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父母
16年前,一个女婴呱呱坠地,不用说,那便是我了。
小时候的事情,我也忘记得差不多了,记得的只是自己的天真,幼稚与任性——为了可以在家里吃好吃的东西,病好了,宁愿挨爸爸的打也不愿意去幼儿园,结果被爸爸拖着去了;
睡觉时总是吵着要睡在爸妈的中间;还有每天放学后都要跟着爸爸去他的工厂,那时候,爸爸是个工人,我总爱和爸爸一起去摘工厂里成熟的水葡萄,野菜花。
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我长大了,而我的父母却变老了。爸爸才四十多岁时,头发就已经花白了,妈妈,就是脸上爬起了皱纹,还有一些难看的斑。他们都下岗了,为了养我,他们一起做起了小生意。每天都起早贪黑,而且为了省几块钱,他们总是自己去做那些搬搬抬抬的工作。爸爸的胃不好,妈妈的脚有时会疼,他们也不舍得拿钱去治病。一年365天,没有一天他们是休息的。
我呢,虽说人是长大了,但还是很不懂事。放假了,做完我的作业,就和同学出去玩,看到同学每天都有漂亮的衣服替换,自己也要买衣服,此时,我却没有想到,自己父母的衣服已经好几年没有换新的了。小时候的我,很喜欢和妈妈一起上街,因为每次上街,她总会给我买好看的衣服。长大了,就不喜欢和妈妈上街了,觉得自己的妈妈怎么这么老啊;怎么这么难看啊,和她走到街上会被人笑话的。多不孝的我啊!
去年,我迷上了上网,就软磨硬泡地要爸爸给我买一台电脑,爸爸终于答应了。我可高兴极了。父母赚钱是多么辛苦啊,这样一下子就用几千块了。有了电脑以后,我每天放学回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开电脑,每天晚上都很晚睡觉,就是因为舍不得离开电脑。爸爸每天晚上11点多回来,都要叫好几次我才肯关电脑睡觉。那时正是初三,我就快要毕业了,爸妈以前都肯定我能考上这里最好的高中,但看到我这么迷恋电脑,很是担心。每隔几天,爸爸都要和我进行一次语重心长的谈话。我也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很重,所以收敛了一些,可还是不太注意自己的身体。我的体质本来就不是很好,这样折腾就更差了。爸爸就给我买来牛奶,规定我每天都要喝一瓶,每天还有新鲜的水果。中考那三天,爸妈每天都给我买好早餐才出去工作,害怕我吃不饱。
现在中考结束了,我没有令他们失望,考上了这里最好的高中。我也放假了,去三姨家里住了十天就回家了,那天正好赶上妈妈拜神。我家是很少拜神的,我也很奇怪,为什么妈妈要拜神啊?当我和妈妈一起拜神的时候,我听清楚了——“谢谢祖先保佑,保佑XXX(我的名字)考上了重点高中。”在妈妈的话中,我分明听出了她的声音在颤抖,我听到了她的辛酸,听到了我考上好学校给她带来的安慰。在烧元宝蜡烛的时候,我看着地上,看到了有水从妈妈那里滴下来。我抬头看她,看到满脸是水滴的母亲,我分不清哪些是她的泪水,哪些是她的汗水。
现在,我真的长大了。我深深地明白父母的所有的爱都集于我一身。请您们原谅我这个曾经无知的,任性的女儿吧。也许,我的父母根本没有怪过我,但我要为我的任性而忏悔。
神啊,请您以仁慈的心原谅我的不孝吧,请您赐予我父母健康的身体,以及天下所有的好父母健康的身体。
家是每个孩子成长的摇篮,是每个孩子栖息的港湾。我就有一个温馨、幸福、和睦的家。我爱我家。
我爱我家,一个幸福温暖的家。爸爸妈妈对我百般的疼爱,使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家中的温暖。每逢放学回来,妈妈正忙着在厨房为我做着可口的饭菜,爸爸坐在我的一旁,陪我学习,当遇到不会的题,爸爸便会耐心地给我讲解,妈妈对我的学习甚是关心,她怕我学习累着,尽力想办法为我加强营养。每天早晨都给我煮一杯热牛奶,还总是调方的给我做菜。
我爱我家,一个和睦快乐的家。在我家里,总是充满了祥和的气氛,我们一家三口总是和睦相处。爸爸妈妈的感情非常好,几乎不吵架,爸爸说话很幽默,总是逗得我和妈妈哈哈大笑。我是一个很懂事的不任性的孩子,不惹爸爸妈妈生气。如果我考试取得了好成绩,爸爸妈妈就会为我庆祝一番,带我去吃我最爱吃的冰点,每次我都是先给爸爸妈妈斟上一杯酒,因为我深知,我成绩的取得,除了有老师的功劳外,也离不开爸爸妈妈对我的培养。
我爱我家,一个让我有依靠的家。每当我在外面遇到困难或委屈;是爸爸妈妈帮助我排解困难,听我诉说心里的苦闷,使他们教会了我如何面对生活,面对事实;是他们教我懂得了人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一个人要懂得面对生活的挑战与考验。
我爱这个温馨幸福的家,让爱永远驻我家。
我爱我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家,而且每个人都会很爱他自己的家,因此,我也不例外。
家,能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能让人充满自信,从失败中振作起来。然而家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人们最重要的支柱。
我爱我家有许多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的父母和家庭的环境。"日久生情"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无论是人还是一样死物,只要你面对的时间一长,就会产生深厚的感情。不知不觉地,我在我家已经生活了十三年了,那里有我最敬爱的父母,最熟悉的环境,还储存了我多年的故事。
在家中,父母亲犹如我的好朋友,每天都说说笑笑地过日子,哪怕是在回家的路上多么的不高兴,只要一踏进家门,我的心就像被松绑一样的轻松、自如。
在我成长的环境中,有令我快乐的一面,也有令我悲伤的一面。在整间屋子里,我最喜爱的就是我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张书桌、一张大床、一个书柜,一张梳妆台和一台电脑……我每天在书桌上写作业,在大床上睡觉,有时候累了,就坐在电脑前轻松轻松,让工作多时的大脑松懈下来,有空的时候就翻翻书柜的书。房间里的每一物都是陪伴着我的喜、怒、哀、乐。另一个我熟悉的地方就是我家的小花园。花园里有翠绿的小草,争芬斗艳的鲜花。我还时常在花园里玩耍。我爱我家,爱家里的每一个成员,更爱我家的每一个故事。
我的家是一个充满乐趣的家,再这个家中,时时刻刻都会感到生活的情趣。
在我看来,我的父母是世界上最好的一对儿,母亲勤劳贤惠,善持家务,父亲潇洒诙谐,精于工作。他们在生活中配合的相当幽默。爸爸很爱说,一打开话匣子,就没完没了,口若悬河,什么从“理论上说”呀!什么从“哲学上讲”啊!什么“油条没有营养价值”啦。什么“人才的矮才符合经济效益”啦。说话时就向一个学者,颇为自赏,母亲则打趣的说:“别在那儿瞎吹了”。但看得出,母亲是很佩服父亲的口才的。我到不认为父亲的水平高,每次不是找他的逻辑错误,就是挑剔他的语法毛病,但每次进攻,都被父亲化险为夷。
我的妹妹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别看她人长的个子矮,但十分喜欢干净、打扮。每次有同学约她一起出去玩时,她总是把自己打扮的利利量量,头发梳的顺顺溜溜、光滑光滑的。总之,在打扮上得花上很长时间。有一次,爸爸让她端菜盘吃饭,她端起盘子走起了猫步,只听见屋里“西里哗啦”一声响,只有在这时,她脸上才会有几丝沮丧的表情。
到了晚上,屋里又充满一片欢声笑语,妈妈忙于烹调上菜,爸爸仍旧滔滔不绝,妹妹则尽情的展示自己的美。而我呢?则摆出一副中学生高深莫测的样子。此刻,我们这一家各具姿态,足够演一场话剧了。
这就是我的家,一个充满乐趣的家。
我与
我与家乡共成长我的家乡是一个有山有水、鸟语花香、让你流连忘返的地方,一个历史悠久、充满古情风韵的地方。
他经历了无数年代的改造,也经历了一年又一年的净化和人为的改造,最终成就了现在的模样。
记忆中,小时候的家乡是一个贫穷而又荒寂的地方。
那浑浊的流水,枯干的树木,破旧的房屋和那荒凉的土地……人们的眼神是呆滞的,没有一点的光彩,生活的重担和日子的艰辛使他们振作不起来。
他们的心中没有一点理想,没有任何的雄心和壮志,更没有改变现状的激情。
唯一的想法是送子女上学,把生活的改变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
渐渐地,孩子们长大了,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
当他们以新的面貌重返家乡时,他们知道,家乡是要改变了!他们把学来的知识用于生产,引进了新的技术,使家乡的面貌得以改善。
慢慢的,家乡的人也学到了以前从不知道知识,学会了如何爱自己的家乡。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到了我们这一代,家乡的变化就更大了!现在的家乡,已经是一个高速发展的城市。
就连农村也是树木成林,高楼一幢一幢,而且,家乡的许多风景名胜也吸引着许多游客前来观光。
如白水寺、唐子山等,虽比不上桂林、西湖的美景,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对了,我家附近还有一个有名的鸭子山呢,听老人们讲,以前打日本人的时候,鸭子山就是人们隐藏的最佳地点,就连刘备以前还在这里驻过军呢!岁月能使一个人的容貌改变,但是改变不了我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理想,改变不了我们这颗进取的心。
我与家乡共成长,现在的我,已不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子了,我也要为家乡的进步出一份力,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个热爱家乡的人都去努力,我们的家乡一定会越来越美丽!
我和他的故事 作文
有一天男孩鼓起勇气对暗恋多年的女孩说:“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女孩笑了笑对男孩子说:“好啊!不过你要等我两年。
”男孩子很开心的答应了(真的很开心,我相信暗恋过的男生女生都应该明白这种感觉),但他没有问她原因,因为他认为如果自己没有一点成就的话就配不上女孩,而且也不想女孩跟她吃苦。
从那以后他每天都很努力工作,很快一年过去了凭着他努力奋进的精神和优异的专业知识得到了老板的赏识,提拔他做了营销部经理的位子,月薪上万。
他很开心,因为他有能力让女孩可以过比较好的日子了。
他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女孩,甚至都还没打电话回家告诉父母,因为他要和女孩分享自己最快乐的时光。
一个月过去了,他拿到了他升职后的第一笔工资。
第二天是双休日,他早早的就起床了,因为他约好了女孩出去玩!他把自己打扮了一番才出门,开着租来的车来到了女孩的学校门口接女孩。
(女孩是大学生)那天他们玩很开心特别是男孩,因为女孩提早答应了她做女朋友。
从那以后他们过的很开心一直到一年后,女孩大学毕业了,工作分配到了别的城市,离别前的那天晚上女孩哭的很伤心,因为她们就要分隔两地了!这是男孩第一次看见她哭,因为女孩是个很要强的女孩,她的脆弱一面都被自己隐藏起来了,只有对着男孩的时候才会发泄出来,因为男孩会很有耐心的吧她哄笑,她很喜欢看着男孩哄她的样子。
男孩看她哭的这么伤心很难过,可今天他并没有哄她,而是让她早点休息就离开了!女孩很不解,以为男孩不重视她了,所以她哭的更伤心了,慢慢的哭累了就睡去了!第二天早上醒来看了看男孩帮她买的火车票是下午两点的,梳洗好那着准备好的行礼离开了出租房,他没有打电话给男孩,因为她认为男孩抛弃了她。
她喊了辆的士去了火车站。
拿出手机看时间,发现有一条短信,是男孩发来的,:“丫头,心情好点了吗?不要怪我昨天走的太匆忙,等等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女孩很不理解,到了火车站。
男孩第一眼就看见了女孩,跑了过去,笑着拍了拍女孩的肩膀。
女孩看见他后马上就很严肃的问他:“为什么。
”“我刚刚和你说了,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现在就和你说了吧!!!我和领导申请调职去了,我要他们把我调到你工作的城市,那样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呵呵,如果昨天去的晚的话就来不急了,今天也就没有办法陪你一起坐车了!呵呵”女孩当时就蒙了,她怎么也想不到男孩会为了她放弃在这里打拼出来的所有,她楞楞的问道:“那你去了那边还是原来的职位吗?”“经理还是经理,只不过工资只有原来的一半不到了!”女孩呆呆的问道:“值得吗?”男孩笑的很开心“丫头,我不后悔!”女孩哭了!哭的很开心,因为她找到了值得自己爱一辈子的男人。
两天后,男孩和女孩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和租了一间房子,但男孩很规矩。
渐渐的生活步入了正轨,偶尔他们也会吵吵架,但每次男孩都先认错,不管是不是他的错。
时间过得很快,都到了彼此谈婚论嫁的时候了!男女双方的父母都很赞成他们在一起。
就这样,他们订婚了。
可是……就在他们准备结婚前,女孩出车祸了,只是为了给男孩买一块手表。
医生诊断女孩可能一辈子也站不起来了,而且女孩丧失了生育能力。
男孩的父母当场就要取消婚约,但男孩以死威胁才逼迫父母同意他和女孩在一起。
从此以后,男孩白天上班的时候就请了个中年的保姆来照顾女孩,晚上回来就自己动手,男孩对女孩的照顾几乎是无微不至,但女孩从那天以后就在也没有笑过了!有一天,是双休日,男孩推着轮椅带女孩出去逛街,他们来到了一个商场,男孩给女孩买了好多东西,而且都是以前女孩最喜欢的牌子。
可是女孩还是两眼无神。
就在这时候突然感觉大地在摇晃,商场在摇晃,人也在摇晃,男孩马上把女孩扑倒在地,然后用自己的身体围住女孩。
只听见轰…轰…的声音响起,地震了!谁也没有反应过来,但男孩凭着超人的反应吧女孩压在了身下,保护了女孩不受伤害。
女孩哭了!终于女孩又表露出了她的脆弱一面了!“咳…咳…”“呜…呜…老公,你没事吧?呜呜呜”“傻丫头,别哭,我没事!你还好吧?”“老公,我没事,你千万不能有事啊!”“丫头啊!以后要多笑笑啊!不要老是愁眉苦脸的!这样就不漂亮了知道吗?”“恩,只要我们可以安全出去我什么都听你的好吗?”“你先睡一下,等等醒来就在外面了好吗?”“好吧!老公你真的没事吗?”“没事,我的命硬的很,没事的,你先睡一下吧!”很快女孩睡着了男孩笑了笑艰难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录音开口道:“傻丫头,以后我不在你身边要好好照顾自己,虽然我们结婚后就没有一起开心的玩过,但我并不后悔,因为我爱你啊!咳咳咳…我背上的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钟头了!我看我是不行了,希望你以后可以过的更幸福,不要想我,不要为我哭,因为我最爱你的笑了!我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看见你最后的笑容,真的好怀念啊!呵呵,再见了老婆,下辈子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愿意做你的老公,你愿意吗?还记得那年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时候我有多高兴吗?呵呵我连续好几天都没睡着,我都开心死了,呵呵...
我和阿廖沙 作文 600字
天空蓝蓝的;白云白白的;太阳火红火红。
在这晴朗的天气下,我翻开《童年》,打开了一个家庭喜怒哀乐的文字时,你,出现了。
“我们现在都是‘小公主’‘小皇帝’受着父母的悉心照料,从未经历过风雨,如果我们遇到点挫折,还不知道怎么办呢?你那么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又天天不在你身边,你是怎么能经受的住打击的呢?”“其实真正打击我的是那段在外祖母家那段残酷的记忆,我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可事实就是事实。
”说罢,他叹了口气。
“是啊,那两个舅舅可真坏,为了真争夺竟干出那么残酷的事。
”我稍作停顿,“你外祖母对你很好呀!““是呀!,我对外祖母的喜爱胜于母亲。
”他含笑说着。
“那个外号叫‘好事情’的人我感觉很好呀,你外祖父他们为什么要赶他走呢?”“我也不知道,一定是觉得他很怪吧,可我觉得他一点儿也不怪。
““是啊!我也这么认为。
”我托着腮帮子,“小孩子说的话都不算数。
”“当你母亲要和马克西莫夫结婚时,你那时怎么想的。
”“我可不想在要第二个爸爸,何况他还爱赌博。
”“可你还是接受了事实。
”我想了想,“不过你那么小就会自己谋身,我真佩服你。
”“是啊!和小伙伴们一起赚钱是很有意思的事呀!”你顿时兴奋了起来,眼睛里映出了那段快乐的回忆。
“外祖母给我讲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我给你讲一个吧!”“不用了,我要走了。
”我挥着手告别。
关上书,眼前还浮现着阿廖沙的身影。
他是多么临危不惧、迎难而上、坚韧不拔,而我们却正好失去了这些精神。
阿廖沙的童年是独一无二的,是拥有不了的,更是得不到的……
我和
1、我和老师五年的小学生活结束了,我跨入了中学的大门。
在这陌生的环境,老师给了我无比的亲切。
开学前的几天要进行入学教育,其中一项就是在操场上学习广播操。
虽然已经八月份了,但太阳依旧把大地烤得火热。
我们一个个认真地做着广播操,但还是有些同学受不了炎热的天气,有中暑的迹象。
老师扶着他们走到亭子下休息,过一会儿就问问他们的身体情况。
老师还不时到操场上的同学身边嘘寒问暖。
在我们做操的时候,老师一直站在旁边指导我们、鼓励我们,虽然老师额头上不停地流下汗,但是她仍没有去阴凉的地方去休息一下,直到我们休息的时候老师才喝一口水,擦一擦汗。
入学教育的时间只有七天,老师这七天里,没有一天不是这样地关心我们的,就好像慈祥的母亲一样。
开学了,我们迎来了新一年的学习生活。
第三天,我们迎来了第一次默写。
也许太紧张了,也许是担心自己默不好,我只得了八十分。
题目并不难,有好多人全对。
但是老师并没有批评我们,还鼓励我们要更努力、争取拿到满分。
我原以为老师会像小学老师一样因为这个把作业布置得特别多,但是老师没有这么做,这让我出乎意料。
老师的鼓励让我充满了信心。
我与老师相处有一周了,老师在烈日下关心我们,在我们失落的时候鼓励我们,就像家人一样无时无刻地关心我们,让我觉得有家的温暖,我要对老师说:“老师,您辛苦了!”2、我和爷爷我的爷爷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他不仅会捏作小泥人,还会制作很多小制作,让我敬佩不已。
我的爷爷总是笑眯眯的,如果我是大头娃娃,那么爷爷就是小头爷爷了。
爷爷有个玻璃柜,里面有很多他的作品。
他没事就会做一些小东西。
上个星期日,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
爷爷拿出了牙签、橡皮泥和许多工具——他要做小制作了。
好奇的我忍不住跑去看看。
只见爷爷拿出一大团粉玉色的橡皮泥,熟练地分成三份,然后拿出一团快速地揉成一个圆球,用手小心翼翼地在上面捏出两个小三角。
看到爷爷那熟练的样子,是我敬佩不已。
接着,爷爷拿出了另一团橡皮泥,搓成了一个椭圆形。
“啊,我知道了,爷爷要做一只小胖猪!”我开心地叫了起来。
爷爷笑了笑,拿出了最后一团橡皮泥,分别做手和脚,小猪的样子就算是完成了。
爷爷帮小猪“装”上了眼睛,嘴巴和一只大鼻子。
“可是小猪没有衣服穿会着凉的呀!”我不禁担心起来。
正当我着急是,你瞧,爷爷的手像是在变魔法。
一会儿弄弄这儿,一会儿修修那儿。
那动作是那样的熟练,是我眼花缭乱,看也看不懂。
过了5分钟,一只穿戴整洁的小胖猪展现在我眼前:穿着一套蓝色西装,配了根红色领带,西装里还有白色衬衫,酒桶似的腰上还有根皮带,脚蹬黑色皮鞋,仔细一看,腰旁还佩戴着“大哥大”呢!呵,真是一副大老板的模样呢!多么精致,多么有趣呀,爷爷的手多么的巧呀!从一团橡皮泥,变成一只栩栩如生的小猪从爷爷手中“跑”出来。
我真敬佩爷爷!爷爷的手真巧,我真想拜他为师学会一手本领。
我真敬佩我亲爱的爷爷呀!
作文:我和
我和爸爸一起锻炼 前段时间,由于没有注意保护,我的视力下降的很快,最后发展到上课时连黑板上的字都看得很模糊,不得不配上了眼镜。
爸爸说这主要是我不注意用眼习惯,还与缺乏户外活动和身体锻炼有关。
于是,我俩约定每周日早上一起去锻炼身体。
今天清晨六点钟,一阵闹铃把我从睡梦中叫醒。
本来想睡个懒觉的我一睁开惺忪的眼就看见爸爸已经一身运动装扮等着我,我立刻翻身起来,穿上妈妈昨晚已为我准备好的、放在床头的运动服,与爸爸一起下楼,开始了我们的第一次锻炼。
因为是阴天,外面的天空还是蒙蒙亮的。
走出小区,路上的行人很少,只有几家做早点的店铺开了门。
我们一路慢跑地来到了赣江边的市民广场。
本以为我们起的够早了,可清晨的市民广场已是一番热闹的景象;晨曦中,很多老爷爷老奶奶在那里锻炼了。
只见他们个个都精神饱满,有的在跑步,有的在倒步走,有的在做健身操......还有一群老奶奶正随着欢快的乐曲舞蹈着,几个放风筝的老爷爷还在比赛呢! 好一派晨练的美景呀! 我们立刻投入到晨练的队伍中。
爸爸说:“我们俩先做做准备活动,把身体各个关节活动开,然后再进行跑步比赛。
”于是,我在爸爸的带领下开始了热身运动,伸伸腿,弯弯腰......别看爸爸多年没锻炼了,一招一式还有模有样,有些动作我没做到位,爸爸还及时地给我指出,纠正动作。
不一会儿,我的身体就微微发热,驱走了冬日的寒意。
活动完后,爸爸说:“我们各凭能力围着草地跑圈。
”说完我们就跑了起来,还没跑到一圈,我就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了,渐渐地放慢了步伐,被爸爸拉下了很远。
刚跑完一圈,我就实在跑不动了,只能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了起来,口里还不停的喘着粗气......看着越跑越远的爸爸,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缺乏锻炼,今后应该多多加强。
没想到刚跑完两圈的爸爸也放慢了脚步,看到他那满头大汗的样子,我偷偷的乐了...... 天越来越亮了,市民广场上晨练的队伍越来越大了,我的身子越来越暖和,虽然寒风依旧,可我却觉得更有精神了。
我把感受告诉了爸爸,爸爸笑着说:“2008是奥运年,号召全民健身!我们下次要动员你妈妈一起来锻炼。
还有锻炼要持之以恒,才能有效果,身体好了才能有更好的精神,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和学习生活中。
” “嗯!”我用力点了点头。
人精神一好,仿佛觉得赣江的水更绿了,身边的小草也更嫩了,处处都更有生机了。
我和家人一起锻炼 娇娇,慢点爬,等会儿我……”哥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大声地说。
我回头看见了半山腰上的哥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我刚来北京时的情景。
一年前,爸爸妈妈因为工作的需要,调进了北京,我也来北京上学了。
那时的我娇小,柔弱,经常患病,影响了学习,也就成了真正的“娇娇”了。
为了提高我的身体素质,爸爸妈妈可没少下功夫,他们给我制定了一个锻炼计划:晨练、跑步、游泳、跳绳和爬山。
每天我都去锻炼,周六、周日还去爬山。
记得第一次爬山是在八大处。
我看见山路特别陡,很窄又很长,心里有些害怕。
我想:这要是爬上去,还不得累死我呀!爸爸一声令下,爬山开始了。
爸爸走在最前面,妈妈第二,我和哥哥走在了后面。
开始我还觉得挺好玩,毕竟这是我第一次爬山嘛。
可是,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很热,腿也没劲了,我真想回家,不爬了。
爸爸看见了对我说:“不能坐下休息!要坚持向上爬!”没有办法,我只能快走了几步,追上了妈妈。
妈妈用一只手拉着我往前走,让我觉得轻松了不少。
又过了好半天,快到终点了,这时妈妈提议比赛,第一个爬到顶峰的人可以选择下山的方法。
妈妈说:“如果我第一,就得走着下山。
如果娇娇第一,就可以选择坐滑道。
”我不顾累大声说:“好!”我想:我一定要争当第一。
为的是不走着下山啊。
我用尽力气向上爬,我手脚并用,真“爬”成了。
就这样,不管汗水流了多少,不管腿有多酸多痛,终于我第一个爬到了顶峰。
虽然很累,但也很高兴。
从那以后,不管刮风下雨,不管下雪路滑,我都坚持和家人去爬山。
不知摔了多少跤,流了多少汗。
现在的我不再是落后的“娇娇”了,而是爬在最前面的“健健”了,哥哥也被我甩在了后面。
锻炼让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锻炼使我走进了自然,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锻炼使我走进了操场,爱上了体育;锻炼还使我走进了阳光,做了一个健康的小学生。
我和鸽子一起成长 我有三只宝贝鸽子,他是信鸽队长刘锋叔叔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这三只鸽子可不是一般的鸽子,他是功臣信鸽的后代。
我每天精心的喂养他们,给他们吃延安的小米,商洛的玉米糁子,把它们喂得肥肥胖胖。
每天傍晚我都把他们带到离家好几里远的迎宾路尽头,给他们的脚上绑上一封信,然后放飞,让他们练习回家。
爸爸则呆在家里专等鸽子飞回,然后就给我打电话报平安。
有一次,我放飞后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爸爸回电话,后来我一问才知道鸽子没飞回去。
这次放飞差点把我急死了,多亏后来远在古城的刘锋叔叔及时打来了电话,他问:“你怎么把一只鸽子送回来了?”我说:“我让它飞回我家,没想到它那么远的飞回老家了。
”刘叔叔安慰我说:...
以《我与( )》为题写一篇作文。
《我与书的故事 》2篇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
”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
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
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
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
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
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
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
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
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
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
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
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
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
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以“我与作文”为话题写一篇议论文800字左右
小时候最讨厌的就是作文,每每老师留了题目,总是能拖就拖,能不写就不写,完成了所有其他的作业,最后不得不面对作文。
心里纵有120个不情愿,但作业总是要完成的,硬着头皮写完,成绩当然不行。
听着老师讲评别人的作文,心里没好也没坏的感觉,下定决心,这辈子也不作文。
工作了,由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就离不开行文了,毕竟相关技术内容要用文字说明,这就苦了我这个没有文字基础的人。
领导交代的工作,做是没问题的,但是写出来,就很困难了。
记忆中,一个稿子被几位领导,改了近四十几稿,那真是一种痛苦。
遇到好领导,人家指点你,你会小有收获,遇到另外一些领导,你可能就要遭白眼,挨数落,这还得说是领导看得上你,才对你这样说呢!所以,还要感谢领导。
慢慢地会写一些专业作文了,一位老同志建议我到专业期刊投稿试试。
我很忐忑,觉得没有什么希望,她却告诉我,一篇文章首先是要别人能看明白文意,而并华丽的词藻。
别人能读懂你的文章,能看明白你的意思,这文章就行。
开始我觉得这要求也未免低了一些,但后来,在不断的作文中才发现,原来这一点实现起来并不容易。
我按照她的建议将稿子投了出去,没想到很好就被录用,并得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笔稿费。
说实话,这种感觉真好,后来每年都能发表一些专业论文。
慢慢的,逐步从专业作文而到其他作文。
作文给人带来的最大的好处,就是观察和思考,它在不知不觉中培养你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深入的思考能力。
作文就要立意,有了好的立意才可能有好的文章。
换句话说,要想作文就得有点想法儿,然后把想法儿转化成文字,记录下来。
在日常生活中,人会有许多想法儿,会经常与同事、家人、朋友、甚至陌生人进行交流。
许多人的许多想法是很有见地的,他们经常涛涛不绝、款款而谈,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也会旁征博引、引经据典。
其实,我们只要将这些内容忠实的记录下来,往往可能得到一篇好文章,因为观点的说明力就是文章的洞穿力。
我喜欢记录这些,喜欢记录自己见到、听到、看到的事情,喜欢记录自己的想法儿,记录自己的情感,慢慢地作文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作文不一定非得长篇大论,也不要前追圣人,后超哲人。
我倒是认为,真情真切的感受,真实的想法,简单朴实的文风或许更吸引人。
我喜欢那些娓娓道来,清新自然的文章;喜欢那些浑然天成,不着斧凿靓丽文字;喜欢简单适意却又绕梁三日的渺渺余音;言辞不必堆砌,词藻不必华丽,如叙家常,如诉衷肠。
作文也不一定必然让别人都能懂得。
是不是与前面有些矛盾?其实不然,并非所有作文都为传道,更多写作文的人,都没有想过让自己的文章留传千古吧。
有些时候,作文仅仅就是为了记录自己的成长、自己的心情、自己的感悟,自己的人生。
这些话写出来,或许只有自己能读懂,或许只有自己才知道真正含义,正所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不要把作文看得太过沉重,不要给自己太多的压力,把它作为自己与自己的心灵对话,自己明白就可以。
我与作文就这么简简单单地相爱了,不知道这种恋情能持续多久,不知道这种爱情能否保鲜,更不知道这种情感的质量与高度,或许我们会白头携老,或者我们会分道扬镳,但我不后悔爱上作文。
(*^__^*) 嘻嘻……希望帮到你
我和同学作文450字
我和同学之间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情。
在这许许多多的事情当中,最令我难忘的就是那次春游发生的事情了。
大概在二年级时,学校举办了一次春游活动,同学们都积极地参加了,天生热爱旅游的我当然不例外。
前一天我早早地就把春游用的东西准备好了。
但是丢三落四的我总是忘记拿一些东西。
一开始我还没发现,直到上大巴之后看见同学们都在秀自己带的饮料,我也忍不住想拿出我自己泡的“红茶拿铁”给他们看看。
“咦,我的红茶拿铁呢?”我翻来覆去找不到,这才想起我出门前把杯子拿出来放糖,结果就忘记放回去了。
正当我十分郁闷的时候,旁边的千千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便毫不犹豫地抽出她的水杯,说:“今天忘带水杯了吧。
不用担心,我和你共用这个水杯!”听了千千的话,我的我的心里暖烘烘的。
后来,我喝了一口她的水,虽然这是无色无味的白开水。
但是我看到了友谊的颜色,尝到了友谊的味道,那是一种说不出的好滋味……千千是我的好榜样,也是我心目中的“小雷锋”。
她与我之间还发生过其他许许多多事情……
我和小伙伴作文500字全国一等奖
记得我在一本书上看到有人玩枪战的游戏,今天,我招集小伙伴们跟他们说了这件事,小伙伴们兴奋不已。
我们来到旁边的广场上分了组。
第一组有三个人;我,陆嘉一,殷意豪。
第二组有两个人;潘伟豪,殷嘉楠。
往往们的军车;第一组是我爸爸的汽车,第二组是潘伟豪爸爸的汽车。
我和潘伟豪异口同声地叫我们的爸爸开汽车锁,然后我们拿枪。
我拿的是AUG步枪,陆嘉一拿的是AK-47步枪,殷意豪拿的是MB38冲锋枪,潘伟豪拿的是‘马克心’机枪,殷嘉楠拿的是M6步枪,每人还有8颗手榴弹。
瞧!殷嘉楠拿着枪向我们冲来,我也不甘示弱,拿者枪向他射击,只听;‘嘟’一声,唉,子弹没打到,他却打过来了,我们吓得六神无主,撒腿就跑。
不好,我掉了两个手榴弹,殷意豪大方地拿出两个手榴弹给我。
我发奋图强,把两个手榴弹扔出去,嘉楠殷只好当旁观者。
我看见二组只有一个人,趁热打铁拿起枪向潘伟豪打去,潘伟豪机灵地躲了过去。
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跑回家拿了一个喇叭,对潘伟豪说;‘快投降吧!你是打不过我们的,你们的武功只是我们的皮毛。
’这句话激怒了他,他在枪上安装了刺刀,舞刀挥来,我拿起枪对他狂扫,哈!他也中弹了。
最终,我们第一组胜利了。
同时我们也明白了要靠智慧才能取得胜利。
我和我的同学 求作文
彭雅诗几乎每天都去校门口的小店里买一些新玩意带到学校,今天,她又买了一些“书本”橡皮擦,我很快地喜欢上了。
看她给了虞昊翰一个,我就问她可不可以给我一个。
她毫不犹豫地说:“不可以!”后来,她给了白逸帆的卢明明。
我说:“为什么可以给他们就不给我?”她回了一句:“我就是不给你!”还白我一眼、我问她:“你是不是看我不顺眼?”她说:“没有!”“那为什么不给我?”她坚决地回了一句:“没有为什么!”后来加了一句:“你有了!”我很生气,我心平气和地跟她讲话。
她却爱理不理的,只管做自己的事情,看也不看我,要看也是白一眼。
我顿时冒出一句气话:“你哪只狗眼看到我有这种橡皮擦了!”说完这句话后,我后悔了,我不应该说脏话。
彭雅诗狠狠地回了一句:“那你跟我是同类!你也是狗眼睛!”说完,就哭了。
我也想哭,但我不想再同学面前哭。
所以所有同学都去安慰彭雅诗了,彭雅诗也一个劲地哭诉。
有些人时不时地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我写了张纸条给白逸帆跟蔡琦,她们说这是我的错。
说我不应该逼彭雅诗给我橡皮擦,我觉得我并没有错,因为我没有逼她,我只是想知道她为什么不给我而已,这样算错了吗?不管怎么样,他们就一口咬定是我的错,彭雅诗开始高兴起来,在背后说我坏话。
彭雅诗说要花钱请好几个人过来,打死我、还诅咒我全家x光光,还兴致勃勃地说例子。
我受不了了。
失声痛哭起来。
上体育课时,我还是很伤心。
队伍周围是彭雅诗、蔡琦、白逸帆,正是那几个说我的人,我当时很伤心,不敢再碰她们,离他们远远地,一个人站在一边,胡偌楠跟瑞瑞时不时地转过头来看看我,我站在一边低头哭泣,而白逸帆、蔡琦他们还高高兴兴聊天。
瑞瑞听了这些故事以后,好像很生气,说彭雅诗是神经病,说我不值得跟她这种人去计较。
他们都说白逸帆跟蔡琦给彭雅诗带坏了,本来两个人都是文文静静的女孩。
现在开始当坏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