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我读三年级的一个周末。那天天气热的不得了,太阳炙烤着大地,尽管家里开着冷气,可是,我热的象只哈巴狗,只伸舌头。我想:现在要来一条冰凉可口的冰棍,那该多好啊!可是,我的钱早已用光光了,想着想着,心里忽然跑出了一个“魔鬼”,它说:“你想吃冰棍其实很简单,只要到你妈妈钱包里拿一元买不就行了吗?再说钱包里这么多钱,不会被发觉的。”我想:平时妈妈给的零用钱已经够多了,不能再拿妈妈的钱。想是这么想,但是最终还是抵挡不了美食的诱惑拿了妈妈的钱买冰棍吃。
刚买回来,妈妈就回到家进了房间,但不到5分钟就怒气冲冲的出来,对我说:“你是不是拿了我的钱啊?”看着妈妈,我忐忑不安的说:“没,没有。”说完,又冲向妹妹说:“一定是你拿了,你不用再狡辩了。”妹妹无奈的说:“我没有啊!”可是妈妈不听,直往妹妹屁股上打。看着妹妹可怜的样子,我真后悔听从了“魔鬼”的建议。
这件事虽然过了很久,但是我将一生不会忘记。
我从呱呱落地以来,发生了许多事,那一件件事像闪烁亮光的小星星照亮了我的心扉,有高兴的,愧疚的,开心的。咦!我寻找记忆吧!便打开其中一颗星星。
啊!那是我生日的第二天,到了学校上课,做作业时,我从文具盒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枝闪烁蓝光的钢笔,这支钢笔全身蔚蓝色,上面画着一个卡通唐老鸭,笔杆上写了些瑰红的英文字,很漂亮,正当我爱不释手时,同桌看见了钢笔,也情不自禁地说真漂亮,我自豪:“那是当然,这是我妈妈在我生日时从重庆买的。”同桌随后便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我叫了她一声,她才醒悟过来。
下午,我来到了学校,清理文具盒时,突然发现我的钢笔不翼而飞,我便第一个怀疑起她,她的一举一动都很可疑,而且她是我的同桌,离我最近,上午她对钢笔那喜爱的神情,对,就是她!我跑出教室,找到了她,气冲冲地向她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钢笔?”,她好象二丈摸不到头脑,一头都是雾:“我哪里有啊!”我听了,白了她一眼,我想:好啊!你不承认,绝对是你偷的,自己偷了还不承认,那我只好搜你书包,看你怎么反驳。我怒气冲天的踏进教室,搜起课桌和书包,甚至书包的底层都被我翻了底朝天,可还是没有看见那钢笔的踪影,我顿时鼻子酸,泪水便落了下来,那可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啊,那么漂亮,谁见了喜爱呀!恩,可能被她带到了家里也说不定。我想:亏你还是我的同桌,原来是个小偷,真是令人想不到啊!
“铃铃``````````”上课了,老师走进教室,我眼前一亮,对啊!向老师告状,我心里暗喜,我漫不经心的拿出语文书,想状词时,啊 ,书里好象夹了个硬东西,我翻开一看,那支钢笔呈现在我眼里,我高兴极了,我想起来了,上午第四节,我把钢笔夹在语文书里的钢笔忘记拿出来,哎!我这个人啊,真是个粗心大意的人,误会了同桌,还损失了她的人格,真是对不起,我便主动向她道了歉,她原谅了我。
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你不要随便怀疑别人,要是真凭实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