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进中学的大门时,我还是个十三岁的小丫头,学校离家很远,经常半夜就起床,赶上十多里的乡间小路去学校上课。
英语老师是个斯文的小伙子,刚大学毕业,戴着一副眼镜,我们称他为Mr。Song,第一次上课就对我们说,他暂时来这里上课,正在复习准备考研究生,好离开这个偏僻的地方。也许我们是舍不得他那么早就离开我们,所以大家都格外的珍惜他上的每一堂课,而且他性格温和,对人和蔼可亲,相比而下,我们这群饱受班主任“严厉压迫”的顽皮的孩子们就更喜欢上他的课了。
表面上看,我是个文静的女生,而其实我不但调皮,还不爱学习,虽说喜欢英语课,可是最怕的就是默写英语单词,可Mr。Song似乎偏偏只记得我,差不多每节课都叫我上黑板写单词,这下惨了,我在心里诅咒着,该死的家伙,还不早点离开这个学校,走得越远越好。
在我第N次被Mr。Song点名却一个单词也写不出时,他终于对我发火了,将我的书包扔到了教室外,那天,正好下着雨,我蹬在地上收拾好被雨已经打湿的课本,一个人跑到山上,坐在石碑上,泪水夹杂着雨水,湿透了我的身心,心里除了对自己的抱怨,更多的却是对Mr。Song的痛恨,讨厌的家伙,恨你恨你,我是再也不会学你的英文了,等着吧!正在想着时,他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劝我回去,可我哪里听得进去他的话,根本不理会他,将他一个人丢在了身后,飞也似地跑远了。
从那以后,我的英语考试再也没有及格过,有时是故意不考,但更多时候,是真的不会考,本来我的成绩在班级还是前几名,可随着英语成绩的下降,整体成绩也越发退步,班主任找我谈话,他也找过我无数次,但我已经对学习失去了兴趣。
后来,学校决定对有潜力但却学习不认真的学生进行特别管制,每个老师管一个,倒霉的是,我竟榜上有名,而且偏偏被校长安排给了Mr。Song,每当闲下来时,他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我辅导,也给我说道理,让我懂得读书的好处。
就这样,我艰难地度过了初中的三年,也当然,终究是没能考上高中。我再也抬不起曾经那张骄傲的脸,低着头再次跨进学校的门槛,上了补习班,Mr。Song又一次成了我的补习班英语老师,这一年,我似乎一下子长大了,也懂得了他的用心良苦,我没有辜负他的希望,终于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英语也第一次考到了八十几分,虽然并不高,但是我却看到Mr。Song最欣慰的微笑。
我们一个个带着对未来最美好的憧憬离开了那所山村学校,离开了关心我们的Mr。Song。多年以后,再次听到他的消息时,是他在农村找了个姑娘,结了婚,有了孩子,没能如他所愿地考上研究生,没能离开那个穷乡僻壤,我想,也许是我们那群顽皮的孩子让他操尽了心,误了他学习的最佳时期,但是,我又知道,他更爱的是他的工作,他舍不得放弃每一个像我一样的孩子。
人生的价值不在于他在哪里工作,而是无论他在哪里都将他的价值做到最完美的体现,Mr。Song就做到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