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的孤烟缭绕着连绵的f岩,一直接连着浑黄的天,可线条却是出奇的明晰。这么广袤的沙渍,竟零星散落着稀疏的几户村庄,极不均匀的,倒像在黄土中几颗较大的沙砾。
宁,一个孩子,自小就生活在这大漠里。大漠近二十年的沧桑变化,都印刻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可他的脸色总是沉郁着,沉郁着,每天望着隔了几座山岭的远方――那里有富庶的城市,他自有无可言喻的神伤。他当时极为强烈地萌生出一个愿望:要离开这里,到城市闯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终于,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他离开了那小村庄。当晚的确皓月当空,微笑似的对他朗照。
城市果真与村庄不一样。城市人多,交通拥挤,有数不完的高楼大厦,有看不厌的新奇事物。譬如他来到城市那夜里,被街边的霓虹灯光怪陆离的闪照惊呆了,他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美还会发光的“万花筒”哩。他笑了。
可在城市流浪了几天才知道,吃饭是为了活着,可自己连饭都没得吃,能谈什么活着呢?生活迫使他在这匆忙的城市找份工作。他可没啥知识学问,在这城市工作是他最急需的尝试。
原来工作可并没有想象那般简单,要找工作难,要找一份“轻工作”更难。他厚着脸皮到几家工厂应聘,但都由于他浓厚的乡音,被一一“谢绝”了。他绝望了,有人说城市是一片不留懒虫的田。可自己并不懒惰呀,为了吃饭、活着,必须奋斗。他暗暗对自己下了决心。
还亏他的幸运,由于老实憨厚,他居然在市政府找到了一份工作――做清洁工的。他很勤快,没有一点懒散,不到半个月,政府大楼的清洁工作被他一人处理得井然有序。由于在这竞争激烈的城市,使他越发觉得知识的重要性。所以一有空闲,他便向身旁的肚子有墨水的人请教,那些人见他傻样,倒也乐意帮他。他渐然感觉得城市里蕴藏着一些生机。
他来这城市并不是为了吃饭的,为了活着,更体面的活着,开一家像样的公司是他最不一般的尝试。
他靠着一些熟人的支持以及自己工作三年的经验,大胆地开了一家小公司――“××清洁有限公司”。啧,几个月来,生意却是出奇的好,没过半年,他的公司变成了一家有规模的公司。三年过后,他一蹴而就,终于成为了这座城市最大的清洁公司的老板,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暴发户”。
当他兴冲冲重回家乡时,当然是光耀门楣,迎来不少人的登门拜访。别人问起他成功的理由,他不假思索答:
“为了吃饭,为了活着,尝试是一个必要的人生阶段。人生,只有不断尝试,才能发掘出更大更深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