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孙子兵法火攻篇》300字
轸之发火积凡孙也燥火队,火子
三。也有。攻曰凡
曰。时行有,孙此日火火五,子四者起辎必,
兵宿,一火,有
法者月四曰有因
火,在曰火日,风攻箕火人。因起 篇、时库,必之壁二者,素日、五曰,具也翼
天曰火
。。、
以久之火央而火凡
数,,可,其发火
夜可
火守发兵于攻
风从
发之于静内,
止而
上。外者,必
。从则风,,因凡
之无待早,五军
,无待而应火必不
攻于勿之之知可
下内攻于变五从
风,,外而火而
以极,,应之止
昼时其火
之变之
风发火发
,,。
命夫故强动将非良
"曰战。,危将以不
胜水不不修火可
费
攻可合战之佐以"留
取以于。,攻愠
非
。利主,绝而者
利而
故,而不攻明不不
曰不上可
战,动修
,。以可
。以,其
明怒怒以非
水合功
主可而夺得
于佐者
虑复举。不
,攻利
之喜军用凶而者,,,,,
将者愠警不可之可复。以说此复,
亡安生
国国。
故不全
明可军
君以之
慎复道
之存也
,, 。
良死
作文二:《孙子兵法 火攻篇》300字
孙子兵法 火攻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作文三:《孙子兵法火攻篇》1000字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則明,以水佐攻則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攻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複喜,慍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孙子说:火攻的形式有五种:一是焚烧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粮草,三是焚烧敌军辎重,四是焚烧敌军仓库,五是焚烧敌军运输实施。实施火攻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火攻器材必须平时就已经准备好。放火要看准天时,火攻要选好日子。所谓天时,是指气候干燥;所谓适当的日子,是指月亮行经“箕”、“壁”、“翼”、“轸”四个星宿位置的那几天,凡是月亮经过这四个星宿的时候,就是容易起风的日子。 凡用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形式,所引起的敌军不同变化,而灵活机动的采取策略。如果在敌人内部放火,就要提前派兵在外面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依然保持镇静的,就应等待,不可立即发起进攻,等到火势旺盛到了极点后,再根据情况作出决定,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以进攻就停止。火也可以从外面点燃,这时就不必等待有人从敌人内部策应,只是适时放火就行。从上风放火时,不可以从下风进攻。白天风刮久了,夜晚风就容易止息。凡是领兵打仗必须掌握这五种火攻方法,灵活运用,等待放火的时机条件具备时再进行火攻。
所以,用火来辅助军队进攻,效果最为显著,用水来辅助军队进攻,攻势必能加强。水可以把敌军分割隔绝,火可以焚烧敌人的军需物资。
凡打了胜仗,而不能及时发扬功绩的,就一定会有祸患,这种情况叫做“耗费国力留下后患”。所以说:明智的国君要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贤良的将帅要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没有好处,就不要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就不要用兵,不到危急关头不要开战。国君不可因一时的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可因一时的愤懑而轻易出阵求战。符合国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用兵。因为一时愤怒还可以重新变为欢喜,一时愤懑也可以重新转为高兴;国家灭亡了就不能复存,人死了也不可以再生。所以,对待战争,明智的国君应该慎重,贤良的将帅应该警惕,这是安定国家、保全士卒的根本道理。
作文四:《孙子兵法火攻篇》300字
也。燥凡也此。四日宿者者,,月风在起箕之、日壁也、。翼
、
火有队时。,行起火火必有有日因。,时因者必,素天
具。
,三火曰攻火有辎五,:四一曰曰火火库人,,五二曰曰火
子曰:
孙子兵法火攻篇
数守,夜之风。
止
。凡军必知五火之变,
,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
,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之。
其兵发静于者内,,待则而早勿应攻之;于极外其;火火发
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
,不不合可于以利愠而而上攻。战怒。可合复于喜利,
而
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举军,
将修曰"之费,非留"
利。不故动曰,:非明得主不虑用之,
,
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
。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
将警者之不。可此以安复国生全。故军明之君道慎也之。
,良愠可复说,亡国不可以复存,死
作文五:《《孙子兵法·火攻篇》》1700字
《孙子兵法·火攻篇》
原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注释:
火人:火,作动词用,意为烧火、放火。人,此指人马。火人,放火焚烧敌军的人马。
火积:积,积蓄、积藏,这里指积藏的军用粮草。火积,放火焚烧敌军积藏的粮草。
火辎:辎,辎重包括武器、兵车,以及各种军用器械。火辎,放火焚烧敌军的各种军用物资。
月在箕、壁、翼、轸:月,星宿、星座。中国古代天文学家认为天空有二十八星宿,这箕、壁、翼、轸就是其中的四座。月在箕、壁、翼、轸,这里指当月亮运行经过箕、壁、翼、轸这四座的日子。
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因,依据。五火之变,这里指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五种火攻形式所引起的敌情变化。应,相应、策应。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必须依据五种火攻形式所引起的敌情变化分别采取相应的配合措施。 火发于内:内,指敌军营内。火发于内,在敌军军营里放火。
则早应之于外:早,提早。早应之于外,提前从外部策应。
火发兵静者:兵,指敌军。火发兵静者,火已燃起但敌军依然表现镇静。 待而勿攻:要耐心等待而不应急于进攻。
火发上风:上风相对于下风而言,指火焰起时,烟雾飞行的顺风方向。火发上风,在上风方向起了火。
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凡是用兵的人都必须懂得有五种火攻形式及其所引起的敌情变化。
以数守之:数,规律、法则,这里指气象变化的规律。以数守之,指按照气象变化的规律,等待火攻的时机。
以火佐攻者明:以火攻作为向敌人进攻的辅助方法效果很明显。 以水佐攻者强:用水攻的方法辅助进攻,就能使攻势大大增强。 水可以绝:用水攻的方法可以隔断敌军的联系或者断绝敌军的粮道。 不可以夺:用火攻的方法可以烧毁掉敌军的人马和物资。
译文:
孙子说:火攻有五种目标:一是焚烧敌军的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的粮草积聚,三是焚烧敌军的辎重,四是焚烧敌军的仓库,五是焚烧敌军的运输设施。实施火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发火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好。发火还要选择有利的时候,起火要选准有利的日期。所谓有利的时候,指的是天气干燥;所谓有利的日期,指月亮运行到“箕”、“壁”、“翼”、“轸”4个星宿的位置,凡是月亮运行到这4个星宿位置时,就是起风的日子。
凡用火攻,必须根据上述五种火攻所造成的情况变化,适时地运用兵力加以策应。从敌人内部放火,就要及早派兵从外面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仍能保持镇静的,要观察等待,不要马上进攻,等火势烧到最旺的时候,视情况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以进攻就停止。火也可以从外面放,那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时机和条件成熟就可以放火。火发于上凤,不可从下风进攻。白天风刮久了,夜晚风就会停止。军队必须懂得五种火攻方法的变化运用,等候具备条件,然后实施火攻。
用火来辅助进攻的,明显地容易取胜;用水来辅助进攻的,攻势可以加强。水可以断绝敌人的联系,却不能烧毁敌人的蓄积。
凡打了胜仗,攻取了土地、城池,而不能够巩固胜利,是危险的,这就叫做“费留”。因此明智的国君一定要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优秀的将帅必须认真处理这个问题。不是对国家有利,就不要采取军事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就不要随便用兵,不到危急紧迫之时,就不要轻易开战。国君不可凭一时的恼怒而兴兵打仗,将帅不可凭一时的怨愤而与敌交战。符合国家利益就行动,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恼怒可以重新欢喜,怨愤可以重新高兴,国亡了就不能再存,人死了不能再活。所以明智的国君对战争问题一定要慎重,良好的将帅对战争问题一定要警惕,这是安定国家和保全军队的关键!
作文六:《孙子兵法·12火攻篇·精解》8600字
《孙子兵法·火攻篇·第十二·精解》——
【题解】
水火无情,两者均可成为战争利器。本篇强调火攻与水攻均为战争进攻的重要辅助手段,所谓“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但由标题可知,火攻是本篇论述的中心题旨。张预曰:“以火攻敌,当使奸细潜行;地里之远近,途径之险易,先熟知之,乃可往。故次《九地》。”陈启天曰:“本篇主旨,乃论战争进行中实行火攻之方法。战斗以能击败敌人为目的,然有时仅恃兵力,尚感不足以击败敌人,不得不用火攻以补助之,庶易于取胜。此在实行决战前及实行决战时,最有斟酌使用之必要,故次于《九地篇》而论之。”上引分析,均有助于人们理解本篇何以编次于《九地篇》之后。
本篇前三段集中论述了火攻的类型、条件、实施方法、重要性等。孙子将火攻分为五类,即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实施火攻必级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烟火必素具”,需提前准备好火攻的器具;二是选择气候适宜的时日。在《孙子兵法》的《计篇》中,“天”乃“五事”之一,“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天地孰得”则为“七计”之一;《地形篇》则有“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不穷”的精譬表述,将“知天”列为“四知”之一,但两篇却仅此而已,均未展开论述。本篇谈火攻条件的相关文字,能够稍稍弥补此憾,分析了合适的天文气候条件是火攻的前提,说明用兵者必须“知天”方能实施火攻。在谈到火攻方法时,孙子提出了一条原则,即“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因”、“变”二字,凸显了这一原则的思想基础实即“因利制权”,在进行火攻时,要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变化,机动灵活地采取相应的办法对付敌人。孙子还通过比较火攻与水攻,来凸显火攻的重要性,认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火攻具有更为强大的威力。在孙子所生活的春秋后期,火攻战例并不很多,但他却看到了火攻的重要,并设置专文加以研究,足见其见识超前,眼光独到。 在最后一段,作者集中阐释了他的慎战思想。战车一旦发动,便很难适时停止。孙子提醒统治者在取得作战胜利后,要适可而止,不要沉迷武力,更不要受一时恼怒情绪的支配而悍然兴兵。“非利不动,非得不用,不危不战”,或有利于国,或稳操胜券,或陷入危境,在类似情境下方可出兵作战。战争不是儿戏,一旦失败便有亡国丧家的可能。“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这几句犹如“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的主题变奏,充分展示了孙子“安国全军”的慎战思想。作者为什么在《火攻篇》的篇末郑重论述其慎战思想?赵本学解释得好:“愚谓水火之害,酷烈惨毒,固仁人所不忍为著。’然水火无,情之物,其机难制,攻人而一不中,焚溺之祸反在于我,要亦不可恃之以为利也。故孙子于上篇,虽深入死地而其机变活转绝无危词,独于《火攻篇》深以用兵为戒。如医者之用毒,切切为病者丁宁,岂其恶其惨、畏其危而言之慎欤!”
[原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①,二曰火积②,三曰火辎,四曰火库③,五曰火队④。行火必有因⑤,烟火必素具⑥。发火有时,起火有日⑦。时者,天之燥也⑧;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⑨。
【注释】
① 一曰火人;李筌曰:“焚其营,杀其士卒也。”杜牧曰:“焚其营栅,因烧兵士。吴起曰:‘凡军居荒泽,草木幽秽,可焚而灭。’蜀先主伐吴,吴将陆逊拒之于夷陵。先攻一营不利,诸将曰:‘空杀兵耳。’逊曰:‘吾已晓破敌之术矣。’乃敕各持一把茅,以火攻拔之。一尔势成,通率诸军,同时俱攻。斩张南、冯习及胡王沙摹柯等,破四十余营,死者万数。备因夜遁,军资器械略尽,遂呕血而殂。”火人,指焚烧敌寨,烧杀人马。火,烧。 ② 二曰火积:李筌曰:“焚积聚也。”杜牧曰:“积者,积蓄也,粮食薪刍是也。高祖与项羽相持成皋,为羽所败,北渡河,得张耳、韩信军,军脩武,深沟高垒。使刘贾将二万人、骑数百,渡白马津,入楚地,烧其积聚,以破其业。楚军乏食。隋文帝时,高颎献取陈之策曰:‘江南土薄,舍多茅竹,所有储积,皆非地窖。可密遣行人,因风纵火;待彼修葺,复更烧之。不出数年,自可财力俱尽。’帝行其策,由是陈人益弊。”火积,指焚烧敌人的粮草。
③ 三曰火辎,四曰火库:李筌曰:“烧其辎重,焚其库室。”杜牧曰:“器械、财货及军士衣装,在车中上道未止曰辎,在城营垒已有止舍曰库,其所藏二者皆同。后汉末,袁绍相许攸降曹公曰:‘今袁氏辎重有万余两车,屯军不严;今以轻兵袭之,不意而至,焚其积聚,不过三日,袁氏自败。’公大喜,选精骑五千,皆用袁氏旗帜,衔枚缚马口,从间道出入,抱束薪。所历道有问者,语之曰:‘袁公恐曹操抄略后军,遣兵以益备。’闻者信以为然,皆自若。既至围屯,大放火,营中惊乱,因大破之,辎重悉焚之矣。”火辎,指焚烧敌军的辎重。火库,指焚烧敌军的物资仓库。
④ 五曰火队:吴九龙说:“《左传·文公十六年》:‘楚子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以伐鄘。,《广雅疏证·释宫》云:‘队,与隧同。谓分为二道以伐庸也。’《穆天子传》:‘于是得绝钘山之队。’郭璞注:‘队为谷中险阻道也。’施子美《讲义》引张昭曰:‘候敌军行在蓊秽草地,可以发火而焚之。’意皆近。贾林、何延锡注曰:‘隧,道也。烧绝粮道及转运也。’其说是。当为焚烧敌军交通和转运设施,意在切断敌军事交通运输线。”火队,指焚烧敌军的粮道与运输设施。队,或解释为队仗兵器,或解释为舟船,或解释为攻城的冲锋队或地道。可备参考。
⑤ 行火必有因:张预曰:“凡火攻,皆因天时燥旱,营舍茅竹,积刍聚粮,居近草莽,因风而焚之。”因,依靠,凭借,这里指火攻依据的条件。
⑥ 烟火必素具:曹操曰:“烟火,烧具也。”杜牧曰:“艾蒿、荻苇、薪刍、膏油之属,先须修事以备用。兵法有火箭、火簾、火杏、火兵、火兽、火禽、火盗、火弩,凡此者皆可用也。”素,平时,平常。具,准备好。
⑦ 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梅尧臣曰:“不妄发也。”张预曰:“不可偶然,当伺时日。”
⑧ 时者,天之燥也:意谓天时是指天气的干燥。曹操曰:“燥者,旱也。”梅尧臣曰:“旱嫫易燎。”
⑨ 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李筌曰:“《天文志》:月宿此者多风。”郭化若说:“据天文学家们的考证,二十八宿的名称是到汉代才逐渐完备的。但在孙子时代有些星宿早已被人们注意和利用了。二十八宿都在赤道附近,被天文学家们用作天空的标志。它们的名称是: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虚、危、室、壁、奎、娄、胃、昴、毕、觜、参、井、鬼、柳、星、张、冀、轸。古人间接参酌月亮在空中的位置(所以叫‘宿’),来推测太阳的位置。由太阳在二十八宿的位置来推知一年的季节。其实这只是在历法方面的事,同气象(风雨)是没有关系或没有直接关系的。不过当时的天文学家都认为月亮行经箕、壁、冀、轸四个星宿时多风。他们说四星好风,月宿在此时必多风。《洪范》载有‘星有好风,星有好雨’。西方也有类似的传说,如巴比伦就以‘轸’星为风星。”箕、壁、翼、轸,二十八宿中的四个。
[译文]
孙子说:一般说来火攻的方式有五种:一是烧杀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粮草,三是焚烧敌军的辎重,四是焚烧敌军的物资仓库,五是焚烧敌军的粮道与运输设施。运用火攻必须条件具备,火攻器材平常必须准备好。放火要选好天时和日子。有利于火攻的天时指的是天气干燥;有利于火攻的日子指的是月亮运行经过箕、壁、翼、轸四星位置的时候,凡是月亮运行到这四个星的位置时,就是起风的日子。
[原文]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①。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②。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③;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④。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⑤。火发上风,无攻下风⑥。昼风久,夜风止⑦。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⑧。
【注释】
①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梅尧臣曰:“因火为变,以兵应之。”张预曰:“因其火变,以兵应之。五火,即人、积、辎、库、队也。”应,根据,利用。五火,指上文提到的五种火攻方式。应,对付,应付。
② 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曹操曰:“以兵应之也。”杜牧曰:“凡火,乃使敌人惊乱,因而击之,非谓空以火败敌人也。闻火初作即攻之;若火阑众定而攻之,当无益,故曰早也。”梅尧臣曰:“内若惊乱,外以兵击。”张预曰:“火才发于内,则兵急击于外,表里齐攻,敌易惊乱。”
③ 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李筌曰:“夫火发兵不乱,不可攻。”杜牧曰:“火作不惊,敌素有备,不可遽攻,须待其变者也。”梅尧臣曰:“不惊挠者,必有备也。”何氏曰:“火作而敌不惊呼者,有备也。我往攻,则反或受害。” ④ 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曹操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杜牧曰:“俟火尽已来,若敌人扰乱,则攻之;若敌终静不扰,则收兵而退也。”杜佑曰:“见利则进,知难则退。极,尽也。尽火力,可则应,不可则止,无使敌知其所为。”何氏曰:“如魏满庞征吴,敕诸将曰:‘今夕风
甚猛,贼必来烧我营,宜为之备。’诸军皆警。夜半,果来烧营,庞掩击,破之者是也。”极其火力,意即大火烧尽。一说加强火势。
⑤ 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李筌曰:“魏武破袁绍于宫渡,用许攸计,烧辎重万余,则其义也。”杜牧曰:“上文云五火变须发于内,若敌居荒泽草秽,或营栅可焚之地,即须及时发火,不必更待内发作然后应之,恐敌人自烧野草,我起火无益。汉时李陵征匈奴,战败,为单于所逐,及于大泽。匈奴于上风纵火,陵亦先放火烧断蒹葭,用绝火势。”张预曰:“火亦可发于外,不必须待作于内,但有便则应时而发。黄巾贼张角围汉将皇甫嵩于长社,贼依草结营,嵩使锐士间出围外,纵火大呼,城上举燎应之,嵩因鼓而奔其陈,贼惊乱,遂败走。”以时发之,指在合适的天时、日子里放火。 ⑥ 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曹操曰:“不便也。”李筌曰:“隋江东贼刘元进攻王世充于延陵,令把草东方,因风纵火。俄而回风,悉烧元进营,军人多死者。”杜牧曰:“若是东,则焚敌之东,我亦随以攻其东;若火发东面,攻其西,则与敌人同受也。故无攻下风,则顺风也。若举东,可知其他也。” ⑦ 昼风久,夜风止:曹操曰:“数当然也。”杜牧曰:“老子曰:‘飘风不终朝。”’梅尧臣曰:“凡昼风必夜止,夜风必昼止,数当然也。”
⑧ 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杜牧曰:“须算星躔之数,守风起日,乃可发火,不可偶然而为之。”张预曰:“不可止知以火攻人,亦当防人攻己。推四星之度数,知风起之日,则严备守之。”数,指箕、壁、翼、轸四星运行的度数,引申为适合火攻的天时或日子。
[译文]
凡是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变化而采取机动灵活的办法对付敌人。火在敌营里面烧起来,就要预先在外面接应。火烧起来敌兵安静不乱,我方就要等待而不要进攻;等大火烧尽,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可以在敌营外面燃放,不必等待内应,只要在合适的时候放火就行。要在上风口放火,不要在下风口进攻。白天风刮得久了,夜晚风就会停止。军队必须懂得五种火攻的变化,在适合火攻的时候要严加防守。
[原文]
故以火佐攻者明①,以水佐攻者强②;水可以绝,不可以夺③。
【注释】
① 故以火佐攻者明:梅尧臣:“明白易胜。”张预曰:“用火助攻,灼然可以取胜。”明,明显。杨丙安《会笺》则认为“明”与“强”互文,云:“《左传·哀公十六年》传‘与不仁人争明’,王引之《经义述闻》引王念孙云‘明,犹强也’,并谓《国语·周语》‘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妨王宫’之‘明’,亦‘强’义。故‘明’在此与下文‘强’异文同义。”可供参考。
② 以水佐攻者强:张预曰:“水能分敌之军;彼势分,则我势强。”
③ 水可以绝,不可以夺:曹操曰:“火佐者,取胜明也。水佐者,但可以绝敌道,分敌军,不可以夺敌积聚。”张预曰:“水止能隔绝敌军,使前后不相
及,取其一时之胜,然不若火能焚夺敌之蓄积,使之灭亡。若韩信决水斩楚将龙且,是一时之胜也。曹公焚袁绍辎重,绍因以败,是使之灭亡也。水不若火,故详于火而略于水。”绝,隔绝,分隔。夺,夺取。
[译文]
用火来辅佐进攻的效果是明显的,用水来辅佐进攻的势头是强劲的;水可以分隔敌军,却不能夺取敌军的物资。
[原文]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①,命曰“费留”②。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③,非利不动④,非得不用⑤,非危不战④。主不可以怒而兴师⑦,将不可以愠而致战⑧;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⑨。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⑩,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⑾。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⑿。
【注释】
①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意谓作战取胜、攻下城邑,却不能适可而止,停止战争,这是危险的。不修其功,有四种解释。第一,指不能及时论功行赏;第二,指不能巩固胜利果实;第三,指不能建立“战胜攻取”的功业;第四,指建立“战胜攻取”的功业之后不能适可而止。杜牧、张预等取第一种解释。杜牧曰:“夫战胜攻取,若不藉有功举而赏之,则三军之士必不用命也。”张预曰:“战攻所以能必胜必取者,水火之助也;水火所以能破军败敌者,士卒之用命也。不修举有功而赏之,凶咎之道也。”赵本学取第四种解释,他说:“修,戢也,止而不极之义。《左传》曰:‘兵犹火,不戢将自焚也。’??言战既胜,攻既取,则当自戢其功,不然者凶之道也。”本书认同此论。凶,危险。
② 命曰“费留”:杜牧曰:“有凶咎,徒留滞费耗,终不成事也。”张预曰:“财竭师老而不得归,费留之谓也。”李零说:“‘费’指耗费资财,即《谋攻》、《用间》所说‘日费千金’等等;‘留’指淹留不归,即《用间》所说‘相守数年’等等。”命,称呼,命名。费留,意即军队消耗资财,长期作战,滞留不归。又,关于“费留”,还有多种解释,如:吴九龙说:“《公羊传·襄公十六年》:‘曷为遍刺天下之大夫,君若赘旈然。’徐彦疏云:‘赘’又作‘缀’。‘旈’音‘留’,本又作‘流’,旌旗之旈,为装饰、摆设。意谓君失其权,形如虚设。‘赘旈’与‘费留’音近,义似可同。此句当谓战胜而不修事功,则胜利如同装饰,无实利,久将为害。”郭化若注引《字义探微八则》谓:“‘费留’乃费财留工、烦人留日等古语的简称或缩写??孙子所谓‘费留’者,乃‘费旷’之谓也。”
③ 明主虑之,良将修之:杜牧曰:“黄石公曰:‘夫霸者,制士以权,结士以信,使士以赏;信衰则士疏,赏亏则士不为用。”’张预曰:“君当谋虑攻战之事,将当修举克捷之功。”修,研究。
④ 非利不动:李筌曰:“明主贤将,非见利不起兵。”杜牧曰:“先见起兵之利,然后兵起。”又,梅尧臣曰:“凡兵非利于民,不兴也。”梅氏的解释是将《孙子》理论儒学化了,所注入的爱民思想,应非《孙子》原义。
及,取其一时之胜,然不若火能焚夺敌之蓄积,使之灭亡。若韩信决水斩楚将龙且,是一时之胜也。曹公焚袁绍辎重,绍因以败,是使之灭亡也。水不若火,故详于火而略于水。”绝,隔绝,分隔。夺,夺取。
[译文]
用火来辅佐进攻的效果是明显的,用水来辅佐进攻的势头是强劲的;水可以分隔敌军,却不能夺取敌军的物资。
[原文]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①,命曰“费留”②。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③,非利不动④,非得不用⑤,非危不战④。主不可以怒而兴师⑦,将不可以愠而致战⑧;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⑨。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⑩,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⑾。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⑿。
【注释】
①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意谓作战取胜、攻下城邑,却不能适可而止,停止战争,这是危险的。不修其功,有四种解释。第一,指不能及时论功行赏;第二,指不能巩固胜利果实;第三,指不能建立“战胜攻取”的功业;第四,指建立“战胜攻取”的功业之后不能适可而止。杜牧、张预等取第一种解释。杜牧曰:“夫战胜攻取,若不藉有功举而赏之,则三军之士必不用命也。”张预曰:“战攻所以能必胜必取者,水火之助也;水火所以能破军败敌者,士卒之用命也。不修举有功而赏之,凶咎之道也。”赵本学取第四种解释,他说:“修,戢也,止而不极之义。《左传》曰:‘兵犹火,不戢将自焚也。’??言战既胜,攻既取,则当自戢其功,不然者凶之道也。”本书认同此论。凶,危险。
② 命曰“费留”:杜牧曰:“有凶咎,徒留滞费耗,终不成事也。”张预曰:“财竭师老而不得归,费留之谓也。”李零说:“‘费’指耗费资财,即《谋攻》、《用间》所说‘日费千金’等等;‘留’指淹留不归,即《用间》所说‘相守数年’等等。”命,称呼,命名。费留,意即军队消耗资财,长期作战,滞留不归。又,关于“费留”,还有多种解释,如:吴九龙说:“《公羊传·襄公十六年》:‘曷为遍刺天下之大夫,君若赘旈然。’徐彦疏云:‘赘’又作‘缀’。‘旈’音‘留’,本又作‘流’,旌旗之旈,为装饰、摆设。意谓君失其权,形如虚设。‘赘旈’与‘费留’音近,义似可同。此句当谓战胜而不修事功,则胜利如同装饰,无实利,久将为害。”郭化若注引《字义探微八则》谓:“‘费留’乃费财留工、烦人留日等古语的简称或缩写??孙子所谓‘费留’者,乃‘费旷’之谓也。”
③ 明主虑之,良将修之:杜牧曰:“黄石公曰:‘夫霸者,制士以权,结士以信,使士以赏;信衰则士疏,赏亏则士不为用。”’张预曰:“君当谋虑攻战之事,将当修举克捷之功。”修,研究。
④ 非利不动:李筌曰:“明主贤将,非见利不起兵。”杜牧曰:“先见起兵之利,然后兵起。”又,梅尧臣曰:“凡兵非利于民,不兴也。”梅氏的解释是将《孙子》理论儒学化了,所注入的爱民思想,应非《孙子》原义。
⑤ 非得不用:杜牧曰:“先见敌人可得,然后用兵。”
⑥ 非危不战:曹操曰:“不得已而用兵。”梅尧臣曰:“凡用兵,非危急不战也,所以重凶器也。”张预曰:“兵,凶器;战,危事。须防祸败,不可轻举,不得已而后用。”
⑦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王皙曰:“不可但以怒也,若息侯伐郑。”张预曰:“因怒兴师,不亡者鲜。若息侯与郑伯有违言而伐郑,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 ⑧ 将不可以愠而致战:王皙曰:“不可但以愠也,若晋赵穿。”张预曰:“因忿而战,罕有不败。若姚襄怒苻黄眉压垒而陈,因出战,为黄眉所败是也。怒大于愠,故以主言之;愠小于怒,故以将官之。君则可以兴兵,将则止可言战。”愠,恼怒,愤懑。
⑨ 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曹操曰:“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也。”杜佑曰:“人主聚众兴军,以道理胜负之计,不可以己之私怒。将举兵,则以策,不可以愠恚之故而合战也。”张预曰:“不可因己之喜怒而用兵,当顾利害所在。尉缭子曰:‘兵起非可以忿也。见胜则兴,不见胜则止。”’刘邦骥曰:“必合于利而始动火攻,不合于利则不用火攻,恐其反有害也。此二语曾见于《九地篇》,然彼乃论九地之利,此乃言火攻之利,读者以为重出,非也。”陈启天曰:“决定战争之最重要原则,非个人之喜怒,而为国家之利害。国家有利则战,无利则不战。”
⑩ 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张预曰:“见于色者,谓之喜;得于心者,谓之悦。”
? 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杜佑曰:“凡主怒兴军伐人,无素谋明计,则破亡矣。将愠怒而斗,仓卒而合战,所伤杀必多。怒愠复可以悦喜,言亡国不可复存,死者不可复生者,言当慎之。”张预曰:“君因怒而兴兵,则国必亡;将因慍而轻战,则士必死。”又,《战国策》录有吴起之语,曰:“国破不可复完,卒死不可复生。”赵本学曰:“此申言人心怨怒之气,有时而复平,亡国丧师之悔,将无时而可追。所以明君良将畏慎警戒,凡见利而后动,有得而后用,临危而后战也。”刘邦骥曰:“故曰:明主因火攻而加慎,良将因火攻而致警,然后可谓安国全师之道也。孙子于《九地篇》虽深入死地,而其机变活转,绝无危词,独于火攻则深以为戒,岂非恶其惨、畏其危,而言之慎欤?吾故曰此仁将之言也。”
? 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梅尧臣曰:“主当慎重,将当警惧。”张预曰:“君常慎于用兵,则可以安国;将常戒于轻战,则可以全军。”刘寅曰:“故曰:明哲之主慎于用兵,此安国之道也;良能之将戒于轻战,此全军之道也。愚按:水火之用,古人多出于不得已焉耳。三代之前,圣帝明王安肯用此以漂流焚荡,使生民糜烂,靡有孑遗哉。论者谓火攻为孙子之下策,然自战国以来,诡诈相尚,而用之者多矣。但水火之害,酷烈惨毒,贤将之所深慎也。孙子曰: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以此言之,火攻但示人不可不知,非专恃此以为胜也。”吴如嵩说:“孙谬为什么在论述‘火攻’这样一个技术战术问题时会讲到‘安国全军’的大战略呢?是不是错简所致???我认为在《火攻》篇论慎战不是错简问题,而是古人的一种观念使然。《左传·隐公四年》:鲁大夫众仲说:‘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古人认为,兵像火一样,兵不可玩,火不可玩,水火无情,玩火必自焚,所以,孙子把慎战思想放在这里讲。”
[译文]
作战取胜、攻下城邑以后,却不能适可而止,停止战争,这是危险的,这种情况可称之为“费留”。所以说:明智的君主对此要慎重考虑,贤良的将帅对此要认真研究,没有好处不要行动,不能取胜不要用兵,没到危急关头不要作战。君主不可因一时愤怒而起兵,将帅不可因一时恼怒而出战;符合国家利益就行动,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愤怒可以重新转为欢喜,恼怒可以重新转为喜悦,但是国家灭亡了就不能再建立,人死了就不能复活。所以明智的君主要慎重,贤良的将帅要警惕,这是关乎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重要原则。
作文七:《孙子兵法12-火攻篇》300字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作文八:《孙子兵法·火攻篇》300字
作者:孙武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作文九:《孙子兵法之火攻篇》2200字
第十二篇 火攻篇 原典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1),二曰火积(2),三曰火辎(3),四曰火库(4),五曰火队(5)。行火必有因(6),烟火必素具(7)。发火有时,起火有日(8)。时者,天之燥也(9);日者,月在箕、壁、翼、轸(10)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11)。火发于内(12),则早应之于外(13);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14);极其火力(15),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16)。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17),以时发之(18)。火发上风,无攻下风(19)。昼风久,夜风止(20)。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21)。故以火佐攻者明(22),以水佐攻者强(23)。水可以绝,不可以夺(24)。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25),命曰“费留(26)”。故曰:明主虑之(27),良将修之(28),非利不动,非得不用(29),非危不战。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30),将不可以愠(31)而致战(32);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33)。怒可以复喜(34),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注释
(1)火人:焚烧敌军人马。火:在这里做动词,意(19)无攻下风:不要在逆风的地方进攻。 为烧。 (20)昼风久,夜风止:如果白天的时候刮风时间(2)火积:焚烧敌军积聚的粮草。 长,到晚上就会停止。 (3)火辎:焚烧敌军的武器和车辆等。 (21)以数守之:火攻应遵循自然规律,等候条件(4)火库:焚烧敌军存放装备、军饷的仓库。 成熟再攻。 (5)火队(sui):焚烧敌人运输设施。队:通 “隧”,道路。这里指运输设施。 (22)以火佐攻者明:用火攻作为辅助我军进攻的(6)行火必有因:实施火攻时,一定要具备一定的方法,效果十分明显。 天时、敌情等条件。 (23)以水佐攻者强:用水攻的辅助方法,会增强(7)烟火必素具:起火的工具一定平时就准备好。 我军的攻势。 (8)发火有时,起火有日:发动火攻要选择恰当的(24)水可以绝,不可以夺:用水攻可以分割敌时候,点火要选择恰当的日子。 人,却不能摧毁敌人。绝:断绝、分割。夺:摧毁。 (9)天之燥:气候干燥。 (25)不修其功者,凶:不奖赏有功的人,不好。(10)箕、壁、翼、轸:多风天气的时令。这四者这里指打了胜仗,却不能及时论功行赏,巩固胜利成为二十八星宿之四宿,当月亮经过这四个星宿位置时,果,是会造成祸患的。凶:祸患。 一般是多风天气。 (26)费留:军费将如流水般逝去。 (11)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一定要根据五种火攻(27)明主虑之:英明的君主会考虑这个问题。虑:考虑。 所引起的敌情变化而运用兵法。应:策应。 (12)火发于内:放火在敌人军营内。 (28)修:研究。 (13)早应之于外:提前从外面接应。 (29)非得不用:没有必胜的把握则不出动军队作(14)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放火后敌军仍保持战。 安静不动的,要观望而不要进攻。 (30)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君主不能因为一时的愤(15)极其火力:让火力燃烧到最旺。 怒而出兵。 (16)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起后)情况(31)愠:怨愤、恼怒。 允许进攻的时候就进攻,不能进攻就按兵不动。从:跟(32)致战:与敌作战。 随,这里是进攻的意思。 (33)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符合国家利益(17)无待于内:不用等待内应。 就出兵,不符合国家利益就不出兵。 (18)以时发之:寻找适当的时机就可以放火。 (34)怒可以复喜:愤怒可以重新变为高兴。
译文
孙子说:一般火攻有五种:一是火烧敌军的人马,二是火烧敌军储备的粮草,三是火烧敌军辎重,四是火烧敌军仓库,五是火烧敌军的通道与运输设施。实施火攻一定要有条件,火攻的器材必须事先准备就绪。发动火攻要选择恰当的时候,点火要选择恰当的日子。火攻的天时,是气候干燥的时候;火攻的时间,是月亮经行箕、壁、翼、轸四个星宿的时候。这四个星宿,是起风的日子。 凡是用火攻敌,一定要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敌情变化而运用兵法。从敌营内部放火,就应该及早派兵从外部接应。敌营已经起火,但敌军仍然保持镇静时,就应该耐心等待,而不可进攻;让火烧到最旺,可以进攻就发起进攻,不可以进攻就停止进攻。也可以从敌营外部放火,这样就不必等待有人从内部策应,只要时机适合就可以放火攻击。火攻应从上风处发起,不能从下风头进攻敌人。白天风刮得很久,到夜晚风就会停止。凡是领兵打仗都必须懂得五种火攻形式的变化,并根据天时气候变化的规律,等待火攻的时机。用火攻辅助军队的进攻,效果十分明显;用水攻辅助军队进攻,会大大增强攻势。水攻可以隔断敌军,但不能毁灭敌军。 如果打了胜仗,却不巩固胜利成果,是很危险的,这就是让军费像流水一样白白损失而一去不复。所以说,明智的国君应该慎重考虑这一问题,贤良的将帅要认真研究这一问题。没有好处就不采取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就不用兵,没到危急关头就不开战。 国君不能因为一时的愤怒而发兵,将帅不能因为一时的怨恨而交战。符合国家的利益就可以用兵,不符合国家的利益就按兵不动。因为愤怒之后还可以重新欢喜,怨恨之后也可以再有高兴,但是国家灭亡了便不可能复存,人死了就不会再生。
所以,明智的国君慎重对待战争,优秀的将帅警惕对待战争,是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根本途径。
作文十:《孙子兵法:火攻篇之《曹彬用火灭南唐》》500字
公元974年9月,宋太祖赵匡胤命令大将曹彬统率水军进攻金陵的南唐政权。曹彬攻下铜陵、芜湖等地后,直接来到南唐都城金陵。此时已是公元975年正月了。
曹彬挥师进至金陵城外围,南唐的军队背靠金陵城摆下阵势,旌旗猎猎,非常壮观。特别是南唐的水军,扼江而守,一道又一道的栅门,十分坚固,令宋军不敢小觑。
当时正值初春,北风凛冽。曹彬与部将李汉琼观南唐的水寨,都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当年周瑜火烧赤壁的典故来。李汉琼叹道:“可惜没有内应,不然,何不效周郎,来一次火烧金陵!”
曹彬道:“如今西北风猛烈,如用火攻,定可将南唐水军所设的栅门烧毁。到那时,我们乘势攻击,南唐军必然一片混乱,不怕金陵城不破!”
李汉琼道:“言之有理!”于是,俩人进一步商定火攻的具体措施。李汉琼命令士兵割取河岸的芦苇装上船,又在芦苇上浇上油料,将小船驶近栅门,点燃油料。顷刻之间,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大火顷刻之间将坚固的水栅门烧毁了,小船驶入南唐军的水寨,火焰熊熊的小船迅速引燃了南唐军的战船,南唐水军纷纷跳船逃生乱作一团。曹彬乘势冲杀,一举攻破南唐水寨,兵临金陵城下,将金陵城团团包围。
曹彬对金陵城围而不攻,从春到冬,半年过去了,金陵城内连烧饭的柴草也没有了。南唐国君李煜企图与赵匡胤讲和,赵匡胤一口拒绝了。这一年的11月,曹彬率领宋军全力攻城,城内南唐军土饥寒交迫,无力抵抗,固若金汤的金陵城终于被曹彬攻破,南唐政权至此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