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觉得,能够身在满是书的地方,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所以,一直很喜欢跑到图书馆,跑到书店。跑到图书馆还好,也就借借书罢了,要是跑到书店,最后一定是荷包又大出血,只是会觉得很开心、很快乐。
买书不像买其他东西,事先想好买什么,然后直接跑去,买了就走人。买书是在步入书店后,这里翻翻,那里看看,也许一直没有遇见让自己心动想买的书,也许第一眼就看到了自己一直希望能够买到的书,而在看到时的那种狂喜,会维持很久很久。
我发现我买书总是奇奇怪怪的。经常想好去购书中心买教学方面的书,在购书中心逛了一圈发现没有,立刻就往自己喜欢的书店拐过去。然后看到一堆自己喜欢的书,狂喜之下搜罗了一大扎冲到收银台付钱走人,只想回去好好地看。于是,就老是出现这样奇怪的结果,那天想着去购书中心买一本练习册,结果绕啊绕啊,出来的时候袋子里装的是**庸的系列漫画;还有一天想去买本教学参考书,出来的时候书袋里有十多本书,有钱穆的《人生十论》啦,《晚学盲言》啦,周国平的《守望的距离》啦,《各自的朝圣路》啦等等等。朋友看到我拎一大堆书出来还吓了一跳。
清代学者袁枚说,书非借不能读也。可是,我却不喜欢借书,因为我喜欢书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这是买书的又一个乐趣。当把书买下来以后,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于是我常常把书堆在床上,有空就半躺在床上,听着音乐,细细品味读书之乐。
读书乐,买书亦乐,为出乎意料买到一直期盼的书狂喜,为能随时翻阅而乐。人生如此,不亦乐乎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200字
几篇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我与书的故事作者:江威2008高尔基有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在人生的道路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我在很小的时候就非常爱听别人念书,每次睡觉前都要听我妈妈念上几篇故事才肯入睡,听的多了,我也可以捧着书给家里人一字不差的念很多故事,其实那时根本就不认识几个字.等我长大了一点,知道了一些读书的方法,就常常一手拿笔,一手抱字典,腿中间夹着书,一看就放不下手.那时我虽然已经知道读书可以让人丰富头脑,还可以认识很多新鲜的事物,但对书的认识也只有仅此而已.等上了小学,随着一本一本的名著被我读完,一次次听到老师对书的赞美,我发现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着必不可少的位置,并且我的这种想法在日常生活中也得到了验证.上三年级时,有一次品德老师要召开一个大型的辩论会,讨论一下集体活动有益还是无益.那天晚上作业非常多,做完已经很晚了,父母正好都不在,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围着书桌团团转,突然,我眼前一亮—书!我找到了一本关于辩论方面的书,里面正好有这种主题的内容,我高兴极了,很快的完成了任务.还有一次,书又帮了我一个大忙,老师让我们找几篇成语故事,我又及时把成语故事书搬了出来,从上面背了几篇,第二天还被班主任老师表扬了一番呢!我也做过很对不起书的事情,小时候还不懂事,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著,可是里面的句子大部分都读不懂,于是我急得就把那些句子用笔划掉,一直划了五六页才肯罢休,现在想想正是后悔.不知不觉,书已经陪伴我近十年了,不,应该是更长的时间了,因为妈妈说我在她肚子里时,她已经天天给我读故事了.我和书的关系越来越亲,我的礼物已经由可爱的玩具变成了书,现在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和收集各种好书.就让我们大家一起都做一个爱读书的人吧!我与书的故事孙亚琪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科幻书、童话书、历史书、侦探书……什么书我都看,而且是无时无刻、无时无刻不在看.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书香的家庭里:爸爸爱看书、从我懂事起,爸爸就每天睡前给我讲一个故事,直到现在还在讲.妈妈也挺爱看书的,打毛衣时,翻开本书看一看就入了迷,弄得线搭错了好几根呢.这样的一个书香家里,诞生了一个小书迷——我!下面就是我与书的故事.镜头一——被窝里“夜深人静,丛林里闪出一条黑黑的影子,一蹦一跳……”“谁呀?12点了,还在嘟囔着这么恐怖的句子?”哎,是我呀,谁让妈妈白天不让我看这本《大宇》书呢!我只好等妈妈睡着了,打着手电在被窝里看.真烦哪!看书有什么错呀!不行,我得“挤”出时间来看书,于是——镜头二——厕所里“爹地,爹地?”哦?哈哈哈,我的“爹地”睡着了,听不到我说话了,于是,我拿起一本《黄金作文宝典》跑进厕所里蹲着,津津有味得读起来……这样看了N个小时,我的“爹地”醒了,“谁啊?这么晚了还不睡觉!”完了,又少不了一顿“竹笋炒肉”了……镜头三——放学路上“求你了!就借我看看吧!就一天!”我软磨硬泡地缠着李泽健,他终于同意把《作文大全》借给我.我拿着书一边走一边看,里面有好多好看的、刺激的情节,看的我一个愣一个愣地.“当!”的一声,我这是到哪儿了?白天眼前怎么这么多小星星哩?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原来我得太入迷,一头撞树上了.“哎,我命休矣!”镜头四——桌洞的“秘密”“嗖”的一声,粉笔头不偏不斜地正好射中我的额头上.哇塞,这个外国老师以前绝对是职业弹弓手!我可知道他为什么射我,绝对是因为我上课看课外书!我是在经受不住书的诱惑,心想就看一点点,于是就悄悄在桌洞里看.结果被老师发现了.唉!我的书!我心爱的书!这就是我“不懈努力”读书的故事.读书是好事,也不能不分时间、不分场合、不分内容的看,在适当的时间选择健康的书籍来读才是对身心最有益的.所以,我要做个聪明的小书迷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200到300个字。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
”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
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
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
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
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
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
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
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
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
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
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
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
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
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2) 我和书.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
而我看来,书就是书。
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
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
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
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
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
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
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
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
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
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
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 (3)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 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
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3岁的时候就能背下600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
“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 《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
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关于读书的作文200字
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
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
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
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
直到有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比赛,该我说成语,妈妈说意思,我翻开成语词典,说道:“金蝉脱壳(ké)。
”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奇怪,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自己看看拼音,到底读什么。
”“噢!是'金蝉脱壳(qiào)'!”我恍然大悟。
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好多好多的知识。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
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
”是啊!读书得好处无穷无尽。
现在,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然残废,但他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
我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希望。
我更爱读书了。
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们对中国名着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
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你能说读书不快乐吗?
作文:《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去买书的情景200字
阿长从家回来的路上,看到街边有一家书店,忽然想到鲁迅要的《山海经》,便走了进去。
进了门,走向柜台,对老板说:“老板要一套带画的三哼经.”老板一抬头,看见一个女人,黝黑的皮肤,拿着一个布包,脸上还带着憨憨傻傻的笑。
老板看他不行是做学问的,便又低下头去,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没有!你去别家看看吧!”阿长走出书店,看见外面暮色降临,商铺都关门了,只这一家还开着。
她于是又走了进去。
老板看又是她,就有些不耐烦:“怎么又是你!不是说了没有吗?你还来干什么?”阿长有些局促,脸羞得通红的,头低的深深地,又央求那老板:“求您了,我家哥儿成天想着书中的画,您就行行好,卖给我吧!”老板没法儿,只得问:“那书是个什么样?”阿长把鲁迅对她说的一一说出来,老板想了一会儿,从里层的书柜里拿出一套《山海经》,问:“是这个吗?”“差不离,差不离!”阿长答道。
老板便包好了书。
要她付钱。
只见她把手伸进衣兜里,摸索了半天,拿出了一沓叠得整整齐齐的钱,一张一张仔细的数。
数够了,慢慢地递过去,又猛地缩了回来,摩挲了两下。
老板收了钱,把书交给她,又忙自己的去了。
阿长叹了口气,拿起书,在暮色中渐渐走远…… 阿长的...
跳蚤书市的作文怎样写,200个字
1.今天学校举办了一次跳蚤书市。
在学校门口举行,在这里有很多人在卖书也有很多人去买书。
我们班除了我其他人都去了,因为我没有带钱。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去看了看怎么卖书的,可我又不能买书。
我闷闷不乐的回到教室想:真无聊,他们可以买书就我不能买,真讨厌。
我回教室就拿书柜里的书看起来。
这时,隔壁的陈老师问我有没有找到喜欢的书。
我说没有,其实我是害羞才不好意思说我没带钱。
这时丛老师回来了,给了我三元五角,我高高兴兴地去买书了。
我挑了两本最喜欢的书。
我希望学校多举办这样有意思的跳蚤书市。
2.星期五的下午,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举行一年一度的跳蚤书市。
书市上可真热闹。
高年级的同学在大声的叫卖“快来买呀,我们的价钱最便宜!”“快来买呀,我的书最好。
”。
低年级的同学兴奋的跑出来,这个书市逛逛,那个书市看看,大家都在挑选自己喜欢的书。
我和好朋友一起跑到书市上,想买自己喜欢的书,可是书市上的人太多了,挤来挤去的我们就走散了,我只好自己买书了。
我好不容易挤到一个书摊上,看中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
经过讨价还价后我就用一元钱买下了。
跳蚤书市很快就在我们的欢乐中结束了。
同学们都非常高兴的买到了自己喜欢的书。
我们盼望着明年的跳蚤书市快点到来。
...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200字左右急需!一定要200字左右
读书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我读过好多书,也当过好多次“小偷”.我不是偷书,是偷书中的人物或人物的性格及其蕴涵的精神品质.我曾“偷”来关云长的忠肝义胆;曾“偷”过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曾“偷”过老葛朗台的吝啬贪婪;曾“偷”过鲁滨逊的自立、自强的生活理念…… 每每假日我总要起一个大早,往裤袋里塞上一把钱,就匆匆步行去书店买书.裤袋里的钱少得可怜,只能进行“盗窃”了.拿起一本书,一看便一直看到最后一页,只看大意,领会人物特点.因为一上午只有多看书,才有更多的“收获”.然而,所有的一切不能吞没或是影响我对读书的渴望和热爱.很快,我便可以与各位伟人“游荡”一圈,与浮士德对话几回,到狄更斯的小旅馆里住上一宿,再与曹雪芹磨上一会儿.雨果的《九三年》撼人心魄,《聊斋志异》让人夜不能寐,《儒林外史》使人啼笑皆非.我最喜欢夜深人静,打开小台灯,到书海中做孤独的跋涉者.若窗外还下着雨,则更是读书的好时候.万籁俱寂,伴着暗暗的灯光,听着雨声剥啄,是极易入书的境界的.你可以在书的世界里一无阻碍地上下遨游,读三毛洒脱,豁达的人生;读朱自清那深沉的父爱;读鲁迅那铮铮铁骨……还可以在书中随心所欲地纵横驰骋,跟鲁迅去看社戏,随鲁滨逊去航海;也可以入《平凡的世界》,更可以在《飘》中目睹乱世佳人郝思嘉的风彩.在书中实现了心灵对话和思想交流,时而有所憧憬,时而有所生发.那种深沉的体验,正如空谷幽兰为你送来一缕芬芳,回环往复,绵绵不尽.此时,白天的紧张与劳累都忘却了,处事的烦恼与忧愁也消失了.没有寒暄与打扰,独自神游于字里行间刀光剑影、风雪飘飞,艺术之美妙,人生之感叹尽在眼前.待读到会心处,或击掌而笑,或临窗而立,看星移月动,更是乐在其中.周末读书,我可以跟李白吟咏几句什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也可以跟李煜吟诵几句什么“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周末晚上,在书中我会领悟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在书中,我得到了“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自信;《鲁滨逊漂流记》教我做一名生活的强者,笑迎人生……读书时我可以把烦恼都抛掉;读书时,我拥有了一片宁静的心境;读书时,我哭,我笑,但我很清醒.“云何是福?读书是.”茫茫人海之中,熙来攘往的人群,都在为尘俗的利欲而奔趋着,追逐着.惟有书,惟有好书,才算得上一方净土,是一方学习知识的园地,是一方寄放灵魂的乐园.
摊主和你谈价钱的片段作文200字左右
)按照使用的语言来划分:可以分为口头的,书面的。
我们这里主要讲书面的自我介绍。
(2)从书面的自我介绍来看,可以有自传性质的自我介绍,比如,像我们学习的《鲁迅自传》和《老舍自传》两篇文章就是这样的自传式的自我介绍。
也可以有以事件为中心,突出个性特点的自我介绍。
3、 自我介绍的禁忌:(1) 自我介绍最忌讳平淡无奇,不能够把个人的特点展示出来。
(2) 自我介绍还忌讳写成简历形式,缺少文学色彩。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的名字叫陈硕,看了这个名字,可能有的人会认为我是一个男孩子,其实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外向的女孩子。
因为我爸爸姓陈,又是硕士,所以全家人都希望我能够像爸爸那样也是硕士。
我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喜欢梳一把马尾巴。
我有一个椭圆形的脸蛋,像一小鸡蛋,在那椭圆形的脸上,长着一双又大又灵的眼睛,眼睛里的黑眼珠,像一个黑葡萄。
我的鼻子高高的,嘴巴红红的,一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我真喜欢妈妈给我的这张脸。
我今年十二岁了,是家里的独生子,也是家里的“掌上明珠”,爸爸、妈妈平时都爱宠着我。
我在班上的学习虽然谈不上数一数二,却是小有名气,我的人缘也很好,班上有一大半的同学都是我的好朋友,其中还有我的“知心朋友”。
我不仅朋友多,而且兴趣爱好也多的不得了,有:“画画、玩电脑、游泳、弹钢琴、看书……我最喜欢看书了。
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的识字手册,还经常给我读一些故事书,可以说,我的童年就是在书海中度过的。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家的书也越来越多,现在我家就象一座小图书馆,到处都是书,我自己的书更是多得数不胜数,整整放了两个柜子。
虽然我平时一向很节约,但是对买书却毫不吝啬,只要是我喜欢实用的书,而且不是很贵,我一定会马上买下来。
有时候我遇到一本好书,又因为价格太贵而不能买,我一定会翻来覆去地看好几遍才甘心,所以每次我一进书店,都要看上大半天。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而我也坚信:好书能伴我一生。
我常常因为看书而误了其他的事情,因此爸爸、妈妈经常开导我说:“看书要学会适而可止”。
为此有时我也很伤脑筋,想来想去,我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学会克制、克制再克制!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
我像大家介绍过我自己了,你会喜欢我吗?李玲自传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 生于广西柳州市。
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
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
人生地不熟,受小
书是我的好朋友写篇作文200字
你想知道谁是我的好朋友吗?那就先请你猜猜下面这个谜语“不厚又不大,可别小看它。
肚里知识多,世界能容下”。
“书!”对了,我的好朋友就是书。
我爷爷的书房里,有一屋子书。
有一次我问爷爷“你为什么什么都知道?”“为什么什么难题到你手里都能迎刃而解?”爷爷指着满满的书橱说:“因为我有许多好朋友,就是这书,你如果能和他们交上朋友,你就可以得到无穷无尽的知识。
”于是,我就也喜欢上了书。
上学前,我认不得字,就请爷爷奶奶读给我听。
上学后,我自己能读书了,爷爷就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我的第一本安全护照》、《鲁滨逊飘流记》《木偶奇遇记》《上下五千年》《马小跳玩数学》《奥数读本》等,爷爷给我的书橱都放满了。
我的朋友越来越多,它们带我旅游世界,走遍了天南海北;它们带我游历古今,让我知道了很多历史故事;它们带我遨游太空,探索神秘的宇宙;它们带我进入神奇的数学迷宫,破解各种难题。
书为我打开了知识大门,我读书的兴趣越来越浓。
每天做完作业,我就看书。
有时书没看完,吃饭时也舍不得放下。
有时晚上还把书带到床上去看。
奶奶说:“你真是废寝忘食了!”爷爷也常常说我是个“小书呆子”。
走进了书的乐园,交上了书的朋友,我脑子里增加了很多知识,有生活常识、科学知识、历史知识、成语典故、文学知识、数学知识等。
读书使我开阔了眼界,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和思维能力,我的语文和数学成绩也稳步提高。
书真是最好的朋友,我将永远热爱它
开卷有益的作文100字~200字五年级
开卷有益,是多读课外书的意思。
有些人说开卷有益,有一些人说开卷未必有益,你认为呢?我认为开卷有益,如果光看教科书,就相当于把人的想象力戴上了枷锁,再也写不出好文章了。
如果把想象力禁锢住了,人必然会走向极端,不是对,就是错,不是黑,就是白。
许多名人也认为看课外书好。
冰心奶奶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鲁迅说:“要把文章写好,最可靠的还是要多看书。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其实,古人也认为应该多读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刘向说。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大书法家颜真卿说:“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其实说来说去就一句话:读书好。
可能,我们有时会买那些乱七八糟的书。
对,那些书确实没有好处,但只要学会选择,读书也是有益处的。
书是一位朋友。
它能给你带来你想要的东西,所以,多读书吧
这本书真有趣,为题200字作文
前段时间,我买了一本《谁是大笨蛋》的书,这里写了许多生动活泼、妙趣横生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刻舟求剑》。
故事是一个非常呆板的人,佩戴着宝剑乘船过江。
不小心,他的宝剑突然从剑鞘中滑落出来,掉入水中。
他连忙在船上划了个记号,船靠岸后,呀就迫不及待地从记号处跳进江中找剑。
找了很久也没有找着,我觉得他真是一个大笨蛋。
这个人(做事非常呆板,不动脑筋。
剑是中途掉进水里的,而他到了对岸才找剑。
船是会动的,由于地点变了,所以他永远也找不到他自己的宝剑。
我们要从这个故事中汲取教训,善于分析问题,不要过于认死理。
做一个哀动脑筋、聪明的孩子。
《谁是大笨蛋》这本书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它教给我很多知识,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以后我要认真阅读,增加自己的见闻。
今天,妈妈带我去书城买书,我们乘电梯来到了三楼,哇!书可真多啊!我首先来到了儿童文学专柜,一本又一本的翻阅着,挑选着……这时,一本叫《格列弗游记》的书吸引住了我,忙抓起来看,里面的内容可十分精彩,故事情节扣人心弦,我仿佛变成了故事的主人公-格列弗,在周游着小人国、大人国……妈妈喊了一声:“孩子,看的怎么样了?”我这才从故事的情节里跑出来。
然后,我拿着这本书来到了另一个书架,挑选了一本书叫《那个黑色的下午》的书。
这本书讲了四川大地震的一些感人的故事,内容是讲地震发生后搜救队员和搜救犬黑骑士救出了很多幸存者真实事迹。
书中的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感动着我……妈妈说道:“孩子该回家了。
”我跟随着妈妈,不情愿的离开了书城,离开了这知识的宝库。
回家后,一进门我爱不释手捧着买来的书,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书里的情节真好看啊!原来看书也是件很有趣的事!《一年级的小豌豆》是作家商晓娜专门为一年级的小女生量身创做的幼年小说。
今天,我又从书架上拿下来,细细地品味了一番。
作品讲的是从主人公小豌豆背着书包上学的第一天开始,碰到的第一个老师,交到第一个朋友,遇到第一次麻烦,经历第一次考试------这些对于我来讲,真是太真实了,让我想起了我刚刚进入一年级的时光 ------感同身受。
第一,我也是在上学前感到兴奋;第二,我在一年级的时候,也很快交到了许多朋友,虽然这些朋友都会有一些各种各样的缺点、小毛病,我们也会有一些小磨蹭,但我们都在努力的改变自己,向着完美走去。
我非常喜欢小豌豆朱古力蛋糕午后甜点的那一节:妈妈给小豌豆准备的午餐是小豌豆最不爱吃的土豆炒辣椒,但朱古力蛋糕午后甜点却是小豌豆最喜欢的。
小豌豆在公交车上闻了闻它的香味;早自习时舔了舔朱古力的小花;课间时用小拇指轻轻抠掉一块小花含在嘴里;午饭时硬着头皮吃完土豆炒辣椒,终于很温柔很温柔地将朱古力蛋糕含在了嘴里------不知不觉,我现在已经上三年级了,有时会觉得生活没有一点意思,只是重复睡觉、吃饭、上学、写作业。
再次读着小豌豆的故事,小豌豆那种细心品味生活的模样让我明白,只要你认真对待身边的每件小事,生活原来很精彩!现在的我又恢复了信心,快乐起来,你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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