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为题,写一篇600字的文章:
鲁迅,原名周树人,是近代一位出色的文学家。 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
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是什么使“我”感到比“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还可怕,比“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呢?原来是生命,生命就像时间一去不返,终于“我”才知道时间的宝贵,生命的短暂。
再仔细想一想,在我的生活当中,不是也有这种事吗?每回我做作业时不是一样在浪费时间吗?做作业时也在开小差呢!有一次我记得十分清楚,那天,我和我的好朋友一块做作业,我见她做得很快,也把速度加快了一些,可还是免不了开小差,我总是左顾右盼,东摸摸、西摸摸,浑身像长了虱子似的,怎么也停不来。当我看到她的作业快做完了,我才紧张起来,拿起笔慌慌忙忙地做起来。
现在想起来,我是多么羞愧啊!我那时候是多么无知啊。又不能提高学习效率,又不知道时间有多么珍贵。这时我才真正体会到高尔基所说的“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一分一秒,争取跑在时间前面。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