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刀疤豺母》3000字
《刀疤豺母》是沈石溪的最新创作,讲述了草原上的一群豺,在老谋深算
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沈石溪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它是之所以热衷写动物小说,就是想告诉那些很少有机会接触动物的读者朋友,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有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鸡蛋,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但与此同时,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他们被宰杀之前,在他们大汗淋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他们,还他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刀疤豺母”是作者给他取的名字,他之所以去这个名字,是因为在它的脸
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豺母者,女中豪杰、粉黛魁首也。“我”第一次见到强巴对豺群有这样的仇恨,他甚至咬牙切齿的咒骂这群豺,后来,作者才知道是有原因的——他的爱犬“雪娇”与金背豺殊死搏斗,作者从强巴口中得知,雪娇是一直忠诚的猎狗,它和强巴闯荡丛林多年,还从火海把强巴救出来,可是当他们遇到豺群时,雪娇为了保护强巴以一敌十,我从中看出动物身上可贵的一面。同时也看到了豺群的团结精神。对于一个团队来说,只有团结才能让他们顽强的生存,当我看到刀疤豺母领着豺群吊着豺尾的歪脖子树下时,豺群出现了骚动。后来强巴抓了八只吃奶的幼豺,企图以幼豺做诱饵吸引豺群的出现以达到复仇的目的。动物界那种浓浓的亲情在这一刻是多么的感人啊!
强巴平生第一次看到豺群出现的怪异行为,当我读到这里时,我迫不及待的继续读下去,断尾公豺被豺群围在中间,而刀疤豺母发出了一声长啸,这是刀疤豺母在惩罚它,读到这里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画面:断尾公豺将接受豺群的制裁。显然,这是刀疤豺母为了救幼豺所做的决定。
从中我可以看出刀疤豺母的智慧与聪明。他不懂得人类的思维方式。它
知道强巴想要的是什么,他也明白牺牲断尾公豺就可以换回幼豺的生命,但是,这并不是他想做的,他自己也十分无奈,因为这样就等于在残杀自己的同胞。
他为了让他安心一点和母豺们蹭他们身体的每个部位。最后断尾公豺完
全可以逃走,但是,为了拆群的利益,他毅然接受了死亡,真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强巴并没有放弃对豺群的追杀,他又设了一个圈套,在铁索桥上抽掉木
板,在山崖洒上硫磺蒿草,这样豺群唯一的出路只有空的铁索桥,在他们无路可走时,刀疤豺母竟做出了令人惊讶的举动,作者不由得为他们开启了一条生命之桥。
刀疤豺母不是忘恩负义的当作者和强巴遇到驴的攻击时,豺群在刀疤豺
母的率领下吓跑了野驴,更让人肃然起敬的是,当老豺发现强巴是他们的敌人后,刀疤豺母面对豺群表现出的进退两难。但他却再一次表现出对人类还要强烈的宽容。这是一个动物表现出的正义吧!
我真想对刀疤豺母说:“你不愧是豺群之首!”
《刀疤豺母》读后感
第二天,强巴把那八只幼豺放在了歪脖子树下,作者以为强巴已经消除了怒火,他想把幼豺放了让他们的家人团聚。正当他们和歪嘴母豺享受快乐的时候,又一幕悲剧即将上演,原来,强巴暗中组织了卡巴寨的猎手,想利用豺群救八只幼豺之际,将这群金背豺一网打尽了。人类的本性在这一刻是多么的残忍,作者沈石溪的视线也转到了刀疤豺母的身上,他心里遭到了巨大的打击,他泄气了、绝望了、难过了。谁能想到人类会下此毒手呢?刀疤豺母是一只饱经风霜的老豺母,他宽厚仁慈,与人为善。可是他却装着一肚子对人类的绝望,离开了这片世世代代相依为命的土地,流落他乡。村民们正在举行盛大的欢庆仪式,整个村子沉浸在欢乐之中,但是,作者却不觉得这是件高兴的事。
我觉得人类真是太愚蠢了。随之而来的是作者的预言——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他给这里的牧民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是很快到了令村民担心的程度——冬季才过,一大半草原就被吃的干干净净了,后来强巴组织了狩猎队,结果只消灭了几千只兔子。春天,春草肥牛羊壮,牧民所有的希望都在春天。现在尕玛尔草原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牧民没有办法只好投毒,但却连累了可怜的牛羊。这时强巴才知道沈石溪的预言正在实现,只有把金背豺请回来才是当务之急。
人类总是要以自己愚蠢的思维方式与大自然对抗。试想:如果金背豺能北灭亡,那么几千年来就不在这个草原上生存了,何必等到今天呢?这引起人类
的深思。
《刀疤豺母》读后感
强巴的心灵再次受到了震撼,作者和强巴踏上了寻找金背豺的路。终于在怒江上游白龙峡附近找到了金背豺踪影。他们根据动物对水的依赖性,找到了豺群,并设法去接近它们。经过一年多的分离,作者必须经过刀疤豺母的精心验查后才能接近豺群。但是经过在尕玛尔草原上的遭遇。显然,这群豺提高了对作者的戒备,作者把风干的红毛兔作为礼物送给豺群,但出乎意料的是刀疤豺母并没有接受。
“送礼好办事”这是人类社会的特点。在动物界却一点也不管用。就这样,刀疤豺母再一次离开他们。他们试图用武力强制它们回尕玛尔草原,这样的办法也是行不通的。因为豺群也是有感情的动物,只有以情动人,才能说服他们。
终于强巴和作者找到了帮助他们的机会。一天一个长臂猿捅了马蜂窝,结果豺群被当作替罪羊,遭到了黄蜂的袭击。它们被豺群群追不舍,作者和强巴为了救它们费劲周折把他们引进地窝子,豺群终于领悟了他的好心。
我想说:人和动物同属大自然的生命体,甚至可以说他们都是有感情的动物。读到这部分时,我更加敬佩刀疤豺母的领导能力,因为没有他冷静的头脑和精确的判断力豺群可能就会走向灭亡。
《刀疤豺母》读后感
终于得到了刀疤豺母的信任,再读这一部分的时候,最让我感动的是强巴和作者为他们吃药的情景。经过蜂豺大战后,豺群遭到了灭顶之灾,他们一个个遍体鳞伤,好似一群丢盔弃甲的残兵败将,十分痛苦。他们决定给豺群治疗。当刀疤豺母接受治疗时,别的豺才会放下警惕心也接受治疗。为争取刀疤豺母的同意,作者亲自做了艰难的示范。人是有理性的动物,懂得良药苦口利于病的道理,但是刀疤豺母也明白了作者的用意。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读这本书时,我也知道了金背豺有原始意义的医药保健知识。豺是一种集体观念很强的动物,当他们出去狩猎时,把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留下来,作者和强巴把这两个幼豺照顾得无微不至。当他们回来时看到熟睡的幼豺身上发生的显著变化时,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了动物身上的那种母爱和感恩。豺群在刀疤豺母的带领下来到了他们期盼已久的尕玛尔草原。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吓得魂飞魄散、屁滚尿流。尕玛尔草原在一场春雨过后,草原一下子从叫花婆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金背豺在草原的地位一跃而起,成为了牧民们顶礼膜拜的神兽。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规律,沈石溪的《刀疤豺母》正反映了这一深刻的主题。我喜欢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比如:豺群在铁索桥前向作者哀求;豺蜂大战。这里还有沈石溪生动活泼的语言美,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窥视他对动物的了解及热爱程度。这些都让我深深的体会到其实动物并不像人类想象的那样愚笨,相反他们却是人类反思自己的一面镜子。比如:知恩图报、舍生取义、团结奋进、顽强拼搏······读沈石溪的《刀疤豺母》让我回味无穷。
我从这本书中体会到,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一环扣一环的,哪一处断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为了大自然、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整个地球,我们应该和动物友好相处,融入这个大自然,只有这样,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才不会被破坏,人类和动物才能幸福生活。
作文二:《作文:刀疤豺母》600字
《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疤豺母。
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
后来,强巴和“我”布置了周密的计划,准备将豺群一网打尽,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固执的要这样办,“我”也没办法。当豺群没路可逃的时候,“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毕竟他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伤害这群豺。
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
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
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
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
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
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
作文三:《刀疤豺母读后感》4200字
刀疤豺母读后感
导读: 刀疤豺母读后感(共2篇)...
篇一:《第七条猎狗读后感》刀疤豺母读后感。
忠诚、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猎狗则是猎人的知音。在这故事里主人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者留下的那条狗去打猎。第七条猎狗读后感。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此后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
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读者看到这里,肯定会问:?第七条猎狗怎么会是条忠诚的狗呢??其实它也有它的苦衷:在捕野猪时,他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狗是人类的知音,请不要抛弃它们,要好好珍惜它们、爱护它们。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二)
文/李超
是沈石溪的著名中短篇小说集,讲述了狼、狗、豺三种动物分别发生过的事情。
在读之前,我已经读过沈石溪的许多作品了,如:狼?狈?、灾之犬、老象恩仇记、斑羚飞渡、保姆蟒、虎女蒲公英、猫狗共处、逼上梁山的豺、牧羊豹等。这些小说都证明了沈石溪写作能力以及观察能力都非常好,堪称中国一流作家。
首先是说狼,讲到狼妻、狼?狈?、白狼三个故事。狼妻讲了一只公狼被猎人砸死,沈石溪却异想天开去披着狼皮观察狼怎样生活,并冒充母狼的丈夫抚养小狼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是事情败露,沈石溪逃了出来。狼?狈?与白狼都是写为了亲人,而不顾自己性命的狼的故事。
其次说到了狗,讲到灾之犬、第七条猎狗、藏獒渡魂。最令我感动的是第七条猎狗,讲了一只狗差点被主人打死,逃进密林,但最后有一群豺攻击它原来的主人时,它又出身保护自己的主人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我。
再其次是豺,讲到逼上梁山的豺、暮色。()最感动的是暮色,讲了豺群没有了食物,但是发现了一窝猪。要挑选苦豺去挑战,豺王残忍的选择了母亲霞吐,因为苦豺必须是豺中最老的一个。但是出于母亲以往的对自己的爱,豺王就想代替母亲去当苦豺,但是母亲突然把它撞开,一下子钻进洞里与猪去搏斗,最后与猪同归于尽的故事。
希望大家能多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相信你一定会被那优美的文章而打动!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三)
文/于金航
我读完这本书时,我受到启发很深。
这本书是著名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这本书的主要故事讲的是边境老猎人召盘巴先后养了六条猎狗,但这六条猎狗都没为召盘巴争过气。
一直到召盘巴六十大寿的时候,当地边防哨卡唐连长送他了一条军犬所生的小狗作为礼物送给召盘巴,这些局面才得以解决。
召盘巴把这条狗取名叫?赤利?,赤利从此忠心耿耿的跟着他一起去打猎。
但,因为一件事,赤利被赶了出来。
后来,有一次召盘巴上山,竟遇到了20多条小豺狗和母豺狗的攻击,召盘巴在把箭射完的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很熟悉的身影
闪电般的扑入豺群,救了召盘巴,它也身负重伤,它就是赤利!
我从赤利身上感悟到了它的那份忠诚与勇敢。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二:《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刀疤豺母读后感。
蓬乱的头发苍白的脸,清澈见底的大眼睛,总是淡淡的微笑,机器人的剪刀手,美好纯真的心灵这是我对剪刀手爱德华最总结的描写了。我看完这部片子时,心里一阵感动,不禁赞叹爱德华的美好的内在和对人们内心的那种黑暗的一面的消极情绪的强烈鄙视。
剪刀手爱德华是一部非常经典的片子,这片子讲述了:爱德华是一名机器人,只有剪刀手,被好心的女推销员带到小镇。他对推销员的女儿金一见钟情,却导致金的反感。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金在不良朋友的唆使下,说服爱德华干坏事,并在关键时刻撇下他跑了。爱德华因此受到人们的误解,但他始终承受着。终于,悔恨不已的金爱上了爱德华。这时,这极力歌颂了爱德华心灵的善良纯净,不会用任何计谋,他就如同一个小孩子一般,对人类社会中黑暗的一面会感到束手无策,不知该怎么办,因此也对他人毫无防备之心,总是极力想对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好,却有是又会不自觉会伤害到那些人,也反映了人们社会的复杂和黑暗面,当然也反映了人们的无聊空虚的心理,玩弄欺负外貌虽然古怪,但是内心十分善良的爱德华。
此片中,金也是一位有天使般的容颜,像小仙女一般姿色出尘
的女孩。她最后被爱德华感动并爱上了他,最后帮助爱德华解难。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爱德华对金的爱是永久不变的爱,他把他对金的爱情与他自己一起封锁在了他原来的城堡里,这是一种伟大的爱,实在无法与常人的世俗的爱情相提并论。
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二)
由于今天是周末,天气阴冷,心情烦躁,不适宜出行,于是我只得无奈的躺在床上守着电脑看片了。看了看电脑的d盘里,满满的电影,突然有点拿不定主意,不知道应该看哪一部。是看有文化素养的文艺片?眼花缭乱的动作片?抑或是俗套的现代爱情片?前两天备考的时候无意间翻到一本电影杂志,看到了几年前曾经看过的电影叫做,突然心血来潮想重新回味一遍。
我不得不说,我很佩服约翰尼德普作为演员的敬业精神,这么有难度的造型,这么自毁形象的角色他也敢接,我想好莱坞其他帅气的男演员不一定都会接这种片子。纵观他这几年的一些片子,,还有最近的一部,真是可谓百变啊。且不说效果如何,单是把脸弄得人不人鬼不鬼,服装另类得稀奇古怪就够让人难以接受得了。
回到正题,说这部吧。片中的他饰演一个独自居住在古堡里手上全是各式各样的剪刀的半机器怪人。()脸上惨白仿佛涂了厚厚的一层面粉似的,还有陈旧的被自己弄伤的刀疤横在脸上,全身上下好像穿了盔甲一般,猛的一看,让人很难以接受。最近很是流
行这样一句话哥不是,是寂寞,可是,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感受到了另外一种比寂寞更寂寞的情感。片中的爱德华如孩童一般对世界对现实茫然不知,不懂得利用自己的价值,不懂得最基本的道德常识,不懂得人情世故。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白痴级的呆傻人物也面临了自己的爱情,就这样毫无预兆的陷入了爱情里。他为了心爱的女人不惜被情敌欺骗进行偷盗,最后被抓也没有说出来他们的名字。生气,委屈,冤枉,即使是看影片的我也不禁感到了愤恨,为爱德华那颗善良的心而感到不公。可是,上天却是公平的,在遭遇了一系列的误解而被迫逃离的他终于感动了女主人公,她的良心受到了感化,渐渐地她爱上了这个简单的剪刀手。其实观看的时候,我们不难看到影片中各种对人性的精辟的呈现,那些家庭主妇无知的女人们是如此的势力。爱德华在帮助她们的时候,无怨无悔,不辞辛劳,但是一旦当她们得知他偷窃的时候就变得虚伪起来,害怕爱德华会偷她们。可悲而又可笑的人性啊!
其实,影片的最后我感觉很是牵强,有很多疑问:例如爱德华一个人生活如何自给自足?为什么女主人公说他死了大家就都相信了,甚至不管吉米的死讯?爱德华雕的冰雕确实是美丽生动,可是他哪里来的如此巨大的冰呢?为什么当女主人公已经容颜衰老时他却依旧如故呢?
唉!电影毕竟是电影,更何况还是一部科幻爱情片,现实不现实姑且不去考虑,重点是呈献给大家的一份真挚可贵的爱情吧!
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三)
知道这部老旧的电影是因为选修课的老师播放了,所以理所当然就看了。
是一部关于机器人的现代童话。它讲述一座古堡中住着一位发明家,制造出了各种东西,最后还造出了一个机器人,并给他起名叫爱德华。发明家对这件作品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他甚至教授爱德华人类的礼仪和诗歌,何时微笑何时沉默。然而,没有等到机器人最后完成,发明家就去世了,留下已有人类心智却残留着一双剪刀手的爱德华独自在古堡生活。不知过了多少岁月,一位推销化妆品的中年女子佩格误闯城堡,发现了形象古怪的爱德华。好心的佩格没有被爱德华惨白的肤色和张牙舞爪的剪刀手吓倒,而是怜其孤独,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围绕着这个家、这个小镇、小镇上的人,当然还有永恒的话题爱情。
爱德华的出现,给她们百无聊赖的生活增添了新鲜的刺激,所以大家都对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友好甚至亲昵。当他展露出用剪刀手修剪植物、设计发型的才华,全镇的人几乎都为他癫狂了,把他当成了明星一样的宠儿。但他也有自己的痛苦,那就是爱上了佩格的女儿、美丽绝伦的金。金早已有了男友,而且对这位家庭新成员一直有抵触情绪。为了金的一个请求,爱德华硬着头皮潜入金男友父亲的豪宅,不慎被警察逮捕后也没有吐露真相,唯恐连累心上人。虽然他不久由于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被释放,但周
围的人都把他看成蓄意抢劫财物的危险分子,对他以及佩格全家敬而远之。在这一过程中,金逐渐看清了男友的丑恶嘴脸,与他决裂,并对爱德华产生了好感。
圣诞夜大雪纷飞,矛盾达到了最高潮,爱德华越想做好事就反而被误会得越深,全镇居民都要求驱逐爱德华,甚至连佩格也认为他应该回到古堡中去。在古堡的打斗中爱德华杀死了金恶毒的男友,金也接受了爱德华不求回报的爱。这是爱情最初的交融,也是最后一次的交融,从此爱德华永远隐藏进了不为人知的角落,在那里修剪他的植物、冰雪和爱情
看似悲剧的结尾也许是最好的结局,纯洁的爱情
作文四:《读《刀疤豺母》有感》400字
读《刀疤豺母》有感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是一本讲人和动物之间情谊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沈石溪在草原上,和一群豺的故事,茫茫的大草原上,有一群豺。沈石溪的“同盟者”强巴因为三年前他的爱犬为了救他,被豺咬成碎片要报仇,但是找不到。后来强巴想了一个办法,在一个沟谷中用它们的孩子当做诱饵,豺们会毫不迟疑的来营救,然后点火叫他们往怒江边跑,而沈石溪早就在那边守着了。多亏沈石溪饶他了一命。最终,还是强巴把他们赶走了。可是红毛雪兔没有了天敌,他们吃草根,草也就长不出来了。没过上几个月草原就成了叫花婆。强巴最后还是决定了要把这群豺请回来。他们走了七天七夜,见到了豺。经过好几次的努力,帮助豺打黄蜂,给豺喂了药,去掉了蜂毒,还给豺的儿子做了手术,给他们喂了食,总算豺群同意了回草原。强巴和沈石溪都很高兴,红毛雪兔也少了。
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所以不要破坏了生态平衡。
作文五:《刀疤豺母读后感》1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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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刀疤豺母》,作者是沈石溪。从书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豺的知识。书里面描写的豺是金背豺,它们的领袖是刀疤豺母,金背豺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十分稀少,它们生活在尕玛尔草原。一次捕猎中,人与豺结了仇,强巴和村民抓住八只小豺,威胁豺群,把它们赶出了世代生存的草原。豺被赶走后,红毛雪兔泛滥成灾,破坏草原,牛羊没有草吃,兔子偷吃村民的粮食和菜,还咬死猎狗。村民和强巴无计可施,只好在作者的建议下重新请回金背豺。刀疤豺母带领豺们回到草原,维护了生态平衡,人和豺和睦相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意识到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强巴为了给猎狗报仇,把金背豺赶出草原是不对的,这样做破坏了草原的食物链,红毛雪兔没有了克星,大量繁殖,不但啃光了草,还破坏草根,偷吃人类的粮食,使人类和其它动物处于危难之中。金背豺是红毛雪兔的天敌,只有它们能控制兔子的数量,维持尕玛尔草原的生态平衡。即使人和豺结了仇也不能冤冤相报,对待野生动物要宽容,要保护它们,野生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天使。地球是人类和动物共同的家园,现在野生动物越来越少,许多物种都灭绝了,如果地球上动物都灭绝了,人类也会灭绝的。所以我们要保护动物,给动物创造好的生活环境,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保护动物就是保住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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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今天,我又看完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做《刀疤豺母》,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学家沈石溪。这部作品描写了沈先生和藏族向导强巴在森林里,遇到了一群金背豺。金背豺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而“我”的向导强巴却恶狠狠地朝它们开枪。“我”很困惑,从他的口中,“我”知道,原来在一年前,这群金背豺曾在强巴的眼底下,将强巴的爱犬雪娇活生生地撕成碎片,吞了下去;而且它们时常还吃人养的牛和羊。强巴和整个族人都怀恨在心。终于,人类容忍不了这群眼中钉、肉中刺,将他们从大草原赶走。从山上,可以听见豺的哀号,而山底,人们却欢天喜地。“我”对这种做法很反对,因为这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而藏人对“我”的忧虑不屑一顾,觉得我是杞人忧天,他们认为,“豺狼”豺在前,狼在后,说明豺更加可恶,更应该被消灭,没有要它们的命就算不错了。过了一段时间,因为豺的离去,红毛雪兔的数量在骇人地增加。几乎每天清晨,即使是枪法最差的人或是刚会打枪的小孩,每天早上都能猎获一两只红毛雪兔。人们认为,兔肉可以吃,兔皮可以卖钱,这是一件大好事啊!可是,事实终于纠正了人们的想法,成千上万的红毛雪兔无孔不入,大草原上的草被它们啃得一干二净,就连草根和树皮都被啃光了。甚至有些大胆的兔群还敢撕咬人们的帐篷。人们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组织了大批的狩猎队,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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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投毒等各种方式猎杀兔子。但是,兔群的数量有增无减,大批大批的兔子来到草原上,把草原上的所有植物啃的一干二净,搞的民不聊生。强巴和族人终于意识到,将红毛雪兔的天敌豺赶走是干了一件大蠢事,使得红毛雪兔泛滥成灾。强巴一起与“我”冒着生命的危险,寻找豺群。 他们跋山涉水,终于找到了豺群。起初它们还对“我”和强巴怀有敌意,但最后为了报答我们对豺群的救命之恩,还是同我们回到了大草原,它们曾经的故乡。它们一踏入大草原,红毛雪兔立刻销声匿迹,从此人类和豺过上了相互依赖,友好相处的生活。
我从这本书中体会到,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一环扣一环的,哪一处断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为了大自然、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整个地球,我们应该和动物友好相处,融入这个大自然,只有这样,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才不会被破坏,人类和动物才能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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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六:《刀疤豺母读后感》1900字
刀疤豺母读后感
刀疤豺母读后感
时间:2016/10/24栏目:读后感
刀疤豺母读后感(一)
《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疤豺母。
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
后来,强巴和“我”布置了周密的计划,准备将豺群一网打尽,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固执的要这样办,“我”也没办法。当豺群没路可逃的时候,“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毕竟他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伤害这群豺。
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
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
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
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
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
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
刀疤豺母读后感(二)
在《刀疤豺母》这本动物小说里面,有两个故事,分别就是“刀疤豺母”和豺?秃鹫?鳄
鱼——成丁礼的故事。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前一个故事——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有一次与向导强巴争斗时,在脸上给割了一刀,因此得名。
有一次,向导强巴带着一只极好的猎狗——“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地保护强巴但寡不敌众。忽然,向导强巴想到豺不会爬树,所以爬上了树,但雪娇却被豺群给咬住了。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和豺因此结怨。
后来,向导强巴和“我”布置了计划,准备将豺活活地给烧死。(.fwsir.)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却执意要这样,“我”也没有办法。当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因为心软,所以放了豺群一马。不但因为它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而且“我”从未打算伤害这群豺。
有一次,“我”与向导强巴被野驴团团围住之时,刀疤豺母因为上次的事情,非常感激“我”,所以救了“我”和向导强巴。
后来,因为一些村民的意见,豺群被“我”与强巴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逐渐发生了:红毛雪兔因为没有了天敌,所以开始迅速繁殖后代。到后来,草原里寸草不生。
“我”和强巴后悔把豺群给赶走,没有办法,只好把豺群给请了回来。向导强巴与豺群的恩怨终于解除了。
我从中知道了,我们要合理地保护动物,不可以做伤害它们的事情。
刀疤豺母读后感(三)
在暑假里妈妈的朋友为我购了一箱子书,其中吸引我眼球的书就这《刀疤豺母》。
这本小说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著作的。沈石溪是中国作家学会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会员、上海作家学会理事……沈石溪曾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积累了丰富的动物资料。他的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所写的动物小说将故事性与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还有许多篇作文选入语文课本,还获得奖项。《刀疤豺母》是沈石溪的最新小说,讲述了草原上的一群豺,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为了维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平共处的故事。此书警告人类,猛兽在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等许多话。沈石溪的小说展示了动物世界的神奇,描写了动物的感情世界,是动物文学的迷人之处。擅长动物文学的作家,写了许多著名的作品,除了《狼王梦》,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也很受欢迎。另外加拿大作家西顿的《小战马》、《红脖子》……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海狼》……日本作家椋鸠十的《孤岛野犬》、《赤鸟》……都享有声誉。我们不妨把这些作品找来读一读。
沈石溪的《刀疤豺母》写得十分精彩,希望大家有空的时候可以阅览一下这本书。
作文七:《沈石溪的刀疤豺母》2000字
沈石溪的《刀疤豺母》_550字
这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本书《刀疤豺母》。我花了两天时间就读完了,完全被书中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这本书原始、阳刚、充满着大自然的美,述说这迷人的大草原的故事。 日记://.0s.net.
故事讲述了在一个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高黎贡山特有的稀有动物“金背豺”,和草原上的牧民发生的冲突。金背豺平时经常捕食人们的牛羊,更可恶的是总是对准牛羊的肛门咬,牛羊一吃痛撒腿就跑,一跑肚子里的内脏就被金背豺给拖了出来,最后就死了。牧民们都恨透了金背豺,他们举起了猎枪,发誓要把金背豺赶出大草原。在长时间的捕杀后,金背豺越来越少,最后只能在一个月圆之夜,不舍的离去。之后,草原上的牛儿羊儿无忧无虑的生活着,都长出了一身肥膘,牧民们也很开心,一致认为他们将金背豺赶出大草原是做对了。可这时,另一种草原动物大肆繁衍,那就是“红毛雪兔”。它们越来越多,疯狂地吃着青草,最后连草根都不放过。原本肥嫩的光鲜亮丽的草原像个时髦女郎,现在却变得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最后,人们意识到:金背豺没有了,草地杀手“红毛雪兔”也使他们的牛羊无法生存。在大家的商量下,牧民们派出了一位了解金背豺的汉子,走出草原寻找金背豺,最后,在他的真诚的邀请下,金背豺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到了大草原。金背豺回来后,有丰富的食物来源,将红毛雪兔全都捕杀了,但是它们也不敢再捕杀牛羊了,怕牧民们再一次将它们赶出去。牧民们和金背豺相安无事的和平共处着。
看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们不可以破坏生态平衡,要保护稀有动物,要喝动物和平共处,要保护美丽的大自然,不然后悔也来不及了。
江苏常州钟楼区常州局前街小学四年级:蒋乐涵
石头与小溪的对话_500字
一天,在一个大森林里,一条小溪哗啦啦的在地上唱歌,欢快地向前流去,看见了美丽的花朵,绿茵茵的树木,还有两边,崎岖不平,的石壁。
流着,流着,一块巨大的石头,赌住了小溪的去路,小溪心平气和地说;石头哥哥,请你让一让好吗?我们要过去啊!
石头愤怒地说;不行,我告诉你,这里是走不通的,你快回去吧!这时,小溪又心平气和地说;石头哥哥,让我们过去吧!我们要奔向大海,要投进大海母亲的怀抱。
面对困难,小溪从来都不退索的,这时,石头又愤怒地对小溪说;小东西,我再告诉你一遍,这里是走不通的,你知不知道,要走就绕道走吧!这时,小溪想了想,哪怕我话说的再好,也是没有用的,于是小溪就召集伙伴们来,来相劝,这时的石头怕面子没有,连忙对小溪说;我们一起向前冲好吗?
说完,他们两相聚在一起,齐心协力向前涌去。可是,石头无情的把小溪冲到另外的地方去了,这时,石头哈哈大笑说道;自不量力的东西,我才不管你呢?这下被我冲走了吧!
这时,被石头冲走了的小溪又回来了,气喘吁吁地也回到了石头的身边,说;石头哥哥,我们不要再你说我,我说你,我们和好吧!一起冲好吗?过了一会石头想了想,对小溪说;我骂你,你不气我了,小溪笑笑说;我从来不气你,这时,石头问道,为什么,西溪小连忙说;石头哥哥我们是朋友啊!
石头也永远不会明白的,因为懦弱只是小溪的外表,然而,他们的内心却是各外的坚强,所以说;面对强大的对手,才会坚韧不拔,永不言败啊!
初三:活泼的凤儿
山溪_550字
水皆缥碧,千丈见底。
游鱼细石,直视无碍。
急湍甚箭,猛浪若奔。
夹岸高山,皆生寒树,负势竞上。
互相轩邈,争高直指,千百成峰。
泉水激石,泠泠作响。
——《与朱元思书》节选
早闻山溪的美以及动听的音韵,这次才亲眼目睹。
出现得很突然——刚踏进洞里,眼前就是一条清澈无比的山溪。它从乱石、巨石间,挤出,泻去,哗哗作响。水在石头上蹦跳,翻出洁白的水花,吐出许多泡沫,似乎在欢迎着我们。其色如玉,泛起无数细雨,滋润了小碎石,也滋生出绿洲一片。石头旁,处处都往下渗着水,叮叮咚咚,水珠儿一串一串,像极了挂满一排排晶莹剔透的珠帘。带着花香的微风轻轻拂过,缕缕阳光透过缝隙流下,它泛着红晕,好似羞涩的少女。鱼鳞般的水纹,则好似闪闪发光的粉妆。我情不自禁的掬起一捧水,把脸埋进水中。清凉的溪水瞬间洗走了旅途的风尘和暑气,只剩下凉凉的快意。
它依然哗哗作响,弹着琴,唱着歌,奔向远方。随着它的脚步,我也急忙跟了上去。它滋润的地方,芳草萋萋,几株幽兰开着淡蓝的花,散发着阵阵幽芳。
到了前方,它不再“哗啦啦”的唱歌了,而是叮叮咚咚地哼调了。此时,溪水碧沉沉的,好似一叠厚厚的玻璃,就连溪底的游鱼和碎石也历历可数。两岸的樱树枝繁叶茂,轻轻地,花瓣落下,极轻极轻地“啪”一声,像为溪水伴奏。风拂过树林时,沙沙作响,又像为它喝彩。
渐渐地,小溪变成了涓涓细流,看不见泛起的水花,听不见哗哗的流水声,只有你把耳朵与它贴的很近很近时,才能听到的细细的窸窸窣窣的流水声。
“哗啦啦——”、“叮叮咚咚——”“窸窸窣窣——”这是山溪那美妙的余韵。大自然赐予我们的恩泽,还不够多吗?
福建福州晋安区福州晋安教师进修附小六年级:张嘉雯
作文八:《《刀疤豺母》读后感》500字
《刀疤豺母》读后感
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
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
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
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
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
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
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
《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
疤豺母。
作文九:《《刀疤豺母》读后感》800字
《刀疤豺母》读后感
《刀疤豺母》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群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群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群金背豺给杀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群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群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杀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枪。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死。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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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提纲
题目:《刀疤豺母》读后感
中心:强巴的贪婪造成的后果。
重点:找回金背豺。
一段:强巴对金背豺恨之入骨。
二段:失去金背豺的后果。
结尾:动植物是相互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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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十:《沈石溪的《刀疤豺母》》600字
这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本书《刀疤豺母》。我花了两天时间就读完了,完全被书中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这本书原始、阳刚、充满着大自然的美,述说这迷人的大草原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在一个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高黎贡山特有的稀有动物“金背豺”,和草原上的牧民发生的冲突。金背豺平时经常捕食人们的牛羊,更可恶的是总是对准牛羊的肛门咬,牛羊一吃痛撒腿就跑,一跑肚子里的内脏就被金背豺给拖了出来,最后就死了。牧民们都恨透了金背豺,他们举起了猎枪,发誓要把金背豺赶出大草原。在长时间的捕杀后,金背豺越来越少,最后只能在一个月圆之夜,不舍的离去。之后,草原上的牛儿羊儿无忧无虑的生活着,都长出了一身肥膘,牧民们也很开心,一致认为他们将金背豺赶出大草原是做对了。可这时,另一种草原动物大肆繁衍,那就是“红毛雪兔”。它们越来越多,疯狂地吃着青草,最后连草根都不放过。原本肥嫩的光鲜亮丽的草原像个时髦女郎,现在却变得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最后,人们意识到:金背豺没有了,草地杀手“红毛雪兔”也使他们的牛羊无法生存。在大家的商量下,牧民们派出了一位了解金背豺的汉子,走出草原寻找金背豺,最后,在他的真诚的邀请下,金背豺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到了大草原。金背豺回来后,有丰富的食物来源,将红毛雪兔全都捕杀了,但是它们也不敢再捕杀牛羊了,怕牧民们再一次将它们赶出去。牧民们和金背豺相安无事的和平共处着。
看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们不可以破坏生态平衡,要保护稀有动物,要喝动物和平共处,要保护美丽的大自然,不然后悔也来不及了。
江苏常州钟楼区常州局前街小学四年级:蒋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