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人人平等的名言 人人平等》1300字
人人平等的名言 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我说地这个道理指的是对待任何人都是平等的道理,今天那一幕在我脑海里永远抹不去??
今天,我跟着爸妈一起去好又多购物,走到门口,一位老爷爷无手无脚,到处要饭。我拿了几元钱,向老爷爷走去,还没到就看到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一对情侣走过,老爷爷向他们恳求要钱,他们正亲热着呢,却被老爷爷搅浑了,十分不满的他们“反目成仇”,朝老爷爷狠狠地踹了几脚,嘴里还不干净的??
我给了老爷爷钱后,自已走开了,我们在超市里逛呀逛,脚都疼极了,眼前忽然闪过那个人踹老爷爷的人影。我跟了过去,只让我更加讨厌这只披着人皮的狼。
他的老板走来,他刻薄的脸马上成了微笑,还不停地拍马屁,把老板捧到了天上,逗得老板开怀大笑,给他升了官,不然还不知道要多长时间等呢~
等去吃晚饭的途中,我又遇上了那只披着人皮的狼,我把握好机会,跑去问他为什么态度不一样,他却毫不害羞地说:“怎么样,不行呐,要饭的烦死了,踹他几脚罪有应得,而跟老板嘛,则是生活所逼??要知道穷人跟富人是天地之隔呀~”
我问了爸妈:“爸,妈,为什么,为什么人是这样见利忘义的,为什么富人是天堂的,而穷人却是地狱的,不是人人平等吗,”
爸妈无奈地摇着头说:“就这是一个人人明白,却只有几个能做
到的道理——人人平等,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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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的故事感动。长征,二万五千里,红军战士靠自己的双腿完成多么巨大的艰难行程。这是人类史上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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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二:《不同的肤色,人人平等》1000字
人人生而平等
——《地球上的人们》第一课时教学设计
襄阳市晨光小学 陈素彦
教材分析:
本节课教学内容是鄂教版小学六年级《品德与社会》上册第8课第一课时的内容——“不同的肤色 人人平等”。通过让学生了解三大人种的特征及形成的原因知道不同人种由于肤色上的差异而产生的一些不公平的现象;进而了解不同人种都有杰出的人物,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各自的贡献,从而树立互相尊重,人人平等的观念。
教学目标:
1、了解三大人种特征、形成的原因,知道自然环境对人种的影响。
2、了解种族歧视现象,认识不同人种的杰出人物,让学生明白人种没有优劣之分,树立科学友善的人种观,能平等友好地对待不同人种。
3、培养学生收集、整理和运用资料的能力。
教学重难点:
知道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影响,明确世界上的人都是平等的,懂得人与人之间要相互理解与尊重。
教学准备:
1.学生收集不同人种杰出人物的资料,填写“名人档案”;了解由于肤色不同而造成的歧视现象。
2.教师制作(PPT)课件。
教学过程:
活动一 :了解三大人种、特征及形成的原因
1、观看“地球上的人们”视频片段,引出课题《地球上的人们》。
2、出示画面,观察交流:这些人在外貌上各有哪些不同的特征?知道地球上的人们按照不同的肤色划分为三大人种。
3、教师出示世界地图,帮助学生明白不同人种的形成与其所处的气候环境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4、讨论:为什么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会形成不同的特征
5、小结:人类形成不同的特征是为了适应自然环境。个人是无法选择的。
活动二 :了解种族歧视现象
1、出示不同肤色人种小朋友照片,让学生挑选其中一个做弟弟妹妹。并说明自己的理由。教师做统计。
2、学生交流课前收集的资料:由于人种的差异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3、教师出示种族隔离的图片及视频资料,学生观看畅谈感受。
4、小结:不同的人种,不同的肤色,每一个人在人格和尊严上都是平等的。
活动三:认识不同人种之中的杰出人物
1、PPT出示:三个基本人种中的杰出代表。你认识他们吗?简单说说他们的事例。
2、学生先交流展示“名人档案”卡片,再现场编制一期“不同人种的世界名人”板报。了解不同人种都有杰出的代表。
3、观看视频,感受不同人种生活中的智慧与风采。
4、小结:不同人种都有各自杰出的代表,都展示了不同的风采和智慧。
活动四:树立人人平等的人种观、和平观
1、认识黑人人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听录音《我有一个梦想》片段,了解联合国颁布的一系列废除种族歧视的决议。
2、再次挑选弟弟妹妹。
3、学生书写一两句话表达本节课的学习感受,并全班交流。
4、播放《我和你》歌曲视频,师生同唱
5、教师总结发言,结束本课
作文三:《追求人人平等的哥哥》700字
追求人人平等的哥哥
每一个人,都有来自他本人的个性,都有来自于他本人的精神。然而,这种精神是不允许被忽视的。也许,就是因为它,人们变得更快乐;也许,就是因为它,国家变得更富有;也许,就是因为它,世界变得更强大。 将要开学了,所有的物质都要准备。刚刚上大二的哥哥回来了,他带着我去隆回。
隆回是一个物质较为丰富的县城,人流杂乱众多。哥哥帮我买好了一切东西之后,便带我坐客车回家。
由于比较早,车上没有乘客,我满以为有了舒服软体的座位。刚刚数了钱给司机,可屁股还没有坐热,司机便开口跟我们说他有事不去周旺了,便打发我们坐另外一辆车,并向那个司机说明了我们的情况,还交代了我们的钱已经付给他了,不用再付钱了。我本以为他们是一个公司,谁收钱都一样,就只想着上那辆车,坐着软绵绵的位置。
眼看今天可以坐着这辆车回家了。可刚到岔路口时,司机却把车子停下来拉客,并要我们站起来让座。当时,透过玻璃,看到了一群穿着十分鲜艳的青少年正从车上走来。哥哥听到司机说我们必须把座位让给这群跟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时,心里大为不满,便大声对司机说:“同样是人,为什么我们必须给他们让座?”司机好像很愤怒地说:“很简单,因为他们是邵阳的客,而你们是周旺人。”这句话给本来就不满的哥哥听了更生气了:“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我们只学过给老人、小孩让座,却从来没学过因为身份、地位的不同而要低人一等啊!”车上其他一些乘客听后开始有了一点骚动。接着声明大义的哥哥又说:“地球上,凡是有生命的物体都有自身的尊严,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道理让我们低人一等,也没有任何人可以让我们屈服,这是做人的最起码的权利。” 在场的所有乘客都伸出了他们的手,热情地鼓起掌来。司机则十分抱歉地跟我们赔了个不是。
哥哥,一个主张人人平等的哥哥,他的精神在闪烁、在传递、在飞翔! 隆回县周旺镇中心学校八年级学生 肖霞
指导老师 肖练武
作文四:《戳穿“人人平等”的谎言》4900字
戳穿“人人平等”的谎言
很久以来,我一直都想写一篇这样的文字。庄子的名篇《齐物论》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超越的,能够真正深刻理解庄子这篇文字的朋友,就完全不需要再看我的这篇文字了。我想写的文字从表面上看起来和《齐物论》的内容似乎没有明显的联系,但其实逃不出它的哲学范畴,庄子说的是世间万物,而我仅仅是将之缩小到了万物中的我们人类。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说到“人人平等”的时候,其实我们知道在这个词之前会有隐含的限定词语,比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比如“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比如“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但即便是有此隐含的限定词,“人人平等”仍然不过是一个人们的理想,而且是一个给人以误导并会给人带来痛苦的理想,而并不是人们通常以为的美好的理想。我说“人人平等”不是美好的理想,是因为其实每个人并不平等,“人人平等”不仅永远不可能实现,而且这个思想观念在不断地阻碍着人们通向探索自我、实现自我的终极幸福。
人,乃至世间万物,本来就是不同的。
我们可以吟诵着先辈们的名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开始自己人生奋斗,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与之相比,我们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尽管或许我们会在到达终点之前赶超他们,但很显然这不是一场公平的比赛,每个运动动员所占的位置已经说明了这一切。
最近看到了两则类似的新闻,一个是说一位小姑娘的一个宠物因为是先天畸形,难以正常进食,小姑娘的父母准备将其送至动物救
助中心,但最后在小姑娘的恳求下,父母决定继续豢养并准备为其募集六千英镑进行手术。小姑娘的爱心是这则新闻想要传递和弘扬的主题,在明白这一点之外,我同时却也想到了那些没有能力支付手术费的令人同情的身体残缺的穷苦人家的儿童。另一个是说某个国家举办世界上最丑陋的宠物比赛,除了越丑陋越有资格参赛之外,还有一个规则是一定要“血统纯正”。
我想朋友们已经明白我提到这两则新闻的用意了,我们该如何诠释“人人平等”呢?
这个世界上各个地区各种人种之间无处不存在着差异,“人人平等”这个幌子更像是一件皇帝的新装,自欺欺人。海湾国家守着地下的石油,使不少人出生在金山上,即便是在沙漠中,也会建起一座座星级宾馆和豪宅。而另一些土地贫瘠又缺乏资源的穷山僻壤,又会能养育出怎样的儿女呢?黑人、白人、黄种人,以色列人、美国人、阿拉伯人等等,谁会同意说他们都是平等的呢?
我们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目的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却无法杜绝不平等的现象。这里我并不想继续罗列一些事例以强化这些所谓的“社会黑暗”,我更希望朋友们引以重视的是我们需要从另一个角度来打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像是将人们引入深海暗礁的海妖塞壬的歌声一般的幻影。
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法律是人制定的”这种说法,那么,我们就需要明白“法律不是死板僵化的”。或者这样来讲:某些人在制定法律,另一些人在利用法律,还有一些人会被法律所约束。我们在
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时候,或许我们没有很清晰地认识到这个“准绳”是被攥在某些人的手中,而另一些人是被这条“准绳”圈在其中。我们能够讲他们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吗?难道那些“改进”法律的先驱在某种意义上不也同样是“触犯”法律的“罪人”吗?
强者改变社会,庸者适应社会,弱者被社会改变或遗弃。那么,这三者相比是平等的吗?
我并非是为“弱肉强食”的论调而鼓噪,但是弱者想与强者拥有某种平等地位的要求只能会给弱者带来更多的痛苦。
前一段时间协助一家公司搞人事招聘,面对着几百份简历,如果还谈什么“人人平等”,简直就是歪曲事实、抹煞真相。
首先,在看前几份简历和看后来的简历以及在浏览招聘即将结束时收到的简历时,负责招聘的人的态度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位求职者是否能够进入面试环节,也会与他/她的简历是在什么时候展现在招聘者的眼前有关。这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并早已得到了心理学的确认。那么,虽然都是在招聘期间投出的有效简历,却会因为投出时机的问题反而比不过综合条件不如自己的竞争对手而被淘汰出局,这“平等”吗?不过好在应聘者并不真正知道自己此次没有进入下一轮面试的原因是与此有关,所以内心不会产生太多的“不平”的感受。
其次,对于录用名额和应聘者之比悬殊的招聘,招聘的单位显然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除了考虑个人学历技能资历等等之外,包括性格、兴趣爱好以及身高相貌也会成为影响求职者是否能够最终脱颖
而出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看简历的阶段,由于目前求职者的简历大多都会写得不错,能够真正决定哪一位进入面试的关键或许主要就在于应聘者的照片所提供的信息了。面对这样明显的“性别歧视”、“相貌歧视”、“身高歧视”等等不平等对待,“人人平等”的观念会给予我们些什么?
一位应聘者说:“虽然我个子不高,但不是有一个叫做‘高跟鞋’的聪明人的发明吗?无论结果如何,我还是想争取面试的机会,我相信自己的整体素质!”
一位应聘者说:“你们的工作是靠身高来做的吗?这是一种歧视!”
一位应聘者说:“为什么招聘须知上面不注明对身高的要求?什么狗屁骗子公司!”
……
同样的遭遇,不一样的应对方式。我们先抛开所有表面上的谁好谁坏谁对谁错,仅仅对于当事者自己的内心感受来讲,其差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没有人喜欢痛苦,为何有些人总会痛苦?
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类似的情景——
“我工作不比她差,为什么她就能够加薪晋升,我却不能?” “我能够加班,为什么他那么特殊,不来加班?”
“我都为家庭付出这么多,为何你不能?”
“我爱你始终如一,你为什么不能这样对我,为何会出轨?” ……
我们很容易体会到发出这样诘问的当事者的痛苦,因为我们自己也会时常产生类似的感受。但是,我们或许并不明白这种痛苦更多的是由于我们自己,而不是由于对方。我们以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我们太苛求一种所谓的“公平”,然而,我们不知道此时我们所要求的“公平”、“平等”仅仅是我们所理解的、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待的“公平”和“平等”,并不是真正的“公平”和“平等”,当然更不是对方认为的“公平”和“平等”。
有一位来访者,由于发现自己伴侣对自己的背叛而痛不欲生,她不断重复的一句话便是“为什么我能做到而他做不到?”对她进行的咨询工作进展缓慢,甚至一度让我也产生了一种“无力感”,我甚至猜测她最初对自己的结婚对象并不满意,在她潜意识中其实也并不心甘情愿为伴侣“守身如玉”,而仅仅是所受到的教育以及文化传统让她觉得自己“应该”如此。虽然自己产生了“无力感”,但是我明白如果我只是发出同样的诘问——“为什么其他类似来访者的咨询可以更好地进展下去,而她却不能?”——是没有用的,那会让我踏进相同的陷阱,让我对自己对她产生更多的负面情绪,从而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我会认为,解决问题的更好的途径是接受“不平等”,了解“差异”,找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我们大多倾向于找到一个可以一劳永逸的“普遍”的方法,但我们总会要明白,其实,有“针对性”的方法是更有效的方法。我需要去理解并因此能进而找到“对她的咨询进展缓慢的原因”,她同样需要去接受她与伴侣之间的差异并去发现“什么导致了她的伴侣的出轨”。
“我爱你始终如一,你为什么不能这样对我,为何会出轨?” ……
我们很容易体会到发出这样诘问的当事者的痛苦,因为我们自己也会时常产生类似的感受。但是,我们或许并不明白这种痛苦更多的是由于我们自己,而不是由于对方。我们以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我们太苛求一种所谓的“公平”,然而,我们不知道此时我们所要求的“公平”、“平等”仅仅是我们所理解的、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待的“公平”和“平等”,并不是真正的“公平”和“平等”,当然更不是对方认为的“公平”和“平等”。
有一位来访者,由于发现自己伴侣对自己的背叛而痛不欲生,她不断重复的一句话便是“为什么我能做到而他做不到?”对她进行的咨询工作进展缓慢,甚至一度让我也产生了一种“无力感”,我甚至猜测她最初对自己的结婚对象并不满意,在她潜意识中其实也并不心甘情愿为伴侣“守身如玉”,而仅仅是所受到的教育以及文化传统让她觉得自己“应该”如此。虽然自己产生了“无力感”,但是我明白如果我只是发出同样的诘问——“为什么其他类似来访者的咨询可以更好地进展下去,而她却不能?”——是没有用的,那会让我踏进相同的陷阱,让我对自己对她产生更多的负面情绪,从而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我会认为,解决问题的更好的途径是接受“不平等”,了解“差异”,找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我们大多倾向于找到一个可以一劳永逸的“普遍”的方法,但我们总会要明白,其实,有“针对性”的方法是更有效的方法。我需要去理解并因此能进而找到“对她的咨询进展缓慢的原因”,她同样需要去接受她与伴侣之间的差异并去发现“什么导致了她的伴侣的出轨”。
我们从小到大都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样的教育:别人能做到的,我们也应该要做到;别人不做的,我们也不应该去做。常常会听到家长对孩子说这样的话——“你看看你们班的小华数学次次都能考第一,你怎么总是这么差?”、“我们对门的小丽多懂事,你怎么不学学人家?”、“谁家的孩子像你这样不听话?”——即便是所谓懂得一些教育的家庭,在大人们循循善诱的话语后面仍然没有逃出那种潜在的愿望——“儿子,我相信你,只要你刻苦练习,你一定会像小强一样拿到金奖!”
我们很早就学会了与人相比,我们不但要求拥有平等的权利,要求享受平等的待遇,而且我们在成就方面也在期望通过与人比较来获得一种满足。我们可能很少会去想,正是如此才让我们平添无尽的苦痛,才让我们真正的个人价值如珍珠混入鱼目。
“别人能做到的,我们一定也能做到”这句话或许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动力,让我们实现了一些自己的或亲人的愿望,可是,结果却并非我们当初所愿。别人做到了,别人在享受着自己做到的快乐;我们也做到了,但我们或许在饮啜着自己做到的苦痛。我们在笑东施效颦、邯郸学步的同时,我们会不会在做着相似的事情呢?
我们看到小强比赛取得了金奖很快乐,但如果我们仅仅是为了取得金奖而进行旷日持久的痛苦的不快乐的训练,那么我想,这样的金奖所能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和幸福或许无法弥补和抵消我们曾经所经受的苦难。与获得金奖相比,我会认为更多的快乐是来自于平日的练习,即便在他人看来是刻苦的练习,这种练习都会让当事者获得一种内在的深深的快乐和满足。我们可以看一下,不管是哪一个领域,能够取得真正成就的伟人有谁不是深爱着自己的事业呢?所以,如果
一定要与他人相比的话,不是要比取得的成绩,不是要比训练时的刻苦,而是要比是不是找到了自己的真正所爱。
无论是“人比人,气死人”给我们带来了痛苦,还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让我们获得些许安慰,这些,都是人生的假象。这种既渴求“人人平等”又希望自己拥有更多“优越地位”的矛盾心理使我们坠入了痛苦的人生轮回难以超生。想要获得内心的超脱生命的超度,就需要剥除“人人平等”这件从来就不存在却又束缚着人们内心的“皇帝的新装”。
有一句广告语叫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想说“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如果说“人人平等”是真理而非谎言,那么我想,它的深刻寓意在于“人的潜在价值是平等的”。
如果用“人人平等”来企图要求别人与自己一样,或是妄图使自己与别人相同,那么结果不但是愿望难以实现,而且会让自己陷入痛苦的怪圈。
相信自己必定会有自己的价值,积极去寻找发现自己的价值所在;相信每件事情都会有其发生的原因,积极去寻找发现其原因。那么,即使在应聘时由于身高原因没有入围,我们也不会因此沮丧而埋怨痛苦;即使失去了一次晋升嘉奖的机会,我们也不会因此失落而牢骚满腹;即使亲密伴侣背叛了我们,我们也不会因此绝望而认为人生惨淡日月无辉;即使我们不能像同学那样考上了名牌大学,我们也不会因此自惭形秽而一蹶不振。相反,我们会重新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工作,从而更能让自己特长得以发挥;我们会判断嘉奖背后的东西,从而调整工作方式或找到其它更能认可自己能力的部门;我们会从伴侣和自己身上发现被大家长久忽视的不足以及更深刻人性,从而更加成熟地把握自己今后的幸福生活;我们会将精力放在自己的兴趣爱好
上,更幸福并且更大限度地对自己的特长进行深造提高,从而发挥出自己独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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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五:《体会人人平等的意义》1700字
体会人人平等的意义
——揭秘国外名校的荣誉班
文/余晓平
几年前我就有一个愿望,从孩子中学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完成《国外教育观察》的系列文章。因此和女儿之间有个小小协议——我们家长绝不逼孩子去达到任何目标,一切顺其自然,但女儿别让爸爸没有料可以爆。
什么叫有料可爆?就是你介绍出来的东西对于一部分人来讲是没有听说过的,有时谈不上好坏对错,需要的是让国内的学生和家长去了解,无论是移民还是留学,能起到一些启发作用。信息时代的信息比什么都宝贵。
女儿一直在给我们带来惊喜,一直给我的系列文章增添素材,到如今已经完成了几万字,大部分都发到了博联社的旧博客里。从加拿大的中学名校就读,到如何申请大学名校,从女儿孩提时候的梦想,到逐步学会调整目标,最终向自己的梦想靠近。
关于国外用荣誉班来培养顶尖人才,这绝对是有料可以爆的,国内这方面的信息很少,大部分人只知道要进名校。名校有顶尖的教授这不错,但你想象一下,一个几百人的大教室,教授来讲完拎着包就走了,你能有多少和老师交流的机会。
因此说争取进名校的做法没有错,而且可以说,一定要争取进名校,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进了名校一定要争取进尖子班,也就是荣誉班,接收小班教育。国外一些稍微差一点的学校就是用“奖学金和小班授课”来跟名校抢生源。
早就知道国外名校的荣誉班条件不错,前两天跟着女儿去参观他们未来的教学地点,尽管早就有些心理准备,但依然是一种震撼的感觉。一个专用的试验室仅仅是为二十二个大学生(而不是研究生)建立的,不对外开放,当然还有一个专门的教学团队,隔离在一个教学楼的二层。
女儿将在这个专用的教学区和实验室里渡过两年的大学生活,从下学期开始,早上八点半上课,直到四点半下课,课程是排满的。更悲哀的是从此再也没有暑假(寒假本来就圣诞节的那几天),没有假期的大学生活多么可怕,这就是你被选进来的代价。
于是女儿退掉了这个暑假的另外一门暑期课,号称是享受这辈子唯一的暑假,直到下学期开学,还剩下不到两个月时间,以后别的大学生放暑假,女儿只能眼馋地看着.......这很残酷啊。作为对女儿的奖励,我们决定八月份带孩子再去美国东海岸的一些城市旅游,以后竟然都找
不到集中的时间回中国去看看爷爷奶奶了,真的不知怎么办好。
跟着女儿走在他们专用的教学区,做家长的那份自豪感就别提了。国外为了培养一个人才简直就是不惜代价,这样一个专用实验室和教学区不知要多少银子堆起来,我们交的那点学费真的还不够应付打扫卫生的工人,而且反过来还可以拿奖学金。
一想起来我们小时候的教育,说什么党和国家培养了你。所谓的培养就是告诉你怎么忠诚,告诉你怎么服从。说什么狗不嫌家贫,的确是把人当狗了。等我们作为外国人,来到一个别人的祖先建设起来的国家,人家怎么对待你的。
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把你当人对待。
这个班里不乏从大陆来的国际生,中国人那种聪明和勤奋是很多老外难以望其项背的。从这件事上我更坚定地认为,有条件的家庭,一定要把孩子送出来,决不是说国外的教育一定就好,那你就误解我的意思了,而是让孩子在一个公平的环境当中竞争生存。
国外的大学每个人一个学号,人家认的就是一串数码。不管你是什么人种,不管你是亿万富豪还是穷光蛋,达到学分和成绩的要求,你就享受这一切。顶多是因为你不是居民,没有纳税记录,需要按国际生的学费,假如成绩拚不过,那你就愿赌服输,因为这样很公平。 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环境当中才能出人才,大家拚的就是实力,不需要走后门,不需要在任何地方求人,也没有什么后门可以走。那么等一个人真的出成就了,自然而然就会有那种回报社会的心情,这不需要别人来教育。
为什么说介绍这些非常有用呢?女儿的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本来非常优秀,就是因为上个学期不知道相关学分的要求,尽管总分数很高,而且相关课程在中学的AP课程里面都学过,但依然没有被录取,女儿为此非常伤心和惋惜。因此说拚实力的同时还需要掌握足够的信息。 平等教育的概念不是平均教育,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是因为这些资源在你身上不会被浪费掉,这是每个人奋斗的动力,如果一个环境无论你怎么努力最终都要去拼爹的话,也就是说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没戏,无论怎么努力都会被人走后门顶掉,那我努力有什么意义? 在国外的时间越长,就越是深刻地体会到为什么要人人平等。
作文六:《“党内人人平等”调研文章.doc》1700字
“党内人人平等”发言材料
开展“党内人人平等”大讨论~是深化党员民主意识、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创建工作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认为此次活动的开展对于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营造党内人人平等政治环境有着深远的意义。我通过前期学习~就如何开展好“党内人人平等”大讨论谈几点我的个人的看法:
一、提高意识,让广大党员认识平等的重要性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的主体。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这一论断深刻阐述了党员才是平等主体。从实践来看~党内平等发展不够~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权利保障不够~党员对党内事务“不会说、不愿说、不敢说、不能站在党的立场说”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为此~要把党员作为主体~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关于党内民主理论、民主权利等相关知识的再学习、再教育~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养成机制~重点应增强“三个意识”: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对党员进行以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是党的人”、“是党内民主权利的主体”的意识~自主表达意愿~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置身党内建设主体地位。二是增强参与意识。推行“阳光党务”~拓宽民主渠道~为党员提供多方位的参与平台~使广大党员在积极参与中彰显
主体作用。三是增强民主意识。把加强党内民主教育作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使广大党员对党内民主的认识更加深刻~把握更加全面~运用更加成熟~参与更加自觉~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
二、改变作风,领导干部应带头实现党内平等。
要切实推进党内平等~以发展党内基层民主~领导干部就必须带头转变对权力的观念~加强对领导干部使用权力的监督~创造条件使领导干部切切实实感觉到自己与普通党员是完全一样的~没有也不应该有任何高低贵贱之分。一是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领导干部要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作风民主~多谋善断~知人善任~做好团结协调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良好氛围,敢于坚持真理~讲真话、讲实话~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心系人民~联系群众。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真正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要立足本职~增强服务意识~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三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领导干部要慎用手中之权~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为自己谋私利。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保持良好的道德
节操~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浮华所动~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三、落实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能否得到正确地贯彻执行~是衡量领导班子素质高低、团结与否的重要标志~有的基层党委对民主集中制本质的理解片面~片面强调要提高工作效率而废弃必要的程序走“捷径”~在决策上不认真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不搞充分酝酿和广泛论证~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实现。一要正确理解集体领导的深刻内涵。集体领导是党支部建设的一个根本原则。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从根本上说是指集体领导的作用~而不仅仅是党支部书记的作用~也不是领导负责制。领导负责制是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我们党为什么不实行领导负责制~这涉及到党的建设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民主集中制。没有集体领导就谈不上民主集中制~如果凡事都由一个人说了算~就谈不上民主~也谈不上集中。二要正确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领导所依据的规则~就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地讲~就是部队的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一个班子能不能发挥党内平等~很重要的一个标志~就是看大家是不是畅所欲言~有没有民主氛围。三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职能。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首先这个集体的风气要正~团结的质量要高。在党组织里~有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领导作用~有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最关键的还是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们党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很多~但最管用的还是一个班子里大家相互的监督、集体的监督。
发言人:宋玉利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作文七:《政治的“敌我”与宪法的“人人平等”》5300字
在施密特看来,现代政治的核心是区分“敌我”,而现代宪法却高举众生平等的大旗,政治的决断与法律的技术之间的微妙关系,形成了现代宪政理念与现实的对立和统一,而这种辩证关系的前提便是以主权至上为标志的民族国家建国模式。
根据语言学含义和历史的表现,国家是一个民族的一种特殊状态;当然,在决断性时刻,这是一种权力状态,因此许多人可以设想个体的不同,它是纯粹的状态。
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本身就已非常复杂,各种学说、意识形态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解读更使得这业已复杂的关系更为千头万绪。在现代化的背景下,政治被认为具有优先性,在形成民族国家的过程中,通过政治的决断,使得民族国家的建构得以完成,从而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开辟了空间;而纯粹法学则认为法律对于政治具有优先性,正是由于法律的规定,尤其是宪法的制定,才使得民族国家有了形成的制度空间。
一
政治的目的在于区分“敌我”,这一特质在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以及当代早期各民族国家纷纷涌现的过程中,尤其明显,政治的目的在于确定权力行使的范围,以及如何维护这一范围的安全与稳定,使得政治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得以维持和保护。公民个人在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存在形式的现代国家中,是具有从属性的,在政治的意义下,个人并无私敌,而作为民族的整体中的一员,为了民族的生存和与其他民族的竞争,个人便有了“公敌”。[1]在政治技术进化的过程中,意识形态取代了民族而成为人所必须服膺的东西。个人在与民族捆绑在一起之后,继而与意识形态捆绑在一起,与其他的人、民族或意识形态属性的群体形成了敌我之间的关系。现代政治的的敌我斗争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讲是建立在意识形态为分界点的敌我斗争基础上的。在这个意义上讲,个人在政治的范围内毋宁是不自由的。
而法律的现代化却走的是另外一条途径,在教会法与世俗法的斗争中,世俗的法在保障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旗帜下,取得了优势。尊重人和保护个人的权利成为现代法律得以生存的命根。并且法律所彰显的这一价值逐渐在大航海时代到来之后,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极大的认同和肯定。人之作为人的权利成为一种普世的价值观念,这不仅在一国法律体系内得到了法律条文的确定,并且法律还突破了民族国家的范围,形成了国际人权的协议和条约,法律所代表的观念也进而摆脱了不同意识形态的桎梏,人权成为一种超越“意识形态”的存在,这一点在各国的宪法条文中有着明显的体现。在宪法为首的一国法律体系的文本上,人在法律上是具有自我决断力的,或者说是自由的,即使这种自由要受到限制,也是由法律自我来实现的。
在这样的情形下,便存在了两对矛盾:第一,政治要区分敌我,法律却要在政治共同体内运行,给予所有的人以其之所以为人的权利;第二,民族国家要保持主权的神圣不可侵犯,而法律所代表的却是一种普世的价值。这两对矛盾造成的结果便是,政治与法律之间存在紧张的关系。即法律的实现和运行,需要得到民族国家的国家的支持,而另一方面法律价值的普世性,又要突破这一范围,要在实现人之所以为人的平等和在此层面上达到世界之“大同”。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某些方面便突出出来,这些方面主要集中在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方面。因为,基本权利的规定是现代法律尤其是宪法的最重要的价值所依赖的法律依据,是现代法律尤其是宪法区别于其前代的主要标志,而这以法律自身逻辑自恰式的命题,在政治的共同体范围内,便为主权的观念或意识形态相抵触。
二
在二者不断的冲击和妥协的过程中,便造成了这样一种颇为尴尬的局面,法律尤其是宪法所规定的内容,在宪政后发的国家受到政治的抵制,但是现代政治作为对抗封建政治的产物,对于人的尊重又是其不能舍弃的应有之意,因此,法律尤其是宪法对于一些基本权利都做了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受到了诸多的限制,甚至于等同虚设。这也就是一种流行的说法“有宪法,无宪政”所指涉的事实。这种事实是很“现代”的事物,因为在古代的宪法中,所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的政治体制安排以及国家机构如何运行,是权力的分配而非权利的确认或赋予。因此,古代宪法是在“城邦”或“国家”内部进行权力的划分,所谓的“宪法”是政治的从属物,而不存在于政治不相契合的地方。而进入了现代,国家与宗教的分离,使得政治和法律都实现了现代化的除魅,也使得二者存在了冲突的可能。因此,在这一层面上可以讲,政治与法律之间的紧张关系具有一定的现代性。
结社作为基本权利的一种,是政治与法律的紧张关系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这一点不仅在于结社权在政治和法律现代化的过程各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还在于结社作为一项宪法权利本身便颇具争议。结社从形式上的反映是人与人之间的多数联合,形成一个组织。在现代社会中,组织是权力的体现,是力量的集合。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革命作为一种主要的进化方式,基本的依靠力量便是组织。这一点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因此,结社所具有的政治蕴含是丰富的,在政治的敌我划分中,划分的对象是集体性的,而非对于单个人的划分,即,政治之间的对抗是一种组织化的行为。无论是封建与启蒙的斗争、教会与王权的斗争或是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斗争,都是以结社而形成的团体的形式进行的,在现代国家的内部,不同的利益表达或是政治运作,也是以协会和党派的形式作为斗争的基本单位。因此,结社是一个复合性的概念。
在法律的层面上而言,对于结社权的地位也是存在争议的,结社一项基本的人权虽然已经得到了认可,但是结社权是一项天赋的独立权利,还是作为一种其他天赋权利的派生权利一直就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在美国宪法中,无论是正文还是其修正案,都无处寻找结社权的痕迹,其是作为表达权和陈情权的一种附属权利。但对于没有美国清教徒的结社传统的国家而言,结社则是作为所有政治科学之母的态度来对待的,结社被当做自由最后的堡垒,认为结社所形成的公民社会是民主和自由产生的摇篮。对于宪政的后发国家而言,其还有按照自由宪政的意识形态对其他意识形态的政治结构进行改良或是颠覆的作用。因此,结社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
就中国而言,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被认为是现代化和科学哲学的,其具有对于其他意识形态的严格批判性,对于不科学的或者是落后的意识形态并不存在包容性,在此意义上而言其是革命性的。因此,对待结社权的问题,对于不符合意识形态的法律规定,在政治的层面上很难保证其落到实处。如在国家对于社会资源的整合方面,其认为应当由先进的政党统一进行,对于群众之间的组织的定位被限制在人民与党之间的纽带的位置。在单一的组织体系下,取缔其他敌对力量的组织性,这可谓是一种敌我斗争的策略。这明显表现出一种对于结社所产生的组织力量的清醒认识,即以科学和先进的组织来消灭其他被无组织化的敌对势力,在现代的政治斗争中,这是极具胜算的斗争哲学。在这样的哲学指导下,敌对势力的肃清是比较轻松的事情。但这也意味着对过往社会结构的重新安排,无论这种结构是基于传统的血缘、业缘都要被打破和重构,更遑论基于某种敌对意识形态而建立的现代政治组织。
三
由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对于通过反封建建立起来资本主义的批判性的发展,因此,对于人的关注不能开历史的倒车,在共产主义的准备阶段的社会主义阶段,即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路途中的国家而言,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仍具有价值的部分是不能完全消除的。在法律方面尤其如此,关于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的维护,在意识形态允许的范围,在“人民”内部的属种范围内,人权的观念仍要得到文本上的保留和有区别的实现。结社权由于即可为我所用,又可为敌谋利,所以尤其得到限制。这种限制不存在于宪法之中,而存在于其下位法之内,尤其是在行政权能够决定的行政立法的范围内得到集中的体现。通过程序性的规定,以及结社主体资格的认定等方面的限制,使得敌对力量通过宪法文本赋予给公民的权利,而实际上只能由“人民”所享有的自由这一途径,达到壮大自身力量和表达敌对观点的可能极大地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意识形态的纯粹化和政治的稳定。对于一个目标在于实现全人类解放的意识形态而言,这是必须的,也具有目的论的正当性。
但是这种对于维护意识形态有利的必须性和宏大目标意义上的正当性,容易受到冲击。因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的历史趋向是从神权到形而上学,从浪漫到经济的整体性变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里面也同样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但是这种抽象的经济基础容易被现实的消费经济所替代。这种庸俗的替代所带来的一个结果,便是对于意识形态信仰的丧失。而对于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和坚守,是以意识形态的信仰为基础的。在信仰缺失的情形下,其他的意识形态容易趁虚而入,对其展开釜底抽薪似的攻击。信仰缺失,导致道德多元,进而引发人利益的需求的多元和浅视。鉴于社会心理的变化,必然会引起政治层面的重视和警惕,对于为了追求共同利益而集结成的组织,鱼目混杂难以区分,政治层面会更为收紧对于结社的控制,从而导致宪法文本的结社权利,更难实现为人们亲身能体验到自由。
在社会利益多元化和意识形态的信仰归属感降低的情况下,加强控制,会使被权力侵犯感的增强,一方面对于权力的不满情绪会浓郁起来,造成政府与百姓之间的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事件多发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在受权力侵犯感增强的情况下,聚合的意识和维权意识会增强,从而推动法律与政治层面的激烈对抗,以及各种利益群体的形成。这极易产生一个恶性的循环:越压制,越反抗;越反抗,越压制。从而使得整个政治的稳定局面发生变化的危险存在并扩大,政治与法律之间的紧张关系加剧,这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
意识形态社会信仰程度的变化使得在政治与宪法、法律之间紧张关系更为紧迫。一方为严格秉持意识形态优先的党和政府,力图使社会按照意识形态所指向的方向前进,将社会整合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一方为利益多元多带动的法律权利意识的勃发,将希望寄托在法律的文本上,以法律规定的文本规定作为自己集合力量,争取利益的工具。在敌我区分为中心的政治的考量中,极易单纯的谋利的结社和权利主张,定性为敌我之间的矛盾。从而引发在结社和群众的自发组织与国家机器之间的严重对抗,而被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敌人坐收渔翁之利。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调和本已有所矛盾的意识形态并存的宪法与法律与政治之间的矛盾,首要的便是区分何种的权利要求是内部矛盾,而何种要求是敌我矛盾。然而,这并不是一个容易解决的问题。
其之所以不容易解决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于此问题被讨论的中国语境。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情。这一国情意味着,对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并存的法律价值和观念,尤其是其中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所共有的部分并不能完全的抛弃,在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中,要默认甚或允许其发展。而这又可能是推行或者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阻碍,或者成为阻碍的工具。这便需要在技术上对政治和宪法、法律之间进行调整。所谓技术上的调整,就结社而言,即对结社进行类型化的分类管理,对于经济类的结社、慈善类的结社、学术类的结社、互助类的结社采取宽容的态度,使得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得到实现,满足人的权利要求;另一方面对政治类的结社、军事类的结社、宗教类的结社,甚至是犯罪类的结社采取高压态势,保持社会意识形态的纯正,从而使意识形态的坚持得以延续。
在结社的问题上,政治与法律层面的紧张关系,并不是只有在中国才有。结社在其他国家也并不是一个轻易可以接受的政治和法律命题。这需要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开放的政治态度,以及健全的社会体制才可以最终将结社的宪法权利转变为公民真正享有的公民自由。各个国家对于与自己国家意识形态相左的结社组织,或者是有可能引起政权更迭的结社组织都持否定态度。但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很多国家在立法的技术上都能将结社组织的类型化,做一个明确的区分,使得对于国家政权无害的结社得以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的有力的补充,发挥社会对于国家的加分作用。使得结社组织的分担责任的能力增强,而分享权力的意识减退。舒缓政治与宪法和法律之间的紧张和矛盾。现代宪法在意识形态不同的国家政治环境下,都有其共同的特征,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和保护。现代国家在实现主权灾民,进行权力分立、制衡的同时,在国家存在的合理性的方面也经历了从提供安全保障,到提供公民所需要服务的变化,而对于权利得到保障的需求,可谓重中之重,因此,对于公民权利的维护和保障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和法律先进性和科学性的标准。
结语
总之,政治与法律之间,尤其是和宪法之间由于时代的原因,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尤其是在涉及到意识形态的关键领域,如结社的方面,政治和法律之间互不信任。造成了宪法的文本的规定无法得到国家支持,成为一堆废纸。而法律和宪法又间接地起到了瓦解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从而二者之间本已紧张的关系更为尖锐。但是,这并不是一个不能化解的问题,在政治开放的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技术上加以调整,可以将二者之间的关系予以缓和。从而,一方面使得国家政治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在此稳定的共同体内部,将问题内部话,利用法律的疏导和引流,理顺社会关系,使得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真正地得以实现。
作者简介:
刘康磊,法学博士,济南大学法学院教师;
作文八:《选举制度中“人人平等”的原则.》16000字
选举制度中“人人平等”的原则.
选举制度是美国以及所有西方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中的关键一环。[1]为了深入地了解这些国家中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现象~就必须了解他们的选举制度。而要了解他们的选举制度~又不能不了解衡量选举制度的一把重要标尺~即legitimacy的概念。
本文是试图厘清Legitimacy概念的一系列工作中的又一步。
在〈合法与合法的困惑——并论正当、资格及其他〉一文[2]中~我指出~我国学界普遍使用?合法性?一词代表legitimacy的概念~是错误的。对这个概念较为恰当的冠名是?正当性?及?资格?。我并提出~中文里的?服气?、?权威性?、?威望?等词都与正当性、资格概念有不同程度的意义重合。
在对现代政治学上的?正当性?即?资格?进行?概念细释?,concept explication,[3]后~我指出~这个概念意指?既合法又合民意?。更详细地说~?正当?或?有资格?意味着?既符合依照法律表述的民意~又符合依照民意制定的法律?。
本文将对上述?正当性?概念的两大内容之一~即?民意?的概念~再做进一步的细释。本文将指出~?民意?的一个中心内容是?人人平等?。对这个一般原则~绝大多数美国人都同意。但是~对它的具体含义~绝大多数美国人则不甚了了。而且~许多美国人还往往极力强调与?人人平等?标准相冲突的其他标准~如?州州平等?。甚至为了?州州平等?而懵懵懂懂地牺牲?人人平等?。
在以后的文章中~我将说明~这种在基本概念上的理解模糊与自相矛盾~是美国选举制度中的种种弊病的一个重要原因。限于篇幅~本文将无力做这项工作~而是力图为将来的分析提供一些尽可能清晰明确的标准。
本文将提出~在用?正当?、?民意?等概念衡量选举制度的时候~?人?的概念应当被臵于至高无上的地位:高于州省、地域、种族、宗教、党派、阶级、性别、职业、年龄或任何其他群体概念,也就是说~当?州州平等?、?族族平等?、?党党平等?或其他任何平等标准有悖于?人人平等?标准的时候~应以?人人平等 ?为准。
更进一步~本文将提出~?人人平等?的概念应当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人人有投票权~且人人票力平等,二
是人人有被选举权~且人人胜机平等。
显然~本文的主旨已非单纯的?描述解释?,descriptive and explanatory,而更重于?建议主张?,normative and prescriptive,。两者在论证逻辑上的区别~还望读者明鉴。
1.人人平等的原则
若是孤立地从字面上看~?合民意?这个词很容易理解:?合?者~按照:?民?者~人民:?意?者~意愿。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就是合民意。
但是~?正当性?概念中的?合民意?必须是?合法地合民意?。也就是说~这儿的?合民意?必须是通过成文法律予以程序化、标准化、操作化的。而当我们设计一个操作程序来衡量?民意?的时候~必然遇到这样的问题:?人民?是由许多?人?组成的,人一多~就绝少全体一致的时候,此时~应当以哪个或哪些?人?的意愿作为?民意?呢,
一个极为古老且至今流行的解决办法是:多数议决~以多数人的意愿为准。要知道谁是?多数?~当然就要数人
头~算票数~于是就有?你的一票算几票?~?他的一票算几票?的问题~于是就有?人人平等?的原则。
在2000年美国大选中~戈尔的选民票多于布什的。尽管最高法院把更多的选举人票判给了布什~一般美国人和世界舆论还是根据?常识常理?认定戈尔赢得了民意。[4]这儿的?常识常理?究竟指什么,
这个?常识常理?~就是人类心理中根深蒂固的?人人平等?的思想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人不分贵贱亲疏~每人一票~每票等值。因此~判定戈尔与布什谁胜谁负的?最符合常识常理?的标准是全国选民票~而不是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选举人所投的票。
就像?民主法治?的思想原则一样~?人人平等?的概念也是在人类各个文明与文化中既相互独立地萌芽、发展~同时又经常相互交叉影响的。
孔子,零前550-478,[5]说:?不患寡而患不均?[6]~指的是经济的平等,他又说:?有教无类?~[7]说的是教育的平等。杜甫,712- 770,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8]说的是居住的平等。孔子,零前550-478,
[9]与其弟子编撰的《礼记》中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是为大同?。[10]韩愈,768-824,说:?不得其平则鸣?~[11]演化成成语?不平则鸣?。这些都反映了几千年来中国人对一般意义上的平等的追求。[12]
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中不仅有崇尚?平等?的因素~还有重视?人?的因素。以上所引的这些关于平等的言词~都是指人与人的平等~而不是指邦与邦、州与州、国与国、职业与职业、或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平等。孔子,零前550-478,[13]与孟子,约零前371,零前288,[14]都曾主张?仁者爱人? [15]~而从未说过?仁者爱邦??仁者爱君?之类。孟子更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6]照冯友兰的说法~这儿的?人?与?民?是同一个意思。[17]
1776年7月4日~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组成的?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在解释其立国理念的正文,第二段,的第一句话就宣告:?我们认为下列为不言而喻的真理:人人生而平等……。?[18]这话同中国儒家在两千多年以前已经提出的?民本、大同?的思想何其相似:
《独立宣言》以及后来生效的美国《宪法》正文,1788,和《宪法》第1至第10宪法修正案,1791,等文件在人类
思想发展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但它们的内容却不完全是美国人的发明。而是大量借鉴引入了来自欧洲的文件、思想~如《荷兰独立宣言》,1581,[19]~英国《大宪章》,1689, [20]~以及英国人洛克,1632-1704,[21]和法国人卢梭,1712-1778,[22]的著作等。
再推得远一些~发源于中东~当时在欧洲占有统治地位的天主教教义中就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虽然~当时的主流思想认为~这种平等只是精神上的平等~与政治、经济权利无关。1651年~身在法国的英国人霍布斯,Hobbes~1588,1679,发表了《极权政体》,Leviathan,一书~虽然该书的结论赞同极权体制~却建立了一个在当时与众不同的逻辑依据:在自然状态下,而不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23]
被美国人接受与发展了的?人人平等?的思想~又反过来影响了其他国家。1789年通过的法国《人权宣言》宣称:?人与人在权利上生而自由、平等~并将永远如此。?[24]
这两个多世纪以来~?人人平等?的理念在西方各国的政治理论与政治实践这两个方面又有许多新的发展。如今~在西方各国绝大多数的人民的观念中~作为正当性的一
个关键内容的?民意?~不仅必须是合法表述的~而且也应该是在?人人平等?的原则之下公平地表述的。[2
15]
2.人人平等与人类心理
以上提到~在2000年美国大选中~戈尔的选民票多于布什的~于是~人们根据?人人平等?的?常识常理?认定戈尔赢得了民意。让我们追问一下~这是为什么,这种?常识常理?的依据何在,
上文列举了中外思想家对?人人平等?原则的崇仰。这些崇仰本身并不构成对?人人平等?原则的逻辑论证~因为我们未必应该遵循古人前人所崇仰的原则。例举这些言论的意义在于说明?人人平等?是一个基本的、普遍存在的、不可抗拒的人类心理现象。既然选举的目的是产生一个正当的、被人民认为是有资格的、为大家所 ?服气?的、符合民意的政府~我们对?民意?的定义就不能违背?人人平等?的心理规则。
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2000年大选的结局~实际上是?法律承认的选举结果?违背了?按人人平等的原则测定
的民意?。也就是说~在衡量2000年美国大选结果的时候~?正当性?标准的两大内容~即法律与民意~相互之间发生了冲突。这是制度设计上的弊漏的表现~是在制度设计中应当尽量避免~在制度改革中应当尽量消除的现象。
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实际上也是在遵从一个无可抗拒的心理现象~即人们对人人平等理想的普遍追求。
让我们再追问一下~人类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一种心理,为什么~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能把更多的选举人票判给布什~也能使布什合法地上台~却无法使人们,包括布什本人及其支持者,忽略或忘记布什的选民票少于戈尔这一事实,为什么~在这个选举年中所发生的无数法律、政治与社会的现象中~唯独这毫无法律地位的全国选民票最叫那么多人耿耿于怀,从人类心理上来说~这是什么因素在起作用,
人与人之间总有利益的冲突。在冲突中~人有利己的本能~亿万年的物竞天择使然。真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个体曾经出现过~而且还会因基因突变而继续个别地出现。但是这类个体及其基因在自然竞争中生存繁衍的机会自然少于合理利己的个体及其基因。于是~在竞争淘汰亿万年之后的今天~绝大多数的动物与人类个体都遗传了利己的本
能。
但是~人与人之间也有共同利益。两个人分工合作~所得利益大于两人单干各自所得的利益之和。于是人类组成社会~分工合作~以便每个人都能获得更大的利益。于是有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以捕鱼为例:如果张三与李四单干~可以各抓10条,如果两人合作~可共抓30条。利己的张三要占有所有的30条鱼~利己的李四则要自己全得。应该如何分配,
人们发现~在这类情况下~最实用的原则是公平。每人15条鱼~双方都不觉得吃亏~于是双方都愿意继续合作~于是双方都可以多吃鱼。
在人类以至动物的漫长的进化历史中~一定出现过许多追求?霸道?者。这些人或猿或其他个体坚持要比合作者多得一份利益。霸道者容易失去合作者~于是他们生存并繁衍后代的机率就比那些满足于?平等?者少许多。他们的基因~包括?霸道?的基因~就比较难以传种接代。于是~在今天的人群中~大多数人并不一味霸道。
在人类进化史上~也一定出现过许多?谦让?者。这些人或猿或其他个体不在乎比合作者少得一份利益。在缺衣少食的环境中~一再谦让者不但会多受饥寒~获得配偶的机会也少~于是他们生存并繁衍后代的机率就比那些追求?平等?者少许多。他们的基因~包括?谦让?的基因~就比较难以传种接代。于是~在今天的人群中~大多数人并不一味谦让。
就是说~在为更大个人利益而合作的社会活动中~?人人平等?是各方权益的最佳平衡点~实施这一原则最有利于维系合作与社会的动态稳定~从而求得社会成员的最大利益。在低等动物、古猿以至人类进化的早期~绝大多数的个体未必懂得这个因果关系。是物竞天择的自然进化过程使那些盲目追求平等的基因得以生存繁衍至今。[26]
于是~在今天~不管在哪个民族或文化中~人人平等都是一个基本的追求。
但是~关于?人人平等?的具体、精细的含义~在许多西方学者的笔下或政治家的口中还存在许多模糊、笼统、歧义及自相矛盾之处。为了给分析各国选举制度提供一个较为清晰的衡量标尺~本文试图给选举制度中的?人人平等?
概念做一个尽可能明确的定义。
这个定义将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人人票力平等?与?人人胜机平等?。为叙述方便我们把每个方面再细分成两步来谈。
3.1人人有投票权
首先~人人平等意味着所有成年公民都应有投票权,人人有投票权,。
虽然美国《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签署宣言的却是清一色的白种男人绅士。他们所用的英文词?人?不是无性别区分的person或people~ 而是专指?男人?的men.而且~他们心目中的男人中也绝不包括黑人。在选举实践中~各州又普遍对投票权加上了财产、识字能力的限制。所以~所谓?人人生而平等?~在当时实际上是?白种有产识字男人生而平等?~而妇女,包括白人妇女,、有色人种、穷人、文盲都没有投票权。这种不公平使得当时美国各级政府的正当度大打折扣。
在?人人平等?的理念的指导下~这两个多世纪来~
美国一代又一代的有识之士为实现?人人有投票权?进行了艰苦的努力~逐步取消了对投票权的财产、种族、性别和识字能力的要求~并在二十世纪六十、七十年代,也就是美国立国以后近两百年的时候,终于基本实现了成年公民人人有投票权。
3.2人人票力平等
更确切地说~人人平等意味着所有公民投下的选票效力应当尽可能平等,人人票力平等,。
让我们用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这个原则的重要性。假设~在一个有一亿人口的国家里~虽然人人有投票权~但我们把某一个?特殊公民?所投的那票当一亿票算~而把所有其他公民所投的每一票当一票算。那么~即使那99~999~999个?普通公民?百分之百参与投票并百分之百意见一致~也可能被那一个?特殊公民 ?所否决~而那个?特殊公民?的意见即使没有任何他人的支持也可以过半数而通过。如此表达的?民意?就不是真正的民意~如此产生的政府和政策的正当度就接近于零。
这就是说~支撑一个政府的正当性的民意~应该是在
?投票效力人人平等?,?票力平等?,的原则下表述的民意。如果民意的表述过程与规则,也就是选举的过程与规则,背离了这个原则~那么就必然降低所产生的政府的民意度~于是也就打击其正当度。
美国人在讨论选举制度时~常常会使用一个成语?One person~ one vote?~可翻译为?一人一票?。[27]仔细想来~一人一票的对立面是:有人一票、有人两票,或者是有人一票~有人半票,也就是?投票效力不平等? ,?票力不平?,的状况。换句话说~所谓?一人一票?的原则~实际上就是?票力平等?的原则。可惜~一些美国人~包括一些把?一人一票?常挂嘴边的人们~却对?一人一票?作粗糙浮浅的理解。他们以为~每个选民手里有一张票~可以投一张票~就算?一人一票?了~虽然投票以后每张票的票力可
能非常不一样。
粗粗一看~?票力平等?的道理似乎非常浅显~应当严格遵循~也应当容易遵循。其实不然。在当今世界各国的选举制度中~真正做到彻底的票力平等的~几乎一个也没有。
美国联邦众议员是由各州选派的。各州选派的众议员的人数是按照每州的人口多寡~按每3万人选派一个议员的
比例计算的。美国宪法规定~在为此而计算每州人口的时候~每个?自由人?,free Person,算一个人~每个?其他人?,other Person,却只算五分之三个人。[28]根据当时人口组成的实际情况~?自由人?几乎全是白人~而?其他人?就是黑人奴隶。把一个黑人不当作一个人~而当作五分之三的人~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违犯一人一票、票力平等的原则吗,
其实~美国宪法中此条的实际意图比文字表面的不公更为严重、更为丑恶。当时南方各州普遍、完全地剥夺黑人奴隶的投票权~也就是说~黑人的实际投票权为零。宪法关于?五分之三?的规定并不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给黑人以五分之三的投票权。宪法中此条的真正目的~是要在继续完全剥夺南方黑人投票权的同时~增加代表南方各州的联邦议员人数和总统选举人人数。换言之~此条的目的~是要借用根本没有投票权的黑人奴隶的名额~来使南方白人奴隶主的票力强于北方选民的票力:[29]
宪法的上述规定实施了差不多七十年。南北战争结束以后不久~于1868年生效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式取消了这一规定。[30]但是~票力不平的弊病还存在于美国选举制度的其他方面。有关的例子~我在以后专文讨论美国选举制
度的具体弊病的时候还会详细介绍。
在这些文章中~我将提出~不仅是美国~而且在其他各国的现行的选举制度中~都或多或少继续存在票力不平的问题。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三个:一、西方有许多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票力不平的危害性,二、有许多人还没有认识到某些制度会造成票力不平,三、由于组织技术、组织成本上的障碍~人们往往不得不采纳那些隐含票力不平的制度。
4.1人人有被选举权
人人平等还意味着所有公民都应有被选举权,人人有被选权,。
任何选举都包含着选举与被选举这两个方面。单有选民票力的平等~还不能保证选举的公平~也就不能保证选举产生的政府的完全的正当性。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国家里只有一个公民拥有被选举权~而其他所有的人都没有这个权利~那么~选举尚未开始就已知道结果。虽然公民人
人票力平等~如此表达的?民意?仍然不是真正的民意~如此产生的政府的正当度也成问题。
在一个理想的制度下~不应该对公民的候选、参选资格加以任何限制。而应当让所有希望担任领导人的公民都有机会自由地参与竞争~从而让选民可以从尽可能多的候选人中进行挑选。
但是~在历史上~许多人~包括美国的一些开国者们~未能清楚地理解以上的道理。于是~他们为了?选出最优秀的人当总统?而在制度上对候选人资格做了一些限制。
例如~开国者们认为~担任国家领导人需要许多经验。而只有三十五岁以上的人才能拥有足够的经验。于是~他们在美国宪法中规定~只有年满三十五岁以上的公民才能担任总统。[31]
为了保证美国总统对美国的绝对忠诚~宪法还规定~总统必须是?天生?的美国公民~即必须是在出生时就具有公民身份的人~而不能是?归化?的美国公民~即出生时是外国公民~以后通过移民而成为美国公民的人。但是~?归化?的公民仍然有资格担任除总统以外的其他各种政府职
务。宪法还规定~只有事实上在美国领土上居住满十四年的人才有资格担任美国总统。这样就阻止了那些长期居住国外~因而可能对美国不够忠诚的人成为美国元首。
为了保证行政机构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美国宪法还规定总统与副总统候选人必须是来自两个不同的州。
除了联邦法律对总统候选人资格的上述限制~美国许多州的州法对本州领导人或代表本州的联邦领导人的资格也做了某些限制。例如~各州法律普遍规定~本州领导人或本州派出的联邦议员都必须是本州州民。
这些对候选人资格的限制~与美国宪法通过时的十八世纪末的技术、经济、政治环境有关。独立战争期间~北美的保,英,皇党,loyalists,站在英国军队一边~与以华盛顿为代表的?爱,美,国者?,patriots,互相攻击残杀。领导人是否忠于美国~是一件性命攸关的大事。当时~由十三个殖民地脱胎而成的十三个州的州权意识强烈~各州自认是各自独立的国家~因而~本州或本州派出的领导人是否忠于本州~也是一件性命攸关的大事。同时~十三个殖民地之间交通与信息传通都极为不便~候选人对自己的宣传与大众媒体的报道在质与量上都极为有限~于是选民们对候选人的
了解也极为有限。如果没有法律上的限制~选民们有可能误把经验不足~能力有限~或对美国不忠诚的人选上领导岗位。
两百多年过去了~美国的政治、技术、经济、交通、信息传播环境都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媒体报道与选举宣传的发展~使得关于候选人的情况能迅速、大量地传达于公众。今天的选民~有充分的条件对候选人的经验、能力、忠诚度做出自己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用法律条文,如关于三十五岁的限制,来剥夺某些公民的候选资格~实际上也就限制了选民的选择权。在今天的条件下~这类限制显得不合理。但是~由于制度的惯性~这些显得不合理的限制继续存在于美国的法律条文中。
不过~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的选举制度相比~美国法律中对候选人资格的限制并不严苛。在性别、种族、宗教、教育程度、财产多寡、家庭出身、政治观点、政党党员身份、出生地域、本人?成分?、职业等等各个方面~美国法律对候选人资格没有任何限制。
关于年龄~美国法律规定三十五岁以下的人不得担任总统。回顾美国历史~肯尼迪,John F. Kennedy~1917,1963,是在任期间最年轻的总统。但他于1961年初宣誓就
任时~也已43岁~已超过法定年龄八岁有余。看来~即使允许35 岁以下的人参与竞选~他们通常也没有足够的经历与声望来赢得当选所需的选票。三十五岁的限制形同虚设。
此外~美国法律对总统以外的政府职务一般不加任何年龄限制~只要年满十八岁,因而具有公民身份,即可。
关于居住地~美国法律只规定在美国领土上居住不满十四年的人不得担任总统~其实~即使允许这种人竞选~他们通常也没有足够的地方人脉与政治基地来赢得当选所需的政治支持与财力资助。而且~美国法律对总统以外的任何政府部门的任何职务均未加任何类似的限制。
换言之~美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候选人资格的限制~由于本身比较宽松~因而未造成实际上的明显严重的不公。在现代的环境下~这些古老的限制更像是?多此一举?式的法律累赘~是选举制度中的一种比较能够忍受的弊病。
4.2人人胜机平等
但是~人人有权参与竞选~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有平等的当选机会。
而人人平等的更为精确的含义是:所有
合格公民的被选机会尽可能平等,人人当选机会平等,。
影响某人的当选机会的因素可分为三种。其中第一、第二种因素是应有的因素~而第三种因素是不应有的因素。当不应有的第三种因素实际上成了决定性因素的时候~就形成了候选人当选机会不平等的状况。
以下我们详细讨论这三种因素。
第一种是?标准因素?~即理智、负责的选民应当以之为投票标准的那些因素。这种因素又可细分为两部分~一是候选人的政治理念与政策主张~二是该候选人用以实现自己的理念与主张的政治能量与行政能力。候选人与候选人之间~理念、主张天差地别~能量、能力高低不一。在理想的状态下~我们希望当选者的理念、主张最符合最广大的人民的最长远利益~也希望当选者拥有最大的能量、能力来实行其理念、主张。换言之~当不同的候选人拥有不同的?标准因素?时~我们不应要求他们的选举结果均等。相反~我们希望结果不等~即在两项标准上表现最佳的候选人当选。
第二种是?预测因素?。这种因素本身不应该成为理智、负责的选民投票的标准~但却可以被用以预测候选人在?标准因素?上的表现。
例如~一个候选人的年龄、健康状况本身不应该成为选民投票时取舍的标准~因为年纪、健康状况与一个领导人的政治理念、政策主张、政治能量与行政能力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百分之百对应的联系。古今中外的领导人中~有年轻而有为者~有年老而有为者~有年轻而昏庸者~有年老而昏庸者~有健康而有为者~有多病而有为者~有健康而昏庸者~亦有多病而昏庸者。但是~年龄、健康状况与理念、主张、能量、能力之间又具有相当大的关联~选民理应用以预测候选人当选后的表现~并用这个预测帮助决定自己的投票。例如~对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候选人~选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其生活阅历太浅~对各个阶层、各个年龄的人群的利益与需求了解太少~因而其政策主张很少可能真正符合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因而决定投别人的票。对一个年过九旬、体弱多病的候选人~选民们也完全有理由认为此人已没有精力来管理国家或地方的大事~而决定把票投给较为年轻、较为健康的候选人。
除了年龄、健康外~还有许多类似的因素~如候选人
所受的教育程度~过去的经历~政绩~功勋~声誉~等等等等。我们称这些因素为?预测因素?。我们希望~任何一项预测因素都不应该成为决定某候选人当选与否的唯一因素~但所有的预测因素都应该被选民们充分利用来预测每一位候选人在标准因素上的表现~从而实现? 知理民主?的理想境界:全体公民在充分、全面、平衡的信息的基础上~通过辩论、讨论、投票的方式进行集体决策~理智地挑选国家或地方政府的领导人。 [32]
与关于?标准因素?的情形相仿~当不同的候选人拥有不同的?预测因素?时~我们不应企求他们的选举结果均等~而应期待结果不等~即期望在各项主要预测标准上总体表现最佳的候选人当选。
第三种是?无关因素?。在理想的状况下~这类因素不仅不应该被选民用作决定选票的标准~而且不应该被用作预测的手段。例如~候选人个人财产的多寡~候选人的家族或支持者的财产的多寡~或他们投入选战的资金的多寡~等等~都不应该被选民用作决定投票的标准~也不应被选民用以预测候选人当选后的表现。但是~在各国的选举实践中~有些理应?无关?的因素却会影响,甚至是极大地影响,选举的实际结果。
例如~近二十年来~美国的政治家、候选人、学者、新闻界普遍认为~在美国的各级选举中~决定选战胜负的最大因素是资金。随着人口的增加~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对政治的兴趣下降~候选人与选民之间传统的、低费用的沟通手段如演讲会、政治集会等已失去了其昔日的效率。现代的选战必须通过现代的传播手段来进行。而这些手段~特别是威力强大的电视广告~制作与发布的费用都极为昂贵。于是~钱多的候选人由于拥有了有效的宣传手段而握有胜算~而没钱或钱少的候选人往往希望渺茫。[33]
这样~为了赢得下届选举~美国的许多政治家包括历届总统不得不把大量精力用以募款~利用职权去讨好富人和大公司~而用于政务与普通选民事务的时间反被挤占。为此~许多富有正义感与责任感的政治家们深表歉疚与屈辱。
这种状况在许多民众中间造成了美国政府是?富人政府?的印象~使得各级政府以至整个政权体系的正当度大打折扣。
在2000年总统选举中~共和党人麦肯,John McCain,和民主党人布莱德利,Bill Bradley,纷纷打出了改革美国
选举制度的口号~就是针对这种金钱政治而来。这两位候选人在2000年春两党党内的初选中分别获得第二位的选票~说明美国选举中的金钱政治已被相当多的选民所深恶痛绝。[34]
我们所说的?当选机会不平等?~就是特指这样的一种状况:理应靠边站的因素成了决定性因素。这种状况违背了?人人平等?的原则~打击了当选的领导人及政府的正当性~是在制定制度时应当尽力避免的。
除了金钱财力之外~还有其他许多理应无关但事实上有关的?第三种?因素~如候选人的家族背景、家庭出生、性别、种族、肤色、宗教信仰~等等。1960年~作为爱尔兰移民后裔~身为天主教徒的肯尼迪当选为总统~打破了此前美国总统都是基督教徒的不成文传统。美国政治中历来不太强调候选人家族出身的贵贱~各级政府领导人包括总统中不乏出身微贱者~最近的如克林顿总统就是一例。最近这二十年来~美国许多妇女、少数族裔的政治家赢得选举而成为各级政府的领导人~其中包括大州州长、大州派出的联邦议员、大城市的市长。这些例子都说明~在当选机会平等这一方面~美国选举制度虽然存在缺点~但它在总的趋势上也是在不断地进步。
5.结语
?正当性?概念有两个中心内容:合法与合民意。本文试图厘清其中的?合民意?概念。本文提出~?合民意?的一个中心内容是?人人平等?~而?人人平等?又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人票力平等~二是人人胜机平等。
把概念和标准尽量说清楚~只是建议主张性,normative and prescriptive,工作的第一步。概念与标准的价值只有在实际使用中才能显现出来。在后续的工作中~我将使用这些概念与标准来分析衡量美国的选举制度。
注释:
[1]参见王希:〈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述评〉~《美国研究》2001年第1期。
[2]赵心树:〈合法与合法的困惑——并论正当、资格及其他〉~载于网刊《世纪中国〃观察与思考》~2001年10月26日上网:: //.csdn.net./century/zhoukan/guanchayusikao/01
10/0110261012.htm.在此文基础上修改发展而成的〈?正当?、?资格?、?合法?概念的细释与冠名〉一文已被《香港社会科学学报》接受~将于近期发表。
[3]关于?概念细释?对于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重要性~见StevenH.Chaffee:Explication~NewburyPark~CA: Sage~1991
.
[4]见王希:〈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述评〉~《美国研究》2001年第1期。
[5]即551-479BC.关于?零前?的概念~见赵心树:〈2000究竟属于旧千年还是新千年,——松脱基督的束缚~建立真正的公元〉~载于网刊《世纪中国〃观察与思考》~2001年1月12日~: //.csdn.net./century/zhoukan/guanchayusikao/01
01/0101121007.htm.在此文基础上扩充发展而成的〈离开基督建公元〉一文已被,山东大学,《文史哲》接受发表。
[6],朱熹注,:《论语集注〃季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3月第1版~第70页。
[7]《论语〃卫灵公》。
[8]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载于傅庚生著:《杜诗散绎》~西安:东风文艺出版社~1963年3月第1版~第23页。
[9]即551-479BC.关于?零前?的概念~见赵心树:〈2000究竟属于旧千年还是新千年,——松脱基督的束缚~建立真正的公元〉~载于网刊《世纪中国〃观察与思考》~2001年1月12日~: //.csdn.net./century/zhoukan/guanchayusikao/01
01/0101121007.htm.在此文基础上扩充发展而成的〈离开基督建公元〉一文已被,山东大学,《文史哲》接受发表。
[10]陈浩注:《礼记〃礼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3月第1版~第120页。
[11]韩愈:《送孟东野序》~载于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下册〃第一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10月第1版~第961页。
[12]见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8月出版的《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第1330页。
[13]即551-479BC.关于?零前?的概念~见赵心树:〈2000究竟属于旧千年还是新千年,——松脱基督的束缚~建立真正的公元〉~载于网刊《世纪中国〃观察与思考》~2001年1月12日~: //.csdn.net./century/zhoukan/guanchayusikao/01
01/0101121007.htm.在此文基础上扩充发展而成的〈离开基督建公元〉一文已被,山东大学,《文史哲》接受发表。
[14]即372-289BC.关于?零前?的概念~见赵心树:〈2000究竟属于旧千年还是新千年,——松脱基督的束缚~建立真正的公元〉~载于网刊《世纪中国〃观察与思考》~2001年1月12日~: //.csdn.net./century/zhoukan/guanchayusikao/01
01/0101121007.htm.在此文基础上扩充发展而成的〈离开基督建公元〉一文已被,山东大学,《文史哲》接受发表。
[15],朱熹注,:《论语集注〃颜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3月第1版~第53页。,朱熹注,:《孟子〃离娄章句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3月第1版~
第65页。
[16],朱熹注,:《孟子〃卷十四〃尽心章句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3月第1版~第111页。
[17]冯友兰:〈再论孔子,论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哲学研究》1961年第5期~收入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论文二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62年版~参见郑家栋著:《断裂中的传统:信念与理性之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第357,361页。
[18] Mary Beth Norton~ David M. Katzman~ Paul D. Escott~ Howard P. Chudacoff~ Thomas G. Paterson~ William M. Tuttle~ Jr.: A People and A Nation: A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4th Ed.~ Vol. II.: Since 1865~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1994~ pp. A7-A8.
[19] Daniel Roselle: A World History: A Cultural Approach~ Boston: Ginn and Companny~ 1966~ p. 317.
[20] Daniel Roselle: A World History: A Cultural Approach~ Boston: Ginn and Companny~ 1966~ p. 375.
[21]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A Critical Edition with an Introduction and Apparatus
Criticus by Peter Laslett~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0 ,reprint with amendments~ 1963,。 又见Daniel Roselle: A World History: A Cultural Approach~ Boston: Ginn and Companny~ 1966~ p. 375.
[22] Daniel Roselle: A World History: A Cultural Approach~ Boston: Ginn and Companny~ 1966~ pp. 399-400.
[23] 见 Terence Ball and Richard Dagger: Political Ideologies and the Democratic Ideal~ New York: HarperCollins~ 1991~ pp. 56-61.
[24] Daniel Roselle: A World History: A Cultural Approach~ Boston: Ginn and Companny~ 1966~ pp. 404.
[25] 参见 David W. Abbott and James P. Levine: The Wrong Winner: The Coming Debacle in the Electoral
College~ New York: Praeger~ 1991.
[26] 参见 道金斯 :《自私的基因》。北京: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版。卢云中、张岱云译自英文 Richard Dawkins: The Selfish Gene~ Oxford University Pr
ess~ 1977~ reprinted.
[27] 参见M. L. Balinski~ Fair Representation: Meeting the Ideal of One Man~ One Vote. New Haven :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2. 又见 Marjorie Spruill Wheeler ,Ed.,: One Woman~ One Vote: Rediscovering the Woman Suffrage Movement. Troutdale~ OR: NewSage Press~ 1995.
[28] 见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rticle I~ Section 2
[29] 参见王希:〈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述评〉~《美国研究》 2001年第1期。
[30] 见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mendment XIV ,1868,~ Section 2.
[31] 见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rticle II~ Section 1.
[32]关于?知理的民主?这一概念~参见臧海群:〈决
策、传播、中国——访北卡罗来纳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
授赵心树博士〉~载于复旦大学主编的《新闻大学》2001年
秋季号~总第69期~第20-25页,网上版见:
//.cjr../gb/node2/node26108/node30205/node7
3134/userobject15ai73 2888.html.又见赵心树:〈知理的
民主~还是盲情的媒主,〉载于李希光、赵心树:《媒体的
力量》~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网上
版见《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网站》。
[33]见王希:〈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述评〉~《美国研
究》2001年第1期。
[34] 见Ronald Brownstein: ?Stage Is Set for Tumultuous November Matchup. Both Candidates Face
Challenges on Issues that Fueled McCain‘s and Bradley’
s Insurgent Campaigns. ,Bush~ Gore Need to Tap Vast Pool of Centrist Voters,? Los Angeles Times~ March
9~ 2000 pA-1. 又见 Matea Gold: ?Former Senator Tells Supporters That ‘Everything We Fought for Still Lives’
After Bruising Primary Battle with Gore. He Encourages Them to Back the Vice President. ,Stressing Unity~
Bradley Releases His Delegates,? ~ Los Angeles Times~
August 15~ 2000~ pU-3.</P
作文九:《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缺陷》4800字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缺陷,障碍及其克服 (2009-03-17 20:26:15) 转载
标签: 法律 平等原则 刑法
司法 公权力 中国 杂谈
《摘要》 :本文通过我国适用刑法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试图分析刑法规范在运行中所遇到的各种阻碍,以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 平等权 司法独立
一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及其意义
(一)适用刑法平等原则辨析
97新刑法第四条规定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我国学界对此条规定的刑法平等原则的理解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按照主流观点,应作狭义理解,仅指司法上的平等,即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适用刑法。令一观点则认为包括司法与立法上的平等两个方面。笔者亦赞同狭义理解,但应当指出的是,依拙见造成此种分歧的原因视
为一种立法上的缺憾。如果单纯从刑法第四条来看,适用刑法平等中的适用并不能包含制定的内涵。依此理解,似乎从法条上来看,即为司法平等,并无立法平等之意。但是作为一项刑法的基本原则,它应当是贯穿于刑法始终,并且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原则,必须是刑法制定、解释、与适用都必须遵循的准则。然而照第四条来看实则与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处于互相对立的一种状态。因此,第四条其实为立法不科学的一种体现,因为它仅仅只指对待罪犯的司法上的平等,并不能涵盖公民立法上的平等,所以适用平等应改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较为恰当。
但是本文是基于适用的角度去论述的,因此在后面的论证过程中,均采取狭义理解。
(二)适用法律平等原则的沿革及其确立的意义
我国旧刑法并未明确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但是根据宪法33条第2款及其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由于宪法在法律体系的超然地位,任何其下位法的制定,修改,适用,解释都必须符合宪法所涵盖的精神,所以适用刑法平等原则作为一项贯穿刑法体系始终,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是不言而喻的。
1 对于法治建设的推动
随着97年新刑法的颁布,适用刑法平等原则被明确的写入刑法典,这不仅是刑法体系的完善,更标志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向前迈进。虽然法治理论是一个非常开放的体系,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其自身也在不断扩充以及调整内部自身结构。但其核心问题无外乎两个即对公权力的限制,以及对私权利的保护。而确定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更是彰显这两点的重要性,因为刑法规范的实施主体是代表着公权力的国家机关,而适用的主体为代表私权利的人民。平等适用意味着法律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某种界限,即有限的权力,在此界限范围内公权力行使才有效力。与此同时又为私权利(包括罪犯)提供了一个统一标准的保护。因此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可以视为法治的一项基本要求。
2 适用刑法平等对于公民自由的保护
诚如西塞罗所言:我们都是法律的奴隶,所以我们都是自由的。假如有某种力量凌驾于法律之上,成为法律的主人,那么法律就成为了它的附庸,而我们必然会被那种力量所奴役,进而丧失自我。长此以往,人民就会丧失自由,更会失去对法律正当性的期盼,在法治社会中,人们之所以信仰法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的预测可能性。正是因为有了这种预测功能,我们才能进行一切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甚至可以说我们任何活动都是建立在一大串我们认为比较确定的预期之上。人民通过法律这种预测可能性可以轻而易举的判断出罪与非罪的界限,从这个意义上讲,预测可能性可以视为自由的前提。但是倘若刑法并不能平等的适用或在适用过程中出现诸多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区别适用,那么注定会使人民的行
动受到限制,进而萎缩。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都不能够随心所欲的决定(当然要受到一定限度的制约),那么自由便无从谈起了。
3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对罪犯的保护
适用刑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种将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按照某种标准有机的结合的一种复杂的过程,因为它并不是自然状态下发生的,这一过程必然需要人的参与,但是由于人性中固有的缺憾使得这种融合的过程充满着危险性。裁判者极易用一项冠冕堂皇的理由将他的感情因素渗透进审判的机制中,并且最终左右案件的结果。我们说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罪犯的大宪章”。其意义就在于,它要求司法者必须极力克制内心的偏见或冲动,坚定不移的适用刑法上的规定,而不是自我的评判。
二 适用刑法平等的障碍及其产生原因的解读
(一)障碍的表现
一般而言,我们认为,适用刑法平等的内容应该包括
1 平等保护法益
2 平等认定罪犯
3 平等裁量刑罚
4 平等执行刑罚
那么所谓障碍即为上述四项内容的对立面,即无任何正当理由的差别保护法益,认定罪与非罪不清,罪行擅断以及滥施刑罚。由于适用刑法仅限于司法范畴,故对于此处可以行使司法权的机关应作广义理解,不仅包括法院,还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反观我国在司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还是十分严重的,类似超期羁押,刑讯逼供,以及行政机关越权干扰司法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我们在刑法学研究的过程还应当注重刑法规范与现实生活相结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
(二)障碍产生的原因深层分析
关于障碍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具体而言可以归结为制度与文化两个方面。
1 历史文化方面因素
诚如苏力教授所言,中国法治之路必须注重利用中国本土的资源,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的确其实上述的障碍实为西法移植后一种“水土不服”的表现。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公权轻私权的国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始终占据着正统法律思想的位置,自秦代以后中国社会进入了
所谓的宗法专制社会。在森严的等级秩序下,个人是完全属于家族的,家族的统领家长掌握着一切大权,子孙的财产与人身完全受家长支配的。在法律上,也是严格的进行了等级划分,例如法律明文规定,卑幼是绝对不能忤逆父母的。因此子女受父母的扑责不但不当逃避而且应受之怡然,虽挞之流血,亦“不敢疾怨”,仍得颜色婉愉,“起敬起孝”。在此种情况下要求个人萌发平等的观念断然是不可能的。更何况统治者通过伦理道德不断地去维系人民的价值观,凡是超越礼虽规定的等级,便是为道德虽不允,为法律所禁止。甚至通过这种不断的强化使得人民逐渐意识到儒家所规定的这种差别性规范是臻于治平的良具。正是由于这种合理化的分工,使得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位置上各尽其所,各司其职,这样才是一种良性循环。所以,为何现代国人较之西方平等意识淡薄的缘由就显而易见了。并且中国一直就是一个重刑的国家,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法即是刑。有很多纠纷在家族内部就可以得到解决,而往往告官就得不到合理的解决,人民普遍有厌诉的心理。这也就间接导致刑法惩罚一面的作用极端化,而教育一方面的作用弱化。最后由于一直以来的行政与司法不分,地方官员同时具有司法与行政两项大权,这也就是现代中国社会行政机关出于内心中潜在的一些不信任的因素经常干预司法的原因之一。总体来说,宗法专制社会阶段的文化与现代法治 是完全不合拍的。所以即使当时的社会制度具有超历史性,但是文化方面的巨大落后性,使得平等只能处于理论层面。
2 制度方面因素
刑法在适用过程中问题的出现从另一方面来讲与现行体制也有莫大的关系。首先司法不独立使得司法官员在审判过程中受到各种各样的人为因素的干扰。其次监督程序不完善,缺乏有效地权力制控与舆论监督,使得司法权滥用的危险性增加。再次,一套行之有效的司法资格以及能力评定机制的缺失使得我国司法工作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最后执法观念落后,并没有完全树立起平等执法的理念,并且部分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仍然盛行。
三 适用刑法平等障碍的解决机制
本文无法也不可能提供具体化的解决措施,只能从宏观的角度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以及角度予以论述。
首先,制度与文化有着复杂互动的关系,切莫忽视两者之间的联系。两者之间是一种交替进化的过程,而不是某一方高歌猛进,另一方停滞不前。因此我们在改革中特别要强调本土资源与法治的密切关系。例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关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这显然就是一项法治理念与中国本土资源结合的体现。在大多数中国人的观念中,这种纠纷即使数额再大都应当由社区中规则解决,也可以称为地区性的“法律”来调整,而不是应该由公权力机关进行处理。假若司法机关凭籍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处理,反而会遭致人们的反感。当然举此例并不意味着我认为应当回到简单的主要由家族和伦理来调整人际关系的社会中去,恰恰相反在我看来法律运作的合理性在于它能够为人们提供一套解决机制,人们可以自由的选择各种机制作为解决自己纠纷的手段(当然一些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除外)。因此对于适用刑法平等的解读不应该将其绝对化,而应
当比较性的看待这个问题,考虑政治,经济,文化,习惯,风俗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法治建设亦应当如此。
其次关于司法独立一直是我们司法改革中的首要目的。司法不独立,既有历史传统的行政司法混合的因素,又有现行体制的原因。尽管宪法126条与刑事诉讼法第5条均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司法独立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但是离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还具有不小的差距,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还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人为因素的干扰,这必然影响司法的公正性。
在一个社会的中,最佳的控权模式是网状控权。在网状控权结构中,没有绝对的权威,各个相互作用的部门彼此是独立的,平等的。网状控权模式的前提是政治权力多元,即存在势均力敌的多元利益集团。以此看来,司法权应该也是制衡状态下的一环,而不是超越于其上的一项权力。我国司法权滥用问题比较严重实际上就是缺乏有效地制约,并且很多制约只是形式意义上的,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的可变更性。例如,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法院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以及未满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外,一审案件应该公开。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很难做到这一点,公民如果希望参与司法审判必须经过及其繁琐的程序以及身份审查。而作为向社会传播真实信息的的记者若想转播庭审过程也需要进行资格许可,这条规定无疑给暗箱操作钻了空子,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基层法院都以无正当理由的方式拒绝了新闻媒体报道。又如权力机关对于司法的监督,经常是个人指示或者事前监督,而非集体监督与事后审查。这都是导致司法不独立的原因。
所以若想真正实现适用刑法的平等,还应当不断推进司法独立的进程,尽可能赋予司法官员中立的立场并且实行有效地控约机制。
最后,假使司法权是独立的,并且适当的遵循了一定的文化传统,司法者完全处于中立的态度去审判,仍然出现适用方面的障碍,那么原因只有从司法者自身找起。由于我国建国初期实行的是部队人员兼管司法,所以初期的一批司法官员法律素养普遍较低,审理案件的标准更多的阶级划分的标准,这就使得罪行的认定以及量刑方面都有失偏颇。解决得办法自然是规定严格的法官考核标准,拿贺卫方先生的话讲就是“垫高法院门槛,强化司法从业者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近些年来,尽管通过司法考试选拔了一系列的优秀人才,但是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例如,在国外法官都是从出庭大律师中选拔出来的,因此但凡法官都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以及职业素养。反观我国,很多法官尽管理论很通彻,但是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十分欠缺,在庭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有失公正的处理。所以制定一套严格的法官选拔体系是保证刑法平等适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后记:平等思想源远流长,它既是我们所不断追求的美好愿望,但同时似乎又是永远无法完全实现的一个空想。追求平等的过程永远没有终点,某一方面的平等又会出现另一方面不平等,而且平等的适用也只是相对而言。因此在古老
的中国,我们对于平等的理解有必要也必须冲破那种由历史相位诱发出来的特权观念以及又近代意义上的绝对平等所产生的牧歌式的憧憬。
作文十:《不同的肤色,人人平等(教案)》1400字
宜昌市外国语实验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设计
备课人:李颖 课题 教材分析 六年级上册 第 8 课《地球上的人们》 第 1 课时《不同的肤色,人人平等》 本节课教学内容是鄂教版小学六年级《品德与社会》上册第 8 课第 1 板 块的内容——“不同的肤色,人人平等” 。通过让学生了解三大人种的特征 及形成的原因,知道不同人种由于肤色上的差异而产生的一些不公平现象, 了解不同人种都有杰出的人物,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各自的贡献,从而树 立不同人种互相尊重,人人平等的观念。 学生通过几年的学习积累,已经基本掌握了一定探究性学习的方法。他 们能够运用网络、书籍或其他途径了解到不同的人种,及其产生的原因,对 于“种族歧视”也应有所听闻。但部分学生会局限的认为“种族歧视”仅仅 是针对黑人而言。因此,设计一个相对开放的课堂,让学生通过自己或同学 收集的相关材料,去了解种族歧视的现状,并通过各种展示、交流活动明白 人种没有优劣之分,从而树立科学友善的人种观是合理的教学方法。 情感、态 度与价值 观 知识与能 力 教学重难 点 重点 难点 教学方法 学习方法 课前准备 教学设计 【导入新 课,新课 学习】 学会合作交流,有开放的国际意识,知道有种族歧视现象,让 学生明白人种没有优劣贵贱之分,树立科学友善的人种观。 了解各色人种的特征、形成的原因及优势、杰出代表人物等; 培养学生快速收集、整理和运用资料的能力。 了解人种的基本类别和特征;知道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影响,为 不同的人种代言。 让学生明白人种没有优劣贵贱之分,树立科学友善的人种观。 启发、比较 观察、分析、情景思考、交流 导入课题。 1、播放国际儿童节 ppt 情景导入。 活动一:追根求源。 1、提问:为什么大家的外形特征很不一样?(出示截取的各色 人种的图片及表格) 2、学习小组运用网络或资料自主探究学习,选择一个种族填写 相关表格 。 3、学生汇报。 4、小结:造成同一地球上形成不同人种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地理环境的不同。 ) 活动二:我来代言 1、继续走进不同的肤色的人群。播放短片(各种族人群取得的 成绩) 2、看到这里,你们想说什么? 3、 让我们一起为他们代言吧, 四人小组, 选择最感兴趣的种族, 收集、查阅资料,找到这个种族最值得骄傲的地方,为一分钟 的代言作准备。 2015 年 4 月 个性化 修改
学情分析
教学目标
学生电脑操作训练,收集材料、种族歧视正反面典型事例。
3、让我们一起来说出他们的骄傲吧! (学生交流) 4、拓展:[美] 艾迪斯·西格尔《最美的花
束》 活动三:平等对话 1、是啊,各种族人民和平共处,这是多美的一幕啊!然而,真 实的情况却不完全是这样。 (出示有关种族歧视的微视频。 ) 2、 如果你就是短片 1 中被赶下车的黑人或是短片 2 中自杀的华 裔女孩,你当时的心情是怎样的?你听说或了解过种族歧视 吗? 3、 平等的对话:这里是模拟的联合国大厅,你可以代表任何 一个种族的人群,以“我想对#种人说: ”或“我想对我们自己 说: ”为开头,吐露自己的心声。 (可以是申辩,可以是反省, 可以是建议、可以是新的感知。 ) 4、学生交流,老师参与分享《我有一个梦想》片段。 小结:随着不同种族人群的融合,我们的世界定将更加和平与 美好。( PPT:各种族和谐共处。) 板书 设计 板书设计: 不同的肤色 地理环境不同 一样的贡献 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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