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经典小说作文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爱的教育》的名著,是意大利亚米契斯的作品。
小说中的主人公十二岁的小恩利科从四年级开学到第二年,写了许多小故事、日记及家人们给恩利科写的信,这些信教育大家和恩利科要学会爱自己、爱别人。
我突然想到这么一句话: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是啊,全世界都需要爱,父爱、母爱、好友之爱和我们对动植物之间的爱和师生之情、国家之爱。
爱无处不在,每个人都在等着你去给他爱。
书中没有乏味的说教,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
但是那一字一句中所蕴含的那种爱的力量处处扣人心弦。
爱无处不在,每天在我们身边,又最容易被忽视,可我们一分都不能离开它,它深深地融入了我们的生命。
就如“陪护爸爸”中少年西西洛听说父亲住院就从乡下赶来照顾,但是由于医生的疏忽,少年被领到一个陌生人前,西西洛一直照顾着这个素不相识的“父亲”直到“父亲”幸福地离开了人世,西西洛知道这位不是自己的父亲,还不离开,这真是使我为之一震,这不正是爱吗?是的,如果一个人为世界付出了爱,那么这个人一定很幸福。
让我们伸出双手让世界开满爱的鲜花吧!
我喜欢看小说的作文
在我金色的童年里,我读过很多的书,有《丑小鸭》、《白蛇传》、《穷人》等。
但我最喜欢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
“鲁迅”是他的笔名。
浙江绍兴人,1881年出生于封建没落家庭,1936年10月19日病逝于上海,享年55岁。
青年时代鲁迅受进化论思想影响,1902年去日本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能够改变国民精神,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大胆揭露人吃人的封建礼教,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
在他写的许多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的是作者由童年的游戏,玩乐到长大、读书的成长过程。
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美好生活的回忆,表现了儿童热爱自然追求新鲜的知识,天真幼稚及换了的心理。
文中最让我难忘的是关于长妈妈讲述美女蛇的内容。
美女蛇的故事是虚构的,但我也从中相信了一点: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这给百草园增添了神秘感,丰富了百草园作为儿童乐园的情趣。
所以我也格纳和喜欢上了“百草园”。
你瞧:“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云霄里去……”还有那人形的何首乌让我喜爱无比。
这就是充满乐趣的百草园,多让人喜欢哪,尽管作者后来去了三味书屋,尽管枯燥无味但也有快乐。
所以我喜欢读这篇文章,它给我一个全新的鲁迅。
...
【我喜欢写小说作文】作业帮
我小小年纪却迷恋上了写小说。
嘿!你们可别小瞧了我,我可是我们班的“写作达人”呢!可是,就是我喜欢写小说这一爱好,却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
我被那些非议我的人冷眼过、嘲笑过、甚至讽刺过。
你们知道一个还没上六年级的小女生被这样评价是多么大的伤害啊,这些人给我的心灵上抹上了一条不可抹擦掉的伤痕。
自从我看过“阳光姐姐小说派《我们班就是一个江湖》”评价了这篇小说后,她的一些话让我印象很深刻:至于你们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呢?我认为只有一点——为了快乐!所以你们写小说,完全不必去迷信权威的看法,你们可以完全听从自己心灵的呼唤,大胆的构思,自由的表达,只要是发自内心的文字,都是很有价值的!我完全同意“阳光姐姐”的这一看法,我们想写小说,是我们的自由,大人们凭什么干涉我们的自由。
“小孩和小孩,不带大人玩儿”大人们口口声声说为我们好,假如你们真的为我们好,请你们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想一想,好吗?五年级:toas璇
【急】写一篇《我最喜爱的一个小说人物的作文》作文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小妇人》中的贝思 一说到贝思,我的心就无比的感慨,贝思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纯净。
贝思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子,可是就算是只喜欢活力女孩的人们,都没有讨厌贝思的。
贝思是个安静的天使,是个极度容易害羞的女孩子,就算是上学和同学们相处也会让她极度痛苦,但贝思却总是默默的照顾着所有的人。
姐姐们不要的玩具,她会很小心的拿过来,然后自己像妈妈一样照顾那些玩偶,哪怕是最破的玩偶,她也会一视同仁。
她的邻居家的孩子生了那时无法治愈的传染病,贝思请求和姐姐们一同去探望,姐姐们都没去,贝思一个人就去了……可是贝思终究还是没能救了那个孩子……最终,那个孩子就死在了贝思的怀里…… 贝思也被传染了……那是一种很痛苦的病,可贝思为了不让姐姐们难过、着急,她一个人把病挺了下来,总是装一点也不难受的样子……然而贝思的病终于恶化了,贝思甚至已经出现了幻觉……医生说,如果贝思能够挺过午夜12:00,那么就有可能活下去……在这一段时间里,姐姐们才发现,爱和亲情才是最重要的…… 贝思的病好了,可是身体却越来越差……她喜欢劳里——一个很优秀的男孩,一个喜欢她最喜欢的姐姐乔的男孩子(最终乔和劳里没在一起,整的几乎大部分人生气了……),可是贝思却把这种喜欢只限于喜欢,她还鼓励姐姐乔,可是乔却想让劳里和贝思在一起……终于,贝思越来越瘦弱,终于,贝思在看过乔写给她的诗后,带着安详而宁静的面庞,离开了人世。
“黎明前的黑暗时刻,偎在她来到人世第一次呼吸时所依的那个胸膛上,她静静地咽了气。
她没有道别,只有那一片深情,一声小小的叹息。
” “早晨来临时,这许多月中的第一次,炉火熄灭了,乔的位置空了,屋子里寂静无声。
然而,附近一只鸟栖息在正发芽的树枝上欢快地唱着,窗边的雪花莲刚刚绽开。
春日的阳光泻进屋里,照在枕头上那宁静的脸庞上,像是为她祝福--那张脸充满了没有疼痛的宁静。
于是深爱她的人们透过泪眼笑了,她们感谢上帝,贝思终于得救了。
” 贝思,是天使,降落在人间的天使。
====================华丽的分割线============================================华丽的分割线============================================华丽的分割线============================================华丽的分割线========================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林冲说起林冲,大家一定会联想到《水浒传》,联想到那一百零八个英勇威武的梁山好汉。
在这众一百零八个好汉中,为什么我最喜欢林冲呢?这是因为林冲那做事敢作敢为、正直的英雄形象让我钦佩。
林冲,绰号“豹子头”,原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使得十八般武艺,其中枪棒更为精湛,因为高俅之子高衙内垂涎林冲妻子,高俅同陆谦设计使林冲误闯禁地白虎堂,被刺配沧州,看守草料场,准备在途中将林冲杀害,幸好在路上遇到了好友鲁智深搭救,幸免于难。
但高俅又使人将火烧了草料场,林冲才大闹山神庙,斗杀陆谦,雪夜上梁山。
后来火并了梁山伯头领王伦,拥立托塔天王晁盖为梁山之主。
梁山座次排在第六,作为五虎将之右军大将,一支丈八蛇矛天下无敌,从无败绩。
最后在征方腊后,患风瘫而逝世。
呜呼!好一代英雄好汉,就如此逝世!我佩服林冲那一种敢作敢为的精神,即使是犯下了杀人的罪过,他也挺身而出,去官府投案自首,,甘当受罚,可见他的为人正值。
我们也应当学习他那敢作敢为的精神品质。
像林冲这样的人大有人在,可是偏偏有些人做了坏事又不敢承认,把责任推到他人的身上,使他人蒙受不白之屈。
这种奸诈狡猾的小人最后必定会被众人掀开其奸诈狡猾的一面,林冲的形象于此造成了鲜明的对比。
正是这种对比,才是我难以忘怀,《水浒传》里的林冲,使人看到了一个敢作敢为、一身正气的人物,难道我们不应该向他学习吗?
【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作文700字】作业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习,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急】写一篇《我最喜爱的一个小说人物的作文》作文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小妇人》中的贝思 一说到贝思,我的心就无比的感慨,贝思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纯净。
贝思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子,可是就算是只喜欢活力女孩的人们,都没有讨厌贝思的。
贝思是个安静的天使,是个极度容易害羞的女孩子,就算是上学和同学们相处也会让她极度痛苦,但贝思却总是默默的照顾着所有的人。
姐姐们不要的玩具,她会很小心的拿过来,然后自己像妈妈一样照顾那些玩偶,哪怕是最破的玩偶,她也会一视同仁。
她的邻居家的孩子生了那时无法治愈的传染病,贝思请求和姐姐们一同去探望,姐姐们都没去,贝思一个人就去了……可是贝思终究还是没能救了那个孩子……最终,那个孩子就死在了贝思的怀里…… 贝思也被传染了……那是一种很痛苦的病,可贝思为了不让姐姐们难过、着急,她一个人把病挺了下来,总是装一点也不难受的样子……然而贝思的病终于恶化了,贝思甚至已经出现了幻觉……医生说,如果贝思能够挺过午夜12:00,那么就有可能活下去……在这一段时间里,姐姐们才发现,爱和亲情才是最重要的…… 贝思的病好了,可是身体却越来越差……她喜欢劳里——一个很优秀的男孩,一个喜欢她最喜欢的姐姐乔的男孩子(最终乔和劳里没在一起,整的几乎大部分人生气了……),可是贝思却把这种喜欢只限于喜欢,她还鼓励姐姐乔,可是乔却想让劳里和贝思在一起……终于,贝思越来越瘦弱,终于,贝思在看过乔写给她的诗后,带着安详而宁静的面庞,离开了人世。
“黎明前的黑暗时刻,偎在她来到人世第一次呼吸时所依的那个胸膛上,她静静地咽了气。
她没有道别,只有那一片深情,一声小小的叹息。
” “早晨来临时,这许多月中的第一次,炉火熄灭了,乔的位置空了,屋子里寂静无声。
然而,附近一只鸟栖息在正发芽的树枝上欢快地唱着,窗边的雪花莲刚刚绽开。
春日的阳光泻进屋里,照在枕头上那宁静的脸庞上,像是为她祝福--那张脸充满了没有疼痛的宁静。
于是深爱她的人们透过泪眼笑了,她们感谢上帝,贝思终于得救了。
” 贝思,是天使,降落在人间的天使。
====================华丽的分割线============================================华丽的分割线============================================华丽的分割线============================================华丽的分割线========================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林冲说起林冲,大家一定会联想到《水浒传》,联想到那一百零八个英勇威武的梁山好汉。
在这众一百零八个好汉中,为什么我最喜欢林冲呢?这是因为林冲那做事敢作敢为、正直的英雄形象让我钦佩。
林冲,绰号“豹子头”,原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使得十八般武艺,其中枪棒更为精湛,因为高俅之子高衙内垂涎林冲妻子,高俅同陆谦设计使林冲误闯禁地白虎堂,被刺配沧州,看守草料场,准备在途中将林冲杀害,幸好在路上遇到了好友鲁智深搭救,幸免于难。
但高俅又使人将火烧了草料场,林冲才大闹山神庙,斗杀陆谦,雪夜上梁山。
后来火并了梁山伯头领王伦,拥立托塔天王晁盖为梁山之主。
梁山座次排在第六,作为五虎将之右军大将,一支丈八蛇矛天下无敌,从无败绩。
最后在征方腊后,患风瘫而逝世。
呜呼!好一代英雄好汉,就如此逝世!我佩服林冲那一种敢作敢为的精神,即使是犯下了杀人的罪过,他也挺身而出,去官府投案自首,,甘当受罚,可见他的为人正值。
我们也应当学习他那敢作敢为的精神品质。
像林冲这样的人大有人在,可是偏偏有些人做了坏事又不敢承认,把责任推到他人的身上,使他人蒙受不白之屈。
这种奸诈狡猾的小人最后必定会被众人掀开其奸诈狡猾的一面,林冲的形象于此造成了鲜明的对比。
正是这种对比,才是我难以忘怀,《水浒传》里的林冲,使人看到了一个敢作敢为、一身正气的人物,难道我们不应该向他学习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昆虫记》是一本世界名着。
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
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
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
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
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
看!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
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
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
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昆虫记》真是一本好书呀!辽宁盘锦双台子区盘锦市第三完全中学六年级:许馨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作文_500字 我喜欢读一些冒险小说,在众多冒险小说中,我最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风暴,被卷上了无人的荒岛,鲁滨逊长达 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鲁滨逊乘坐的那条船也被卷上了小岛,于是鲁滨逊做了一只木筏,把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运了下来,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又在帐篷旁边挖了一个坑,用来放食物。
又用斧子把岛上的一些树砍倒,在帐篷周围做了一层保护层小,防止野兽和野人的袭击。
若干年后,鲁滨逊救下了俘虏,起名“星期五”。
后来,鲁滨逊在荒岛的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和“星期五”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那件事情:一天晚上,我去上厕所,忽然听到一声“喵”,我吓了一跳,连忙火箭般的速度跑回了家里。
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禁红了。
读完这本书,我得到一个启示:一个在逆境中有着大无畏冒险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一定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伟大的英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童年》作文_5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是呀,书是人类最需要的东西。
当我们有不认识的字可以去字典中查找;有不懂的词语可以到词典里查找;无聊的时候,可以看小说,作文……书的作用多得很!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没事的时候就和它在一起,它告诉我很多,我从它那儿也学到了许多。
它的名字叫《童年》。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作品,它是我十分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十岁声生日的时候,爸爸帮我找到了这个好朋友。
当我才看了两三页时,就离不开它了。
《童年》里的主要人物有阿廖沙、可怜的母亲、慈祥的外祖母、凶狠却有慈悲心灵的外祖父。
《童年》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岁月。
小主人公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但他又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
阿廖沙的经历和高尔基的经历相似,就是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形写的一本书,这本书也是广大小读者的最爱。
看,我的朋友很好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作文_500字 《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天不怕地不怕、本领高超的孙悟空,他曾经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被从东土大唐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所救,收为徒弟,一路随行保护唐僧。
途中又收了猪八戒和沙和尚为徒,师徒四人历尽艰难险阻、斗败妖魔鬼怪,终于取得真经。
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棒打白骨精那一回,说的是白骨精想吃唐僧肉,就变成一个漂亮女子想接近唐僧,被孙悟空识破了,她又变成老婆婆、老爷爷,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可是师傅却误会他连伤三条人命,不但念紧箍咒惩罚他,还把他赶走。
白骨精有机可乘,抓走了唐僧,唐僧这才知道错怪了孙悟空。
孙悟空不计前嫌赶来打死了白骨精,救了师傅,他们重新踏上取经之路。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被唐僧师徒不畏艰险、一心向佛的精神所感动。
我们在学习上不也需要这种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吗?常言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_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希腊神话》。
这本《希腊神话》大约产生在公元前十二世纪到公元前八世纪之间,直至公元前七世纪才由大诗人荷马统整记录于《荷马史诗》中。
如今流传的《希腊神话》大多数来源于古希腊文学中的《荷马史诗》、奥维德的《变形记》等经典作品。
其中最著名的故事有海格力斯(即赫拉克勒斯)的十二件功绩,特洛伊战争,奥德修斯的游历等。
《希腊神话》包括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两个部份。
神的故事及宇宙和人类的起源,神的产生及其谱系等内容。
英雄传说起源于对祖先的嵩拜
我喜欢的一本书 作文
放假前,按惯例,我是要向学生推荐几本书,以便他们在假期读。
这次我翻阅了一下下学期将要学习的课文,发现里面介绍了《鲁滨孙漂流记》和《汤姆 索亚历险记》两部小说的梗概和精彩片断,于是在推荐的书目里,有了这两部小说的名字。
开学了,不少学生都根据假期所读书目写了读后感,有的学生还制作了读书集子,从精美的封面和详细的内容中,我仿佛看到了他们假期读书的乐趣。
在这些读书集子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便是《鲁滨孙飘流记》。
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同时也埋怨自己,为什么假期没和学生们一起读,这样现在就可以交流读书感受了。
后悔归后悔,我还是迫不及待地开始读书了。
为了尽快读完(其实是内容太有趣了,我每次都舍不得把书放下),我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本书,一有空闲时间赶紧拿出来读。
一个星期过后,我如约和学生们一起开始交流读书体会。
《鲁滨孙漂流记》叙述了十七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
为了战胜死亡,他依靠破船上剩下的一点生产和生活资料,同大自然展开了顽强的斗争。
每做一件事,都要遇到很大的困难,但他经得起失败的考验,凭着艰苦的劳动,成功地在荒岛上建起了房舍,开垦了农田,营造了羊圈,使荒岛面貌有了改变,他的生活也有了改变。
经过二十八年多的孤苦生活,他终于脱险,返回故乡。
读了这部小说,从鲁滨孙的非凡经历里,我感悟到了鲁滨孙面对厄运的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悟出了人应该学会生存的道理。
这两点对于现在的学生甚至与我们成人来说,同样重要。
首先我们面对厄运应该有积极的人生态度。
人的一生绝不会一帆风顺,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
“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
”鲁滨孙是“知足安命”的,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的时候,就要像他一样,直面现实,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增强跟困难作斗争的信心;当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应当坚持住,尽一切力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迎接最后的胜利。
还有一点,人应该学会生存。
虽然我们遇到像鲁滨孙那样的厄运的几率几乎为零,但在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存在危险。
这些危险有些是自然产生的,我们无力改变它,如:地震、水灾、火灾等,有些是人们不注意才发生的,如:煤气泄漏、电源插头没插好等,对于这些突然发生的事情,我们应当怎样做?我想,与其当事情发生的时候再去研究解决办法,不如提前想到,以便防患于未然。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这大概也是鲁滨孙“知足安命”精神的体现吧。
关于我爱读书的作文
我 爱 读 书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
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
”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
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
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
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
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
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
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
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
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
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
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
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
”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
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爱读书 在这个世界上,书像天上的繁星,数不胜数!我就爱这“满天的繁星”! 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时刻激励着我。
????由于爸爸妈妈小时候读书不如愿,所以,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了,决心好好培养我读书。
白天,爸爸妈妈一同出去务农,晚上回来后,不管有多疲劳,都会拿出旧书或旧报纸在灯下夜读。
爸爸和妈妈读书的兴趣感染了我。
所以,我也不时会拿出一本课外书来阅读,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兴趣。
现在,我已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了。
????妈妈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专门给我买了四册少儿百科全书。
要知道这买书的钱,还是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买的,如果不买这四册书的话,妈妈还可以买 好几件衣服呢。
所以,我决心好好品尝这“美味佳肴”。
当我大概了解了这四册书的内容后,我感受到:一本好书,蕴涵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
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要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为了看书,我还闹了一个笑话。
????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的时候还拿了一本书,在路上,我看入迷了,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汽车的喇叭生把我吓了一跳,书都掉到底下,我一看,原来,我已经在过马路了,可是,我却没看左右的车辆,所以,我差点被撞了。
司机骂了我,我只当没这一回事儿,我继续看书了。
回到家,妈妈问我买的盐哪去了,我才发现,自己看书忘了买盐了。
我和妈妈都哭笑不得。
????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读书真美丽 一首轻快的乐曲为心情插上翅膀,像蝴蝶一样飞上天空;一幅绚烂的图画为眼睛洗去尘埃,像钻石一样折射出人生的七彩阳光;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使头脑踏上想象的旅程,像乘坐时空穿梭机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畅游…… 读书是美丽的。
“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
书能引导我们与最优秀的人物为伍,使我们置身历代伟人巨匠之间,如闻其声,如观其行,如见其人,使我们同他们情感交融,悲喜与共。
读书是美丽的。
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
读书恰似溪间潺潺的流水,犹如天上散淡的白云...
初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
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
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
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
”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
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
”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
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
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
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习,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
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