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我身边的法制故事》1200字
以法律为准绳
滁州市南谯区章广中学九 1班 邵理想
“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 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的 “规 矩”, 它是一条无形中的链锁,把我们的无知行为牢牢锁住;它是 一个“紧箍咒”,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它是神奇的矫正器, 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 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有序,更 加和谐。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遵守 国家的法律规定
前几天,我从电视上看到了一则新闻,说的是北京一名 17岁少 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两年 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 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 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 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 小新就想到了偷。有一次,小新偷了爸爸 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 星期。 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 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当他听到爷爷那儿有 4000多块钱时,就想去偷爷爷的钱。有一天中午他来到了爷爷家,晚上, 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是怕吵醒了奶奶,就想用菜刀把 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 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 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 小新翻箱倒 柜也没有找到那 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 新的爷爷说, 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
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 奶奶从小最疼爱他, 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 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 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 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 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未 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 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 国务院通过了 《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 , 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 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 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 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 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对 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 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规定做到文明上网, 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 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 紧要处却常常 只有几步。我们青少年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 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 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 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愿我们做一个懂法、遵法的好少年。
作文二:《我身边的法制故事》1000字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镇安县柴坪镇东瓜小学六年级 宋文元
指导老师 冯生明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的“规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它来要求自己。于是~我们所认识的法律~它就像是一条无形的锁链~牢牢锁住我们的无知行为,它就像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紧紧约束我们的不良行为,它就像一面魔镜~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有序,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更加和谐。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
上一次的安全课上~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件记忆深刻的安全故事:故事说的是一名14岁少年小兵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两年前~才上中学的小兵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没上多久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兵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兵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兵就想到了偷。有一次~小兵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兵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当他听到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时~就想去偷爷爷的钱。有一天中午他来到了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是怕吵醒了奶奶~就想用菜刀把
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兵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兵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兵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兵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兵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
这个故事给了我们很大的震撼~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不要沉迷于网络之中去。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青少年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愿我们做好懂法、遵法的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
作文三:《我身边的法制故事》1100字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法律无处不在,法制故事随时发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个发生在我们村里的真实故事。这些故事能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受到深刻的教育。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村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村一个老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孙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这个小孩子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
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广州市白云区蟠龙小学:胡秀枝
二0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作文四:《我身边的法制故事》600字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法制是人类的一大文明。而法制要使人更加文明,则需要宣传、教育和熏陶,以促使法的观念深入人心,保证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同时,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地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和具体实践。社会法制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从而有了现在法制的社会,但是我身边依然有人不遵守法律。
我们未成年人不仅需要家庭保护,需要学校保护,而且需要社会保护,需要一个有利于我们健康、快乐、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在我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和儿童活动中心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了良好的活动场所,有利于未成年人通过参观、娱乐等活动,陶治情操,增长知识,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
“少年犯”小伍考大学:小伍上初中以后,因打架、偷窃成了公安局重点“关照”的人。就在别人积极准备中考时,小伍却因参加团伙打劫被捕了,成了少年犯,后被送少年犯管教所服刑三年。从此,小伍自觉接受少管所干警的管教,奋发努力,仅用半年时间就通过了初中文化考核,又经历两年的努力,在原来学校老师的帮助下,苦读巧学,终于考上省大专,实现了上大学的心愿。
通过这件事,敲响了我们的警钟:我们要时时刻刻都活在法制里,
让我们记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制故事,让我们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吧!
作文五:《我身边的法制故事》800字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正定新城铺联校六年级 4班:李嘉玟
一个人从刚出生开始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不仅 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一个国家和所 有人都与法律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国家的发展,人们的幸 福生活离不开法律。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就可以利用法 律来。比如我们在市场上会经常看到,或听到有些商贩经常 缺斤短两。 我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人对卖肉的说:“给我九两肉。 ”那人笑眯眯地说:“买一斤吧,好算账。 ”顾 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 九两。 ”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商贩, 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 就是违反了法律,侵害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利。而我们遇 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 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 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还有就是,近年来,因青少年欠缺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 剧比比皆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伤 害同学,打架斗殴,勒索钱财,偷钱上网,等等。这样的例 子还有很多。他们把青春和自由作赌注,与法抗争,因此受
到法律的惩罚。如果这些人具备一些法律知识,悲剧是完全 可以避免的。我们应把学法当成一门严肃的课题。多少人曾 经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在蓝天中飞翔, 他们唤醒了我,唤醒了千千万万个人民:在经历风吹雨打的 时候,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 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正茁壮成长,我们要对得起 国家为我们创造的有利环境,不能成为法盲。知法,我们应 在平时多看多学法律知识,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更应 做一些法律宣传工作,扫除新时代的法盲;守法,更是我们 毕生的义务,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言行和思想,时时提醒自己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指导老师:田卫锋
联系电话:15227198364 电子邮箱:twfgal@163.
作文六:《我身边的法制故事》3200字
从法律角度分析“最终解释权”
作者:史晓梅 2009424029 法学一班 目录:
一( 促销广告中的格式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引发的故事 二( 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 笔者的观点及建议
内容提要:
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我们作为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随时随地要与商家接触,而无论是在合约还是促销广告中,我们经常看见一条“本次活动(或合约)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项条款实际上是一种不平等的条约,严重违反了公平原则,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品知情权、获得补偿权等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中相关条文对此有明确规定解释。我们应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提高法律意识。因此,我们应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关键词:
消费者 商家 最终解释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合同法》 维权 公平交易权 知情权
一( 促销广告中的格式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引发的故事
来到大学,走进了一个新的世界,同时也走入了社会,开始学着掌握自己的生活,其中包括学着消费、购物。
还记得走进大学校园的第一天,我买了一张电话卡,当我交完钱扭头要离开的时候,才发现身后的广告板上赫然写着一行小字“使用权的最终解释权归xxxx集团所有”。我不明白其意,转身向那服务人员咨询。她不屑地说:“哦,那是规定,所有商家的合同促销广告中都有这规定。”我怏怏走开,尽管还不明白。
现在回首大学第一个学期,外出购物,看见促销广告已经不是一两次,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一约定俗成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或许,还没有和任何商家发生过争执,因此,始终未领教商家“最终的解释”。但由于有了第一次尴尬的“不屑”遭遇,如今已不再敢于“咨询”了。
但是,尽管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来寻找光明。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我希望用法律来尝试诠释什么是“最终解释权”,法律对其有何规定。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从字面意思来看,“最终”是“最后、末了,再没有回旋余地”的意思,“解释”是“说明含义、原因、理由等”的意思。那么“最终解释权”即是说“最后的说明含义、原因、理由的权力”。然而,在有关法律中并没有对本文所提到的对商品促销广告中“最终解释权”作出明确的解释。甚至,在学术界也没有明确界定,以至于我们会惊诧的发现在我们的立法、司法、行政及社会机制的规定中都找不到对“最终解释权”有效的界定。更令人惊叹的是有人称“最终解释权”条款是专门为对付那些投机取巧、专钻空子的消费者而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
相比较于“最终解释权”的定义的贫乏,它的使用却广泛存在于各类商品促销广告中,甚至可以说是普及到了泛滥。商家为何如此钟爱这一条款,甚至把它
作为定式条款呢,其用意何在,从众多纠纷、案例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无非是:商家是为了逃避法定义务,减免法律责任而硬性规定的权利。从商家的企图分析,我们便不禁怀疑这项商家的“权利”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到第十五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几项权利。概括起来包括: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获得补偿、赔偿的权利;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接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人格尊严、民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乍看之下,消费者似乎权利很多,但这条条权利之中,哪一条能抵挡的住“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权力的强硬呢,消费者认为自己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犯了,但是“解释权”归商家,那么最终解释权是由于消费者没有在购买前理解广告促销内容而导致错解将得到更多服务,因此,不能被认为交易是不公平的。有没有这样一组漫画?,第一幅中广告牌上写着“西瓜一块两毛”,一个顾客走过来抓起西瓜便啃,老板站在一旁眉开眼笑。第二幅中顾客伸手递出一张一元纸币。此时,老板瞪大眼睛张大嘴,一旁的一连串话是“我的西瓜是一块二,一斤,你吃了五块,每块半斤,你算算多少钱~,”第三幅中,广告放大,在右下角有一行微型小字“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这是漫画,但不失是生活的写实。我国语言文字历史源远,含义丰富。但其也具有语言文字的复杂性、多义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往往被打折、优惠等促销措施吸引的消费者一般不会深究商家广告中语言的真正含义,更不会留意到那最右下角或最底层的一行微型字“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了。
下面我们回首一下2009年8月的一个案例。(摘自《十堰晚报》之《购物返券成促销诱饵,商家用“最终解释权”推卸责任》)
余女士在“凡购物满199元,即可获赠100元代金券,该代金券可在商场内购买其它商品时,一次性抵用100元人民币”的诱惑下,购物欲大发,两个小时便买了两套裙子。同时手中还多了商家返给她的500元代金券。然而在随后使用代金券时余女士却被频频告知“新款凉鞋、品牌服饰不接受代金券消费。”余女士带着一肚子怨气到商场服务台理论,工作员却以“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难道对此我国法律毫无规定吗,消费者就只能自认倒霉,哑巴吃黄莲了吗,
当然不是,《合同法》相关规定属于格式合同条款,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格式合同中,提供格式条款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006年7月13日商务部第七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公正合理地确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排斥制定格式合同一方凭借其优势对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如果商家在其广告中未对其商品、服务作出明确解释,又未对消费者给予提醒,那么其行为就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以上两部法律条文中的都明确规定了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是无效的。商家这种行为不仅会在购买行为发生之前就使消费者失去了公平交易的权利,而且会在发生纠纷矛盾后被商家搬出来作为挡箭牌。所以这种“霸王条款”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
三(笔者的观点及建议
既然法律条文中有明确的规定,可“最终解释权”为何还频频出现在各商家促销广告中呢,第一,这是商家漠视法律或者是不懂法律的表现;第二,这种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我国市场经济中的缺陷,法律监督的缺失;第三,“最终解释权”的泛滥,表明了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虽有提高,但往往是被侵犯实质性权利后才会要求维权,而对于这种仅仅停留在文字上的,不会实质侵犯生命、财产权的规定并不在意;第四,我国国家对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缺乏规范性管理。鉴于以上几大漏洞,才使得“最终解释权”横行霸道在各促销活动中,肆意侵犯着广大消费者权利。
因此,笔者不禁要为消费者提出一下几点建议:首先,消费者以后在看到此类格式条款时,完全可以向商家指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其次,即便消费者不愿“出头”指出这种侵权行为,也不要畏惧该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本身就是无效的。再者,一旦消费者因此规定而受到权益侵害,千万不要自认倒霉,而完全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仲裁机构、工商管理机构甚至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权益维护。
所以,针对这种商家硬性权利的侵夺,消费者维权意识缺乏的现象,笔者认定为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法制故事就在身边,但法律知识却似乎远在天边。就是这种鲜明距离差,让我们更应重视法律宣传。
注:?高中政治课本插图
作文七:《我身边的法制故事》1200字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我们作为中?学生,就应该学会?发现生活中?有哪些规则?。在生活中,许许多多规?则离不开法?律。就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生活才?会变得更加?美好~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它能够另一?个国家更富?强,它能够把世?界上的“污点”清理掉,它能够维护?人民享有的?利益。
法律无处不?在~记得二年级?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正穿过马?路的时候,看见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年轻小伙儿?不小心撞倒?了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奶?奶。那位年轻小?伙儿竟然没?有把老奶奶?扶起来,而是把这件?事当做亦无?其事。他骑上自己?的自行车向?马路骑去。还没骑到几?步,就被过路的?路人拦住了?他。
他竟然大声?地喊:“你干什么,滚开~”那个拦路人?说:“快把这位老?婆婆扶起来?,再送她回家?~”那个小伙儿?竟然把那个?拦路人说的?话当做耳边?风~他骑上自行?车,使劲地撞向?那个拦路人?。那个拦路人?当场晕倒了?。在场的人看?见了,都赶过去把?老婆婆扶起?,并把拦路人?送到医院,还把那个小?伙儿捉住起?来,一位好心的?伯伯报了警?。不久,两个警察来?到了,问当场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小伙子?竟然理当气?壮地说:“那个死老太?婆在马路上?走过,挡住了我前?方的道路,还有这个拦?路人他无缘?无故出来挡?住我。”路人们听了?这句话纷纷?议论这个人?的人品。那个小伙
儿?看到这样的?场景,就把那两个?警察叫到树?荫底下,他当众拿出?1张银行卡?,然后跟那两?个警察细谈?了几句。不久,那两个警察?接受了那张?银行卡并当?众宣布没事?了,人们全部散?开了。
我很愤怒,却不能去帮?老婆婆和拦?路人讨回天?理~几天后,我妈妈叫我?把报纸拿去?给张爷爷。在半路上,我隐约地看?到报纸上有?一张很熟悉?的图片,我回忆了一?下,突然间想起?来了,那张照片正?是那个小伙?儿正把银行?卡给那两个?警察时的照?片,原来那个有?记者把这场?景给拍下了?。
我仔细地把?那个照片的?内容看一篇?。到最后,那两个警察?和那个小伙?儿都被法律?制裁了。两个警察被?判了有期徒?刑2年,小伙儿判了?5年,并赔偿5万?元给拦路人?和1万元给?老婆婆。看到那个小?伙儿和那两?个警察被法?律制裁了,我笑了,老奶奶和拦?路人笑了,天下的人也?笑了。
上面这个事?例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道?理:我们要重视?道德修养,讲文明,讲礼貌。同时,我们也不要?做违法行为?。在我们的身?边,法律无处不?在。它就如一支?箭,只要看到哪?里有重大事?件发生,它就会直射?到违法地点?。它就如一把?锁链,只要有人犯?法,它就会把那?个人锁住。法律,是我们生活?中最需要的?,我们的利益?被侵犯了,它立刻会帮?助我们追回?来。
在法律的哺?育下,我相信我们?可以健康成?长。
从现在开始?,我们多看一?些法律知识?,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更应该做一?些法律宣传?工作,把世界上的?污点全部清?理掉,让人们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我们还要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事?情,时时刻刻告?诉自己一定?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作文八:《我身边的法制故事》700字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吗?法律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有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有序,更加和谐。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下面,我给大家讲几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一天晚上,由爸爸驾车,妈妈陪同,我们来到“福润万家”超市,买了许多我爱吃的东西,有饼干、蛋糕、牛肉干、鱿鱼丝,还买了一些饮料和水果。在回家的路上,正当我兴高采烈地跟妈妈讲学校里的事时,突然对面射来一道强光,射得我们眼睛都睁不开了。原来是对面的一辆车开着远光灯。难道那位司机不知道,汽车相遇时开远光灯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吗?听妈妈说,最近交警管得很严,很多司机都被处罚了,原因就是在夜晚行车时开远光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开远光灯容易使对面车辆上的司机视线模糊,给司机的驾驶带来不便,严重时,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一天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路中间有段护栏被撞得严重变形,这一定是某位司机开车时不注意撞到的。虽然我没有看见事故发生时的情景,但从护栏“惨状”猜想,那一定不是一桩小的事故。也许正是司机小小的一时疏忽,却酿成了大大的事故!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我们怎能不小心地爱护!
最近在爸爸的办公室,我看到一本小册子《中小学生法律小顾问》,上面有一篇文章记载了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2006年,全国共有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7万多起,造成8.9万人死亡,43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亿元。其中,约20%涉及中小学生和儿童。我真想呼吁:请遵守法规,爱护生命!
其实,法律法规就在我们的身边。走路,我们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用水,我们要遵守节约资源法;上网,我们要遵守网络管理法??只有人人守法,才能维护他人与自己的权益。
我的故事讲完了,谢谢大家!
作文九:《我身边的法制安全小故事》700字
我身边的法制安全小故事
镇安县柴坪镇东瓜小学 徐 倩
指导教师 张新堂
安全无小事,我们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但是近年来不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中毒、溺水等。学校是学生最为密集的地方,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我们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们要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正确应对一些公共突发事件,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发生和减少不安全事故造成的伤害,真正保障我们健康成长。
有一次,六年级学生王小超上体育课时,两名学生私自拿标枪练习投掷,一名同学投后便转身与他人说话,另一名同学捡起标枪便投,飞速的标枪击中那名同学的右额,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导致终身残疾。体育课是小学生进行体育技能知识学习训练和体能锻炼的课堂,它能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常见的体育活动的技能和技巧。小学生的体育课有的活动是依附器材来完成的,所以,注意体育课的安全防范尤为重要。
从中,我记住了一个道理,体育课要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我们要听从体育老师的指挥,服从命令。活动前,先要做好准备活动,使人的身体各部分有个适应的过程。以免在活动中造成肌肉扭伤、拉伤、损伤。不能穿太紧的衣服,身上不能佩戴别针、笔、小刀和钥匙等坚硬的物品。不能穿皮鞋,
不能穿鞋底太滑的、太硬的,以防摔伤。要检查运动器械及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破损或不牢固的体育器材坚决不能使用。
活动中,如果身体不适或是有病,就不能参加活动,向老师说明情况并请假。小学生运动量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长;剧烈运动后不能应立即停下来喝水;运动后半小时内不要进食;体育课后不能立即脱衣服,以防感冒。
我们要记住时时安全、事事安全,自己安全、大家安全,共创幸福家园。
作文十:《我身边的法制安全小故事》700字
我身边的法?制安全小故?事
镇安县柴坪?镇东瓜小学?四年级 谢敏
指导教师 李龙
安全教育不?是单纯的一?项教育,而要结合实?际生活,在生活中我?们遵规守纪?,做一个快乐?、健康的小学?生。
有一天,我们院子有?几个小孩在?过年时让他?们的父母给?他们买鞭炮?,他们父母于?是给他们买?了很多。那几个小孩?拿着鞭炮高?兴极了,于是到处乱?放。他们来到一?堆麦草附近?点燃鞭炮 ,他们听着炮?子的响声笑?得很甜,等他们笑声?逐渐小的时?候看着眼前?的景象他们?吓着愣住了?,火苗顺势大?了起来。他们极力扑?灭,但火势不仅?没有小反而?更大了,看着这种情?况他们非常?着急,大声呼喊来?帮忙,但附近就没?有人。等远处看到?烟子的大人?们来到时火?都快烧结束?了,就这样这堆?麦草烧完不?说,还烧死了一?颗大白杨树?,一名学生因?烧伤还住了?院……围观的大人?给这几个小?孩的父母打?了电话,当他们父母?看到这幅场?景时十分伤?心,父母赔了钱?后把他们领?了回去。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要是他们不?在干草旁放?鞭炮的话也?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事情?;如果他们懂?得安全意识?的话也不会?让父母伤心?。值得幸运的?是,他们没有严?重的人员伤?害,假如他们谁?有更严重伤?害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件事告诉?我们:我们在过年?的时候燃烧?鞭炮要注意?安全,不要在不安?全的地方随?意燃放,这样会很容?易引发火灾?。
我们都知道?安全第一吧?,但是有谁敢?说他注意安?全了?我们只有注?意安全了才?能呾你的伙?伴玩耍、我们只有注?意安全了才?能呾你的家?人团圆。所以,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幸福的生活?、幸福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