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一对大大的眼睛,高而瘦的体格,这就是我,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人我自己。
我今年十三岁了,我喜欢看书,又爱提问题,老是让老师答辩不出。为了满足我的求知欲,爸爸便送我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很喜欢,一有空就钻进书堆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由于爱看书,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过字写得太糊涂,请你见谅,我会改正的。
“我不会比别人差,只要我努力,就会超越别人。”这句话成了我的口头禅。
这还得从一件事说起,我班XX考了一百分,而我只考了九十分,我非常沮丧,但我想起了老师的教诲: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找出失败的原因。于是,我顿时精神倍增,决定刻苦学习。
为了能超越别人,我制订了一个计划,马上开始实行了。
从此以后,我勤奋多了。在球场上很少看到我的身影,在书房中,却遍布着我的足迹,我始终相信:有付出就会有回报。
有时邻居家小孩找我玩,要是从前,我早冲上去了,可是现在,我不但自己努力,也告诉他要珍惜大好时光,努力学习,他只好悻悻离去。
有时我读累了,想趴下睡一会儿,但“一定要赢”的信念使我像苏秦刺股一样努力,妈妈非常心疼,但我总是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不会这样半途而废,轻言放弃。”但有时累得趴下了,我休息一会儿又开始学习。
功夫不负有心人,努力终究结出硕果,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双优的好成绩,并在“三好生”的名单上占到了一席之地。但我仍提醒自己,有了成绩是绝对不能骄傲的,如果松懈,就又会考“鸭蛋”。所以,我认为“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并非无道理。
这就是我,一个争强好胜,又爱看书的男孩,虽说不太帅,不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样的男生你们喜欢吗?如果喜欢,和我交个朋友吧!我们一同前进。
作文《我的自传》700字,男生
我的自传——我与书的故事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在灿烂的阳光中,在膝上摊开一本书,闻着薄薄的纸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油墨的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妈妈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在家的墙壁上安装了一个红色的小书架,我总是站在前面,仰着头看那些花花绿绿的小册子,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无论是厚重肃穆的字典、精巧感人的小说、空灵芳馨的散文集,抑或是精辟真挚的小故事,他们或让我了解了人生的至真至纯,或使我懂得了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限,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一本叫做《再试一次》的书.我的数学一向不好,无论我怎么认真听讲,努力做题,成绩永远是在80分上下晃悠.来回考了几次成绩都无太大变化,我有点心灰意冷地想放弃努力.看到我不思进取想后退的破罐子破摔的行为,妈妈没有多言语些什么.只是在我生日时,送给我一本书,名字叫《再试一次》.这是一本并不起眼的书,淡蓝色的封皮,淡雅而普通.讲的是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在商海中艰苦创业摸爬滚打,失败了许多次最终成为百万富翁的故事.情节并不时髦,甚至有些俗套,但是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当你失败了许多次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弃,因为如果此时失去成功的信念,之前的失败就白费了,每一次失败都是成功对你的考验,多一次失败你就离成功又进了一步,再试一次,或许你就成功了.”这本书,告诉了我短短的两句话,却又是一个对我影响深远的道理.我了解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在以后的学习中,每当我失败后伤心沮丧时,我就会想起这本《再试一次》,我总是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试一次,我就会成功”,终于,我的数学成绩一跃排在了班中的前几名.面对着我的进步,我笑了,妈妈笑了,我觉得那本书,也笑了.其实我真的应该感谢书,书不仅给了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教给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人生的航程指明了方向.再美的花儿也会凋零,再绚丽的彩虹也会消失,但只要有了书将它们珍藏其中,便会成为永恒的美丽.
我的自传作文700字,要文章,好的来
我 一对大大的眼睛,高而瘦的体格,这就是我,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人我自己。
我今年十三岁了,我喜欢看书,又爱提问题,老是让老师答辩不出。
为了满足我的求知欲,爸爸便送我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很喜欢,一有空就钻进书堆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由于爱看书,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过字写得太糊涂,请你见谅,我会改正的。
“我不会比别人差,只要我努力,就会超越别人。
”这句话成了我的口头禅。
这还得从一件事说起,我班XX考了一百分,而我只考了九十分,我非常沮丧,但我想起了老师的教诲: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找出失败的原因。
于是,我顿时精神倍增,决定刻苦学习。
为了能超越别人,我制订了一个计划,马上开始实行了。
从此以后,我勤奋多了。
在球场上很少看到我的身影,在书房中,却遍布着我的足迹,我始终相信:有付出就会有回报。
有时邻居家小孩找我玩,要是从前,我早冲上去了,可是现在,我不但自己努力,也告诉他要珍惜大好时光,努力学习,他只好悻悻离去。
有时我读累了,想趴下睡一会儿,但“一定要赢”的信念使我像苏秦刺股一样努力,妈妈非常心疼,但我总是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不会这样半途而废,轻言放弃。
”但有时累得趴下了,我休息一会儿又开始学习。
功夫不负有心人,努力终究结出硕果,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双优的好成绩,并在“三好生”的名单上占到了一席之地。
但我仍提醒自己,有了成绩是绝对不能骄傲的,如果松懈,就又会考“鸭蛋”。
所以,我认为“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并非无道理。
这就是我,一个争强好胜,又爱看书的男孩,虽说不太帅,不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这样的男生你们喜欢吗?如果喜欢,和我交个朋友吧!我们一同前进。
...
有关人物自传的作文700字,初三
我的自传在那明媚的春天,他会去捉蝴蝶采花;在那赤日炎炎的夏天,他会浑然不觉太阳公公的存在,依然跑呀跳呀,搞得大汗淋漓却不说热;秋天来了,他会拿扫把扫一扫地上那些金黄的落叶;冬天,他会穿上棉衣,戴上手套,化为“雪地小天使”,玩起打雪仗、堆雪人等等游戏。
他总是笑,他的口头禅是:“笑一笑,十年少。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那就是我。
我是一个阳光的男孩,最喜欢新鲜空气,早晨起床,在通往校园的路上,每吸一口气,都让我感觉心旷神怡,心情也随即愉快起来,我会情不自禁地加快上学的步伐。
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喜欢笑,不仅自己爱笑,还喜欢开玩笑,带给别人欢笑。
有一次,我在手上写了个“大侠”二字,被一位同学看见了,他说:“咦,你还是大侠呢,真是笑死我了!”我却说:“那是当然,想当年我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在医院的‘太平间’,跺跺脚,没有一个人敢喘气。
”“哈哈哈,哈哈哈!”同学们捧腹大笑起来,我却面不改色,其实心里在笑过不停。
我这人呀,也有一些小毛病,比如,上课好动被老师批评,做题粗心不注重细节等等,但脑袋瓜子还是挺聪明的。
在班上,我有‘奥数大王’之称,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奥数题给我们做,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做出来,老师看了看题目,思索了良久,也没有想出来。
终于,过了很久,我竟然用方程解了出来。
语文课写作文,我也是技高一筹。
几乎,每一次老师在班上要念作文的时候,都要念我的作文。
四年级时,我还写了两千多字的作文-----《云南之旅》呢。
我还多才多艺,会吹笛子,会写书法。
说到吹笛子,我还拿了不少奖呢,我学一年就考过了笛子八级,接着又取得了衡阳市比赛的一等奖,还到香港比赛拿了个银奖。
书法,我只学半年,就参加县里的书法比赛拿了个三等奖。
哈哈!多才多艺,爱开玩笑的我是不是很厉害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还望采纳~~~
帮我写一篇作文我的自传我是男的
我的自传! 1996年初冬的一个凌晨,随着一声婴儿的哭声打破了夜的寂静,我——降临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里。
我的名字叫郑艺。
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意义可大了呢。
之所以我有正义感,是应为跟正义同音;之所以我跟小姐姐吵架,是应为跟争议同音。
瘦是男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瘦,所以四五年级的时候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小不点”其实我个子又小又矮。
妈妈让我多吃饭,可我依然是每顿只吃一点点。
我妈妈常说我还没有老家的小狗吃得多呢==*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吃饭,要不然能长这么矮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可是我现在长dé有点胖了。
听妈妈说,第一次进幼儿园的大门,我感到既高兴又害怕。
当听到妈妈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时,我哭着闹着不让妈妈走。
妈妈只好骗我说她在大厅立等我。
结果放学后我没见到妈妈,又大哭大闹起来。
转眼之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
在二小里,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的内容,开阔了眼界,结识了更多的好朋友。
在四年级时,我转学了。
在深圳的学校里,我又学到了新的知识,并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五年级时,我又转学了,转回二小。
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得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
虽然我酷爱文字,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
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常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
我的理想是走进北大。
我相信,在我的努力和老师、父母的教育下,我一定会实现我的理想,会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老师!!!我叫阳明昊,今年15岁,是一名初三学生,现就读于中南大学铁道学院附中 我身高1米7有余,相貌平平。
我比较喜欢数学、物理、化学和关于电脑方面的东西,对语文和政治不太感兴趣。
就运动方面而言,我最喜欢的是乒乓球,常常和同学一起去乒乓球馆比赛。
从小学到初中,我获得了许多荣誉。
在小学时,我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大队干部”、“四驱车比赛三等奖”等,其中数“三好学生”获得的次数最多。
在学校里,我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喜欢。
三年前,我跨入了初中的大门。
我获得过“省级英语技能大赛三等奖”、“优秀班干部”、“学习积极分子”等,其中还有9张参加数学、英语、生物竞赛所获的奖状。
由此可见,我在校的表现还是不赖的。
初中三年里,我也经历了三件最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初一上期,我通过竞争成为了我们班的班长,老师让我每天把没交作业的名单报告到她那儿去。
于是我成了我们班同学眼中的“罪人”、“告密者”,导致我的同学关系不再如以前那样融洽。
正因为这个,初一下学期我没能连任。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对我还是有益的:一是可以盖上同学之间的关系,二是能省出更多学习的时间。
在初二上学期时,我经历了我目前为止最难忘的一次期中考试。
那次考生物的时候,我没有注意到试卷后面还有一半,结果后面一字未写,自然一分都得不到。
即便我在前面只扣了2分,最后算下来也只有区区73分。
从此之后,每次参加考试,卷子发下来后第一件是就是全面检查一遍试
用第一人称手法写一篇八百字左右我的自传高中作文
在1995年的那个寒冬,小小的我来到了这个大大的世界,从妈妈的肚子里出来十分的不舍,本来可以在妈妈的肚子里可以自由自在的翻滚,什么都不用想,可是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不能再这样了。
我不会用语言表达我的不满,只知道一个劲的哭,不想睁开眼睛,因为我怕把现在唯有的一点记忆忘却。
这一天便在我的哭声中过去了。
我还是把在妈妈肚子里的情景忘记了,因为我为了看看这个新的环境把小小的眼睛睁开了。
哭累了,也看见了这个全新的世界,我终于闭上小小的眼睛睡着了……整天无所事事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开始学说话。
自然,我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妈妈”,当我在妈妈面前第一次说这个词时,妈妈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时,妈妈一定很高兴,因为她生我时的痛苦没有白费,在我说出“妈妈”的时候,她一定高兴的抱起了我。
这就是母爱,简简单单,却无法替代 。
1996年,我开始学会走路,妈妈给我的保护使我能在平坦的马路上走,在崎岖的山路山走,尽管不会是永远。
等我长的了,妈妈会让我学会自己去走,因为这条路很长,靠更多的还是自己,这一点,我渐渐长大了后也就明白了。
时间过的好快,短短的几年就这样过去了。
2岁时我进入了幼儿园,妈妈说在这里可以学到知识。
幼儿园的老师教会我们吃饭前要洗手;看见师长要问好;要尊老爱幼……这些看似简单却可以让我们终身受用。
在幼儿园我收获很大,因为老师教会我了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
幼儿园的几年生活晃晃就过去了。
5岁半的时候我步入了小学,这又是一个新的环境,幼儿园的老师和朋友只能存留在记忆里。
刚开学时,看着小学里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便觉得恐慌。
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的压力也随之增大,再也不能像幼儿园里那样,知识玩玩而已。
虽然很多同学买员老师作业布置的太多,可我任然认为我的小学老师是一为非常出色的老师,尤其是老师的那双眼睛,无论走到哪里都忘不了老师的那双眼睛。
老师的眼睛将指引我走向成功。
老师的眼睛是无声的妈妈,每当我取得成功的时候,老师的眼睛是那么美丽,那么快乐,却告诉我们不要骄傲,每当我们受到挫折,遇到困难的时候。
老师的眼睛是那么深情,那么沉静,像温暖的阳光洒在我们身上,促使我们勇敢的从地上爬起,战胜困难。
老师的眼睛是明媚的阳光,是春天的雨露,是催人奋进的号角,随时都在关注着我们的成长,给我们信心,给我们力量,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挺进。
老师的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是爱的喷泉,她用眼睛把关爱洒向我们。
上课的时候,她的眼睛是那样明亮,她的眼光向下巡视,好象在告诉我们:“现在上课了,请大家集中精力听讲。
”当同学们听的认真,学的起劲的时候,老师的眼睛里闪烁着亲切的光芒,那眼神使人更加努力了,。
有时同学们上课开小差,做小动作,乱讲话的时候,老师的眼睛里又放射出威严,催人上进,使那些开小差的同学马上改正错误。
老师不仅教会了我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了我关怀与博爱,使我受益非浅。
小学的六年转眼间过去了,我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懵懂的男孩。
2007年,我考入了衡阳市迥程实验学校,全家人都很高兴,想想就要与小学的同学和老师分别心中真是十分不舍,但想想能认识新的同学和老师便有了些安慰。
趁着漫长的暑假我在家和妈妈学习作饭,给妈妈减轻一点负担,也明白了往日妈妈的辛苦,想着妈妈为我付出的,便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让妈妈过上好日子,所以进入初中以后我一定要努力,用成绩回报妈妈。
进入了初中的校园,马上就开始了军训。
军训的日子里,我们的意志得到磨练,毅力得到挑战。
的确,军训使我长大了许多,我变得更为坚强了。
军训,让我体验了这非同寻常的生活,更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这一份真情。
这时我才真正想到,就是这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使生活如此美好……流逝的军训已成为固化的记忆,但军训留下的共振余音仍在回响。
我们要牢记军人作风,以铁的纪律约束自己,以钢的意志来支配自己。
军训,是我最难忘的经历。
7天的军训结束后我们进入正常的初中学习,本来有些不不习惯,毕竟是第一次离开妈妈那么远,刚开始的几天有几次眼泪不争气的往下落。
可我渐渐明白只有离开了父母,自己翱翔,搏击风浪,才能练就一双坚硬的翅膀。
在新的环境中我渐渐和新的同学相处的很好,不过学习压力也越来越大,马上就要段考了,我一定要取得好成绩来报答父母。
溜走的11年今天被好好的整理了一下,在过去的11年中仿佛都没什么很大的成就,不过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更加努力,取得更好的成就,至少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可以留下一点痕迹,不要白白的走一趟。
有关人物自传的作文700字,初三
我的自传 在那明媚的春天,他会去捉蝴蝶采花;在那赤日炎炎的夏天,他会浑然不觉太阳公公的存在,依然跑呀跳呀,搞得大汗淋漓却不说热;秋天来了,他会拿扫把扫一扫地上那些金黄的落叶;冬天,他会穿上棉衣,戴上手套,化为“雪地小天使”,玩起打雪仗、堆雪人等等游戏。
他总是笑,他的口头禅是:“笑一笑,十年少。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那就是我。
我是一个阳光的男孩,最喜欢新鲜空气,早晨起床,在通往校园的路上,每吸一口气,都让我感觉心旷神怡,心情也随即愉快起来,我会情不自禁地加快上学的步伐。
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喜欢笑,不仅自己爱笑,还喜欢开玩笑,带给别人欢笑。
有一次,我在手上写了个“大侠”二字,被一位同学看见了,他说:“咦,你还是大侠呢,真是笑死我了!”我却说:“那是当然,想当年我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在医院的‘太平间’,跺跺脚,没有一个人敢喘气。
”“哈哈哈,哈哈哈!”同学们捧腹大笑起来,我却面不改色,其实心里在笑过不停。
我这人呀,也有一些小毛病,比如,上课好动被老师批评,做题粗心不注重细节等等,但脑袋瓜子还是挺聪明的。
在班上,我有‘奥数大王’之称,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奥数题给我们做,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做出来,老师看了看题目,思索了良久,也没有想出来。
终于,过了很久,我竟然用方程解了出来。
语文课写作文,我也是技高一筹。
几乎,每一次老师在班上要念作文的时候,都要念我的作文。
四年级时,我还写了两千多字的作文-----《云南之旅》呢。
我还多才多艺,会吹笛子,会写书法。
说到吹笛子,我还拿了不少奖呢,我学一年就考过了笛子八级,接着又取得了衡阳市比赛的一等奖,还到香港比赛拿了个银奖。
书法,我只学半年,就参加县里的书法比赛拿了个三等奖。
哈哈!多才多艺,爱开玩笑的我是不是很厉害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还望采纳~~~...
作文700字李易峰传记
李易峰有些事一直忘不了,是无穷无尽的夏天、大片的绿色植物、红色的砖墙和那个白衬衣少年。
他有好看的锁骨,酷爱白球鞋、穿运动装,身后还有大大的背包。
每逢从他身旁经过时,好像都能嗅到他身上好闻的青草香,还有阳光的味道。
我想,不管世事如何变迁,每个少女心里,都会存活着这样一个男孩。
他是我们曾年轻过的标志;是我们青春史上的勋章;也是我们生命长河里的遗憾。
幸而还有那么一个偶像,他拥有白衬衣少年纯真又性感的气质,总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将我们召唤回那个时代。
也幸而这个偶像,不仅仅是青春的代言符号,他还拥有热血的灵魂和特立独行的态度。
剑出鞘,光芒万丈,李易峰蛰伏七年,只为所向披靡。
请应答20072014年的夏天,提及李易峰,大家并不陌生。
无论是《古剑奇谭》里的“百里屠苏”,还是《活色生香》的“宁致远”,又或是即将饰演的《盗墓笔记》里的“无邪”,他的演技都受到了观众的热烈追捧。
然而,时钟拨回七年前,同样是一个夏天,他却没能为自己迎来一场人气的“热浪”。
那是2007年的夏天,彼年,李易峰才19岁。
当时,他参加了一档名为《加油,好男儿》的选秀节目,本想通过这个舞台让梦想大放异彩,结果却因秀气的脸庞颇受争议。
无论是镜头还是舆论,都过多地停留在了他的眉眼处,却都遗忘了他的实力和拼劲。
其实,长得太帅的困扰,一直围绕着他。
早在初中的时候,就因他的人气过高,总会引起骚动,而被班主任禁止了课间操。
谁料,当他站上舞台时,还是没能摆脱这种束缚与无奈。
没特点、刷脸卡之类的报道,如同洪流般涌向他,桀骜不驯的少年心中燃起了一团不服气的怒火。
李易峰开始尝试改变,虽然中途也想过放弃,却还是坚持到了大逃杀前夜的青春派对上。
那天,他特意穿了一件很可爱的苏格兰花底裙亮相,本想给观众一个惊喜,结果再次遭到了舆论抨击。
没有人知晓,活在眼光耳语中的他,是怎样亦步亦趋成长的。
我们看到的只是,他一次次在旁人诋毁的话语中,诚恳又温暖地微笑。
李易峰说,我要学会超越生命中的阴影,还有安置自己的真心,要努力成为一名真正让你们骄傲的好男儿。
为了这个目标,他做出了很多努力。
从选曲到台风再到服饰,他都在一点点钻研,试图每一个方面都令大家感到满意,连参加活动,他都要求自己发挥到极致。
有一次,他和选手们一起参加篮球赛,不小心扭伤了脚,一旁的粉丝心疼到流泪。
他却是潇洒的甩了甩头,露出小白牙安慰道“不要哭”。
不仅如此,他还在粉丝簇拥保姆车时,在玻璃窗上,和气写下了“加油”两个字。
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一种男孩,他长得帅,却从不傲娇。
他故作坚强与力求完美,也并不是为了耍酷,而是想给喜欢他的人一份满意。
至少,李易峰就是那样,否则他不会在止步比赛时,流着眼泪说:“蜜蜂永远是家人。
”而他,也确实在八进六的比赛中,很遗憾地被淘汰了。
并非他表现得不够优异,只是选秀的世界总是有太多规则,大人的世界也有很多条例。
对于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孩子来说,那些东西,他还没有学会,也不想学会。
所以,他很遗憾地离席了。
可如果有一架时光机在呼喊他,李易峰肯定还会站在十九岁的光阴里,大声地应答——我是07号选手,李易峰。
因为,他平和、淡然、容易相处的面容下,是一颗不安分的心脏,里面还有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墙。
他从不看重奖杯与名次,他只在乎小马过河般的成长,是否有过梦想。
请应答,2007,那个叫李易峰的男孩,虽败犹荣。
请应答2014一杯沁人心脾的茶,绝不是公克秒数依照前人定律计算来的,它是历经沉淀,才散发出的浓郁。
李易峰入行七年,三年唱歌,四年拍戏,办过一场演唱会。
他的歌大多是软绵绵的小情歌,拍的戏也不温不火,只能一直担任男二号。
一本写真集《时间总是在转圈圈》,倒是展现了真实的自我,在厦门拍出了很多唯美的照片。
但是,他一直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不上不下。
人们可能会记得《千金归来》这部电视剧,会记得《四叶草》这首歌,却并不记得他的名字。
尤其是在娱乐圈,新时代偶像层出不穷又迟迟没有代表作,久而久之,李易峰便开始被大家遗忘。
一直到今天,他火得如日中天,很多过往也随之被挖了出来。
我们才知道,那些默默无闻的日子,他是如何度过的。
有人说,他曾在剧组,一个人默默地收拾道具,连个经纪人都没有;也有人说,曾经只有五个粉丝为他接机,他还对大家说:“别顾着拍照了,跟我说说话吧。
”亦真亦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男孩的初心从不曾老去。
他一直以周杰伦的那句“我不能一直唱歌,六十岁了还在唱《双截棍》”来告诫自己,也一直在为了自己的转型而默默努力。
有一段时间,为了能更好地揣摩角色的特点,每一次出去吃饭,他都会偷偷地关注身旁的人物。
他会通过观察男生的着装去猜测他的职业,会根据女生的表情来判断她的情感。
李易峰觉得,每个人都会遇到瓶颈期,唯有不停地将触角延展,才能摆脱被定义亦或被束缚的状态。
而且,他还说:“不要觉得花瓶就不能有实力了,花瓶质量好才能长久,你质量不好,也只是一个一晃而过的花瓶,可能碰一下它就碎...
《假如我是千里马》的作文?类似自传的作文吧、、600、700百字就...
也许在几千年之前,我就是一匹千里马.那时的我没有伯乐相识,更没有被冠以“千里马”之名.就这样,“老死在槽枥之间”.可如今时代不同了,如果我再一次地成了千里马,我一定要当一匹不平凡的千里马,过一回潇洒的“马生”.假如我是千里马,如果没有伯乐,我不会凭空等待,我要借我所长去展示自己;如果有了伯乐,那更好,我会极力发挥千里马的优势,让伯乐相识,成为一匹货真价实的千里马.假如我是千里马,如果等不来伯乐,我不会在槽枥间待一辈子.我会凭借千里之姿,和其他的马儿一起奔腾在广袤的草原.假如我是千里马,我不会笨笨地只会嘶鸣.我会发挥我的聪明才智,试着与“食马者”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沟通.找工作还要面试,“沟通”好了什么事都好办.假如我是千里马,我不会慵懒地享受我的“贵族生活”.即使真被人们识别了,也不会骄傲,不会仗势欺人.我会极力帮助在我的光环下被埋没的其他“贫困”的马儿,让他们也过上好日子.我也会努力学习,弥补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借此来成为一匹完美的千里马.纵使是“头悬梁,锥刺股”,也在所不惜.假如我是千里马,我要去找我的伯乐.只有伯乐才懂我的心思.只有在伯乐身边,我的生活才会过得有滋有味.倘若身在富贵之家,被称以千里马之名.虽有豪华饭食,舒适生活,也不及平凡人家自由.千里马固然好,虽有千里之能,但失了伯乐,没有自由,也是一大憾事.普通平凡的马儿虽然过得清苦,但自由快乐.就算没有千里之能,也过得安逸.如果我是一匹千里马,我就要做一匹既有伯乐,又拥有自由的千里马;如果我是一匹千里马,我就要做善良、聪明的千里马,我要过一回潇洒、幸福的“马生”.
关于我的爸爸700字作文
我有一个很严厉又很疼爱我的爸爸。
他中等身材,样子看上去很严肃,其实我爸爸很和蔼可亲,性格也很开朗。
他喜欢看体育节目,而最大的兴趣是旅游和看书。
他总是对我说:“铁不锻炼不成钢,人不运动不健康。
” 他还叫我不要总是躺在沙发上看书,这样会像他那样近视的。
他很幽默,他已经39岁了,但我看来,他就像刚刚上大学的学生。
我爸爸很能干,家里的用具坏了,他都能自己修好。
他做事认真,也严格要求我要做事认真做事,不能马马虎虎。
那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打篮球,正当我打的高兴的时候,爸爸竟然叫我带着篮球围着篮球场跑十圈。
跑完两圈下来,我的膝盖突然感到阵阵疼痛。
我摸着膝盖,说:“爸爸,我的膝盖很痛,能不能让我不跑了?”“不行!”爸爸果断的说,“我要害怕困难,要坚强不屈、勇往直前。
”妈妈也帮我求情,心疼的说:“澍然真的很痛,这样下去会拉伤的!”但爸爸还是很坚决。
十圈跑完了,我的腿已经拉伤了。
不知怎的,从那天起,我恨透了爸爸。
在下个星期的星期一晚上,我坐沙发上看漫画书,其实明天我们要数学测验,但我没有复习,因为这次测验我太有把握了。
爸爸从房间里出来,看见我在看漫画书,奇怪地问:“你明天不是数学测验吗?怎么……”我还在为上次打篮球那件事情生气,冷淡地说:“我自有分寸,不用你管。
”爸爸失望地回到房间去。
第二天上午考完试后,下午老师把试卷派了下来,我看到试卷上写着鲜红的85.5分,我失落极了,晚上,我也不知怎么回到家了,爸爸看到我的表情,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说:“不用不开心,失败是成功之母,你这次失败了,下次就成功了呀。
所以,下次测验前只要认真复习就行了,加油!”我顿时抱着爸爸痛哭起来……在我眼里,爸爸可亲、能干,我爱我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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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的自述作文(我要一份独一无二的)
大家好!我是你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呀!对了,现在,其他的行星都认不出我来了,可千万不要以为是我变美了,因为我现在的情况与以前的情况相比,已经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呢!如今的我,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十分可怜. 亲爱的人类,你们是我最杰出,最聪明的孩子.但是你们也太令我失望了.我赐予你们智慧,是为了让你们一起来保护我,保护地球上的每一个物种,而你们却用它去相互残 杀,为利益,为领土,为地位;你们用它去算计其他物种,还不是因为它们的皮毛,它们的肉,它们的角或牙吗?我不明白,为什么一把把沾满铜臭的钱这么容易迷惑你们?这么容易让你们践踏良知,这么容易让你们背信弃义?为什么?难道你们把战争和残杀当做了游戏?不!不是那样的,贪婪和欲望在背后操控着一切,而它正是人类最大的弱点. 我曾经光彩照人,美丽无比.现在的我,如同破落公子,曾经宝蓝色的披风早已褪去,换上的是那破破烂烂、肮肮脏脏的破衣服.白色干净的衬衣也早以消失,只剩下一身灰色的麻布衫,还不是因为生态环境的变化! 看到美丽的褐马鸡日渐减少,看着古氏树袋鼠濒临灭绝,看着……我感到心痛啊!人类,它们同样有生的权力呀!为何如此轻视它们的生命?你们可知这样肆意妄为,人类也将面临着和它们一样的命运? 地球是大家的,不要为一己之利,而去破坏这个美丽的星球,破坏这个让我们生存的家园.假如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题记我叫地球,带着人类在茫茫宇宙中遨游……我的外套是一件水蓝色的纱衣.我把我体内的资源慷慨地贡献给人类,总是倾其所有.但他们不节制地开采矿物,还在我身上乱凿,现在我已经是千疮百孔了,那是因为人类不爱我了,不保护我了.他们只会奢靡地享受,贪婪地索取,一点儿也不懂得珍惜生存的家园,学会利用和保护.以前,我是一个年轻的西施,土星和木星都向我发出赞叹;而现在我是一个衰老的老人,冥王星和海王星都在背后议论我的丑.我估算了一下,我最多可以再活50亿年.前天,太阳告诉我,在以我为中心的40万亿平方公里内,没有第二个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看那边,在树林里,猎人的贪欲又一次响起,他们在无休地捕捉人类的朋友,而他们想过吗?假如一天世上没有了动物,那麽他们天天吃蔬菜吗?他们把动物摆上贪吃者的餐桌,残忍地捕杀人类的朋友,忍心坐视一个个物种灭绝……看那边,在战场上,两国的纠纷又一次开始,他们在无休止地杀人,罪恶的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双手.他们在共同的家园里厮杀,为野心和贪欲去争斗,为了胜利二字,竟用刀枪去撕裂土地,让马蹄去践踏丰收,拿硝烟窒息儿童的歌声,让鲜血染红清澈的河流……看那边……他们的罪恶有多少,恐怕连人类自己也数不清了吧——无休止地砍伐森林,让遥远处的绿叶都为之颤抖……为什麽你们不试着珍惜每一把泥土,每一条江河溪流.到那时,拥抱陆地的海洋,永不失那蓝色的梦幻,就像清纯的童话……人类不爱我了,我要发怒了.假如你们节制地开采矿物,节约用水,减少罪恶……我便会慷慨地给你们提供生命与资源.人类,清记住: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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