猴皮球”谭达庆挥舞着他的“金箍棒”。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还有一次,谭达庆在奥体中心遇到了一个为他而来的小朋友。“当时我就觉得奇怪,那个小朋友的妈老汉都不是球迷,就因为小朋友在电视里看到了我,想来现场看我,全家人就买了球票。”谭达庆告诉记者,那个小朋友还认真地说,他将来要成为一名足球运动员,希望到时候“猴哥”能给他加油。谭达庆的眼睛当时就有点湿润了。那时,他觉得自己所做的值了。
从那以后,谭达庆决定,要尽自己的力量,帮助更多足球爱好者圆梦。他时常组织球迷去山区,给各地喜欢足球的小朋友带去足球大礼包。
“猴皮球”谭达庆在赛场内。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谭达庆说,这辈子因足球而结缘的人还有很多,说也说不完。而自己对足球的热爱,到死都不会变得冰冷。他曾对儿子说,自己死后坟前不立碑,立个石足球就够了。
百姓故事是由重庆华龙网集团重点打造的品牌栏目,以人物故事为主, 挖掘当下热点人物、感人事件,推出了一系列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报道。该栏目着力挖掘不同人物的闪光点,彰显重庆人的担当与大爱,讲述有细节的故事,打造有温度的新闻,通过媒体“走转改”,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让这些正能量激励与温暖广大的市民与网民。
热爱篮球作文
篮球小时候的梦想,是五彩缤纷的,四季分明的.春天的梦想是种一棵小树苗看着它和我一起长大,我们比比高.夏天,我想去水沟里抓鱼,回来养着陪我游乐.不喜欢秋天的衰败,但钟爱秋天的凉爽,武汉的秋天于夏天无异,喜欢在半夜出来搬个竹床让外公给我讲着讲不完的故事.最喜欢的是冬天,因为过年和生日一起在这个时候到来,梦想着自己是世界的宠儿所有的烟火都是我的.我做梦都想做一个全世界最大的雪人,保护我,捍卫我幼小的梦......现在,喜欢做梦,但不再去想象了...但我有了我始终坚持的东西,我最大的爱好____篮球对于我来说,身高不高,弹跳一年比一年差,院队还打替补,这都不足以打消我对它的喜爱.总是说自己打球十年了十年了,今天估计是第十个年头了吧,它可以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利益与成就.但是我对它依然执着,甚至痴迷.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梦里开始出现它了,梦想着自己能够象乔丹一样打球.当时拼命的联系后仰跳投,运球,篮板,摸高...和每个喜爱篮球的人一样梦想着扣篮,但是看来是不可能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的梦想开始变得现实化了,我突然想拥有一个自己的篮球场.我会把它围起来,地上涂鸦,篮板也是,换成链条一般的篮网.当然,还有环绕立体声,放着节奏极强的音乐.在这个我对现实非常迷茫的今天,我还是忠于我的最爱,我的篮球.我想我可以做我爱做的事.而且一定有一批和我同样热爱的人和我一起做.然而球场只是一个开始,我不想一辈子以场租为生,我要从一个做到几个,从小区开始,公园也可以,慢慢做大.然后可以承接一些赞助商的比赛,在场地上作一些赞助商的广告以增加收入以便再投资.关键在于形成一个风气,热爱篮球的人们聚集一起的风气,慢慢的等我有了足够的资金.各个城市的街头篮球开始成型,我希望可以建立一个民间的篮球联盟___街球联盟. 这个才是我的终极目标!然而这里写得太简单了只是一个意向,但是我认为现在中国起码在武汉周边地区还没有这个风气,这可以作为我们创业的起点,即使只能做广告承办比赛估计也比一辈子打工要好.关键是是在做我们真正喜爱的东西.这样再大的困难也不会怕的我想的话.这只是一个不成熟的梦么,但这个梦似乎很美好.其实.有时候甚至梦想回到小时候,回到雪人身边,还有我那个亲爱的鱼儿,回到在竹床上听着外公的故事在扇子轻轻的拍打下慢慢睡着的我.
篮球我真的很棒作文六百
我最棒的体育项目--篮球它是我的朋友,它是一个非常出名的“人物”,它是万人的运动装备,它在电视经常出现,并吸引了千万个球迷,它经常与明星“玩耍”,它家喻户晓,它就是最受欢迎的篮球。
我是一个篮球迷,我房间到处都是篮球贴纸,“篮球明星”到处可见,篮球书包啊,篮球鞋,蓝球等等,关于篮球的东西我应有尽有,你在我房间到处可见。
我也是一个篮球狂人,我曾经三点起来看球赛,我为了看球赛,曾与父母争吵,关系越来越差,我为了它,变得越来越懒散,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我为了它,搞到邻居投诉,但我并不因为这些而改变我对篮球的热情,对篮球的爱,对篮球的狂。
我也是个篮球爱好者,你曾经见过有人天还没亮就去打篮球,还打到天亮连早餐都哗哗糕狙蕹缴革斜宫铆不吃吗?我敢肯定你一定还没有看过,但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某一天,你只要在半夜在某个小区见到一个人独自在打篮球,不用说,那肯定就是我了! 我也是一个篮球痴,我曾在公共地方练射球(但我的手上是没有球的),我旁边的路人一看到我,就觉得很好笑,我看到他们的表情就一定知道:别人肯定以为我发神经。
但我会不理不睬,因为我是一个篮球痴。
我爱篮球,篮球也爱我。
以前,我有一个篮球,它球皮都掉了,我的朋友就说:“把它扔了吧再买一个不就好了吗?”但我是不会的,因为我爱这个篮球,篮球也仿佛知道我的爱一样。
那一夜,它爆了,但它却发出像蚊子一样的声响,所以我敢肯定,我爱篮球,篮球也爱我。
篮球是我的朋友,我也是篮球的朋友,我为篮球狂,我想:一定也没有人比我爱得还要疯狂了吧!我最棒的体育项目--篮球
我的篮球情结700字作文
我对篮球情有独钟,有着说不出的感情。
虽然我的球技并不高超,也没有耳濡目染的家庭,更没受过专门的训练,但我有一颗挚爱篮球的心。
本学期开学后,学校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篮球运动,几乎篮球人手一个,并在每个教室门口专门焊置了摆放篮球的铁架,给我这个酷爱篮球的人提供了良好的锻炼空间,我高兴极了,常常乐此不彼。
篮球成了我爱不释手的朋友,大课间我喜欢打篮球,体育课我喜欢打篮球,就连每天放学后我都要约上几个同学在操场上打一会儿球,虽然经常大汗淋漓,浑身沾满了土,但我还是如痴如醉。
我爱篮球运动,因为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生活,也磨练了我的意志,让我学会坚持不懈,更让我懂得了团队精神。
我梦想成为篮球巨星作文三百字
我真想成为篮球巨星科比、姚明、乔丹这些名字,我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
NBA赛场上,他们连贯优美的扣篮、神奇魔幻的传球和精彩优美的三分球,扣人心弦,让我们目瞪口呆。
每当看到这样的场面,我就在一旁欢呼、跳跃,并在心里暗暗发誓,长大后一定要成为一名篮球明星。
要想成为一名篮球明星是不容易的,需要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当然还要有天赋,但因为我有遗传爸爸的良好基因—高个子,加上我对这项运动的如醉如痴,我想梦想终究会变成现实。
于是双休日,一有空就去杨浦体育场和小伙伴们打球,报名参加了校的篮球队,几个月下来,我的球技有了明显的提高,在一次班级篮球比赛中,我传球、扣杀,成为得分主力,带领队胜利的功臣,我的虚荣心也小小的满足了一把。
一天,我从电视上得知晚上十二点有一场湖人对火箭的比赛,湖人队里面有我最崇拜的篮球明星——科比.布赖恩特。
于是我兴奋地坐在电视机前等待,可是时间好像偏偏和我作对,故意在那里慢吞吞的……只见为湖人队的一员,正在场下热身,准备对抗火箭队。
随着一声哨响,我和姚明都跳了起来,争夺被裁判抛上天空的篮球,我用力一拍,把球传给了队友,他上前突破一个上篮,球进了。
火箭队也不甘示弱,在一开始落后的情况下,追平了比分,这时我拿到了球一个空接,把球扣进了篮筐。
第一节比赛结束了,比分是十八比十六,湖人队领先。
在一段短暂的休息后,第二轮比赛开始了。
我方队员两个三分,把比分拉开了。
我接了球,一个灌篮,场下的观众都为我喝彩。
第二节,我们队比分三十比二十三领先。
第三节,教练见比分占很大优势,就换下了我,火箭队见对手主力下了,加强了攻势,不一会儿就转败为胜,最后我们的前锋连续投中了几个三分球才挽回了败局。
第四节开始了,我一上场就和对手打得不分胜负。
在最后十秒,我一个远投三分,只听一声尖叫,眼前的球场不见了,变成了抱着枕头的妈妈,原来这是一场梦,投最后一球时妈妈被吵醒了,正想过来看看发生来什么,却被我的“球”砸到了。
正好球赛已经开始了,我和妈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比赛……虽然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坚信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和执着的追求,梦想必将成为现实。
关于电视观看篮球比赛的作文
我小小年纪,却是个篮球迷。
每当看到电视上播放NBA打球时,我场场都要看。
看到火箭队里的姚明轻而易举地投中自己满意的中远投。
自己也想像姚明、孙悦、易建联那样,长大以后,成为世界上最棒的篮球组织“NBA”队的其中的一名篮球员。
我把它当成一个梦想,必须得小时候努力去学!展开全部我七岁开始学玩篮球,我刚刚开始学的时候,就已经上了瘾。
每天都去篮球场练习。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我一天一天地长大,球技也一步一步地增强了。
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哥哥去打篮球,看到哥哥轻而易举地投入了中远投,我拍手叫好。
于是,我也来练习中远投了,篮球好像和我作对,怎样投,都投不中,当时我有点懊恼了,哥哥走过来对我说:“做任何事情都不可以半途而废,如果 你放弃了的话,那你就不可能成功。
哥哥的话让我牢牢地记在了心中。
我下定决心,绝对不可以放弃,为了实现中远投,对自己一定要有自信!时间过得真快,我上了六年级。
在短短的四年里,我终于有了跨时代的进步,现在可以随意投中远投了,而且命中率还不错的呢!在学校和朋友打球时,我练习到了对抗,在对抗中学到更多,让自己的球技一步一步扎扎实实的提升,在身体对抗上让身体更强壮,取得更好的身体,以至于在对抗中取得优势,取得更多的进球。
篮球,我的最爱!啊篮球,我对你如痴如狂!你也对我不薄,你教了我这么多:学东西不可以半途而废;只要坚持加努力就可以成功;对一件事有兴趣一定要把他坚持到底!怕不符合你的要求,还帮你选了另一篇有人喜欢看精彩.刺激的马术比赛,有人喜欢看沉稳.巧妙的台球比赛,而我却喜欢看扣人心弦的篮球比赛.我从小就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了不少的篮球比赛,他们那些精彩动作,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今天我在电视上,观看了2008年的梦想篮球大奖赛金华赛区,‘‘有限身高,无限挑战’'的精彩篮球大赛。
观众席上人山人海给各队助威、加油。
比赛开始了,裁判员哨声一响,双方每名站好争球位置,东阳队先争到球,义乌队开始防守。
两队开场打得非常激烈,互不谦让。
东阳队有三名队员做一个精彩的拥护,10号球员在三分线外投进一个3分球,投入球筐‘‘刷’'的一生声,顿时人声鼎沸。
东阳队又马上反攻,防得义乌手忙脚乱,连连失误。
开场7分钟打出了16比7的小高潮,这时义乌队的教练请求暂停,义乌队教练紧紧张张地给队员讲战术 ,裁判员都吹哨了,他还在讲。
两队又开始了紧张地对决,不知不觉上半场结束了,东阳队伍47分义乌队伍43分。
下半场两队防守紧密,你争我夺,互不相让,两队的队员打的很顽强,由其东阳队列训练21号,不知摔了多少跤,还在球场上顽强地拼杀投篮还很准,他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虽然我坐在沙发上,但只要东阳队一进球,我就鼓掌,把我的手拍得又红又热直喊加油,激动得我满脸通红直出汗。
急得我边喊加油边跺脚。
最后锣声一响全场比赛结束,东阳队以此为准96分比87分赢义乌队9分,体育馆里一片欢呼声。
球场上每名队员们不屈不挠的精神鼓舞了我,让我更加喜欢篮球,大家一起参与篮球活动,让篮球传遍世界!望采纳、百度知道乐意为您解答、祝您学习顺利!
作文《为
为自己歌唱天晴的时候,总喜欢独自仰望天边的那缕白云,几乎与地平线吻合,还散发着淡淡的光。
飞鸟掠过,它们在歌唱:“那是希望……” 步入初中,体育仍不见起色。
每次测完试,我都非常害怕听到自己不堪入耳的成绩,害怕老师直视我的目光。
体育课上,我常常躲在僻静的角落里兀自望着蓝天发呆。
缕缕的白云飘浮着,似是梦幻一般。
围墙外的梧桐树上,总会燕子在那儿鸣叫:“蓝天是张密不透风的网……” 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对篮球产生了兴趣。
正值盛夏,怀着对篮球的无限热忱,我踏入球场。
我生硬地练习着运球、投篮,一遍遍地重复着类似的动作。
每一次总是满怀期望投出球,却总是以失望收场。
那时觉得篮筐是那么狭小,小到连一个篮球也容不下……记不清流了多少汗,记不清流了多少泪,记不清有多少次的摔倒与失败,只是记得我不甘心,我一次次的告诉自己:不准放弃!日复一日,在持续不断的知了声中,我留下了一个个努力的片段。
终于,当我再次把球投出,就在篮球脱离我手的那一刻, 我欣喜地看到了篮球划出的那道完美的弧线,随即,球应声入网。
我终于触摸到了成功!我切肤地感受到了那种无与伦比的喜悦。
嘴角的笑容,渗透了幸福的感觉。
我开始相信,有一种成功叫努力。
我不再躲避,不再害怕。
抬起头,天高,云淡。
夏末秋始的似水流年里,我听到知了们在弹奏:“每一个季节都洋溢着生命的气息……” 成功时“歌唱”并不难,难的是在失败之后仍然积极乐观地面对,并在心中喊出最真的承诺:永不放弃!其实,每个人都有成为白天鹅的机会,每个人都站在平等的起跑线,上帝从来都是公平的,因为他是最无私的上帝。
汗水与丰收所组成的天平,永远是平等的。
只要我们有信念,哪怕前路有高山有大海,也终会看到胜利女神的微笑。
渐渐入秋,在那些候鸟还未南迁的日子里,我开始听到来自体育老师的赞赏。
有时,仍会像以前那样痴痴的仰望蓝天,听候鸟鸣叫:“为自己而歌唱……”
印象最深刻的人外貌描写的作文
教过我的老师很多,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不多,下面我就给你们挑选几个印象深刻的老师共你们分享吧!吹牛大王―――自然老师最牛的人自然而然就被我的自然老师摘取了头衔,吹牛大王这个名字加给我的自然老师是最好不过的了,他的面貌虽然看起来很慈祥,但慈祥的外貌在我们面前却掩饰不了爱吹牛的习惯,我们下课的时候从阳台往下看,其它的什么也没看见,只看见自然老师和其它几个老师在摆龙门阵,看他那大大咧咧的样子,肯定又是在吹牛了,虽然他吹的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也吹得津津有味,在我们教室里的时候也要吹,记得有一次上课前,我们有个同学想开玩笑,问老师的鞋穿多少码,自然老师听到这件事,一定又开始他那吹牛的习惯了,你听吧,他就这样说:“不知道,我这双鞋已经穿了好久了,现在感觉有些小了,估计现在可能要穿42码的吧!”我们在私底下窃窃私语着,“看他那双鞋,顶多36码!”一个同学说:“真不知道是他妈妈爱吹牛还是他爸爸爱吹牛!”篮球痴子―――体育老师那操场上矫健的身影便是我们的体育老师,体育老师具有强健的体魄,那凸起来的肌肉可真多,瞧!体育老师打篮球时身上突起来的青筋可真吓人.体育场老师只要一有空闲时间就会去操场上打篮球,他灌篮的身影可真帅气,体育老师非常喜欢打篮球,也是一个灌篮高手,可真是 篮球痴子,是当之无愧的.“开普专家”―――数学老师什么是“开普”?不知道吧!让我介绍一下吧!那就是地方话和普通话融合在一起的语言,而说这话的专家就是我的数学老师了,比如:上课时数学老师用普通话说:“同学们,问一下这道应用题的公式是么子?”“么子”就是啥子的意思,哈哈!真是笑坏了我们,但又不敢笑出声来,像这样的简真太多,数不胜数.
作文她是XX迷
漫画,使我可以废寝忘食,可以忘记一切事情,包括吃饭和睡觉.早上,起床时看一个小时,晚上,睡觉前看一下,直到晚上半夜.有一次,天气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早上我睁开朦胧的睡眼,清醒过来.我马上捧起《鬼眼狂刀》这本书来看,这本书好看极了,我都迷上了它.这时妈妈起床了,她见我早上就看漫画,不漱口洗脸,就喊:“你先洗脸再看,那么抓紧时间?”我随口符合一声就又继续看起来.过了一小时,妈妈见那么安静,就走了过来,她见我还在看,就一把揪住我的耳朵,我大叫起来:“哎哟!”我见疼得厉害,就大声叫:“谁在揪我的耳朵?”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妈妈,我笑了笑,说:“干嘛呢?”妈妈说: “你还在看?再看我把你的书撕烂去,看你还能漫画吗?”我为了要看漫画书,只好听妈妈的话去漱口洗脸.我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在看漫画,晚上睡觉也不例外.有一个晚上,我洗澡完以后,就马上躺在床上看我的漫画书,我看了半个小时以后,妈妈叫我放下书睡觉,我当然不肯,只是把灯关了,开了台灯,又继续看漫画,直到十二点以后.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漫画迷,十足的漫画迷,漫画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离不开它,我爱漫画.
作文800字,属于我们的时光,谢谢啦
如果不是胡须偷偷把皮肤刺破,慢慢爬满嘴唇上面,我不会相信三年的初中就这样离我而去,曾经属于我们的日子就这样逃匿地无影无踪。
春一样的初一 刚上初一,人总是保持在最原始的状态。
就像是一杯没有三聚氰胺的纯牛奶。
而我,是百分之百的纯正牛奶——如果我脑子还好使,那应该是一个愚人的日子。
我背着PUMA的双肩背包,留着傻傻的发型,带上纯纯的眼神,挂着温柔的笑,三步一小跑蹦进课室,当我放下重重的书包,还来不及卸下这表情,后面传来诡异的声音:“老师找。
”我一回头,发现我后座那哥们扶了扶眼镜,反光的玻璃片耀得我眼花缭乱,嘴角分明是飞扬地上翘。
这才明白为什么歌德恨一切戴眼镜的人。
我“哦”了一声就向办公室走去。
到了办公室门口,发现只有一位我不认识的老师在,看那老师的背影,就知道年纪不小了,如果尚未婚嫁,脾气应该就不怎么好。
我顿时为知名度那么高而感到自豪,于是我屁颠屁颠地走进办公室,挤牙膏似的挤出了一丁点笑容站在那位老师背后,准备接受老师“劈头盖脸”的表扬。
人红就是没办法,只有让表扬来得更猛烈些。
可是当我傻傻地在那位老师后面站了二十秒,她居然头也不回。
我想这年头谁都不容易,老师竟然比我们还勤奋。
那就只好接着等,又是二十秒,她居然还是“风雨不动安如山”,我想再等下去我的脸怕要痉挛了。
于是我走出办公室,到门口暗数“1,2,3”,又进去办公室,进去一圈又出来,出来又暗数“1,2,3”再进去。
那位老师的神情应该由具象变成了抽象。
最后也不知道循环了多少次,那老师终于回头了,说:“同学,我注意你很久了,没事吧你?”我的头好像突然被人重击了一下,很委屈地说:“老师……不是你……”“我什么?我知道今天是愚人节,你们想整我,想都别想。
拜托,好歹老师也是个‘80后’。
”她骄傲地说道。
我很郁闷地想说这是谁整谁啊。
从那以后,每到愚人节我的脸就会不自觉地僵硬一下笑容,那哥们也会被我海扁一顿。
花一样的初二 上到初二,纯牛奶成了加上咖啡的苦牛奶,就像一杯忧郁的拿铁。
香是很香,但有点苦涩。
那些日子,上课学会了看看小说,开开小差,瞄瞄PLMM。
记得有段时间,政治老师参加篮球赛,左冲右撞,东跌西倒,气吞球场如虎,最后很光荣地崴伤了脚,即使他们那队全校倒数第二,即使他带伤休息一个月,依然很光荣。
莱蒙托夫不是说:“在光荣与至善的希望中,我无畏地向前远眺。
”因为这份光荣,学校换了个新的老师来。
那节政治课上,新老师迟迟没有出现,我不由不感叹现在的年轻人哪……结果我看起课外书来。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整个课室从屠宰场渐渐变成了养猪场,又从养猪场变成了冰工厂。
突然有人问:“看书呢?”由于正到了精彩之处,我也懒得抬头,说:“你觉得呢?”没想到那人继续问:“什么书啊?”我静了半响才慢慢吐出一句话:“不适合你。
”又听那个人问道:“好看吗?”纯粹是为了礼貌,我回了句:“还行。
”我想这家伙悟性也太差了,没看见我在吸取精华吗,不排除突然走出个颜如玉的可能来。
就像你在吃饭,他趴在你对面,眼睛死死盯着你的饭,边流着口水还边问是什么菜,味道怎么样,弄得你给他吃也不是,不给他吃也不是,里外不是人。
这时又是我后座那哥们,用手肘撞了撞我,我挣了挣,说:“看着呢,别动。
”这家伙还挺有个性,又动了动我。
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我没有理他。
可他还是很不知趣地戳了戳我,我回头嚷道:“烦不烦啊!辛巴不发威你当我HELLO KITTY!”就在回头那一瞬间,世界好像都变了一个样,有个捧着政治课本的年轻小伙闯入我的眼里,正笑眯眯地看着我,那笑能把我给杀死。
隔了一阵,我才歪着头,装纯真说“老师,这本书很适合你,我借给你看。
” 从那以后一个月,政治老师上课总会笑着看我,弄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梦一样的初三 最后初三,苦牛奶变成了甜牛奶,加了很多方糖的那种,有点过期的甜。
尽管初三学习很累,依旧有许多人成为了猎物,定力差的被俘虏,定力好的被猎狗死缠烂打地咬着不放。
我曾经被人咬过,也咬过别人。
我们班那会有个女生,长得很有安全感,满脸都是痘痘,每次见到我都会冲着我傻笑,我只好也回她一个笑。
为了这个笑她可以神不守舍一节课来冲着我傻笑。
终于有一天,还是我后座那哥们,给我传来一东西,传完还很阴恻恻地笑了一下。
接过那个东西,我发现是一个折的很像苹果的桃心,我下意识地朝那女生看了看,那个女生也很配合地在傻笑。
我好不容易拆开桃心,发现上面歪歪扭扭写着:“我有希望吗?”我顿时就有想从四楼跳下去的冲动。
定了定神,我拿笔在那桃心上写道:“裴多菲说:‘希望就像是娼妓,对谁都蛊惑,你牺牲了青春,她就弃掉你。
’还有,我现在才明白什么叫字如其人。
”写完就让那哥们递了回去。
结果她以后上课就会用很恐怖的眼神看我。
弄得我一次又一次念“阿门”。
别人咬不到我,我也咬不到别人。
我看中的猎物属于怎么看怎么好看的那种,并且是诗歌社的副社长,一两个星期就会发表一篇比本人更美的诗词。
为了接近她,我加入了诗歌社,于是每个星期就会很痛苦...
以“闪亮的日子”为题作文
闪亮的日子很多,就好像河里的波光,一片片的,好像是各自独立,又好似紧密相连。
掬起一把来想在当中照照自己的影子,只见曾经的幻影都已破碎不堪,欲恼复笑。
不小了,好像来得及做过很多事,包括叛逆、反叛逆和反反叛逆,包括扔掉梦想、扔掉现实和同时扔掉然后在空隙中漂流。
大学当中,最开心的莫过于运动了。
从新生运动会伊始到每年的校运和129,好像少不了自己的影子。
倒是从来没拿过好名次,但就是无所谓,就是喜欢。
喜欢么,那种运动场上的气氛,那种与世俗脱离、全凭实力和努力赢得赞佩的气氛。
更重要的是,运动着是一种美。
喜欢那种把动作做得赏心悦目的感觉。
包括篮球。
篮球占据了我大学记忆中的很大一个比例。
从小就站在队伍末尾的我,从来没有正经摸过篮球的我,突然在大二时候对篮球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为此,经过一个学期的训练,又给自己买了一副风一吹就仓皇失措的隐形眼镜,我开始了自己的篮球后卫生涯,并成为系队的一个惊喜。
不仅是因为我出其不意、线条优美的中程球,左右开弓、方向多变的穿插和传球,还因为我的速度。
突然发现在篮球场上有那么多速度比自己慢的人,简直是一大乐事。
但是,我只是一个后卫,我的职责是组织进攻和防守,制造机会,而不是最终的冲击。
每当看见自己传出的球在队友手中投出一个漂亮的弧线,我都会由衷地笑出来,然后和队友拍拍手掌,继续战斗。
那是一种团体才能营造出来的美,而我,只是因为那个不可取代的团体,才找到了自己的快乐。
我们是一支处于节节上升阶段的队伍,我们的最终目标,都是站好自己的位置,然后进球。
为了结果,我们完美过程。
难免有输球的时候。
经过一场剧烈的较量,在对方拉拉队的鼓噪喧哗下,我们以一分之差输给了对方。
唏唆的安慰和叹息之后,人群散去,我和最要好的队友痴痴地坐在球场边上,身边打球的人潮在球场上继续汹涌,我们却充耳不闻,想痛哭一场,却哭不出来,脑海里反复涌现的都是不久前火爆交锋的场面,挥之不去。
然而,第二天,还得继续奋斗。
厄运总来于最意想不到的时候。
在一场不影响名次的比赛中,为了避免踩到别人,我不小心崴到了自己的脚。
医生给我下了残酷的判决:至少一个月内都不能动了。
那时正处赛季,而我已经大三。
高高的队友不顾自己的疲累,一口气把我背到五楼的宿舍。
我流着泪水,那一刻,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爱。
我知道,再也不可能找回那种感觉了,它已经提早结束在那个季节,只留下回忆。
直到现在,球队中的每一个人,球场边为我们呐喊过的每一个人,都一直在我的记忆中闪着光亮,即便岁月已然改变,所有人的脸。
因为,我们曾经连为一体。
我们也曾经珍惜过,把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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