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幸福是疲惫时候的一把座椅,幸福是帮助别人的那一瞬间,是寒冷时候别人一个温暖的微笑……在我看来,幸福是那永恒的亲情,是母亲的那一顿顿香喷喷的早餐。
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每天早睡早起,从不迟到,当然,这也少不了妈妈的功劳。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刚上学的我根本做不到,妈妈就像个小闹钟,每天定时定点的叫我起床。每天早上,我都会被“叮叮当当”的声音吵醒,那是妈妈在为我做早餐。每天能吃到妈妈香喷喷的早餐,就算天天喝白米粥,那也是幸福的。
我的爸爸虽然很忙碌,有时一两天都看不到他的身影,但是他从来不会忘了我的生日,为我买蛋糕,唱生日歌,带我出去玩,这是我最快乐也是最幸福的日子。
幸福不一定要很多的金钱,不一定要那么高的地位,也不一定要华衣美食,只要一家人健健康康。快快乐乐,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一篇《我的》的作文,400
1. 今天开始放暑假了。
暑假到了,但是暑假要干什么呢?觉得是想做一些不同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又从哪里结束……或许本来就没有开始,没有结束。
暑假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
在孩子们的眼里,社会总是充满着真善美,生活是甜蜜而多彩的。
在大人们的眼中,社会是有两面性的,既有真善美,又有假丑恶,生活具有酸甜苦辣。
为何大人与孩子的思想有那么大的差别?结论只有一个:这是成熟与稚嫩最根本的区别。
大千世界中,任何事物都具有双面性。
大人们的阅历丰富,决定了他们看东西比较全面。
而孩子要走向成熟,就必定需要经历一些事情。
有人说:“生活是一个大练兵场,是磨砺人的舞台。
”在这个特殊的舞台上,每个人将会遇到开心的事情与悲哀的事情。
悲哀的事情会使人承受巨大痛苦,开心的事物会让人拥有美好的心情。
如果整日面对悲事,人容易丧失信心进而自暴自弃、颓废沉沦;而整日面对喜事,人又会被眼前的事物所迷惑,缺乏社会经验,容易上当受骗。
正如植物不能缺少阳光与雨水一样,人的经历中不能缺少快乐和悲伤。
2. 暑假里面最爱做的一件事情之一当然是看《快乐男生》了。
我最喜欢陈楚生了,我想很多人都喜欢他,有人喜欢他的声音,有人喜欢他抱着吉他的神情,有人喜欢他的故事,有人喜欢他的为人……我喜欢他,似乎不需要因为什么,又似乎是因为他的一切。
当再次看到他的时候就已经很是被他吸引了,是因为他的声音,还有他抱着吉他用心歌唱,用音乐讲故事的神情,记得当时听他演唱的时候,整个人就完完全全的陷进去了,似乎是你走进了他的故事,又似乎是他走进了你的内心深处,这种感觉是当时在场的其他所有选手都没有的,别的选手唱歌时就是简单的机械的在听,而对于楚生是聆听。
在后来一场一场的比赛中对他的喜欢一次次加深。
决赛在陈楚生和苏醒之间,歌迷分成了两派,评委分成了两派,主持人似乎也分成了两派,最终结果出来后,何老师还口误把陈楚生说成苏醒。
陈楚生和苏醒,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一个卖盒饭度日,一个少年留学海外。
最后冠军是陈楚生,我兴高采烈地大声疾呼,我赢了,我们楚生赢了。
这个世界上,我相信每个人付出的坚持与努力都是回得到回报的。
3. 炎热的夏季往往是考验人毅力的时候,每个人的毅力不同,但求知的大门永远敞开。
就看远处的你我愿不愿走进。
走过了炎热,也就代表你走上了一个新的起点。
今天我无意中看书,看到童第周这篇课文,童第周学习十分差,但他艰苦努力,早上、晚上都合理利用学习,从最后一名成为第一名。
我从中受到很大的启发:无论做什么事要想成功,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和汗水,才能获得丰收的喜悦。
这又使我想起一句名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多么好的名言,我的精神一下子提上来了,我找到了精神需要的补品。
向以往那样,我又好好学习,每天老师带我们去知识的海洋,攻破了一道道难关。
得到了一份份美好的战利品。
使我坚定了信念,锻炼了意志和不断学习攀登的精神。
等待下一关的挑战...... 4. 呆在家里做作业,不免觉得有些乏味,除了看看书或电视,陪着外公外婆打几副牌,寻开心。
妈妈对我非常苛刻,时常在我耳边唠叨,定要让我复习语数英,说什么“马上毕业了,升初中还那么放松!”我只好乖乖认命,仅5天,就做完了作业的一半!惊人啊!我的暑假虽吁了口气,但还是“闭门自习”的,唉,倒霉! 游泳是我在夏日中必不可少的运动,在碧波里狠狠一个猛蹿,便会让那碧湛湛的、清凉的池水,凉便全身,浸透心田。
虽说在游泳池里偶尔喝几口水,但在池里感觉还是很棒、很爽的!在炎热的夏,来几个狗爬式,几下蛙泳,有一种休闲时尚的感觉。
暑假,平淡中也有自在,也有快乐。
无聊而快乐的生活啊!呵呵。
5. 暑假里,我看见妈妈总是心事重重的,还总是在镜子前照来照去,我知道,妈妈是为自己逐渐变胖的身材而苦恼。
暑假以来,妈妈的客户经常请妈妈吃饭,这些东西不知道有多少卡路里呢!唉,可不是嘛,《大长今》过后,妈妈爱上了韩剧,每天晚都要看,而且天天都到10点多钟,早上怎么能早起?妈妈下班晚,根本没有时间去运动,怎样才能让妈妈变瘦呢? 我先让妈妈做健美操,其实就是广播操,妈妈才做了一半,就已经气喘吁吁了,接下来,是转呼啦圈,妈妈接过那个特大号的呼啦圈。
只见妈妈踢踢腿,弯弯腰,扭扭脖子,甩甩手,很认真地做着每个动作。
一会儿工夫,就见她全身大汗。
我赶紧拿来毛巾和水杯,关心地说:“好了好了,今天到此为止。
”妈妈擦了擦汗,一下子喝完了整杯水,这才舒了一口气。
一个星期后,妈妈站上台称。
她惊喜地喊道:“减了减了,1公斤呢!”“耶!减肥成功!”我欢呼道。
原来只要能坚持,减肥一定也会成功。
6. 今天去吃肯德基了。
一进去,我们一家三口立即分了工,爸爸去订餐,我和妈妈去找座位。
好不容易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趁爸爸还没来,我又打量了一下肯得基店堂:大厅很宽敞,桌椅整洁漂亮,设施齐全,四周的墙壁上画满了儿童卡通画和肯得基宣传画,有清凉的饮料、酥焦的薯条、香喷喷的汉堡包、色香味具全的大鸡腿,看...
我的什么作文500字作文
我的幸福幸福是什么?幸福是疲惫时候的一把座椅,幸福是帮助别人的那一瞬间,是寒冷时候别人一个温暖的微笑……在我看来,幸福是那永恒的亲情,是母亲的那一顿顿香喷喷的早餐。
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每天早睡早起,从不迟到,当然,这也少不了妈妈的功劳。
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刚上学的我根本做不到,妈妈就像个小闹钟,每天定时定点的叫我起床。
每天早上,我都会被“叮叮当当”的声音吵醒,那是妈妈在为我做早餐。
每天能吃到妈妈香喷喷的早餐,就算天天喝白米粥,那也是幸福的。
我的爸爸虽然很忙碌,有时一两天都看不到他的身影,但是他从来不会忘了我的生日,为我买蛋糕,唱生日歌,带我出去玩,这是我最快乐也是最幸福的日子。
幸福不一定要很多的金钱,不一定要那么高的地位,也不一定要华衣美食,只要一家人健健康康。
快快乐乐,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写我自己的文章 (500字)
我们都曾寂寞地成长 年少的时候,我们相信信心和勇气可以战胜一切,当我们长大的时候,最关键的是,勇敢地去和一切残酷现实与困难面对面! 1977年到1979年出生的一群人,很多是共和国的第一代独生子女,是与国家的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同步出生的一代人,没有哥哥姐姐的疼爱或依靠,也没有弟弟妹妹让我们欺负或与我们争宠…… 我们的父母大多会在上班的时候把我们锁在家里或者丢在托儿所里,所以大家大都有小时候被关在家里独自找乐的类似经历。
比如我的朋友小马,据说他小时候一般都是在后院的花园里挖出泥巴来独自在地上摔打出各种形状,直到父母回家发现满地泥泞再把他本人拿去摔打。
另一位朋友小杜那时候一般都会想尽办法溜进父母的房间,开箱倒柜,把爸爸抽屉里的小袋子拿出来或者吹气或者灌水,然后撬开柜子看里面是否真有郑渊洁所说的通往黄金之国的洞口。
而我则显得有些自闭,我会把自己的小床当作战场,把家里的围棋摊在床上摆开阵势。
一般是黑子一方、白子一方,爸妈的麻将被我拿出来给棋子做战马,磁带被我倒腾成一辆辆坦克的形状。
在夏天吊扇的嘎嘎声中,我在小床上导演了从古希腊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斯大林格勒会战直到解放战争的三大战役…… 由于是第一代独生子女,我们并没有受到过多的溺爱,还能独立,还算懂事,比过去的孩子更能习惯安宁、习惯寂寞、习惯找出无聊之聊来,但是,自私、自负这些种子也在不知觉间埋入我们的心灵深处。
我们参加高考的时候,全国性的大学生扩招还没有开始,不过高考也不再是一道难于逾越的天堑,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挤过了那道独木桥,进入了星罗棋布于全国各地大学的94级、95级、96级、97级…… 和所有活在白衣飘飘年代的人一样,我们读书、恋爱、打工、家教,大多数人还只是通过沙丘、航海、大富翁来熟悉电脑的键盘,路边的台球桌、3块钱的投影、周末的交谊舞会、1997年的香港回归庆典、1998年的流星雨、1999年抗议北约暴行的游行……都曾经成为我们津津乐道的记忆中的一部分,当我们渐渐习惯了以前不大习惯的集体群居生活并开始迷恋其中时,戏剧散场,我们毕业了,二十分之一的人选择了继续深造,大部分人或是主动或是被迫地把自己抛到了社会里面。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选择了在远离父母的异乡工作,原因不一而足:城市的格调和气氛、一段若即若离的爱情、一个可能博得第一桶金的商业计划、几个可以倾心而谈的朋友,甚至为了能每天早上吃到一碗香喷喷的热干面,都可能使我们作出停留在某个城市的选择,虽然格调可能腻味、爱人会弃自己而去、商业计划会被揉作一团丢在风中、朋友可能因为奔忙逐渐疏远、热干面会吃到反胃……可是,生活还得继续。
小马毕业后,为了能和女朋友在一起,放弃了最好的工作机会,来到一座举目无亲的小城,连他自己都偶尔怀疑自己不顾一切地为爱情付出这么多是否值得。
有次他对我说,自己午夜会忽然被噩梦惊醒,但看到身边熟睡的那个娇俏的笑颜,心里便很坦然,然后安心睡下,也许,就为了这份内心的坦然,不管这个人以后是否会和自己走到白头,也会为其倾己之所有的吧。
毕业后,也因为爱情,我留在了一座让自己觉得缺乏归属感的城市。
大部分人对于一个城市的归属感,有时真的很难建立起来。
说起来自己在武汉已经待了大概八年了,可是总觉得这里没有家的感觉。
大学时候,学习、玩乐、打工、恋爱、考研,工作以后则机械地重复着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正义、价值、人权、公平,在别人看来是那么的冠冕堂皇,而自己置身其中只会觉得它们只是流水线上的一个符号罢了,包括自己也只是轰鸣的国家机器上的一颗小螺丝。
习惯了看那些求助的弱者期盼的眼神,也冷漠地审视着违法的个人面对庞大的专政机器时的渺小和无助。
只有身边的朋友和事情常变常新,才让我感觉到生活的大车一直在向前推进。
后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蜗居在钢筋混凝土的森林里面,感觉依然很麻木,早上仓皇起床、漱洗、关灯、锁木门,关铁门,然后飞奔着冲下楼梯……晚上,拖着疲惫的身躯爬上6楼,开铁门、开木门、开灯、漱洗、上床、电视痴呆一阵后入眠,再也不会如大学般给远方的父母写信,每周一次的电话汇报也常常在奔忙中忘却。
每次做完一个案子回家后就直奔床的方向,把自己抛在床上,一睡就睡到第二天中午。
有时候正在家里洗衣服,一个电话打过来就匆匆往指定的地方赶,一住就是好几天,回来的时候衣服都沤出味道来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自己出门的时候养成了不关灯的习惯,因为晚上回家,仰着头看到从6楼自己家的窗口透出的灯光,心里会觉得很温暖。
今年以来,突然发现自己怎么都坐不住了,再也没有一个人在灯下读书的那种静逸,也不愿多为未来作什么打算,下班后就愿意和各个阶段的同学朋友们混在一起,张罗着以各种由头召集的饭局,在酒桌上、吧台间讨论着一些叫作青春、回忆和理想的东西,青春在消磨着,回忆在无数次品味中变成了嚼过的口香糖。
理想,很近,当我们谈论它的时候;很远,当我真的想为之作出一些选择的时候……最近每次看到这两句所谓的名言...
自我介绍的作文 500字
我叫xxx,是xx省xx市xx县xxx学x年级x班的学生,我有着一副平常的外表和一颗善良真诚的心灵。
我个头虽然还不太高,但却有着一股执着向上的追求;我虽然年纪还不太大,但却有着一腔勇于负责的精神。
在老师和父母的教育下,在自己的努力下,我像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小苗儿,在阳光雨露的哺育下茁壮地成长,鲜艳的红领巾伴随着我一起学习、生活。
我在学校里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还会主动帮助其他的同学,在家里除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还是爸爸妈妈的小帮手,帮爸爸妈妈扫地、拖地、洗碗、擦桌子……在大家眼里我是个听话、自立的孩子。
我性格开朗、热情活泼、多才多艺,是一个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质优秀的好学生。
自2004入学以来,我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xxx守则》、《xxx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以不凡的表现引起了老师和同学的注意,很快被推选为班干部,我工作努力,大胆管理,作为班中一员,主动为为同学服务,老师交给的任务也都能乐意的接受,班里的各项工作我都有始有终地完成,把班级体的荣誉看得高于一切,在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指导帮助下我得到了锻炼和成长。
由于出色的表现和真诚的付出,我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信赖,成了老师的小助手,同学们的好朋友。
2004年10月在进入学校读书的几个月后,我第一批加入了少先队。
我学习肯努力,每门功课成绩都在班级的前列,并在第一学期获得了所有课程全优的好成绩,还获得了全班的第一名。
我追求全面发展。
在兴趣上,年纪不大的我,有着一股不服输和积极进取的精神,我兴趣十足,更是认真的学习。
哦!对了!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我三四年级曾参加过'奥林匹克数学知识竞赛'虽然没有获奖,但能在一百名选手初赛的情况下,我被选中参加复赛,已算不错了。
我在五年级当上了六一儿童节的主持人,虽然心里有些紧张,但我表情自然,语句流利完整,把我要说的话说了出来,把我要做的事做好了,完成了我的'任务'。
这使我在当主持人的领域上,展露出了初初的头角。
从此以后我便成为了学校小活动的小司仪了。
在学习上,我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刻苦钻研的精神。
上课时,我总能专心听讲,积极发言,回答问题时,我的声音总是那么清脆响亮,表达的流利完整。
每次作业我都能做到整洁、质量高,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肯定。
爱读书是我最大的“享受”,从会识字起,我一有时间就捧着书看呀看,一本接一本如饥似渴地读着,爸爸妈妈们,老师同学们,看到我津津有味地读书的样子,总会觉得我很可爱。
就是在这里,我补充了大量的课外知识,小脑瓜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知识和问题,词汇量也相当丰富。
我的书柜里有不同种类的书籍,《十万个为什么》、《三字经》、《我们爱科学》、《脑筋急转弯》、《小学生读写》、《奥数点拨》等等,也有很多是儿童文学和名著,如《西游记》、《三国演义》、《格林童话选》等。
但是我总是不满现状,经常吵着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课外书不仅让我开拓了视野,还让我积累了许多写作的知识和素材,也提高了我写作的水平。
我喜欢写日记,有时还写写一些小诗歌,虽然文笔不怎么流畅,文风不怎么清新,但是老师总会指点指点我,让我一直保持着这样的爱好。
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能写出很好的诗歌!在生活中观察,勇于实践,在家里经常作些小实验,在实践中我吸取了甘甜,拥有了丰润、丰满了羽翼。
我兴趣广泛,不仅爱看书,还喜欢唱歌、跳舞、绘画,我积极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活动,在活动中锻炼自己。
在学校时每次活动都有我活跃的身影,我还参加了沾化县的阳光女孩才艺大赛,荣获了二等奖呢! 蜜蜂只有辛勤采蜜,才能酿出甜美的蜜糖,雄鹰只有勇敢地搏击风雨,才能使自己的翅膀更加坚强有力。
冰心奶奶在《繁星》中写到:“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她写的真好,就像蜜蜂为实现自己每一个梦想而付出的劳动,就像雄鹰在搏击中前进。
我希望我-----xxx,能在已初步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的基础上,继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再接再厉,争取更上一层楼 。
加油!我的自我介绍就是这样了,一个普通的学生。
但我相信,在这群星催璨的xxx学,其中最亮最亮的那颗星就是我 。
一篇500字的作文
自然界中,雨是一抹绚烂奇丽的色彩,有蒙蒙的细雨,有狂风怒吼的暴雨,有闪电雷鸣的雷阵雨。
而我是淅淅沥沥的秋雨。
调皮的我开始霏霏地飘洒,密密麻麻的洒地面上,但是无声无息。
我放眼望去,整个大地焕然一新,我仿佛给大地挂上了一层簿簿的帘子。
小树们贪婪吸着雨露,爱美的花儿们脱下自己五颜六色的长裙,松鼠孩子躲在树枝下,摊开小手接着水滴,并兴奋的叫着下雨啦下雨啦。
树林是那么安静,只有雨打在落下的树叶上,融入泉水中,滴在每一个小动物的脸上。
雨,如丝如缕飘向森林,织起了一张无崖的绿茸茸的地毯。
来到了熙熙攘攘的都市里。
人们撑着花花绿绿的伞,滴滴哒哒声音化成了一个一个的音符,跳入了大自然的乐曲中。
马路上畅通无阻,没有喇叭的不和谐之声,没有大声喧哗的吵闹声,只有蒙蒙的雾,细细的雨。
一切是那么安静祥和。
我哗啦啦唱起歌,咦,远处波涛汹涌的不是大海吗?我急速飞奔,要知道看大海一直是我的愿望。
巨浪一次一次打击着海面,时而雄伟,时而柔和。
水面上的波浪翻动着,滚动着。
伴随着激情澎湃、急速雄伟的海浪我不禁在天空中跳起了迪斯科。
海浪越翻越勇,我越跳越快,雨越下越大。
渐渐的云散了,雨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空气那么清新,人们收起了自己手中的伞,小动物们也纷纷从树下跑了出来。
我仰望天空想,接下来应该是彩虹姐姐接班了吧…… 天空的那一边出现了彩虹,它凝结了我的汗水,它留给了天空一道绚烂。
天渐渐暗了下来。
月,一弯新月,带着难以描绘的含羞挂上了深蓝的天。
天,好悠远好悠远,缀满了星斗,像宝石,似珍珠,又似如玛瑙,点缀着这明净的夜。
月色润润,星光盈盈。
世界的一切,早已沉浸在这月色中。
我的家乡作文500字
我的家乡在安徽安庆,那里风景优美,山青水秀,气候宜人。
我就是在这如画如诗的地方快乐的成长。
春暖花开的时候,屋前屋后像是换上了新装,一派绿意盎然的景象。
各种各样的果树被鲜嫩的叶芽点缀着,迸发出勃勃生机,小草也像睡醒了似的,从酥软的土壤里探出了头,牵牛花也长出了花骨朵儿,正伺机绽放呢。
盛夏时节,树更绿了,枝繁叶茂,草更厚了,挨挨挤挤,花更艳了,争奇斗艳。
清晨,推开窗子,晶莹剔透的露珠在旭日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像调皮的孩子的眼睛一眨一眨的,仿佛在挑逗我似的。
正午时分,阳光似乎生气了,使出浑身解数,把大地晒得发烫,小草也垂下了头,热浪袭来,我汗流浃背,真热啊!秋收季节,果树成熟了,红的苹果、黄的柚子、绿的樱桃挂满枝头,沉甸甸的树枝在秋风的吹拂下仿佛在向我们招手。
我们摘几个果子坐在树底背靠着树津津有味的品尝着,真甜啊,一直甜到心底。
秋风款款而来,几片落叶便在风中摇曳,翩翩起舞……冬天,我的家乡被皑皑白雪覆盖着,像是披着一层厚厚的洁白的地毯,放眼望去,银装素裹,美不胜收。
我兴奋得跑向雪地,和爸爸、妈妈、奶奶一起堆雪人、打雪仗、放烟花、玩鞭炮,跳着,闹着,真开心啊!这就是我的家乡,四季分明,乐在其中,我爱我的家乡!
作文:我的理想作文500字10篇
我的理想 俗话说:“人无志而不立.”一个人假若没有远大的理想,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从远古时代的盘古开天辟地到如今的知识爆炸、信息革命,多少年,多少代,多少仁人志士都有着崇高的理想.理想是我们奋斗前进、勇于创新的动力;理想是人生的指路灯;理想是战胜困难的力量源泉... ... 懵懂的小时侯,当我看到那些富有爱心的幼儿教师用手轻轻抚摸摔伤了的小朋友红扑扑的小脸蛋、想方设法来哄住他的时候,我便在我童稚的心里立下志愿——我,也要做一名杰出的幼儿教师,做一位辛勤的园丁,细心照料祖国大花园里的每一朵鲜花! 如果我的理想实现了,成为了现实的话,我就会把上面的语句落实到行动当中去.我会用爱心去征服那一个个顽皮的身影.让他们也懂得,老师是爱他们的.当然,必要的时候,我也会给予他们一些小小的惩罚,让可爱的小朋友们认识到错误、并牢记在心,下定决心改正!最重要的,我要让他们脱离幼儿时代就背负起学习重担的阴影,我会用他们喜爱的方式让小朋友们爱上学习,从而为成为祖国栋梁而奋斗!但我也不会逼迫他们去学习! 然而现在,这一切都还只是泡影. 理想是一个深渊,从跳下那一刻起,就逼迫你奋力搏击.要么,大鹏展翅,扶摇而上;要么,石沉渊底,再无声响... ...而我,则选择前者,我会努力奋斗,向自己的理想一步步迈进 我 的 理 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当然我也不例外.小时候,在我那小小的百宝箱中,也装着五彩缤纷的理想.今天我就打开我的百宝箱,把里面的宝贝一一拿给你看. 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了我的第一个理想.当一名女警察.小时候的理想现在想起来既可笑又幼稚.当时的我其实是喜欢上了女警察们漂亮的警服,和她们站在马路中央指挥交通时的飒爽英姿.可是不久,我的理想就发生了改变,因为我逐渐了当一名女警察的辛苦与困难. 于是,当一名画家成为了我的第二个理想.从小我就对绘画很敏感,很喜欢画画,经常自己画出一些“大作”,然后拿给爸爸妈妈看.爸爸妈妈得知了我喜欢画画,马上就给我报了美术班.可能是因为小孩子贪玩儿的天性.上了美术班后的我变得不怎么喜欢画画了.甚至上美术课时逃跑去和同学玩儿.就这样,我的第二个理想便又化为泡影. 直到我有了第三个理想时,我已经上了小学4年级.那时的理想是当一名老师.从小到大我接触过好多好多老师,有年龄大的、资历老的;也有年轻的、经验少的.但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老师,教哪一门学科,我都非常喜欢他们.将来也想像他们一样站在高高的讲台上给我的学生们授课. 如今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快要步入中学的殿堂.如今的我,已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如今的我,对一些事已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现在我的理想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或许你会说,这并不算是什么理想.但是在这漫长的学习生涯中,我不敢肯定我的理想会不会再改变.但是我敢肯定的是,我始终不变的,就是要做一个对社会、对全人类有贡献的人. 现在有不少学生经常高谈阔论自己的远大理想和抱负.但往往没有做好身边一些应该做好的小事.甚至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公德都没有做到.我们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就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不能有着“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想法.要脚踏实地地为自己的理想奠定基础.最终才能实现它! 可能你的理想多如繁星,可能你的理想永世不变,但是不管我长大要做什么职业,做什么工作,对自己的要求唯有一条永远不会改变,那就是,要从小事做起,总自身做起.做一个对社会和全人类有贡献的人!
我喜欢的▁▁▁▁▁▁▁ 500字作文
我喜欢的一则格言格言伴随着我们成长,有时它是前进中的路标,有时它是打开心灵的一把钥匙,在我喜欢的格言集里,我喜欢的格言很多,但我最喜欢的格言是: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说起喜欢这则格言的原因,那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
那是在三年级的时候,上课时认真听讲,成绩还可以,渐渐地,我便开始骄傲起来,每次上课的时候都不认真听讲,要不然就同学说说话,做小动作,老师留的也不好好做。
可是好景不长,厄运便降临到我的头上。
单元考又来临了,考的是语文,试卷一发下来,我看了一下题目,‘哇,这么简单的题我能不会吗?’于是划了俩笔,也不检查,在那里发呆,想着这次考试我肯定又是第一名,心里挺高兴的,没想到过几天试卷发下来了,我只考了72分,这是我考得最少分的一次,放学我回到家里,妈妈已经站在门口了,看我已经回来了,便迎上去,说:“宝贝,回来了,快,妈妈炖了鸡汤,给你暖暖胃,外面天气这么冷,喝碗鸡汤后去学习了,妈妈给你做饭去,乖!”我听后,眼泪哗哗地留了出来,妈妈问我怎么了,我把我的语文成绩和考那么差的原因都告诉了妈妈,妈妈并没有责骂我,而是告诉了我一句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听了妈妈的话,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你下次一定考好。
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又到了单元考,我认真答卷,检查,试卷发下来95分,我终于回到了原来,终于又体会到了成功的快乐!顿时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通过这件事,“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便成了生活对我启迪的格言了。
我就是我作文500字 初中作文
我就是我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个性,而我当然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也有我自己的性格~~ 我是一个有暴力倾向、外向、开朗、爱笑的“假小子”,说暴力倾向,其实也就是说比较野蛮,只要男生动我,他们就死定了!我会一个劲的猛K!直到他们投降为止,只针对男生们的个别人~~~~~~我外向、开朗,就是表现在爱笑这方面,不管遇见什么事情,只要看见别人笑,我就会觉得这一定很好笑,别人都能笑出来,我为什么就不可以?我就会开朗的放声大笑!就算别人死翘翘了,只要有人敢笑,我绝对第二个笑!(这叫有毛病,千万别学我哟)说偶假小子,就是超级爱篮球,球技虽然不怎么样,但是我真的好喜欢看别人打篮球,动作好酷好帅好拽啊~~够潇洒!够英俊~~当NBA的科比扣篮的时候好帅啊~~~奥尼尔更拽,把篮框都震破了!~~嘿嘿,还有一点,我比较重哥们义气!其他的,我不敢肯定,这点我绝对够格儿!因为我觉得朋友是世界上重要的东西,朋友会在你伤心的时候帮你分担忧愁~~朋友在你快乐的时候,还会分享你的快乐,当然我是最愿意和她们分享我的快乐拉!当我开心时,我恨不得让全世界都来一起分享我的快乐~~有位朋友给我写过这样一首诗(可能是抄的): 当你幸福时,忘记我; 当你困难时,记起我; 黑暗时,我照亮你~~ 光明时我便离开你! 你们看,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多么重要!虽然我没有想这么多,我就想着,有朋友,有吃的一起吃~~有玩的一起玩,有打的一起打!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打架一起打,只要谁敢欺负我的朋友,我绝对不会容忍,我会第一时间的去帮忙,绝对不让我的朋友们受一点点的伤害~~ 好了,优点就这么多~~~再多就没有了,要说我的缺点是一大堆:贪吃、贪玩、贪睡……要说上3天3夜也说不完,所以就不说了!节约时间嘛!不是说浪费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嘛?我就不浪费拉~~~嘿嘿~~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就是我!不管是我的缺点也好,优点也好!我就是我自己!世界独一无二的~~~绝对没有克隆的! 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我,一对带度数的眼睛,一个瓜子脸,除头发外,其他和别人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有一个特殊的假小子头。
虽然没有引进“新鲜设备”,但也算“零件”齐全。
我,一个平凡得人,没有什么与他人不同,生活中,也是勤劳、好学,平时也是善良、开朗,但在平凡之时,也有不平凡之处。
我有时热情宽容,有时小气多事。
但我总是认为我自己是多变的,不止是外表,还有内心中,自己的性格与心情。
我认为,我就是我,无人能够取代。
我,一个爱好广泛的我,和别人一样,爱听音乐、看书、绘画,但与有些人不同的,我还喜欢弹钢琴,我认为这是陶冶情操的文化,独特的艺术,是我能反映出自己的性格,增加一种技能,有一个平凡之中,又有些不平凡的特长。
我,经历过波折,经历过风光,曾经有过自信,有过骄傲,有过开朗的日子。
但今天,因一次考试的失败,我变的悲观,变的内向。
而我还是用原来的目光,来审视自己,一个“脱了皮”的自己。
但我仍是坚信,我就是我,只要我努力,我还是原来的我自己。
我,一个难以琢磨得人,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彻底的认识我,每一个人都能成为我的朋友,我永远不希望,我是茫茫人海中的一粒沙,而是绚丽的夜空中,一颗美丽的流星,虽然短暂,但有灿烂的一刻。
在平凡与不平凡中出现了一个我,一个平凡与不平凡的结晶。
感受新与旧的改变,尝试着与未来奋斗,与过去再见的日子,但我还要取长补短,努力改为完美无缺的我,做一个改头换面的自己,那些好的方面还是我的,不好的,就让它化为乌有吧!我就是我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一个平凡的我;我就是我,一个无忧无虑的我;我就是我,一个魔术师一样的我。
我就是我,一个爱哭并且多愁善感的我。
我在制服男生中有一个杀手锏,那就是假哭。
每当那些男生惹我,并且在我使出“九阴白骨爪”、“芙蓉惊涛掌”、“河东狮吼”等招数后他们仍不束手就擒,那我便会装哭。
不是我自吹自擂,我那装哭的本领是炉火纯青、出神入化啊!看起来就像真的一样,那泪珠儿在眼眶里打转,可就是倔强地不落下来。
(此招已“骗”过无数人,包括我自己,望大家不要传出去,否则就不管用了,呵呵!)。
当然了,我有时也会真哭。
受了委屈时,我会哭;看了动人的故事和电视剧后,我也哭;生气时,我要哭(用于发泄);兴奋时,我还哭;别人说我是个“爱哭鬼”,我又哭了…… 我就是我,一个坚强并且爱笑的我。
我不会被任何难题打倒,就算失败了、受伤了,也不会让眼泪流出来,就像那首歌唱的“……眼泪不是我的武器……”。
同时,我也很爱笑,我的笑声千奇百怪,有时是短暂的奸笑,有时是悠长的大笑,有时是憨憨的傻笑……但是,众多的笑声中却没有淑女一点儿的笑声。
没法,我是一个“假小子”。
我就是我,一个乐观并且爱开玩笑的我。
我容易忘记烦恼,从不记女生的愁(男生惹我,我立即还手),更喜欢开玩笑,不说远了,就说说昨天课外活动的时候,我不想去玩,就在教室里写作业,由于老师留了一部分人在教室里,我就坐在后面,那些人就坐在前面。
可...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
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着的殿堂。
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
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
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
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
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
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
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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