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我身边的法治故事》1600字
y 我身边的法治故事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法”的确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不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当你触犯法律的时候,你是不是还抱着侥幸的态度可以逃离法律的制裁。其实我们永远也逃不出法网。大家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下面我想通过几个小故事来给大家讲授一下我们身边的法治故事。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
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作文二:《法治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1100字
法律进校园 参赛征文
题目:《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参赛单位:
参赛作者: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现在人们的生活越过越好,置房购车的人也越来越多。随着买车的人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随着汽车的数量而增多。一件件的交通事故都是那么惨不忍睹,让人目不忍视。据调查中国每5分钟有一人因车祸死亡,每一分钟有一人因车祸伤残,每天死亡280多人,每年死亡10万多人,汽车数量占世界1.9%,车祸死亡人数占世界15%,且每年增加4.5%。自1899年发生第一起有记录车祸以来,全球车祸累计死亡3000万人,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为什么会有这些令人惊叹的数字呢,其实大部分原因都在于人们自己,有关人员调查到80%的意外伤害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两个月前那悲惨的一幕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爸爸和同事下乡做活动,在一个丁字路口,他们乘坐的小厢货车被一辆急速行驶的渣土车撞上,爸爸和他同事三个人被巨大的冲击力撞到了车外,头部受伤,鲜血直流。同车的阿姨躺在地上起不来,司机的一条腿骨折,当我看到躺在病床上的爸爸,头缠纱布,身体虚弱,我的心都碎了。还好爸爸和那位阿姨福大命大,现在总算康复了。可那个年轻的司机只有21岁,一条腿就残废了,让人不禁扼腕叹息。想想又有多少家庭因为车祸而支离破碎呢,
在爸爸住院时,我到医院去看望,亲眼目睹了很多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受伤住院的事情。同屋的一位大伯在十字路口等候过马路,就在这当口,一辆骑着摩托车的小伙子飞一般的疾驰过来,将大伯撞出好远,等大伯醒过来,已经不能动弹了。送到医院经检查头部受伤,
刮去一小块头皮,右耳出水,同时脚掌骨折。据说小伙子喝了酒,归家心切,不曾想出了车祸,家没回成,住进了医院,一直昏迷不醒,留下家中年轻的妻子和幼小的孩子。这都是车祸带来的严重后果。家人每天奔波照顾病人,心身疲惫。可它带给当事人的又岂止是身体上的伤害啊,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生命的安全,同时也是对他人生命尊重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透过川流不息行驶的车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八个字在我脑海里显得更加突出。在日常生活中,交通安全总是伴随在我们身边,“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应该深深地印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红灯停,绿灯行,遇到黄灯等一等”这段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能会背的话,是不是每个人都做到了呢,妈妈经常和我说一句话:“注意交通安全,慢就是快”希望每个人在行驶的路上都能做到“宁慢一分钟,不抢一秒钟”这样我们才能更快更安全的到达我们的目的地。
综上所述,交通安全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灿烂的生命需要我们大家精心呵护,从我做起,让所有人一起来珍视生命,遵守法规吧。
作文三:《法治故事:我身边的法律故事》1000字
题目:《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参赛单位:
参赛作者: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现在人们的生活越过越好,置房购车的人也越来越多。随着买车的人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随着汽车的数量而增多。一件件的交通事故都是那么惨不忍睹,让人目不忍视。据调查中国每5分钟有一人因车祸死亡,每一分钟有一人因车祸伤残,每天死亡280多人,每年死亡10万多人,汽车数量占世界1.9%,车祸死亡人数占世界15%,且每年增加4.5%。自1899年发生第一起有记录车祸以来,全球车祸累计死亡3000万人,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为什么会有这些令人惊叹的数字呢?其实大部分原因都在于人们自己,有关人员调查到80%的意外伤害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两个月前那悲惨的一幕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爸爸和同事下乡做活动,在一个丁字路口,他们乘坐的小厢货车被一辆急速行驶的渣土车撞上,爸爸和他同事三个人被巨大的冲击力撞到了车外,头部受伤,鲜血直流。同车的阿姨躺在地上起不来,司机的一条腿骨折,当我看到躺在病床上的爸爸,头缠纱布,身体虚弱,我的心都碎了。还好爸爸和那位阿姨福大命大,现在总算康复了。可那个年轻的司机只有21岁,一条腿就残废了,让人不禁扼腕叹息。想想又有多少家庭因为车祸而支离破碎呢?
在爸爸住院时,我到医院去看望,亲眼目睹了很多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受伤住院的事情。同屋的一位大伯在十字路口等候过马路,就在这当口,一辆骑着摩托车的小伙子飞一般的疾驰过来,将大伯撞出好远,等大伯醒过来,已经不能动弹了。送到医院经检查头部受伤,
刮去一小块头皮,右耳出水,同时脚掌骨折。据说小伙子喝了酒,归家心切,不曾想出了车祸,家没回成,住进了医院,一直昏迷不醒,留下家中年轻的妻子和幼小的孩子。这都是车祸带来的严重后果。家人每天奔波照顾病人,心身疲惫。可它带给当事人的又岂止是身体上的伤害啊?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生命的安全,同时也是对他人生命尊重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透过川流不息行驶的车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八个字在我脑海里显得更加突出。在日常生活中,交通安全总是伴随在我们身边,“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应该深深地印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红灯停,绿灯行,遇到黄灯等一等”这段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能会背的话,是不是每个人都做到了呢?妈妈经常和我说一句话:“注意交通安全,慢就是快”希望每个人在行驶的路上都能做到“宁慢一分钟,不抢一秒钟”这样我们才能更快更安全的到达我们的目的地。
综上所述,交通安全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灿烂的生命需要我们大家精心呵护,从我做起,让所有人一起来珍视生命,遵守法规吧。
作文四:《我身边的法治小故事》700字
我身边的法治小故事
展览路小学 三(3)班 尹昭
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丝毫弄虚作假,如果你有什么事,就去找法院,法院会根据法律帮你申张正义的。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这个小故事吧!
在我外婆的村子里,有一位爷爷,他姓王,大家都叫他王老汉。
王老汉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无女,便去领养一个儿子来延续香火。自从王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之后,整天跑东跑西,忙里忙外去挣钱,只要能挣钱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干,王老汉这么苦为了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能让他的孩子上好学,过好日子,将来能养他的老。
小的时候,王老汉的养子经常欺负村里的其他小朋友,可王老汉不管,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或是错,他都惯着他,他养子有什么要求,王老汉也一一答应。
当养子高中毕业后,王老汉又托人帮他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后来,王老汉又借债帮助他娶了一个蛮漂亮的老婆。当王老汉的养子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的时候,养子竟把王老汉一脚踢出门外,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这几句话,气得王老汉差点晕过去。
王老汉愤愤不平地回到村子里,到处诉苦,三番两次去找儿子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轰出门外,有好心人劝王老汉上法院。
王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条明确规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王老汉的养子对王老汉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庭判定王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王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整。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王老汉不是把儿子告上法庭,而是一味的去找儿子,缠着儿子要赡养费,那么王老汉会不会有这么好的结果呢?
听完这个故事,大家明白了吧!有什么事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自己扛着。
作文五:《我与《法治与社会》的故事》1600字
渭南、延安、榆林等省、市人大来商洛考察学习。
正因此,激发了我浓厚的兴趣和饱满的写作热情,坚定了我从事人大新闻写作的决心和信心。也正因此,我与《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结下了情缘,并且对她情有独钟,乐此不疲。这种兴趣,激发我义不容辞地拿起手中的笔,宣传人大制度、讴歌人大工作;这种兴趣,激发我以苦为乐,刻苦钻研,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理论的学习;这种兴趣。激发我不仅自己带头写作,更带动人大机关干部和身边的同志积极写稿,培养大家的写稿兴趣,让越来越多的人走进人大宣传队伍的行列。近几年来,商洛人大机关干部撰
稿的积极性很高,每年有30多篇新闻稿件在《民声报》或《法治与社会》上刊发。
《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是我最真挚的朋友,激发了我的写作灵感。激励了我的宣传热情。用最敏锐的思维和最准确的定位,谱写人大替人民掌权、为人民代言、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新篇。
《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是加油站,为我的新闻写作加油,为我的成长加油;《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是助推器,助推民主法治深入人心,助推人大工作科学发展;《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更是我的良师益友,与我结下了深厚的情缘,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有她相伴,受益匪浅。
忆往昔峥嵘岁月成过去,看未来幸逢盛世再攀登。为了表达对《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及其所有编辑、记者们的敬意,在贵报刊创办二十周年之际,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写下此文以作纪念,并抒发我的爱慕之情。同时。借此机会,衷心地祝愿《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青春常在,根深叶茂,果实硕硕。我也愿永远在这块肥沃的田野上继续勤奋笔耕,共同描绘更加美好的明天;我更愿永远在这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搏击畅游,倾力宣传民主法治制度,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永放
光彩。囵
(作者系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5《法古岔5彳J}金》幻故事
口文/张天科
说起我与《法治与社会》这本期刊杂志相识,不能不说与一件事有关。那是2000年10月我刚到人大工作不久,单位安排我们分头下去到各部门、各镇街征订“一报(民声报)一刊(法治与社会)”,任务虽已分配下达,但下面征订的积极性并不高,原因是党报党刊摊派的量大,基层压力较大。没有办法,只有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去跑,但效果仍然不太理想=
回来想了想,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就去请教办公室的领导。他便给我说:“人大征订报刊杂志不要和党报党刊挤一个时间,同时不要光盯着乡街和部门,人大代表、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单位都可以去跑跑,当然不能单纯为了征订而征订,而是给人家把为什么要征订这个道理讲清,不然人家凭什么要征订你人大的报
刊。”听了此话,我觉得有道理。随即找了一份《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杂志认真研读起来,觉得这份省人大主办并向全省发行的报刊很不错,尤其是《法治与社会》期刊杂志始终关注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捕捉民主法制进程中的重大事件,研究人大制度理论.开拓人大工作视野。栏目设置新颖、内容丰富、趣味性、可读性强,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很受读者好评。
随后,我手拿一份《民声报》与《法治与社会》,每到一个单位,首先给他们介绍《民声报》和《法治与社会》杂志作为省人大宣传推动人大制度和省人大各项工作的重要宣传阵地,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与发展为主的新闻媒体,离不开社会各界、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工作者、新闻工
作者以及广大读者共同建设和精心培育;然后请大家关心一下人大工作,关注一下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一下“一报一刊”发行。
自己的一番苦心总算没有白费,经过奔波努力,那一年,一气跑了辖区七、八十个单位,我一个人完成人大“一报一刊”征订任务六十多份。从此,《法治与社会》这份期刊杂志就深深印在我心中,见到它,我如获至宝,手不释卷;几个月看不到它,总觉得心里缺少点什么。十四年,《法治与社会》与我一同成长、一同进步,共同见证着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发展的光辉历程。我热爱《法治与社会》这份期刊,但愿越办越好,为宣传和推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制度以及全
省各级人大工作做出更大贡献。囵
163编辑,李卫锋(1wf263@)
作文六:《我身边的法治故事[指南]》1700字
y 我身边的法治故事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法”的确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不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当你触犯法律的时候,你是不是还抱着侥幸的态度可以逃离法律的制裁。其实我们永远也逃不出法网。大家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下面我想通过几个小故事来给大家讲授一下我们身边的法治故事。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
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作文七:《法治故事征文法治与我同行》800字
法治与我同行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青少年现在都会对电视感兴趣,而在电视上就有一个节目就是说法律,并且也为我们播放了一幕幕残忍、血腥的场面,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一个小女孩,父母离异后和父亲、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对她很不好,经常虐待她,最终打残了女孩的胳膊,继母因此而被判刑这个法律事件引起我们的深思,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继母不懂法,因此导致了这场悲剧的产生,通过这件事,就更加明确了我们中学生应该学法、守法,更加要传法的义务,让我们周围的人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来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要有坚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学苦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自己;用优秀思想文化影响自己,激励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让法律一直伴随着我们成长。
国家也为保护我们青少年而制定了多条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都是为维护我们青少年的权利和利益而制定
的,但是有的同学却偏不遵守法律的规定,漠视法律,胡作非为。如在校抄作业、打架斗殴、考试作弊……这不仅是违犯了法律,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其他认真学习的同学的不公平,这样做会导致某些同学成绩下降,法律意识淡薄,将来走上社会也是社会的一个污点,也可能会因此赔上了你的一生,所以我们要积极遵守法律的规定,支持党的决定,这样我们的人生才有意义,也会活得更加精彩。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产生,所以让我们与法制同时,让法制与我们同行,一直伴随我们成长。
作文八:《2016,我的法治故事 浙江日报》1200字
法治浙江建设全面深化,百姓获得感明显提高
2016,我的法治故事
本报记者 金春华 通讯员 徐平 李佳
法治与民生,变革与获得感,2016年,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继续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鲜活的实践经验。
地方立法“开闸”
法律与民生更贴近
【人物】李旺荣:省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冬日的绍兴老城,李旺荣站在紧临古城环城河边的律师楼窗口,扬扬手中的《绍兴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和《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语调略有提高:“生于斯长于斯,一砖一瓦都有感情。旅游开发和古城保护如何协调?城乡规划如何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些地方立法可解决的,我作为一名法律人,义不容辞。”
李旺荣手中拿的两份地方性法规是他今年带着一支由30余名律师组成的团队受绍兴市规划局委托起草的。这批法规总共4件,是绍兴取得地方立法权后确定的首批立法项目,李旺荣全都有所参与。
2016年,浙江11个市都颁布施行了地方性法规,这一年,被法律界人士认为是浙江地方立法的元年。短短一年间,李旺荣共全程参与13部省、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其中有11部已正式施行。
李旺荣说,立法须严谨、须包容民意,团队借助自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征集到1万余条立法建议。
行政审批提速
权力运行更规范
【人物】陈旻: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31枚部门印章被放到一个透明的塑料圆盒内,盒外贴上一张红色的“封条”。一个放在透明立方形塑料盒内的印章被取出,盖在了一张一天前刚申请的营业执照上……2016年7月7日,全省首家县级行政审批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时的这一幕,陈旻仍历历在目。
浙江是全国8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省(市)之一。这项试点也是201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突破的改革项目之一。截至2016年12月,改革已在南湖区、柯桥区、天台县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试点全面开展。
这次改革实现了审批权和监管权的分离。陈旻说,改革中遇到最大的困难是需打破传统审批模式,并对部门职能重新划分。
有幸参与这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改革,陈旻说,繁忙并快乐着。
司法改革深化
公平正义看得见
【人物】栗旭峰: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员额检察官
栗旭峰曾因业务出色,于2015年年初被调任萧山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但1年不到,萧山区检察院成为我省11个员额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后,她又毅然回到了一线岗位。
员额制改革给“一门心思做业务”的人提供了制度保障。“我是做业务出身,在业务科室做得更加得心应手。”栗旭峰说。
浙江是全国第二批12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2016年1月8日、1月15日,全省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先后宣誓入职;5月27日,我省召开动员部署会,正式在全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
评价一年的工作,栗旭峰说,伴随员额制而来的是终身负责制,法官、检察官要对经办案件终身负责,要求更高、责任更重。
“改革给司法人员铺就了道路,能否‘入额’要公开考试、要凭能力说话,这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的!”栗旭峰说。
作文九:《法治的故事》14000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第四个价值取向,是法治。 (一)“法治”与“法制”
当我们谈起“法治”的时候,常常会将它与“法制”混淆:法制,是一种法律化的制度,而法治,是一种依法治国的观念;法制,是社会秩序的管控法则,而法治,是全体公民的内心准则;法制,是靠法令的硬性规定来实行他律,而法治,是靠民众的思想意识来实现自律;法制,通过制度规范行为,强制遵守法规,是治国的手段,而法治,实现全民意识统一,自觉依法行事,是治国的目标。
“法制”社会的他律方法,是确保人依法行事的必要手段,而“法治”观念和自律精神的真正建立,才使人从受制度支配走向了自觉依照观念行事,才使人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这才是一个社会经由“法制”的治理方式走向了“法治”的理想状态。
所以,我们的社会,既需要制度的强大保障,更期待观念的深入人心。当“法治”成为举国上下高度统一的行为认同,人们便可以自觉遵循内心准则的感召、接受自我的约束,而不是寻求外部规则的漏洞、挑战法规的底线。
中国很早就有了“法”的意识,认识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管子》中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是社会中所有行为的准则规范。而《韩非子》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一个家庭若有恒常的产业,即使遭遇饥荒也不挨饿,一个国家若有恒定的法律,即使遇到危难也不会混乱。法,是规范社会的法尺、是稳固事态的准绳,这就是古人对法治的重要认识。 但是,并非认识就能落实成行为,并非规则就能维护住秩序。比如《史记》中记载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古时烽火的点燃,是涉及到军事战争和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具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在周代,镐京附近修有二十多座烽火台,每当京城告急、天子有难,烽火便一座接一座地点燃,四周诸侯看到这狼烟四起,便知军事紧急、家国垂危,纷纷带兵前来、勤王靖难。但周天子与诸侯王之间这严肃的契约,却被周幽王当做博美人一笑的游戏。他为了引逗艳若桃李却一向冷若冰霜的妃子褒姒展颜一笑,便上烽火台燃起烽火,招各路诸侯前来一会。当各地兵马火速奔来准备与设想中的侵略者誓死一战的时候,却见他们效忠的对象正与美人在城上开怀大笑,认为这样兵马齐聚的戏剧化场景非常有趣。而由于褒姒难得地笑了,大喜之下的周幽王颁给献出这个“烽火戏诸侯”计策的佞臣以千金作赏,这便是“千金一笑”词语的由来。
可是,周幽王只看到美人的笑颜,却没看到将士的怒火,他戏耍了法则的严肃性,法则便要戏耍他的号召力。周幽王以为找到了观赏喜剧的最佳节目,真实而刺激,便频频以烽火之号戏弄诸侯。于是,当国内的反抗者与边疆的侵略者联合前来进犯镐京时,他纵使命人将烽火一燃昼夜,也不再有救兵前来。走投无路的周幽王,被敌军杀死,西周也就此灭亡。烽火报警的制度,本是古时边防的有效传递法则,但周幽王的思维中却丝毫不存法之意识,他个人的治国荒唐凌驾于法规严整之上,使“法制”规则名存实亡,使一代天子国破家亡,他是从思想意识之初,就始终欠缺对“法治”观念的理解和尊重。
这便是一种“法制”手段与“法治”思维的断裂,虽然设定了严格的法规制度,却没能依照法治的思维行事,“法制”的手段被缺乏“法治”意识的头脑所抛弃。因此, 既要用“法制”的准则,来确保“法治”的理念,更要靠“法治”的思维,来指挥“法制”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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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
这就如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所说:“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设立了法制却不善加执行,等同于无法的社会。而纪律严明的兵家却深谙此道,《史记》中还记载了孙武训兵的一个故事。春秋时期,吴王要考察孙武的本事,命他以练兵之法来训练宫女与后妃。这些后宫女子,对于模拟军训之事倍感新奇,不肯听从孙武的指挥,总是嬉戏笑闹。孙武将她们分成两队,在交待清楚纲纪口令之后,看女眷们依然无事纪律、一味嬉笑,于是下令将两队的队长、也就是吴王的两位爱妃依照军法处死,连吴王为之求情也置之不理——孙武认为,军法当前,令出必行。如此一来,宫女们再不敢无视法令,全队肃然齐整。
孙武起初规定的“法制”命令,宫女们不以为然,并没有接受为“法治”层面上的理解。理解得不到位,执行就没力度。孙武其后通过以儆效尤,让“法治”的观念深入到宫女们思维中,“法治”才真正上升为自觉指导行为举止的思想意识。而这种思想意识推广成全民意识,治兵法则推广为社会治理,便是法治社会的形态,《韩非子》中说“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而当今的法治社会,是依从法治,为民服务。
这便涉及到“法治”与“法制”的根本不同:法治,是以教化来实现思维方式上的依法观念,法治意识的培养,是期待着“防于未然之前”;而法制,是用禁令来规范道德底线上的守法行为,法制规则的设定,是执行着“惩于已然之后”。
法治的教化,是在培育人心中善的种子,使人性之善发扬光大;法制的严令,是在惩罚人心中恶的因子,令人性之恶交付代价。
(二)性善与性恶
说起“法”,古代的法,更偏重于惩罚,面对犯罪行为,只能“惩于已然之后”,即使法令再严苛、刑罚再恐怖,也是威吓于人的不得已而为之;而今天的法,更应偏重于教导,是为了指导人性善恶转化、保护人心不堕深渊、警惕恶之花违法生发,通过法之教化,感召人在善恶抉择的观念上“防于未然之前”。
这也涉及到中国文化里对于人性善恶论的判断分析。同是儒家思想者的代表,孟子就偏向于“人性善论”,认为人生来怀有善心,所以他坚持德治,以德育人、以德治国;而荀子偏向于“人性恶论”,认为人生来具有恶心,所以他教出了李斯、韩非子等法家弟子,法家思想者正是由于不信任人性而重法度。
其实,人性中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善的天使与恶的魔鬼本就是一对双生子,同时存在于人心初生之时。当法镜呈立于人心面前,当人心角落在法理的监督下秋毫毕现,必然会发现恶的影子,也会闪现善的样子,这才是完整的人性。对于人性之恶,无法杜绝,只能教化,引导它向善的一方转化、防患于未然,而非坐看它壮大显形、然后以血腥之法惩罚,毕竟,惩罚的对象不仅于恶人恶行本身,常常要更多人、甚至要整个社会来为这份恶果共同买单 。——“法”存在的本质意义,在于治理、在于德善的引导,而非刑罚、而非残酷的手法。
中国文化里还强调,“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两面,总是相辅相成的,所以,既要看到人性的善、也要承认人性的恶,既要培养自律精神、也要依靠他律方法,这就是《孟子》里说的“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单有法令不能自我生效、单有善教也不够理政治国。对于人性的两面性,既要进行德治、也要运用法治,既需要“法治”观念的教化和引导、也需要“法制”规则的约束和保障。
然而人性进化的理想目标、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就是不断从阴暗性走向光明性、从动物性走向文明性的过程;社会对于公民的期待,是能实现“法治”的全民化、自主化,而公民对于社会的期待,是能实现真正的法治化、自由化——真正的法治社会,该是每个公民身处其中感觉“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状态,那是人性发展由原始到高尚、由被动约束到自我规范的社会,是由法律管制到自觉守法的社会,是由“法制”制约到“法治”治心的社会,也就是,人们由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的社会。
“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崇尚法治,就是崇尚以法的思维治理家国,以法的严谨规范市场;“治国使众莫如法”,崇尚法治,就是崇尚以法的理念指导行为,以法的严肃警醒人心;“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崇尚法治,就是崇尚以法的精神教化人性,以法的意识发展文明。——文明社会的发展,要在法的框架内进行,而法治的根本,是为使社会文明走向更加善意的明天。(文/曹雅欣)
关于法治的解读二:
基本含义:法律之治
法治是以“法”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子系统,因而它必然得符合“形式正义”的要求,即法律之治。我们通常所谓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等都可以归到其中去。“法律之治”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即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法治首先是一种涉及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全范围的制度设计或安排,一种以“法律”为核心建立的社会秩序——法治秩序:即法律基本上确定了人们参与其中的几乎所有主要社会活动的基本结构。因此,“法治”意味着必须以完备的法律体系作支撑,赋予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以法律形式,对私人交往中使用强迫手段给予严格限制,专门的国家立法机关至少对一些极端重要的强制拥有绝对的权力。
(2)法律至上,核心是宪法至上。“法治秩序”本身包含了这样的观念: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系统内部存在一个效力“等级塔”,法律规则在这个“塔”中拥有至尊地位,任何公开的规则都要遵循它们。当然,“法律”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判决在我国现阶段不具有立法效力,宪法处在社会规范“效力塔”的最顶端,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终极规范,“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宪治”。
(3)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普遍范式。在法治秩序中,法律是一种预设的基本承诺,是社会成员所共同接受的一组假设、理论、准则和方法的总和,也是一个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信仰、价值、技术等的集合,是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共同遵守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它为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合作提供了基本框架:每一个行为的一头连着中立、一般的规则,而另一头连着强制、特定的责任,任何行为都要在法律规则面前获得辩解。
(4)法律一经公布便得维持稳定性,不得朝令夕改。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不能使遵守它的人们从观察他或她所受的惩罚中领会到新规范的内容;法治秩序就是给民众提供合法期望的一个基础(即法律)来组织社会行为。但法律的稳定性远不止此,还延伸包括:法律必须为公众所知并被公开宣传;其含义须得到清楚规定;其规则的陈述和意向都应当是普遍的??
(5)司法终结制度。与法律之治相对应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司法终结制度。法治秩序不仅仅是一种普遍性的社会治理范式,而且也是一种国家层面的分权民主体制和恰当的形式程序。法律不过是强制公开以便人们遵守的规则,并不能自我执行,亦不能立时解决实际存在的社会纠纷和冲突;故,法治秩序还包括创设法律的执行机构和专职的第三方裁决,由特定国家或社会机构运用适当的方法来贯彻法律规则,对某个或某些已确定好的领域行使最后权威,以控制一定范围内人们的活动和保护正当利益。由于行政的效力先定性和分权民主原则,司法成为保证法律被遵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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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适用的最后防线,任何经过合法、完整司法程序而做出的最终裁决都是终局性的,都应遵循“一案不二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进入其他程序。维护司法裁决的终局性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
(6)塑造理性人人格。对民众而言,法律不仅意味着应然或必然,而且还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力量。但是,法律是理性人的游戏和交往规则,非理性人属于法治社会的异类,非理性行为是违逆法治和应受法律谴责的行为,所以法律只为理性人带来好处,并由此构成其行为及其合法性的基础,并转化为一种个人交往的能力和力量。法治秩序的优势在于此,其局限性也在于此。
(7)法律应得到很好的遵守。塑造理性人人格就是培育社会的守法品格和精神,“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
总之,法治的第一要义就是“法律之治”,它包括法律制度的一切形式结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依法塑造公民人格,法律之外不应有多余的特权和额外的负担。
内在要求:善、正义
法治是一种基于法律建构的社会秩序,因而法治包含对法律规则本身公正性、正当性、合理性的价值判断,即法律正义。只有当法律本身是正义的时候,才建立了人们合法期望的基础,构成人们之间相互信赖以及他们的期望没有实现时提出反对或主张的基础。正义确实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但就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贯彻“人民主权”原则:在立法层面,制度安排要促进社会进步,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满足社会中绝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需要,各种权利、义务、责任、利益做到恰当分配;在行政执法层面,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自觉带头守法,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按照合法、合理、比例、程序正当原则依法行使执法权、决定权、自由裁量权,做到合法执法、合理执法、及时执法、高效执法、有效执法、诚信执法、节约执法,尊重人权,维护各方正当权益;在司法层面,尽最大限度维护法院独立、中立,避免司法等级化、商业化、行政化、地方化,保障法官权益和公正、公开行使审判权,确保任何进入司法程序的社会冲突、纠纷能得到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平等对待,真正赋予法院对进入司法程序案件的终局性裁决权和对立法、行政的监督权;在社会层面,制度设计要体现对人的关怀和尊重,赋予自由、平等优先地位,禁止歧视,保护弱者,维护一般机会均等和一般性社会资源分配公平,支持各项合法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社会和谐进步。
法治秩序的内在要求,就是法律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目的价值,包括外在的、个人伦理层面的“善”和内在的、社会共同体层面的“正义”两个方面,前者是个人主义的,后者则是集体主义的。 时代精神:服务、诚信、节约、正理
法治是一个随着时代内容不断充实的范畴。在当代,由于受现代性进一步开展引发的部门分殊化、资讯网络化、全球化、知识经济化及相伴随而来的风险社会,到上世纪90年代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兴起,放松管制、社会自治、组织再造、政府瘦身、政策网络治理等行政合理性议题被引入法治领域,法治已经增添了不同于过往的时代内涵:
(1)政府合法性的根据不是宪法和法律的赋权,而是公众意愿和公共利益;政府的首要职责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关心和满足公众正当需求,建立与公民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树立诚信政府形象。
(2)任何制度设计、行政和司法过程强调以结果为导向,按照市场观念运作公共资源和公共品供给模式,进行成本核算,建立节约型政府,权力行使不仅要遵循合法、合理原则,更要遵循比例原则。
(3)矫正“经济人”假设,用“社会人”视角看待公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尊严,保障人权,“服务而非掌舵,重视人而非盯住生产效率”。
(4)强调实践理性,关注制度设计的社会条件,立法被视为“着眼于现实”而非“着眼于安排”的一个公共选择过程。
(5)反对先验主义正义观和法治的“契约论途径”,主张“正理的正义观”和引入“中立的旁观者”机制,相信法律效力只有在不脱离民众生活实际的情况下才能实现。
(陶清德 作者系甘肃省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
关于法治的解读三:用法治开启中国梦想 □法治,中华民族的艰难探索
人们为了生产生活,结成了社会,建成了国家。要保持国家的良好治理,要维护社会的有序运行,必须要有规矩,于是开始建立法律制度。规矩还要保持稳定,坚持标准,一视同仁,人们不断寻求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处理事务。但是法治不是一开始就炼成的,中华民族为此探索了几千年。 几千年的封建中国,也创造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史书记载,舜即命皋陶作士,五刑为服,周代创造了礼仪制度,对于不受礼仪者,则制以重刑。春秋战国时期,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主张严刑峻法。自汉代以来,中国逐渐完成了封建律法建设,涉及政治、经济、生活各个方面。但是,在封建时代,有君权无民权,有人治无法治,有臣民无公民,特权横行,权利不张,人民饱受奴役。刑不上大夫,法不责君王,丧失了基本的公正。而在律法的执行过程中,又渗透着君主喜好和长官意志,使法律执行没有标准可依。个别明君清官伸张正义,民众已经世代感激。几千年来,中国有律法少良法,有人治少法治。酷刑之下, 不知有多少冤魂枉鬼。儒法两道,不过在刑不上大夫和诛灭九族之间徘徊。直至近代,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奇案,都是这种非人性的司法制度的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让中国人民的法治梦看到了曙光。然而,法治之路并不平坦。新中国成立之后,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却不幸经历**,有了“人治导致灾难”的切肤之痛。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高度概括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99年,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和奋斗目标庄严地写进了宪法。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高举法治的旗帜,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且庄严宣告“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一个国家法治的路线和状态,执政党起决定性作用。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拥有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从**思想到**理论,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指引下,依法治国服务于社会主义,走上了保障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金光大道。法治,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面貌,也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法治,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
在现代社会,法律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是生活必需品,法治是大家依法办事的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其实是一种秩序,法治实际上是为保障公民权益、维持社会及经济活动基本秩序、防止政府滥权的系统。法哲学上,法治的定义与法治的目的是密切相关的。
作为一种通往善德正义的工具,要使事物合乎正义,须毫无偏私地判断是非曲直,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权衡。法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或者个人灵机一动
的狂想。众所周知,民主不一定带来最好,但是它一定能制止最坏。同样,法制不等于法治,法律社会不一定是法治社会,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探索法治。
从生活中探索法治,应当从尊重权利开始,因为尊重权利被视为法治精神的基本含义。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就是获得平等、关怀和尊重。法治的社会里,任何人都能得到法律的平等看待。除非基于个人意志自愿,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要求公民牺牲权利。权利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是法律的本位,只有尊重权利、保护权利,法律才能得到人们的普遍性尊重和维护。正如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把法治贯彻到生活中,还需要我们树立法治精神。常见媒体有这样的报道,一些考试即使监考人员众多,监考规则严格,技术手段先进,但各种作弊依然防不胜防。这是人们缺乏法治精神、规则意识的结果。所谓“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如果规则活在心中,自然会有“不逾矩”的行动约束。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树立法治思维,是公民素质提高的重要标志。广大群众应逐步养成遵守法规的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尤其在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时,要学会依法办事。近年,在一些劳动纠纷中,很多劳动者以法律为后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多种方式依法维权,避免了矛盾激化,也使合法诉求得到了支持。要使更多人懂得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才能更好地维护每个人的权利,让普通群众“不怕事也不惹事”。 实践证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民主法治人权的时代精神,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是决定当代法治发展和进步的根本动力。 □法治,春风化雨深入人心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关键工作。因为法治社会的建成,关键在于我们党,关键在于党员干部的法治能力,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抛弃特权思想和长官意志。这就意味着,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有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还要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
中国的改革正步入深水区、进入攻坚期,矛盾凸显如何妥善处理?利益多元如何实现公平?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处理各项工作时,必须首先自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做合不合法?怎样做才合法?因为,我们的各项工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不管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还是资源开发、劳动关系调处,领导干部都要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断事评案。把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内,是达到“并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的最佳选择,更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切实保障。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是法治思维的起点。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规定,用法治思维的标尺规范各项行政行为,而不能把自己当成例外分子。在行政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能拍脑门决策,不能钻法律空子,不能搞权法交易,更不能对法律问题指手画脚,影响司法公正。
法制建设,是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建设内容;法治思维,是现代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政府坚持依法办事,群众懂得依法维权,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融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的改革发展才能走得更稳更实,各项事业才能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法治,绘制中国美好的未来
我们要寻求怎样的法治之路呢?回答肯定是,我们寻求的法治之路应当是一条既光明又可行,既从未来着眼也从现实出发的道路。光明,乃成功胜利之所谓也,意味着我们追求的是美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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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来着眼,意味着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客观的现实, 也不能以小脚女子的观念与做派来对待法治,要求我们要有远大的理想和追求,要有足够的勇气与魄力。我们要用这种远大的理想和追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我们要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的执行与落实,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治成为国家行政、公民生活的自觉选择。 从现实出发,意味着我们要寻求最可行的法治之路,既不滞后于现实需要,也不超越现实情况,走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根本层面来说,包括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调整;重要的方面,涉及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发展规律;直接的层面,则包括中国的法律制度、法律实施以及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都要贴近中国的实际。 从现实出发,还要求我们在法治建设中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这种从现实出发的法治建设,不是指抱残守缺,而是指革故鼎新,不是指讳疾忌医,而是指对症下药。既要临渊羡鱼,又要退而结网,把法治建设落在实处,使法治是在发展而不是在停滞。从现实出发,就是解决当下迫切的具体的问题,而不纠缠于空泛的争论。
法治应当是全体人民的法治,在走向法治国家的征途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建设法治,就从你的脚下开始吧。只要脚下的大地是坚实的,我们就没有理由懈怠,就要为未来追寻,甚至要因理想而超越和为理想而超越。被超越的,既有现实,也有我们自己。路,就在我们的脚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法律的生命,在于不折不扣的实施;法治的效力,源于至高无上的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已经在路上,已经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再接再厉,继续努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报告还将法治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提出:“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这表明,依法治国在新时期新阶段中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说明了我们党对依法治国十分关注,高度重视。它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我们相信,随着我们全党、全国、全体人民依法治国觉悟的进一步提高,中国法治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关于诚信的故事:
●胡雪岩与「戒欺」牌匾
著名徽商胡雪岩在杭州胡庆余堂药店中,向内挂了一块「戒欺」的牌匾。他在跋文中写道:「凡贸易均著得欺字」,「余存心济世,誓不以劣品弋取厚利」,「采办务真,修制务精,不至欺余以欺世人。」胡庆余堂药店之所以能够蜚声于海内外,生意兴隆,其秘诀就在于「戒欺」二字。这则故事说明,「戒欺」二字是企业成功的秘诀,也是企业家的无价之宝。 ●季札赠剑
吴国宗室季札,在出使北方大国途中,顺道访问了徐国国君。徐君非常喜欢季札的宝剑,但知它是吴国国宝,所以不好意思索要。
季札心知徐君很喜欢这宝剑,想立即将它送给徐君,但碍于自己仍需前往其他国家,所以需要带着这宝剑以代表吴国出使。于是,季札心中暗暗向徐君许下诺言:“当我结束这次行程后,我会再到徐国,届时定将这宝剑送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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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当季札返回徐国时,徐君已死。季札来到徐君墓前,便将宝剑挂在徐君墓旁的树上。随从连忙问道:“人都死了,还赠他宝剑干什么?”季札说:“我早在心中答应将这宝剑送给徐君,如今徐君虽已离世,但不可因此改变我的承诺,我仍要履行诺言。” ●一诺千金
秦朝末年,楚国有一个叫季布的人,他这个人个性耿直,而且非常讲信用,只要他答应的事,就一定会努力做到,也因此他受到许多人的称赞,大家都很尊敬他。
他曾经在项羽的军中当过将领,而且率兵多次打败刘邦,所以当刘邦建立汉朝,当上皇帝的时候,便下令捉拿季布,并且宣布:凡是抓到季布的人,赐黄金千两,藏匿他的人则遭到灭门三族的惩罚。可是,季布为人正直而且时常行侠仗义,所以大家都想保护他。起初季布躲在好友的家中,过了一段时间,捉拿他的风声更紧了,他的朋友就把他的头发剃光,化装成奴隶和几十个家僮一起卖给了鲁国的朱家当劳工。
朱家主人很欣赏季布,于是专程去洛阳请刘邦的好朋友汝阴侯滕公向刘邦说情,希望能撤销追杀季布的通缉令,后来刘邦果真赦免了季布,而且还给了他一个官职。 ●诚信得来的订单
誉满全球的道格拉斯飞机公司的创业老板唐·道格拉斯,非常希望东方航空公司能购买他公司制造的首架喷气式飞机,因此去拜访东方航空的总裁雷肯巴克。雷肯巴克告诉他:他的飞机可以同波音707抗衡,可这两种飞机的噪音都太大,假如道格拉斯能保证降低噪音,就可以取得订购合同。这笔生意对道格拉斯来说相当重要,假如能够签约,他的公司就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反之,他的公司或许就从此在行业内消失了。道格拉斯同工程师经过一番认真讨论后,再次去见雷肯巴克,头一句话就是:“老实说,我不能确保把噪音降低。”“我也不能,”雷肯巴克说,“但我希望知道的是,你是不是对我诚实无欺。”最终,道格拉斯得到了1.65亿美元的订单。
由于“诚实无欺”,道格拉斯的公司声名远播,他不断改进飞机质量,信守对客户的诺言,事业也就越做越大。
诚信是事业发展的先决条件,你可以做得不好,但你决不能恶意欺诈。 ●信义兄弟 接力送薪
总有一些事让人泪流满面,总有一些人让心充满温暖。
他是哥哥,为给家乡的农民工结清工钱,寒夜上路,不幸一家五口遭车祸全部遇难。
他是弟弟,得知哥哥遇难消息后,义无反顾地赶在大年三十前返乡,代哥哥将33. 6万元工钱一分不少地送到60余位农民工手中。
他们在一家五口遭车祸遇难的情况下,不躲、不藏、不找借口,没有账目农民工自己报多少工钱给多少工钱,不够一家人凑钱,
认的是“干活给钱天经地义”的理,守的是做生意应有的信。
他们生死接力,信守承诺,在当前社会风气下使人们看到了新的希望。 他们是“信义兄弟”孙水林、孙东林,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 ●中国红十字会遭遇诚信风波
2011 年, 从高价餐饮票据事件, 到“超标采购 420 余万元”问题, 到“郭美美炫富”事件, 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度已经大打折扣。审计署发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该报告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多笔资金存在问题。如果红十字会不能正视自身的问题, 那么, 不仅要将中国慈善推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更要严重刺伤所有倾心慈善者的神经, 不仅 会引发慈善大厦的坍塌, 更会诱发公众对整个民族、整个社会诚信的颠覆。连国内的慈善、公益机构及事业都没有诚信, 那整个社会更将没有诚信可言。 公众怀疑一切, 对什么都不信任的程度必然加剧。
●锦湖轮胎流着非道德血液
锦湖轮胎大量使用废料返炼胶的问题被央视“3.15晚会”曝光后,在舆论的强大质疑下,锦湖轮胎没有正面回应,而是于17日发布一纸官方声明,否认央视的暗访结果,称生产线都严格遵循标准进行生产作业,央视的报道“欠准确”及至18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进一步查处,在行业内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消息后,锦湖轮胎的态度才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董事长在媒体上公开致歉,但让人遗憾的是,在召回具体时间、具体步骤等关键问题上,该公司含糊其词,这种没有诚意的、迟来的道歉不应该接受!
3月21日,锦湖轮胎的负责人终于公开道歉了,表示要尽快召回存在问题的轮胎从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到21日的公开道歉,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围绕锦湖轮胎的质量问题,各式人物的表现称得上一台大戏
针对3·15晚会的曝光,锦湖轮胎的反应迅捷,不像有人说的毫无准备次日一大早,各大网站都出现了锦湖的回应,称央视的采访有问题,辩解工人说的比例不是正规胶与返炼胶的比例,而是指重量的比例
有报道称,锦湖轮胎并非在“3.15”央视的披露后才恶名远扬,在业内早就已经臭名昭著如此无良厂家居然能成为汽车轮胎行业的“领头羊”,岂非咄咄怪事?对这样流着非道德血液的企业,即便推高了当地GDP ,又有多大意义呢? ●双汇饮鸩止渴
据央视报道《每周质量报告》的3·15节目《“健美猪”真相》报道,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部分流向河南双汇集团下属分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从“瘦肉精”事件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获悉,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案件调查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肇事“瘦肉精”来源基本查明,并已发现3个“瘦肉精”制造窝点“瘦肉精”已如一记重拳击中了双汇这家全国最大的肉制品企业
一位业界权威专家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研究,“国内中毒状态的猪达到60%,包括莱克多巴胺(瘦肉精) 、抗生素、重金属、消毒药的滥用等”,“现在,一头猪身上,你都不知道到底添加了哪些东西”。
关于诚信的名言:
【秩序 】
●秩序,只有秩序才能产生自由(法国)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基础(伯克)
●秩序就是正确的规律和事物永久的合理性(菲尔丁)
●秩序意味着光明和安宁,意味着内在的自由和自我控制;秩序就是力量,??秩序是人类最大的需要,是真正的幸福所在----(阿米尔)
●万事离不开方法,世界离不开秩序(斯威夫特)
●每件东西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件东西都应在自己的位置上----(塞·斯迈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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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秩序最有礼(法国)
●喜欢条理吧,它能保护你的时间和精力(希腊)
●秩序美是所有美之最(法国)
●在人类中,秩序起着支配作用,这就证明了理性和道理最为强大(沃夫拿格)
●旧秩序总是要让位于新秩序(莱蒙特)
●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莱蒙特)
●秩序是主客观之间的一致;是在事物中发现自我的精神----(柏格森)
●如果无序是你必须遵守的法则,你就会因谋求秩序而受到惩罚----(瓦莱里)
●有秩序才会有习惯,有杂乱才会有生活(亨·亚当斯)
●生活是一座迷宫,我们还没有学会行走,就已经迷失了方向----(西里尔·康诺利)
●秩序从混乱中产生了出来(弥尔顿)
●秩序之外有混乱,进步之外退步(柏格森)
●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
●人们过于习惯借助力量来维持秩序,因此不可能考虑没有压制的社会组织(托尔斯泰)
●所谓的秩序就是想做不让做,不想做的偏让做;为了用一只眼睛看清东西,而将另一只眼睛毁坏(罗曼·罗兰) 【制度】
●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管子)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唐·白居易)
●我认为,与制度结合的自由才是唯一的自由。自由不仅要同制度和道德并存,而且还须臾缺不了它们(伯克)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偿充分做好事,甚至会
走向反面(**)
●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
●任何规章都有某些例外,绝对通用的规章是没有(罗·伯顿)
●例外恰恰证明了规章的合理性(乔·拜伦)
●例外是有的,否则就不人有常规的了(汉姆生)
●没有无例外的规则(克劳塞维次)
●规章与模范会毁灭天才与艺术)(赫兹里特)
●强加于人的规章总以“合理”为外衣(约·弥尔顿)
●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来保证(**)
作文训练:
1、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一个人在沙漠中迷路了,在他快渴死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幢废弃的小屋里有一座抽水机。他兴奋地上前汲水,但任凭怎么抽水,半滴也没抽上来。他颓然坐在地上,却看见抽水机旁有一个装满水的瓶子,瓶子上贴着一张泛典的纸条:你必须用水灌入抽水机才能引水!不要忘了,离开前请再将水瓶装满!他犹豫了:如果照做万一水抽不上来他会渴死,到底要不要这样做?最后他还是照做了,水真的大量涌上来!得救后,他把瓶子装满水,并带上足够的水,最终走出了沙漠。
请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题目;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2、(2011年高考大纲全国卷) 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2010年9月12日,北京一家体育彩票专卖店的业主为某彩民垫资购买了一张1024元的复式足球彩票,第二天他得知这张彩票中了533万元大奖,在第一时间给购买者打电话,并把中奖彩票交给买主。他成为又一位彩票销售" 最诚信的业主" 。
有人据此在互联网上设计了一项调查:" 假如你垫资代买的中了500万元大奖的彩票在你手里,你怎么做?" 调查引来16万人次的点击,结果显示,有29.9%的人选择" 通过协商协议两家对半分" ;有28.1%"把500万元留给自己" ;有22.1%的人选择" 把500万元给对方" ;还有19.9%的人没做选择。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义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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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十:《我的法治观》2000字
, 我的法治观
13号
今天,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法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矛盾交错,利益关系复杂,法律尚不完善,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任重道远。由于我只是一个大一的学生,我对法治的理解可能有错误。在我心中,法治是良法之治。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建造以良法为上、以法为信仰的社会。以下是我对法治的看法:
一、立正义之法
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是围绕着“正义”与“理性”而展开的,并以此为标准认为法律应当·有良法与恶法之分。“法治首先是良法之治,其次是规则之治,另外还应是理性之治,”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同自由、平等、正义和善德等社会价值是紧密联系的,推行法治就正是在促进和实现这些价值,故法治之法必须是良法,且唯有良法才是法治的前提。亚里士多德说的没错,只有良法才会得到人民的尊重,才会成为人民的信仰。如果一部恶法面世,它只会强迫人民做不道德的事情,维护不正义之士的利益,它永远得不到人民的尊重,谈何法治!
法律是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出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制定。要有一部良法,必须有一个正义的统治阶级。正义是得到多人认可才能称之为正义,是决定法律优劣的重要标志。而法治不同于人治的根本之处在于:人治是“一人之治”,而法治是“众人之治”。良好的法律取决于“由谁制定”。人民是最基本而广泛的社会主体,只有人民真正享有立法权并由人民制定的法才得到人民的认可,这才是真正法治的法。因此,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是法治的必经之路。
在立法时,我们需要考虑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既然法治下的法是良法,法律应该充分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做到权利与义务平等,体现权利本位,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与此同时,法律应该维护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三十年给社会带来巨变,城乡差别、贫富悬殊、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问题凸显出来。这些问题都阻碍了我国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的法治发展造成恶性循环。要建造一个法治社会,我们需要一部重新调整社会再分配的法律。因此,法治社会的法是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
二、规范执法
在规范立法的同时, 法治社会要求执法人员严格依据法律执法,不能让权力凌驾于法律上。无论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公民甚至统治者,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平等地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维护法律尊严的义务,以维护法律的至上性,使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执法者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执法者不受法律约束,那么法律就只能沦为一种工具。
现在我国存在众多执法不严、执法不针对既得利益者的现象,让人民对法律失去信心。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因为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约束。亚里士多德提出:“一个国家是否实行法治与统治者权力大小有关,当统治者的权力足够大而缺乏制约时就会舍弃法治而走向人治 。”按照他的逻辑来讲,要使国家在法治的轨道上行进,就必须把统治者的权力限制在法治许可的范围内,受法律的监督。因此,我认为我们需要对执法进行监督,执法人员需要以法律为上,严格依照法律办事。
更为重要的是,执法者要有良好的法治素养,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宁愿明知吃亏去私下解决,也不去找公检法通过法定的途径去解决纠纷。这固然有人民自己的因素,但这与执法人员的素质有一定的关系。我们经常听到某个地方因为房屋被强拆而反抗,最终送上宝贵的生命。这样的事情实在太多,这能让人民相信我们的法律吗?只有执法人员拥有法治素质,执法人员才会公正地执法。
三、人人守法
既然已经谈到立法、执法,我们不得不提守法。守法不仅指平民百姓,还包括立法者、执法者。他是面对所有公民即全体社会成员。如果我们连守法都做不到,谈何法治社会!在法治社会中,人人都要遵守法律,不管贫富,不论身份。因为法治社会要求人人平等,不会因对方拥有特殊身份而不依法办事。
由于我国拥有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封建家长制观念根深蒂固,加之解放后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凡事遵从掌权者的思维习惯短期难以改变,这就导致人民的法治意识淡薄,法律至上理念缺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虽有建树,但违法现象依然存在。
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事业的进程中,必须大力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让广大公民认识到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障,从而使守法成为人民的一种品德或自我约束。
在思想上,我们要摒弃“法律是武器,法律是工具”的思想,我们要信仰法律。这正是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只有信仰法律,立法者立正义之法,执法者将法落实,人民遵守法律。如果没有人信仰法律,公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违法乱象层出不穷。对法律的信仰与敬畏,这是建立法治国家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力量之源,也是法治规范转化为法治现实的关键。在思想有这样的基础,法治社会的根基是难以被动摇。
要让人民拥有“法律为上”的意识,法治教育要进入人民的生活。与此同时,我们要借鉴先进法治国家的成功经验,促进中西法治思想的融合,兼两者之优,以服务于我国现代化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