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悦人的外表 还要有 优雅的品格 深邃的内涵 和 高贵的气质
写一篇以个性与另类为题目的作文,
另类世人皆不齿另类,或曰心性不熟,或曰秉性不群,或曰不通世务……吾不以为然。
另类者,或有缺失,然岂可一概而论?我曰: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多有另类之功。
可有论据耶?亿万年前,万物游于海底,鱼石螈独出心裁,双鳍支地,来到陆地。
自此,路上才有万千生灵繁衍生息。
彼时,相较其它鱼类,鱼石螈岂非另类?中世纪之哥白尼,以日心说异于世人,虽受当时诟病,却得万代推崇。
其非另类?放眼中华上下五千年,另类层出不穷。
秦孝公数典骂祖,方得商鞅大才变法强国;秦公以一国之君,痛陈历代先君弊政,震古烁今,岂非另类?赵王胡服骑射,始使弱赵变强。
中原泱泱大国,不抱残守缺,顺时顺势,移风易俗,于当时岂非异类?媚娘窃国,大唐开创千古盛世;牧鸡鸣晨,女子窃国,华夏五千年,仅此一例,岂非另类?戊戌变法,民智方得解放。
削皇权、立民主、求议政,始废五千年之封建统治,其时其人,岂非异类?……所谓另类,异于常人、异于常法、异于常俗也。
商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一礼而亡。
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今人但观另类之惊世骇俗,不见另类之宏伟功业,可悲可叹可惜。
倘一国之民,无标新立异之意、推陈出新之心、凌然常人之志,终日庸庸碌碌,以顺事流俗为己任,以讥讽另类为快事,国之衰败,可见矣。
2写作提示 1“个性”,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一个人的比较固定的特性,也可以指事物的特性,即矛盾的特殊性。
但是,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的、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
2“个性”在现实中有许多表现。
在做同一件事中,比别人高超,可以说他有“个性”(在这里“个性”可以说与“出类拔萃”近义)。
人人都遵守纪律,“他”却有意违反纪律,这也称有“个性”(这里的“个性”与“弱点”几乎近义)。
说话直言快语是“个性”;做事风风火火,也是“个性”。
因此,简单地说,“个性”就是与众不同的个人特点。
3对待个性,应该运用辩证的观点,既要倡导张扬个性、尊重和培养个性,又要对放纵个性者加以劝导,对有些个性还须劝其改一改。
4没有个性的花——单调;没有个性的树——普通; 没有个性的风景——无趣;没有个性的人生——无味.良好的个性需要发展,不健康的个性需要正确引导。
5个性的错误理解: 为了模仿流行歌星,穿着千奇百怪的服装,留着五颜六色的头发,这叫“个性”? 正值叛逆期的少年和父母斗嘴,与老师抬杠,打架斗殴,旷课泡吧,这叫“个性”? 穿着奇装异服,打扮得五颜六色,言行流里流气,特立独行,以自我为中心。
这叫“个性”? 在大庭广众之下,喷云吐雾,朝着女友的面颊“吧嗒”一下,这叫“个性”? 见到蚊子从抽屉飞出来,尖锐地哀号,这叫“个性”? 所以,个性不是简单模仿,不是另类,也不是简单的与众不同,更不是青春期叛逆行为。
有些年轻人一向以另类自居,好像另类是一种个性!其实个性与另类是完全两档子事,个性是常态的点缀,是常态中的亮点,是值得推崇的;但另类却不是这样,另类与常态格格不入,这种反常态的所谓个性其实是一种病态。
打个比方,大家都认为爱国是值得尊敬的,但爱国也有伪爱国的,搞爱国秀的,你反对“爱国秀”就是个性,因为你品到了别人没有品到的东西。
但是如果因此就以“卖国无门”的名义骂所有“爱国者”都是虚伪的,那就纯是为了“导(捣)弹”,这便是另类,这种另类引来的将不是众人的敬佩,而将是“板砖”、“炸弹”。
论坛又出了个高人,“卖国无门”是也,先是一篇《小兵张嘎算不算恐怖分子?》打破了论坛的宁静,接着又叫嚣着《扒下“爱国粪青”的三角裤》。
再接下来就不用说了,他赢得了与前一阵子跳出来的,现在已经没了消息的“政治老师李”一样的待遇。
其实他的水平比政治老师李还要渣!政治老师李充其量戏谑了农民,但他却在调侃爱国。
俗话说“戏强不戏弱,戏富不戏贫”,如果说政治老师李只是开玩笑找错了对象,但这个“卖国无门”却是在拿着无知当个性。
能将小兵张嘎想像成恐怖分子,能将所有的爱国都视为虚伪的,看来他真的是“卖国无门”了!! 记得他在回复留言中这样写到:“……给你回复,算是看得起你……”如此的大气,我想也只有吃了伟哥儿的人才能说出如此有“底气”的话,但伟哥儿药力总有消退的一天。
如果说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大家误读了他的意思,但是总是写一些容易让人误读的文章,本身就说明作者的水平出了问题,还有什么可狂傲的呢?个性可以常久,但另类的日子是长不了的,想当初,芙蓉一出万人空巷,而现在呢?脱了都没人看;而木子美沦落到需要四处找专访来推广她所谓的工作室,但结果依然是人气太差一个个被取消;还有宋祖德,需要爆出一个比一个猛的“料儿”来维系自己“名人”的地位,既使这样,大家还是懒得去骂他了,这便是另类的下场。
因为“审丑”比“审美”更容易让人疲劳…… 世界是大家的,不是你一个人的,说话做事要照顾到大多数人的感受,别拿另类当个性。
否则板砖飞来时别叫屈,没人理时别寂寞……
高考有关阅读经典的作文题目如何取
近年来高考结束后不久,网上的各地“零分作文”就开始流传,至于这些形色各异的文章是否真的是高考零分作文,我们不得而知,甚至有足够的理由去质疑,然而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这样做,大多数人仍然是用一种“审丑”的眼光去去对它们津津乐道,零分作文就像娱乐新闻,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传统意义上而言,“满分作文”才应该被大量阅读、传诵,因为那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所在、是高考作文的风向标、是学生的学习榜样。
然而现实之中,除了一本本装订精致的《高考满分作文汇编》之类的作文参考书,以及课堂上老师所剖析的一些例子之外,满分作文的唯一价值就是帮助了它之前的主人——某位高考考生——得到了更高的分数。
在这样一种环境下,零分作文转变了其角色:由之前告诫学生的的“反面教材”变成了抨击教育制度的“历史罪证”,从人人嘲讽的“垃圾”变成了人人传阅的“经典”。
把零分作文完全归于芙蓉姐姐、凤姐、犀利哥之流,这并不是一个正确的选项。
事实上许多真的或者假的高考零分作文中,不乏许多优秀的文章,甚至还有第一遍被阅卷老师判为零分随后又改为满分之作,或幽默诙谐,或针砭时弊,或形式诡异,或想象奇特,这些作品为什么被判为零分,一部分是由于主题离题,另一部分就是所谓的“思想不端正”。
由于零分作文与满分作文如此暧昧不清的关系,注定了零分作文“考场失意,言场得意”的风景。
观众的好奇心是一个很大的因素。
满分作文与零分作文同是极端,在我们宣扬了很久的“真、善、美”过后,大众的眼光开始出现了“审美疲劳”,于是猎奇就成了必然的趋势。
首先考虑的当然是另一种极端——零分作文。
为什么一篇作文会被判为零分作为?是因为道出了不为人知的秘密,还是因为荒诞滑稽的语言?犹如我们永远无法满足的窥视心理一样,零分作文的诱惑力远远大于满分作文单一的模式。
既然是零分作文,那么思想上肯定与当下的主流有些偏差,于是这就引来了第二群“粉丝”——批判者。
批判者应该分为两类:正面批判者与反面批判者。
正面批判者当然就是直接批判诸如此类作文,以及完成它们的考生,其言论主要集中于荒废学业与不学无术上,与阅卷老师的“审美光”基本一致。
反面批判者则是以此为例,要么批判当下教育制度的弊病,要么就是学生思维的单一,这种批判对零分作为是一种肯定的态度,可谓忧患意识很浓。
零分作文还有一类最为广泛的读者——同龄学生。
对于中学生与大学生而言,高考只不过与自己相隔一两年的事情,而其印象之深刻可谓刻骨铭心。
传看零分作文,既是了解同龄人的一个渠道,也是扩大自己视野的一种方式。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同样一种教育模式下走出的人,思想上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异?在一个独立思考的年龄里,我们的价值观无时无刻不受到周围同龄人的影响,以他们为参照去发现自己,“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尤以同龄人为镜明显。
满分作文进入“审美疲劳”的状态之后,零分作文的“大行其道”也只是关于教育风波的一个小插曲。
零分作文的“功过是非”当如武则天的那句“自有后人评说”,而那些作者的得失也只是历史的一个玩笑,“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作者:姜子健
读材料写作文一位年迈的北美切罗基人
心之狼—善与恶的抉择一场鏖战,两只狼,撕咬,悲鸣,殷红的鲜血浸染了一片洁白的雪地宛如一滴丹红的墨水在宣纸上慢慢地化开??两只狼就住在你的心灵深处,它们是一对双生子,名字叫做善与恶,而你是它们的主人。
驯养善狼,便选择了美、纯真与善良;放纵恶狼,便选择了丑、污垢与罪恶。
我们常常被迫做出抉择,或左或右,站在分岔口的我们,或焦虑或无奈,但无论选择哪条,请带上善狼,无愧于心地踏上未来的征程。
驯养善狼,必拘小节。
举手投足之间,一个笑脸,便可能使司机们耐心等候,化解一起因焦躁而引发的追尾。
然而人们常施大善,却因小恶毁了自己积累的仁德。
当我们积极为西南旱区捐水的同时,却又忘了拧紧水龙头,漏水的水管无人问津,每天在浴房中享受清新的泡沫浴??小善虽小,正如涓涓细流,清澈甘甜,沁人心脾;小恶虽小,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正如链式反应,一个小小的中子却升腾起一朵巨大的蘑菇云。
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知为何,善狼总比恶狼瘦小羸弱。
即使善狼当道,也常常在世间四处碰壁,而暂时压制住的恶狼,也在一旁虎视眈眈,随时准备东山再起、重登王座。
徐渭,他选择了与善狼共舞,但污浊的人世却令他发狂。
若用一种果蔬代表他,我会选择苦瓜,表面的疙瘩像极了他坎坷不平的一生,苦涩的命运催人泪下,而苦涩之后便有一股清新爽朗之气残留在口中迟迟不退,正同他高洁的品性。
因此,我宁做青藤门下的走狗,选择与善狼共舞,就算粉骨碎身,也要留清白在人间。
然而,当代的社会,善与恶的边界愈发模糊。
不仅如此,人们已沉浸在喧嚣纷扰的尘世中不断追逐,一切的一切都幻化为人们迈向“成功”的渠道俨然成为一种新潮流。
兵不厌诈、无毒不丈夫竟成为了他们不择手段的借口。
再者,人肉搜索难道真的就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一些网络红人的流行,不正是炒作者利用人们病态的审丑观?倘若世界的善恶美丑也变得模糊不清,生活在这一片混沌之下的人们又将何去何从?当善恶模糊之后,原本晶莹剔透的灵魂变得污浊不堪,就像天狗吞月,我们的内心被恶狼逐渐吞噬。
因此,人们一起建造一艘诺亚方舟,当恶的洪水袭来之时,带上善狼,一起开创一个新纪元。
方舟上的乘客有爱、希望、宽容与真理,人们的内心的混浊得以洗清,灵魂得到救赎。
善狼与恶狼依然对峙着,永无止战之时??善与恶,美与丑,光明与黑暗,你的选择又是何者?
《审丑》:人们是怎样论定何为丑陋,何为美
民族魂——鲁迅卞一杰合上《呐喊》,合不上的,是我们的“彷徨”。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苟活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正的猛士,将更愤然而前行!”“没有什么病痛比精神麻木更为可怕的了,一个人无论体格如何强壮假如没有灵魂,就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
”鲁迅是一个真猛士,直面人生,正视鲜血,七十多年了,他依然在奋然前行。
这么多年过去了,鲁迅依然没有过时,教材里面处处有鲁迅,到处都有人在不厌其烦地歌颂着鲁迅。
鲁迅如果真的过时了,我倒觉得这也未必是一件坏事,那表明:鲁迅提出的问题全部被解决了,“看客”在中国也不见踪影了,书本上再也找不到“吃人”这两个字了。
如果教材只停留在背鲁迅文章上面,歌颂也仅仅停留在赞颂这个层面上的话,倒不如就象鲁迅的遗言里说的那样去做:“把我忘掉,然后过自己的日子吧”。
倘不,那真是傻瓜。
把鲁迅和他的作品供奉着只知朝拜,就象存着巨额的财产却不知道如何去使用一样。
鲁迅是我们的财富,而且到目前为止,象他这样的财富只有一个!有多少人孜孜不倦地研究着《孔一己》中“大约的确”是否矛盾的问题,有多少学生苦苦背诵着《雪》里面的美文佳句,然而,令我痛心的是,每每街上一有打架争执,那些研究鲁迅的学者、熟读鲁迅的学生,往往都伸长了自己的“鸭脖子”,像被一只手被后面提着一样,拼命往前挤,争当“看客”。
鲁迅的文章没有金庸的小说那样有起飞跌荡的情节,也没有朱自清华美的文字,自主去读得人越来越少且不说它,就算有的人背着他的文章,“理解”了他的意思,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得”他的文章呢?懂得他的忧国忧民呢?鲁迅的文字是平淡的,然而“淡中知真味,常里识英奇”,他平淡的文字读完才感到回味无穷,静下来细想,良久才发现一种莫名的同感,良久才体会他深刻的含义。
现在的社会中,还有“祥林嫂”么?重要的其实不是有无祥林嫂,而是祥林嫂周围的人还存在吗?还有人拿着她的悲剧来给自己寻开心吗?的确,虽然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但这样的问题或许还存在着,所以我们仍然需要鲁迅,需要呼唤鲁迅精神。
记得读罢他的《啊q正传》,顿时觉得啊q似曾相识,细细一想,又惶恐起来,发现或多或少,我们身上都有啊q的影子。
读完《狂人日记》,惊的自己一身冷汗,现在还有“人吃人”的事发生吗?想起当下的“三鹿奶粉事件”真正令我们愤怒和担忧。
如果当我们读到《故乡》的时候,心中涌起的不再是因为老友的改变而难过,而是对文章真实性的怀疑,那时,或许说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可信了吧。
“夜正长,路也正长。
”鲁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夜却总是会过去的。
鲁迅没有走完,但他明白:路迟早会走完。
我也相信,即使我看不到路的尽头,我的后代一定会看到。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当人们能不仅仅是“读”鲁迅、“看”鲁迅、“背”鲁迅,当我们时时能够想起鲁迅笔下的人物并深刻反醒自己的时候,当我们能把鲁迅真正当作“民族魂”的时候,那便是路走完的时候。
我希望,我能走上这条路。
鲁迅先生说地上本无路人走多了便成了路,成路后走的人更多了.鲁迅却没有告诉我们有路后的地上会怎样,这是他始料未及百算一漏的.现实告诉我们地上有了路人走多了便成沟了! 鲁迅在他的《故乡》里说: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的说法不一定是对的,起码算不上全对.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地上的路是怎么一回事,我们都知道他在从文之前是学医的,后来他为什么不走救死扶伤的“白大夫”之路了呢?也许你会说是因为他在日本电影院看了一场有中国人入演的记实片,的确,我起初也是这么深信不移的.但事实告诉我这只是一个小片段,就像鲁迅看到的电影片段一样.这只是鲁迅转意从文的一个小插曲,插曲的存在有它存在的价值.它的价值在于它使鲁迅看到中国的土地上还没有一条让麻木冷血的“龙的传人”走的思想之路.这微不足道的小插曲让真热慕于医科的鲁迅知道广漠的赤县虽有繁星般众多的炎黄子孙却走不出一条能御敌富强的民族之路.堂堂华夏大地缺的不是走路的人,而是缺能走出路的人.所谓能走出路的人指那一些人呢?鲁迅就是能在没路的地上走出路的人.在那个人且相食外忧内乱的时代何曾少过欲救中国于水火之中的热血爱国者,鲁迅是最具代表性的爱国“愤青”.稍接触过鲁迅文学的都知道鲁迅在热血青年时代去了小日本仙台学医.学的而且是骨骼学.那时的鲁迅天真地认为医道能救死扶伤就中国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个时代的爱国“愤青”都很天真.总以为学医就能就中国人民救广漠的赤县.所以从医之路成了那个时代爱国者的明智抉择.鲁迅也随了波逐了流到了日本研究人的206块骨头.忒天真无邪的.但中国的土地上没能让他们走出一条活路.当鲁迅不经意地看到日本崽屠中国人的记实电影时他犯懵了.那一可的他才涣然冰释醍醐灌顶,人走多的地方不一定就有路,没有针砭的路是不可能在中国广漠而荒芜的土地上走出来的.学医的中国“愤青”多如麻,但医者是不能在...
求一篇初中征文叫感念师恩
题目:品味书香 爱我中华 书香一缕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
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
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
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
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
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
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
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
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
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
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
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
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
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
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
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
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
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
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
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
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
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
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
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
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
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
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
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
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
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
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
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
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
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
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
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 沐浴书香 两三片绿叶漂浮于微黄的水中,清香怡人,融入于口鼻之间,这是绿茶的香气。
奔腾的气泡跳跃于棕色的水中,甘甜大方,恰入于唇舌之间,这是可乐的味道。
书的墨香呢?清清淡淡,却能令人心神明亮,眼明心净。
书的味道呢?人生百味均有之,美妙无比。
在我“呀呀”学语时,我就已经与书邂逅了,最先读的是一本童话书,故事里的公主王子总是我最先遐想的对象,曲折的故事情节,美好的故事结局,都令我心醉不已。
令我记忆深刻的是一部诗集,这部诗集让我与唐宋八大家进行对话,体会“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豪迈,品味“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情,想象“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乡念……每一次品读都像与李白“对饮成三人”,与李清照划舟小饮,那淡淡的离愁是李清照心中解不开的结……与诗人同喜同悲,在诗境中,我总能找到自我,进行一次完美的诠释。
我想,在我的生命中,要是失去了书,也就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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