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古代刑罚十分残酷,黄鳝刑即将活黄鳝放入女子阴道,任其钻往下体深处直至子宫,把人活活疼死。其他刑罚也同样残酷,列举若干如下,胆小者建议别看。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简介:
剥皮,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三国时期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就曾经“生割剥人”,但他怎么个剥法已难查考。三国时吴国末帝孙皓曾剥人脸上的皮。吴亡之后,孙皓降晋,有一天,晋武帝司马炎和侍中王济下棋,孙皓在旁边观战,王济问孙皓:“听说你在吴国时剥人面、刖人足,有这回事吗?”孙皓回答说:“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这时,王济的腿正在棋桌下面伸着,两只脚伸到司马炎坐的一边去了,他听了孙皓的话,立即把腿缩回来。这件事说明,孙皓对自己曾使用过剥人面皮的刑罚毫不掩饰,也可以看出,想王济这样有地位的人,听到剥皮之刑也会不由得产生畏惧之感。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曾经把一些死囚剥去面皮,让他们唱歌跳舞,借以观赏取乐。北齐统治者高氏也惯会剥人面皮。侯景从北齐南逃回梁时,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先剥下他们的面皮,然后用大铁镬盛油把他们煎死。幼主高恒继承了他的祖父辈和父辈的残暴,经常剥人面皮,亲眼观看被剥者的痛苦之状来取乐。
元朝
根据现在可见的史料,六朝以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元朝初年时,元祖忽必烈诛杀了阿合马籍没了他的家。阿合马有个爱妾名叫引柱,武士们搜查时从她的衣柜中搜出两张熟好的人皮,每张皮上都连着两只完整的耳朵。问她存放这人皮有什么用,引柱说,这是诅咒时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发咒语时人皮就会出现应声。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画师陈某及阿合马的另外两名亲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剥皮示众。
明朝
明朝时,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从明初的太祖皇帝朱元璋,到明末的张献忠,不少人都用过剥皮之刑。朱元璋开国之初,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用法峻苛,“剥皮揎草”就是他的一项重要发明。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有官员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官员贪污的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礼土地神,若需要对某人实行剥皮就在这里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1。洪武年间,宫中的太监犯了死罪应当处死者,一般都不用斩首,而是凌迟或者剥皮。朱元璋的宫禁甚严,太监如果有娶妻者,也要处以剥皮之刑:明初开国功臣蓝玉被处死之后也剥了皮,朱元璋还下令把他的皮传示各省。因为蓝玉的女儿是蜀王妃,蜀王朱椿就把蓝玉的皮保存下来。明末张献忠占领成都时,他看见端礼门楼上供着一尊人像,穿着公侯的华服,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蓝玉。
朱元璋
朱元璋剥皮的手段传给了他的子孙。他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赶走了侄子建文皇帝,占了南京,对忠于建文帝的朝臣进行了残酷镇压,景清和胡闰都是被剥了皮的。景清刺杀朱棣未遂,被捕后骂不绝口,朱棣命令剥了他的皮,“草椟之,械系长安门”。胡闰是被缢杀的,然后用灰蠡水脱他的皮,剥下来,揎上草,悬挂在武功坊示众。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赵鐩(即赵疯子)谋反,兵败被俘,同时起事的陈翰、贾勉几、庞文宣、郭汉、宋禄、孙玉、朱仓、孙隆、张富、李隆、孙虎等共三十七人也先后被俘,一齐带到京师午门,朱厚照下令把他们全部处死,并将为首的六人剥皮。当时法司官员启奏说对剥皮之刑曾有祖训让禁止,正德皇帝不听,又下令把剥下来的六人的皮制作成马鞍镫,他有时出行,就骑坐这备有人皮鞍的马。
画师“笔下生花”的朱元璋
若论谁是中国古代“首席屠夫”,我首选明太祖朱元璋。古代乱世争霸自然难免杀戮,秦始皇杀人不眨眼,曹操杀人如麻;那创立新朝的功臣末路又可能是染血的断头台,如“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文种、韩信。而历代王朝中屠杀功臣最多、最残酷的莫过于明朝。朱元璋为让子孙后代坐稳大明江山,不惜血性屠杀随同自己打天下的那帮“铁哥们”。汉朝的刘邦杀功臣,是一个一个地杀,朱元璋则是一批一批地杀。他先后制造了胡惟庸、蓝玉两起“谋反”大案,大肆株连,残酷屠杀,两案共杀掉近五万人,明朝的开国元勋、文臣武将几乎屠杀殆尽。
说朱元璋是“首席屠夫”,还体现在他用屠刀惩治贪官污吏,竟采用骇人听闻的“剥皮示众”酷刑。用重典严厉惩治贪官污吏,该杀的杀,该下大狱的下大狱,这本是一件让百姓拍手称快的事,但活剥人皮便是灭绝人性的“屠夫”所为了。
朱元璋出身贫寒,体悟民间百姓疾苦,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明实录类纂·司法监察卷》有载:洪武四年,朱元璋针对元末贿赂买官成风、官场腐败的弊端,下令凡官吏犯受贿罪,严惩不贷。他还颁布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杀!据《中国全史·皇帝史》所载:朱元璋感到对贪官污吏光砍头、充军不足以惩戒后来者,便施行比那“千刀万剐”的凌迟处死更残酷的“剥皮”刑法,把贪赃官吏活生生地剥下皮,再在人皮中填满乱草,缝合起来依旧是个人形,挂在各级官衙内外“示众”,让每天上下班的官员见之心惊胆战,不敢贪赃枉法。
那么,这“剥皮”酷刑是如何行刑的呢?或许是本人眼拙,翻遍《明史》、《明实录类纂》均未果,却在《鲁迅全集》第六卷的《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中看到有具体描写,鲁迅则是引用屈大均《安龙逸史》所载,尽管说的是南明永历帝时的事,但其“剥皮”行刑之法应该是明朝历代所传承。永历帝御史李如月弹劾秦王孙可望未准奏,孙可望即命党羽李应科将李如月剥皮示众。应科使人先将李如月绑缚至朝外,搬来石灰一筐、稻草一捆。如月问:“如何用此?”答曰:“是揎你的草!”如月叱道:“瞎奴,此株株是文章,节节是忠肠也!”应科等把如月脸孔朝下死按在地上,用利刀剖开脊梁及臀部,如月大呼:“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对孙可望骂不绝口;等剖断手脚转至前胸,如月还微声恨骂;一直剖至颈部,才气绝而死。党羽就用石灰渍干剥下的皮,再用线缝合起来,塞上稻草,移至北城门通衢阁上高悬。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剥皮”酷刑是何等残忍!在“屠夫”朱元璋那儿做个贪官也有点可怜兮兮的。朱元璋之后,剥皮之刑就不仅仅是针对贪官了。朱棣夺取皇位后,便对建文帝的忠臣景清剥皮。景清行刺朱棣未能得手,被擒获后朱棣一怒之下命“剥其皮,草揎之,械系长安门,碎磔其骨肉。”明武宗朱厚照则对被俘的义军首领处以剥皮之刑,把剥下的皮制成马鞍,供自己骑马用。
“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这话是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讲的,我觉得很精辟!
嘉靖年间
嘉靖年间,著名抗倭将领汤克宽率兵平定海寇,将海寇首领王艮俘获处死,把他的皮剥下来蒙作鼓面,叫“人皮鼓”。这鼓放在北固山佛院内,后世不少人都见过它。它的声音不如牛皮鼓响亮,据说因为人皮比牛皮纹理厚而没有牛皮结实,所以它的声音不如牛皮。明初洪武时,韩观任两广提督,杀人成性,曾剥人皮作成坐褥,这人皮剥得非常完整,耳目口鼻俱全,把它铺在座椅上,人脸正好在椅背上,头发披散在椅后,韩观升帐就坐着这人皮,以示威严。
天启年间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当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戮,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而且,魏忠贤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有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人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不语,有的感到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当天夜里,众人都在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举着火把照了照每人的面孔,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也逮了去,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和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一使衣装鲜丽的显官,正是魏忠贤。魏忠贤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入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幅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明末时期
明末张献忠将人剥皮的事例很多。他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对明朝统治者的虐政实行农民式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复。他大概是因为亲眼看到了蓝玉被剥的人皮,所以他也对明朝的官员予以剥皮。他不仅使用了明朝皇帝曾经使用过的剥皮手段,而且还有不少独出心裁的花样。张献忠入蜀后动不动就拿人剥皮,而目大都是活剥。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问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处死。3当时成都府彭县有个叫龚完敬的,本是崇祯十年(1637)进土,崇祯十六年(1643)因死了父亲回原籍守孝,张献忠占领成都后他表示降顺,被授予官职,但他心里不愿背叛明朝。张献忠想杀他,把他的仆人抓来问龚完敬每天在家中干什么。其中一个叫龚应登的仆人说,完敬每天五更时起床焚香祷告,不知祷告些什么,每天退朝回来只是叹气,不说一句话,过节时给祖宗绕纸后,记帐单下只写乙酉字样,不书大顺年号,等等。张献忠听到“不书大顺年号”这一句,勃然大怒,喝令刀斧手把龚完敬拿下,推出朝门,活活剥皮,并把剥下的人皮揎上草,晓谕四方。龚完敬的弟弟龚完淳、龚完敬熙及家属婢仆共一百余人同日处死。
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后来投降了南明,被永历帝朱由榔封为秦王。他也是个惯剥皮的能手。永历六年(即顺治九年,1652),孙可望杀了陈邦传,并剥下他的皮传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历帝弹劾他“擅杀勋将,无人臣礼”,永历帝不敢得罪孙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孙可望的亲信张应科知道了,就向孙可望报告,孙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张应科把李如月抓来剥皮。张应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绑在朝门外,又准备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骂道:“瞎眼的奴才!这草颗颗都是文章,节节都里忠肠!”不一会,张应科站住右边角门台阶上,传达孙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骂道:“我是朝廷命官,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门,向永历帝居住的南宫行跪拜礼。张应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张应科又指使从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渍干,用线缝好,中间塞满草,送到北城门通衢上悬挂起来。
近代评论
从这里描述的剥皮经过可见孙可望的残忍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鲁迅在引述这段故事之后,评论说,张献忠的剥皮法是“流贼”式的,孙可望虽说也是流贼出身,但他既然是南明王朝的秦王,后来又降清被封为义王,因而他的剥皮法其实是官式的,这和当初永乐皇帝剥景清的皮的方法完全相同。又说:“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上,还偶然可以听到‘剥皮揎草’的话,那皇泽之长也就可想而知了。”清朝没有剥皮之刑,在清代正史、野史及笔记中尚未见到这方面的记载。但是,剥皮这种酷刑并不能说已彻底绝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时,曾对反抗他们的中国人实行剥皮,电影《红高粱》所描写的剥皮情节,原来是取材于《高密县志》记载的真实的事件。
腰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简介:
腰斩刑具腰斩是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鲁迅说过:中国人是“最能研究人体、顺其自然而用之的人民。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膝关节能弯,发明了下跪;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至于坚韧挺拔的腰骨,构成了做“人”顶天立地的形象,向来关系着中国人的“气节”与“风骨”,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李白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他们的腰板硬得多,宁可像玉一般碎成一把绝响,也不愿求瓦全苟且偷生。统治者也许是怕这些知识分子嶙峋的风骨,就杀气腾腾祭出了“腰斩”的酷刑来,妄图断了国人的“脊梁”,教化出奴性的顺民
历史发展
其实腰斩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历史的进步”。因为殷商时代的死刑,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大餐的习俗,烧、烤、蒸、煮,无不围着口腹之欲打转。如“醢”是把人剁成肉酱,“脯”是把人做成肉干,“炮”是把人绑在大火炉的金属外壳上烤成熟肉,而“镬烹”则干脆把人扔到饭锅里煮成肉羹。
到了周代,“砍斫”逐渐取代“烹饪”,成为死刑的主流。周代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就是腰斩,而“杀”才是后世所谓的斩首。
最初腰斩行刑时用斧或钺,因为青铜毕竟要软些,不够锋利,必须做成斧钺,砍下去才有力度。待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容易磨损,用起来更要求技巧,得像庖丁解牛一样,谙熟腰椎骨空隙,否则,一刀下去不能砍断,场面自然尴尬,会遭围观的人群嘲笑其手艺不精,有损刽子手的“职业操守”。不过随着“技术的进步”,腰斩开始启用更顺手的铡刀,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杀人技术要求比较低。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其实并非电视上演的那种用途: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而是腰斩时用的,把人截成两段,“手足异处”。
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普通人至此怕早已魂飞魄散了,但总有那么个别不畏死的“牛人”。秦末楚汉相争,韩信离楚投汉,还是个无名小卒时,因犯军法当受腰斩。一同被处死的13个人被斩之后,轮到了韩信,他居然仰躺在砧板上直视将加诸于己身的刀刃,大呼:“刘邦那小子不是想夺天下吗?为何要斩杀壮士!”当时夏侯婴做监斩官,听闻此言,被他的勇气和豪壮折服,大呼“刀下留人”,不仅没有杀他,还将他推荐给刘邦,让他做了个管粮饷的都尉。
汉代还有一个叫张苍的人,其命运更是让人叫绝。根据《史记》记载,张苍以宾客身份随刘邦攻打南阳时,因犯法被处腰斩。他脱掉衣服,往砧板上一伏,体格高大,肥白得像葫芦瓜一样,在普遍营养不良的囚犯中显得分外出众。当时的监斩官王陵看到后,十分惊异,认为他是个美男子,就禀告刘邦,赦免了他。此人以后立了大功,还当了丞相。
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点;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腰斩这一刑罚于雍正朝被废,当时雍正皇帝对俞鸿图实行腰斩的刑罚,俞鸿图被腰斩后在地上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方自气绝身亡,雍正听说之后便觉残忍,命令废除这一刑罚。
股票下跌至一半的价格时,被称作是腰斩。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简介:
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晋王李克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车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可见,早在周代就已实行车裂之刑。春秋时,诸侯混战,各国君主对那些弑君犯上的乱臣贼子加重处罚时,就采用车裂的办法。公元前694年,齐国“轘高渠弥”。公元前598年,楚国伐陈国,将夏征舒“轘之栗门”,公元前551年,楚国“轘观起于四竟”,等等,都是突出的例子。又,周敬王时的名臣苌弘含冤而死,《庄子·胠箧》篇和《韩非子·难言》篇都说他是被抽肠致死的,也有人说他是被车裂而死的。《淮南子·汜论训》云:“昔者苌弘,周室之执数者也,……然而不能自知车裂而死。”据此,苌弘很可能是先被车裂,之后又被抽出肚肠。战国时,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孝公死后,太子即位为秦惠文王,商鞅受到敌对势力的攻击,结果被擒获,车裂于咸阳。此事在《史记·商君列传》、《战国策·秦策》、《韩非子·和氏》等史籍中都有记述,《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九回“咸阳市五牛分商鞅”更作了详细的描写。当时,也有人是在死后其尸体又被车裂的,如吴起、苏秦及秦国的嫪毐等。
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期间,车裂之刑使用得相当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经认识到这种刑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车
裂。周赧王时,齐王决定在本国实行车裂之刑,群臣纷纷进谏劝阻,齐王都不肯听从。子高(孔子的后人,名孔穿)来见齐王说:“车裂是无道之君的刑罚,而您却欲实行它,这都是您下属臣僚的过错啊!”齐王问为什么,子高说:“如今天下纷争,英雄豪杰都想选择一个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您如果滥用酷刑,就会失去声望,英雄豪杰们就不敢来了。本国的人民也将要背叛您了,这样下去,国家肯定会灭亡的。您的臣僚们面对这种关系国家前途的大事,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怕违背了您的意旨,招来龙逢被断首、比干被剖心那样的惨祸,这只是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为桀纣那样的昏暴之君。所以我说他们的过错太大了。”齐王听取了子高的意见,取消了使用车裂之刑的决定。
遗憾的是,孔穿的正确主张和齐王的从善如流并没有使车裂之刑彻底终止,秦以后各代,车裂的做法仍然存在。
秦末时期
秦末农民起义时,陈胜的都将宋留率兵攻占南阳,听说陈胜已死,不敢再向武关方向进军,而向东撤退到新蔡,投降了秦军。秦将派人把宋留送到咸阳,宋留这个农民军的叛徒并未能保全性命,被处以车裂之刑。黄巾起义时,马元义在洛阳谋划起义,响应张角,并且联络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为内应,定于三月五日动手,因叛徒唐周出卖,马元义被捕,车裂于洛阳。可见,古代统治者对农民起义这样的作乱者是深恶痛绝的,凡是捕获农民军的首领或骨干分子,不论他屈膝投降或宁折不弯,都要用凌迟或车裂这样最残酷的刑罚把他处死。
三国时期
三国时吴国末年,孙皓也使用过车裂之刑,当时民间传言,孙皓死后,齐王孙备和上虞候孙奉两人中当有一人继承帝位。孙备母亲的坟墓在豫章(今江西南昌),豫章太守张俊怀疑这样的传言事出有因,就主动给孙备的母亲扫墓,为自己预作打算。孙皓听了这件事,就命令逮捕张俊,将他车裂处死,并灭其三族。孙皓残暴,惯用酷刑,这只是其中的一例。
十六国
十六国时,统治者多半秉性凶暴,爱用酷刑,当然也包括车裂在内。今天可以看到的记载,车裂常用
于惩治那些乱伦丧理、忤逆不孝之徒。前凉姑臧(在今甘肃武威)有个叫白兴的人把自己的女儿作妾,其妻妒忌,白兴大怒,就把妻当作婢女,伺候女儿。郡县把此事上奏,凉王张骏大惊道:“这真是自古没有听说过的怪事!”于是下令将白兴在姑臧闹市区车裂示众。前秦建元三年(367)有司奏报说,某人偷窃了他母亲的钱财而逃走在外,被官府抓获,打算把他流放到边远地区。太后(苻坚的母亲苟氏)听说此事,气愤地说:“罪款三千条,没有比不孝更大的了。应该把这不孝之子在市朝处死,为什么却要把他流放到远方去呢?难道中国外能有无父无母的地区吗?”于是苻坚下令将不孝子车裂处死。同年,池阳(今陕西泾阳西北)有个百姓听信了他的妻子的挑唆,打算害死自己的母亲,就让母亲坐上车子,说是去看望亲戚,一直拉到南山中。母亲问他:“儿呀,去亲戚家怎么走到这里来了呢?”儿子怒斥她说:“老丫头,不许多嘴!”就让母亲下了车,领她到溪谷之间。这个不孝子离家的时候,妻子悄悄嘱咐他,一定要把母亲身上穿的内衣带回来,因此他在杀母亲之前必须脱下母亲的内衣。但是,他不好意思亲自动手,就背朝着母亲,厉声命令
母亲自己脱衣。母亲哭着说:“我生你养你,想不到今天落个这样的下场。你既然听信媳妇的话,把我杀死就算了,不要逼索这件衣裳罢。”儿子又怒斥她不许多嘴,更严厉里命令她快脱。母亲悲愤之极,呼喊到:“天神,山神,你们都看见了吧!”话音未落,只见儿子手中的刀,忽然向着他自己的头顶砍下,身体栽倒在岩穴中。母亲见儿子已死,乘车返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媳妇以为是丈夫回来了呢,迎上去问道:“我要的那件衣服拿回来了吗?”母亲大声呼唤邻居,人们抓住那位恶妇送到官府。官府把此事奏报朝廷,苻坚下令把恶妇车裂以示严惩。这是见于史籍记载的受车裂之刑的唯一的一位女性。此外,南燕慕容超即位时,左仆射封嵩派黄门令牟裳对太后说,慕容超不是太后亲生,应该按照旧规,立慕容钟为帝。慕容超逮捕封嵩,要把他斩首,封嵩请求允许他回家和母亲告别,慕容超说:“你这样的人还知道有母亲,那么为什么要离间别人的母子关系呢?”于是又下令把封嵩的斩首改为车裂。西秦时,乞伏公府弑杀叔父乞伏乾归,乞伏乾归的长子乞伏炽磐讨伐公府,把他擒获,之后将乞伏公府和他的四个儿子同时车裂处死。北魏道武帝时,范阳卢溥聚众叛乱,道武帝拓跋珪擒获卢溥和他的儿子卢焕,都处以车裂之刑。
北齐时期
北齐时死刑分为四等,最重的要用车裂,北周时死刑分为五等,第五种为车裂。这都是朝廷明文规定
的法律。隋朝建国后,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元年(581)颁定新刑律,废除前代鞭扑、枭首、车裂等酷刑。过了不久,隋炀帝杨广又把各种酷刑都恢复起来。杨玄感谋反,兵败被擒,炀帝把他斩首,并诛灭九族,参与谋反的人当中罪恶大的,有的被车裂,有的被枭首,有的被截断手足又用乱箭射死,有的被处死之后又让文武百官脔割死者身上的肉而食之,残酷手段无所不用。隋炀帝不仅荒淫而且暴虐,这导致了他后来的灭亡。
唐朝时期
唐朝废弃隋代苛政,也不再使用车裂。直到唐末,才偶尔又见。那是唐昭帝天佑二年(905)十二月,朝廷将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柳灿贬为登州刺史,将太常卿张廷范贬为莱州司户,第二天,又下令将柳灿斩首,将张廷范车裂于都市。五代时的车裂之刑见李存孝一例。五代以后,只有辽曾规定“淫乱不轨者,五车轘杀之”。如保宁十年(978)九月,平王隆先子陈哥谋害其父,被车裂处死。其他各代正式规定的残酷的死刑虽然仍有凌迟、剥皮等,但车裂基本上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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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玩黄鳝作文怎么写?
今天,外婆买来三条黄鳝。
我虽然很喜欢吃黄鳝,可和它这样零距离接触还是第一次。
没想到美味的黄鳝样子还挺吓人的。
外婆称黄鳝为“长鱼”。
倒符合事实,黄鳝身体长长的,头尖尖的,尾巴也是尖尖的、细细的,全身呈深棕色,脊椎上颜色最深,个个小黑点在棕色的皮肤上不太明显,却从头到尾整齐地排列。
外婆刚把它们倒进水盆,它们就很不老实地在盆底钻来钻去,挣扎地想逃跑。
一会儿工夫,它们就放起“烟雾弹”,假装很老实地呆在盆里一动不动,三条缠绕在一起,给我们休息的假像,其实,它们正千方百计地想着逃跑呢。
这会儿,盆里悄无声息,它们一定睡着觉了。
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盆里三条黄鳝只剩一条“老实巴交”的呆着断后,其它两条早已不知去向。
我们全家展开了厨房大搜索。
小小的黄鳝还挺聪明的呢,它没有掉进下水道,也没明目张胆地逃到地砖上,而是很狡猾地分头行动。
一只不知怎么的,竟跑过相邻的水池里,另一只更奸诈,神不知鬼不觉地躺在水盆底下。
它们又被押进水盆,这次我到要看看它们还会耍什么花招。
果然,一会儿工夫,它们就不耐烦了,其中一条黄鳝把头伸出盆外,很灵活地轻轻一滑,便轻松逃跑了。
我们找来一只高帮的水桶,这下黄鳝黔驴技穷了。
第二天早上,我轻轻敲桶,算是和黄鳝们打招呼,它们居然还动了一下。
这些调皮的黄鳝真可爱,我都不想吃它们了。
捉黄鳝作文
展开全部今天我和妈妈到菜场去买菜,菜场里人山人海,我和妈妈准备买一条鱼炖汤喝。
突然,我发现鱼池里有一条“蛇”,便叫道:“妈妈,快看这里有一条蛇!”卖鱼的叔叔微笑着对我说:“这不是蛇,这是黄鳝,俗称长鱼,炖汤喝既补锌又补钙。
”我问叔叔:“长鱼和蛇怎么区别开来呢?”叔叔说:“长鱼的身上有粘液,而蛇的身上有鳞片。
”妈妈说:“既然长鱼有营养,那就买一条吧!”卖鱼的叔叔从水池里抓起一条个头最大的长鱼,这条长鱼似乎不甘束手就擒,猛的一下滑到水里去了。
叔叔用毛巾擦干手上长鱼留下的粘液,又下水去擒它,再狡猾凶猛的猎物也逃不过猎人的手掌心。
这下叔叔一手拿剪刀,一手卡着它的喉咙,吃力地用剪刀剪破它的肚子,取出它的胆,扒出它的肠子,就这样了,它尾巴还抽打个不停,用剪刀一段一段的剪下来,它的肌肉还一动一动的。
最后,这条凶猛的黄鳝成了我家餐桌上的一道美味。
...
写鳝鱼米线的作文800
各地都有特产——有桂林粉,有麻辣烫,有桂花糕……应有尽有,但我还是认为云南的过桥米线最好吃.如今随着改革开放,过桥米线也闻名中外了.传说很早以前,有一位书生在云南南湖的湖心亭苦读书,他的妻子每天都要过一座桥给这个书生送饭.有一天,妻子觉得丈夫很辛苦就炖了只鸡放进土罐里准备送给丈夫吃,可是中途有事便耽搁了,等回来才发现土罐里的鸡还是热的,打开一看,发现上面有一层厚厚的黄油,于是就用鸡油烫米线给丈夫吃,书生吃后赞不绝口.因为妻子每天送饭都要从南湖的桥上过,所以书生把这种美味食物取名为“过桥米线”.是什么使人们百吃不厌呢?首先,过桥米线的汤说起.过桥米线的汤是由鸡肉、猪肉、猪骨头……熬成的味道鲜美、汤汁鲜甜,在熬完汤时在加上菊花、豆坨、葱花……喝一口足以陶醉在这鲜美的汤汁中,让人回味无穷.这鸡汤好似一层膜把米线、汤和肉盖在下面为保温作用.“啊!真好吃.”我大叫起来.我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到嘴里的米线香香的,让人吃地入了迷,吃了第一口还想吃第二口,吃了第一碗还想吃第二碗.碗里的米线很快就被我一扫而光了.我喝了一口米线汤,“啊!汤的味道也不错啊!” 我兴奋的喊起来.那汤又香又鲜,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好滋味.从此,过桥米线成了我爱吃的食物.我想你一定很想吃过桥米线吧!那就亲自到重庆去尝一尝,它的美味一定会让你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模仿《鳝鱼骨里妈妈的滋味》写一篇作文700字
这个星期的《意林》读完了,让我念念不忘的是《鳝鱼骨里的妈妈滋味》。
这篇文章是这样的:“我”从小就住在一户贫穷的家庭,每天都对家门前的鳝鱼味道所吸引,每天,妈妈都会带回来一大包鳝鱼骨头做汤,喝起来很美味。
至今,我还忘不了妈妈煮的那些鳝鱼骨汤。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位母亲,是的,每个家庭的母亲都很关心自己的孩子,时时刻刻都照顾着自己的孩子。
因为“我”很希望能喝到鳝鱼汤,可是家境贫困,喝不起,做母亲的也不希望“我”喝不到鳝鱼汤,就朝鳝鱼店把鱼骨头给她,每天都熬夜煮鳝鱼骨头汤,能让我每天都喝到“鳝鱼汤”,读到这里,我不禁一震,心想: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无处不在的,为了能满足孩子的愿望,不管有多艰难,都会尽量满足。
作者的母亲一直都没有停止做鳝鱼骨头汤,还换着花样给孩子做,让作者每天气色红润。
母爱的力量是非常伟大的,在此时,有谁不被这位母亲感动呢? 作者一生最难忘的,我想就是他妈妈做的鳝鱼骨头汤,虽然不能让孩子喝上真正的鳝鱼汤,但做***还是尽量使我能吃饱喝好,总是把饥饿和艰辛留给自己...这个星期的《意林》读完了,让我念念不忘的是《鳝鱼骨里的妈妈滋味》。
这篇文章是这样的:“我”从小就住在一户贫穷的家庭,每天都对家门前的鳝鱼味道所吸引,每天,妈妈都会带回来一大包鳝鱼骨头做汤,喝起来很美味。
至今,我还忘不了妈妈煮的那些鳝鱼骨汤。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位母亲,是的,每个家庭的母亲都很关心自己的孩子,时时刻刻都照顾着自己的孩子。
因为“我”很希望能喝到鳝鱼汤,可是家境贫困,喝不起,做母亲的也不希望“我”喝不到鳝鱼汤,就朝鳝鱼店把鱼骨头给她,每天都熬夜煮鳝鱼骨头汤,能让我每天都喝到“鳝鱼汤”,读到这里,我不禁一震,心想: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无处不在的,为了能满足孩子的愿望,不管有多艰难,都会尽量满足。
作者的母亲一直都没有停止做鳝鱼骨头汤,还换着花样给孩子做,让作者每天气色红润。
母爱的力量是非常伟大的,在此时,有谁不被这位母亲感动呢? 作者一生最难忘的,我想就是他妈妈做的鳝鱼骨头汤,虽然不能让孩子喝上真正的鳝鱼汤,但做***还是尽量使我能吃饱喝好,总是把饥饿和艰辛留给自己。
让我深刻的是母亲熬夜做鳝鱼骨头汤那一段,母亲为了能让我和上鳝鱼汤,熬了两三个小时才熬成,这时已经是深夜了。
这位母亲的做法让我很震惊,熬了两三个小时才熬成,我看一般的厨子都难以做到这一点。
而且这位母亲一直都在为孩子做汤喝。
直到作者的母亲去世那一天,作者仍然忘不了母亲煮的那份鳝鱼骨头汤。
因为这不是一份普普通通的汤,而是一份充满爱的骨头汤!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过这些事情,比如,有一次下雨,我在家里看电视,妈妈正好要出去做养发,我有一点想喝饮料,但是我不想出去,就是怕麻烦,于是就委托妈妈,回来的时候,妈妈拿了一瓶脉动饮料给我,我在心里暗暗地说:妈妈,谢谢你! 这时,我才“读”懂什么叫母爱的伟大!
鳝鱼护子这篇文章的概括
展开全部 《舍命护子的鳝鱼》有一个名叫周豫的人,他想做一锅鳝鱼汤,当鳝鱼汤煮沸之后,周豫将锅盖掀起,发现有一条鳝鱼肚子朝上,他便把鱼肚抛开,发现内有众多鱼卵,周豫看到这一幕,发誓终生不吃鳝鱼,从此更加孝敬父母。
感想:我们一定要好好孝敬父母,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
孝,是对母亲的微笑,是一次去掉所谓羞涩的主动认错,是为父亲敬上的一杯酒,是为母亲献上的一杯茶,是陪着父亲走一段路,是陪母亲说一会儿话。
父母就像微风细雨,润物无声,深情无言,在我灵魂的深处撑起一片绿荫,供我休息,使人生在努力生活的同时,更加深刻地领悟到了血脉的奔腾,生命与爱的厚重。
...
作文:江阴过桥鳝
大哥我就是江阴人,好像没听过过桥鳝啊,是啥东东啊?哦,我知道了。
【 清乾隆年间,山东曲阜籍进士蔡澎到江阴任知县。
蔡澎是个美食家。
一日,他下乡勘察农情,看到稻田中黄鳝窜来窜去;于是,便吩咐捉上一些带回县衙后花园喂养起来。
蔡澍还是个尊孔之人,每年祭孔后的宴请,更是蔡澍家的一件大事。
这年,祭孔又要开始了。
家厨设想做道特别的菜肴给主人助兴。
于是,他走进后花院。
当他看到假山、小桥、黄鳝,思路顿时来了。
他想:祭孔之人须过"三桥",才能步步高升、飞黄腾达;于是,决定以黄鳝为原料,烹制出一道色、香、味、形、养、意非同寻常的菜肴来。
祭孔的那天,他将黄鳝切成片,腌渍过后进行了多次爆炸;然后,再将其烩闷至酥,使其形同小型拱桥。
由于该菜形美香浓、鲜酥无匹,主宾食后拍案叫绝。
蔡澍问家厨:这道菜叫什么名字?家厨说:叫"过桥鳝"。
他将创作之意说了出来。
蔡澍夸奖不绝。
从此,"过桥鳝"便闻名于世、流传至今。
过桥鳝流传于市已有数百年,经过历代名厨的不断加工,形更美,味更佳,成了江阴各个大饭店酒席必用的大菜。
1987年,"过桥鳝"作为江阴的特色名菜,编入了《中国菜谱·江苏卷》。
过桥鳝,色泽深红,酥烂醇香,咸甜相溶,形似拱桥,别具一番特色,不失为一道美味佳肴】
小学四年级作文四篇,400字左右
今天,森林里特别热闹,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第八届动物奥运会开始了!运动场上彩旗飘扬。
山羊、小兔、花狗、狐狸、狗熊……都来了,连平常不出门的猪妈妈也来观战助威。
小白兔、小猫、梅花鹿等等穿着漂亮的裙子,来给运动员们当拉拉队。
比赛的项目特别多:游泳、拳击、跳远、扔铅球……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兔子和乌龟的赛跑。
你可能会问,兔子和乌龟不是赛过了吗?众所皆知,兔子由于骄傲,结果败给了乌龟。
可那是老黄历了,今非昔比。
不信你看:老兔子的儿子剑剑身着紧身运动服,脚蹬名牌运动鞋,显得精神抖擞。
他伸伸腿、弯弯腰,心想:这次赛跑我只要不睡觉,就一定能赢那只小乌龟,那我就不用背前辈的黑锅了。
乌龟的女儿飞飞呢?身上的连衣裙里鼓鼓囊囊的,难道装了啥东西?猴子裁判先挥舞令旗,然后手里举起枪。
说道:“各就各位,预备—叭!”随着一声枪响,兔子剑剑后脚用力一蹬“蹭”地一下向前冲去。
乌龟飞飞呢?她呀,原地不动,不紧不慢地从裙里掏出两个风火轮。
飞飞把风火轮踩在脚底下,向前滚去,观众们一看,全都傻了眼。
飞飞踏在风火轮上,腾云驾雾。
一会儿,飞飞就赶上了剑剑。
剑剑一看自己被追上了,赶快拼了命地跑,但也无济于事,飞飞把剑剑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森林上下一片呼喊:“乌龟第一!乌龟第一!”最终乌龟赢了!剑剑伤心极了,他终于明白:当年乌龟叔叔用坚韧不拔的意志战胜了兔子爸爸,而今天小乌龟飞飞用现代科学技术战胜了自己。
写小动物的外貌和习性的作文在300字左右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
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猫的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
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
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优美的句子 兔子的耳朵又大又长,只要听见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唰”地一下竖起来,灵巧地四面转动,寻找声音发出的地方,直到声音没有了,才恢复常态。
小白兔吃饱了的时候,就仨一群俩一伙地在沙地上跑来跑去,像一个个小雪球在滚动。
小花猫的脑袋圆圆的,顶着一对尖尖的小耳朵,那大大的绿眼睛瞪得像两盏小绿灯。
小猫“咪咪”的那一双大耳朵,一天到晚都直竖着,哪个地方有声音,马上往那边转,活像一架有特殊性能的雷达。
狗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壮干脆的感觉。
关于写事的作文350字左右
文明——只差一步阳光明媚的一天,小明和姐姐兴高采烈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鸟儿唱着歌,花儿也在像他们点头,他们俩哼着曲儿,一蹦一跳地往前走去。
突然,有一股气味迎面袭来,简直臭气熏天,使小明和姐姐都捂住了鼻子,他们以看才知道,前面的垃圾桶旁堆满了垃圾,姐姐看了直皱眉头,说:“我们来把垃圾捡进垃圾桶里去吧!”小明不解地问:“又不是我们丢的,为什么要捡啊?”姐姐听了很不高兴:“如果我们不主动维护卫生的话,迟早会生活在垃圾山上的.”小明听了,极不情愿地说:”那我们来捡嘛!” 突然,小明看见姐姐书包里的纸、笔和胶水,想出了一个办法…… 一会儿,姐姐捡完了垃圾,责备小明说:“你怎么不捡啊?”小明做着鬼脸说:“你就看我的吧!”姐姐很是不解,看到弟弟贴了一张纸在垃圾桶上,上面写着“文明——只差一步”时,顿时恍然大悟,说:“小明,你真聪明!是啊,如果我们每人迈出对文明的一小步,社会就会迈出一大步。
捡垃圾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我们不去做的话,那将会变成一件大事!所以,我们要从小事做起。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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