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论管仲的经济法律思想管》3200字
论管仲的经济法律思想
摘要,管仲,春秋时期的政治家、军事家,先秦法家的奠基者,齐桓公在 位时,,对齐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实行了改革,在他的帮助下,齐桓公“一 匡天下”。分析管仲的经济法律思想并着重论述该思想的社会实效问题。
关键词,仓廪实而知礼节,相地而衰征,令顺民心
管仲,, 一前645),即管敬仲,名夷吾,颍上,今安徽颍水之滨,人。 春秋时期政治家、军事家,先秦法家的先驱者。齐桓公在位时,由鲍叔牙推荐 任卿职,对齐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实行了改革,在他的帮助下,齐桓公“九 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主。管仲的政绩不仅在当时而 且对后世产生了积极影响。管仲的思想主要见之于《左传》、《国语》、《管 子》、《史记》中。他的思想对后来儒、墨、道、法各家思想都有不同程度的 影响,为后世广泛借鉴。
由于管仲倡导“法治”思想,主张富国强兵,战国时期的法家一般都奉他 为先驱,借他的名声来传播他们的思想。现存《管子》一书,主要是战国中、 后期齐国的法家托名管仲而著,是先秦管仲学派的著作汇编。它的写作年代, 大抵始于战国直至秦汉,有些观点源自管仲。因此,本文以《管子》一书为基 础,探讨管仲的经济法律思想。
1仓廪实而知礼节
在管仲执政期间,齐国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管仲为了使齐国富 强,首先致力于经济改革。他认为经济繁荣是使富国强兵的前提,也是使人们 遵守礼义法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物质基础,因而他提出了 “仓廪实而知礼节, 衣食足而知荣辱。”强调只要经济得到发展,人民得以温饱,就会提高道德水 平,从而自觉遵守礼义法度。这种立足发展经济的犯罪预防理论,在当时提出 是非常难得的。这种思想不但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上具有一定的朴素唯物主义 因素,而且对当时一味压榨剥削劳动人民,不顾人民的死活,空谈“礼义廉耻” 的贵族是一种深刻的揭露和批判。
管仲很重视道德和法律的作用,他把“礼、义、廉、耻”称为“国之四 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仲把礼、义、廉、耻比作治国的四根绳索, 他要求饬四维,明鬼神,衹山川,敬宗神,恭祖旧,充分发挥礼、义、廉、耻 的作用。但他反对空谈礼义法度,他认为国家首先要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把 发展生产视为立法的根本。他在《牧民》篇中说,“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 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意思是,统治者只要注意农 时,发展生产,使国家财务充足,才能使远者愿意迁来,本国人民愿意留住。 只有生产发展了,人民粮食充足,衣食无忧,才能谈得上礼义法度。这种思想 是他在齐国进行一系列改革的理论基础。其中也涉及到他对法律道德与经济生 活关系的观点。
2相地而衰征
在农业方面,管仲打破了井田制的限制,对当时大量发展起来的私田实行
“相地而衰征”的措施,即按土地的好坏,分成等级,按等级收税。这些措施 是以新的地租形式剥削农民,在实际上承认了私人占有土地的现实,该措施既 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又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使农民生活得到了安定。在 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方面,管仲还提出了另一重要主张,就是“与民分货”。 “与民分货”就是按照田地的性质规定一定的数量,把其中的一部分收获物交 给土地所有者,其余一部分归土地耕种者自己所有。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促进了齐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管仲还规定了 “无夺民 时”,不允许各级官吏、富人在农忙季节征用劳役,以保护农业生产适时顺利 地进行。“牺牲不略”即不准富人掠夺平民的牛羊牲畜,以保护耕牛的繁殖和 牧业的发展。对无法维持生活的穷人,政府还要实行“遂滋民,与无财”的救 济措施。
在环境保护方面,管仲主张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规定“山泽各致其时”, 即禁止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滥伐滥捕,以保护树木和鱼类的正常生长、免遭破 坏。伐木和渔猎只准在适当的时期进行。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是现代人在经历了无数的惨痛事件后才得出的正确认识,而管仲在两千多年前 就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其远见和卓识不得不另人钦佩。
在工商业方面,齐国地处海滨,土地贫瘠且土地面积狭小,但齐国海产资 源丰富,因而从西周初期便确立了 “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 6的方针。管 仲年轻时曾与鲍叔牙一起经商,极富经商经验,在他为相之后,仍十分重视商 业的发展,把发展商业作为富国强兵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他要求人民把“皮币 玩好,使民鬻之四方”以发展齐国的商业贸易。管仲还利用齐国滨海和矿产比 较丰富的有利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渔业、盐业和冶铁业。他设置盐官和铁官 管理盐铁业,并由国家垄断经营,同时还采取了鱼盐出口不纳税的政策,用以 鼓励渔盐贸易。
管仲在立法时着重兼顾“富国”与“富民”两方面。这样的立法思想,虽 然他这样立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但是那种原始的古典 的民本思想还是在客观上给民众带来了较多的实惠,也正是因为如此,齐国才 得以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大国。 3令顺民心
管仲法律思想的特别之处,是适应奴隶转化为农民的趋势,提倡以人为本。 “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立则国固,本乱则国危。” “所谓天者,非 谓苍苍莽莽之天也。君人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 危,背之则亡”。这种以人为本,认识到人民群众对于封建统治的重要作用, 重视劳动人民的思想是有进步意义的。同时,管仲对人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 “好恶利害”的人性论。他认为,“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 害”,因此。君主立法就要了解民心之“好恶”,并且因势利导加以利用。他 为统治者提出以顺民心、合人性为原则的政策或立法主张,“民恶忧劳,我佚 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 立法符合了民众的欲望就会得到民众的拥护。要想“令行禁止”,丨顿民心、合 民情也是至关重要的,“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 这种民本思想适应社会变革和新兴封建统治者的要求,采取顺民的具体措施, 最大限度地组织民众积极参加耕战,促使齐国的综合国力得以迅速提升,积极 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基于管仲“好利恶害”的人性论,他认为要保证法令的贯彻,必须“劝之
以赏赐,纠之以刑罚”。他虽然把礼仪廉耻比作国之四维,但更重视赏罚的作 用。不但如此,在行赏施罚上,他用新时期改革家的睿智,打破了宗法血缘的 用人唯亲制度,主张“匹夫有善,可得而举”,提倡破格选拔人才,无论平民 还是奴隶,只要是有“一技之长”、品性良善的“秀民”,都可被提升为 “士”,士经过考察选拔,最高可以上升为上卿的副职,管仲还规定乡大夫有 推举人才的责任,如若有才不举,便以“敝贤”、“敝明”论罪。他主张对官 吏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那些“不用上令”、“寡功”和“政不治”的官吏也 敢于绳之以法,“一再则宥,三则不赦”,使官吏各尽其职,做到举善诛恶, 国治民安。
不过管仲的“纠之以刑罚”的锋芒主要还是指向劳动人民的。他曾按职业 和身份将“国”,国都以内,和“鄙”,国都以外,的居民重新加以编制,并 寄内政于军令,以加强军事力量和对人民的控制,从而达到兵力强壮和统治秩 序稳定的目的。管仲还主张加重刑罚,使平民时时畏惧刑罚的威严。
管仲之后,诸子百家兴起,他们纷纷著书立说宣扬自己的主张,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作为诸子百家第一人的管仲,他的法律思想在众多学派中独树一帜, 不可取代。代表我国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家片而强调德治和礼教的作用,不太注 重法律,在政治理论上失之保守,而完成了新兴地主阶级变革的所谓的“法 家”,完全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过分玩弄权术,对民众一概以严刑峻法加 以管理和镇压,对道德教育不屑一顾。只有管仲和以管仲为先导的齐法家既注 重道德感化又重视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将二者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也正是如此,齐国才能在那样一个诸侯纷争的年代在短期内迅速崛起,成为当 时最强盛的大国。我们现在有必要对管仲及以其为代表的齐法家的法律思想进 行比较和整理,取其精华,为我们现在的法治社会服务。
作文二:《论管仲之谋的哲学意义》8800字
作者:王凤琴
中国哲学史 1996年09期
管仲之谋向为史家所称道。大史学家司马迁曾说:“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邀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平准书》)又说:“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史记·管仲传》)在中国历史上大有作为的齐桓公,运用管仲之谋,发展经济,充实国力,终于使偏居东海一隅的齐国,成为一度称霸于诸侯的一流强国。笔者根据流传至今的管仲及其学派的著作《管子》一书,并参之以其他文献,对管仲之谋加以研究,探讨其哲学文化内涵。
一、予之为取政之宝 ——管仲之谋的历史观
管仲之谋的内容丰富而深刻,涉及到各个方面,例如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军事、外交、个人修养和人际关系等各个领域;其思想蕴涵了哲学、伦理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的许多基本理论问题,在其观点与方法中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笔者认为予之为取政之宝的谋略思想是管仲之谋的精华,故重点对其历史观的唯物主义因素加以剖析。
(一)“予之为取”一谋的主要含义。
《牧民》篇指出,当政者对待民众“能逸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
“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本文引《管子》只注篇名)
就是说,如果当政者能够满足民众的欢乐、富贵、安定和生育等基本需求,则民众就会为当政者承受忧劳、贫贱、危难和灭绝等本来所不愿意要的东西。《形势》篇也说:“莫乐之则莫哀之。莫生之则莫死之。往者不至,来者不极。”意思是先给予,然后才能取得;正是由于给予,所以才便于取得;以给予的手段,来达到取得的目的。在战略和目的上要取得,在策略和实施方法上则要先给予。从整体的、长远的利益上要取得,在部分的、眼前的措施上要给予。这是贯穿于《管子》全书的“予之为取”一谋的主要含义。这种含义在上述的话中主要是关于政治、经济方面的,但它实际上也应用于军事、外交和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这一谋略,对于主要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管仲及其学派的思想家来说,是一种非常清醒和机智的思考。
从《管子》原文的表述形式和语法结构来说,“予之为取”一语可以说具有双关含义。第一,把句中的“为”解释为“为了”(表示行为的目的),全句意为“给予是为了取得”,表明以给予的手段来达到取得的目的。第二,把句中的“为”解释为“作为”、“是”、“等于”,全句意为“因为先给予然后才能取得,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给予就等于取得”。这两种解释可以兼顾、兼通,一种解释似不能尽举其内涵。古代哲学家有时喜欢用这种双关的思辨式的表达,来抒发自己的智慧。
(二)“予之为取”的历史观:民本论、人性论和价值论。
⑴民本论:以民众为本位的思想。
“予之为取”谋略实施的主体是当政者,其客体是民众,即予之于民,取之于民。体现了以民众为本位的重民思想。
管仲提出以民众为“本”、为“天”、为“圣”的观点。
以民为本。《霸形》篇载管仲对齐桓公说:“君若将欲霸王举大事乎?则必从其本事矣。”桓公说:“敢问何谓其本?”管仲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即要想成就霸王之业、兴举大事,就必须从争取齐国百姓这个最根本的事情做起。《霸言》篇又说:“夫霸王所始也,以人为本。”即霸王事业的开端是以人民为本位。所谓“本”,即根本、根源、根基,也表示重要。
以民为天。有一次齐桓公问管仲:“王者何贵?”管仲说“贵天”,桓公即仰面看天,管仲风趣地说:“所谓天者,非谓苍苍莽莽之天也。君人者,以百姓为天。”(见《说苑》卷三)管仲把百姓比做“天”,也是极言争取民众的重要。
以民为圣。《君臣上》篇又提出如下名言:“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这里包含着从总体上看民众最神圣、最聪明的观点。即使有商汤、周武王的德行,也要善于综合民众的言论。明君应该顺从民心,做事要以民众所关心的事情为出发点。这在当时是很杰出的思想。
《小称》篇载管仲对民众观察力的称赞:丹青在深山,美珠在深渊,民众都能发现并把它们取出来。我们会有错误的行为,而民众却不会有错误的评价。民众看得太清楚了,不可能逃过民众的观察力而做错事。在《桓公问》篇记载管仲向桓公提议设立“啧室之议”的纳谏机构,专门听取民众的批评,并提议让敢于在君主面前据理力争的东郭牙主持此事。这也是一种开明的见解和措施。
⑵人性论和功利主义价值观。
“予之为取”的另一理论前提,是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管仲承认有共同的人性,即趋利避害。《禁藏》篇说:“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从不入焉。”管仲年轻时经过商,齐国又近海,人们上山下海孜孜矻矻以求利,这可以说是他的经验之谈。
《国蓄》篇说:“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形势解》篇也说,民之情“莫不欲利而恶害。”管仲认为,喜、怒、欲、恶、乐、忧等人类感情,皆起源于利害。他把追求物质利益视为人的天然本性的正当要求。这是一种包含朴素唯物论因素的人性论和价值观。
(三)从理论到决策的关键和契机。
在上述民本论,人性论和价值观的理论基础上,管仲十分自然地引申出“予之为取”的经济、政治谋略思想。其关键和契机是:得人者必须得人之心,得人之心必须给人以物质利益,即得人、得人之心和给人以物质利益三者一致一体。
争天下者的大计谋在于争取人民。《霸言》篇指出:“争天下者必先争人。明大数者得人,审小计者失人。”即争取民众是争得天下的必要条件,懂得大计谋才能争取民众,玩弄小权术只会失掉民众。《五辅》篇总结历史经验说:“显于天下”的圣王是由于“得人”,“失国家”的暴王是由于“失人”,国君若想成就王霸之业,如不致力于得人,则会导致兵挫地削、身死国亡的结果。其结论是:“人不可不务也,此天下之极也。”即致力于得人是天下最重要的事情。
得人重在得人心。《参患》篇说:“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即争人而不能得其心,则与孤家寡人一样。《禁藏》篇又说:“为国之本”,“得人之心而为纪”,把争取人心作为治国的根本和关键。
得人之心重在满足人民的利益。正如《五辅》篇所说:“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形势解》篇也说:“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
由此必然引申出“富民”的政策。《禁藏》篇说:“故善者执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引而来,不烦不扰,而民自富。如鸟之覆卵,无形无声,而唯见其成。”采取“利民”、“富民”政策,犹如鸟儿孵雏,不知不觉卵就孵成了小鸟。所以《治国》篇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
在提出富民政策的同时,管仲还提出“取于民有度”,即减轻人民负担和关心民众疾苦的主张。《权修》篇论证说:“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间,则上下相疾也。是以臣有杀其君,子有杀其父者矣。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霸形》篇提出“轻其税敛,则人不忧饥。缓其刑政,则人不惧死。举事以时,则人不伤劳。”《小匡》篇说“薄赋敛则民富”。《问》篇提出了询问人民生活的几十个问题,《入国》篇提出救助各种生活有困难的人之九项措施。《轻重甲》篇载管仲向恒公建议,如果能做到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死者得葬,不赡者得赈(贫穷者得到救济),则天下之民归之若流水,这就叫做争取天下民众的计谋。
管仲之谋的历史意义,从总体上说是把人民群众看作统治阶级奴役,利用的工具。但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民众的力量与智慧,认识到劳动人民对建立、巩固封建政权的重要作用。这符合统治阶级长远整体的利益,并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二、对立转化善筹谋 ——管仲之谋的辩证法意义
管仲之谋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司马迁说:“其(指管仲)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功效,指胜利)。”(《史记·管仲传》)正道出了管仲善于利用对立面转化的辩证法。
《七法》篇说:“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难易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这里一口气列举了十几对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对立面。其中“决塞”也是一对对立面,意指开决和堵塞,犹言正面和反面,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计数指计算筹谋。管仲认为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在他的谋略中渗透了这种思想。
(一)“智谋胜之”:以势取胜的计谋。
《霸言》篇说:“大而不为者复小,强而不治者复弱,众而不治者复寡,贵而无礼者复贱,重而凌节者复轻”,富而骄肆者复贫。即大而无所作为会变小,强而治理不好会变弱,众而治理不好会变小,贵而无礼会变贱,重而超越规范会变轻,富而骄傲放肆会变穷。因此,处于劣势者可以以“智谋胜之”,如“因其大国之重,以其势小之。因其强国之权,以其势弱之。因其重国之形,以其势轻之”。说的是大国会因其自身地位重要、权威强盛和形势优越而在主观上失谋,在行动上犯错误,这时弱小一方就可因势利导,促使其向反面转化,从而战胜它。这就是以势取胜的计谋。
(二)“乘瑕则神”:以弱胜强的计谋。
《制分》篇说:“凡用兵者,攻坚则轫,乘瑕则神。攻坚则瑕者坚,乘瑕则坚者瑕。故坚其坚者,瑕其瑕者。屠牛坦朝解九牛,而刀可以莫铁,则刃游间也。”这里用有经验的屠夫一天宰9头牛,而刀刃还可以削铁的实例,说明用兵打仗,攻击对方坚固环节则容易受挫,而攻薄弱环节则容易取得神效。攻打坚固环节,薄弱的也会变得坚固;而攻打薄弱环节,坚固的也会变得薄弱。所以,对其坚固的环节,要率先稳住不动,而专门削弱其薄弱环节。《霸言》篇又把这一谋略概括为“释实而攻虚,释坚而攻脆,释难而攻易”的公式。
**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把这一谋略运用得炉火纯青,发挥得淋漓尽致。说明**的军事计谋有着深远的文化渊源。
《霸言》篇又说:“强弱之形,诸侯合则强,孤则弱。骥之材,而百马代之,骥必疲矣。强最一代,而天下攻之,国必弱矣。”
用100匹普通马去跟1匹千里马比赛,千里马一定疲惫不堪。联合普天下的弱国去对付冠绝一代的强国,强国也一定会变弱。这是以弱胜强的计谋在诸侯国之间关系中的应用。
(三)“先王贵当”:注重分寸的计谋。
《枢言》篇说:“爱人甚而不能利也,憎人甚而不能害也,故先王贵当。”即爱得过分反而不利,所谓溺爱有害。恨得过分反而不能加害,这也叫向反面转化。所以做事要恰当,注重分寸。恰当又叫适中,有节制、适度或正道。《禁藏》篇提出:“立身于中,养有节。”即立身行事要保持适中,物质生活要有节制。《形势》篇也说:“失天之度,虽满必涸。”告诫人们丧失自然的节度,虽然丰满也一定会干涸枯竭。
《白心》篇说:“若左若右?正中而已矣。”即是左好呢?是右好呢?还是正中为好。《法法》篇给“正”下定义说:“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过与不及也,皆非正也,非正则伤国一也。”即“正”是用来正确规定万事万物本性的。圣人精于修炼自己的德性,立身于中正之道,明确用“正”的原则来治理国家。“正”是用来制止过分和弥补不足的,过分和不足两种偏向都不合乎“正”,对国家的伤害都一样。看来当时还没有“左比右好”的观念。
常人的心理是希望好处多占一点,利益多得一点,因而做出过分的举动,但结果却适得其反。正如《法法》篇说的“求多者其得寡,禁多者其止寡,令多者其行寡。”“未有能多求而多得者也,未有能多禁而多止者也,未有能多令而多行者也。”只有深谙向对立面转化的辩证法,才能说得出如此警世骇俗的名言。
(四)“不平其秤”:留有余地的计谋。
《重令》篇说:“天道之数,至则反,盛则衰。人心之变,有余则骄,骄则缓怠。”即天道的规律,是事物发展到尽头则走向反面,发展到极盛则走向衰落。人心的变化规律,是富富有余则骄傲,骄傲则懈怠。《白心》篇也指出:“强而骄者损其强,弱而骄者亟死亡。强而卑(谦卑)者伸其强,弱而卑者免于罪。”《宙合》篇由这些对立转化得出结论说:“故有道者不平其秤,不满其量,不殷其乐,不致其度。”“功大而不伐,业明而不矜。”有道者不把自己说得很满,不沾沾自喜,不超越事情的分寸。功劳大而不自夸,事业盛而不矜持。这就是留有余地的计谋。
(五)“人主操逆”:把握反面的计谋。
《枢言》篇用格言的形式指出:“贵之所以能成其贵者,以其贵而事贱也。贤之所以能成其贤者,以其贤而事不肖也。恶者美之统也,卑者尊之统也,贱者贵之统也。故先王贵之。”说的是贵者的作用恰恰是在于为贱者服务,贤者的作用恰恰是在于为不肖者服务。丑恶是美丽的基础(没有众多的丑恶也衬托不出少有的美丽),卑贱是尊贵的基础(没有众多的卑贱也显不出少有的尊贵)。这里意在提醒应重视不肖、丑恶、卑贱这些看似消极一面的价值与作用。
同篇中又说:“凡国之亡也,以其良者也,人之自失也,以其所长者也。故善游溺者死于梁池,善射者死于中野。”即国家的败亡是由于它的好处。人的失误是由于他的长处。游泳能手死于水池,善射者死于矿野。这里意在提醒应注意优点、长处会转向反面。
《枢言》篇又结合生活中的实例说明这个道理。对一般人来说,爱会转化为恨,德会转化为怨。有人娶了媳妇会忘了娘,有了老婆反而不孝敬父母。有了好工作,家里富足了,操行反而下降了。所以,不能使人太感到满足,满足了会转向反面。“人主操逆,人臣操顺。”“操逆”即把握反面,从反面做工作。实行反着来的策略,可以换取顺着来的效果。在把握反面的计谋中,也渗透着对立转化的思想。
(六)“随时而变”:捕捉时机的计谋。
《霸言》篇指出:“智者善谋,不如当时。精时者,日少而功多。”意即智者善谋,不如善于捕捉时机。把握准时机,则事半功倍。因此主张“务具其备,而慎守其时。以备待时,以时兴事,时至而举兵”。
《正世》篇提出“随时而变”,“与时变”,《山至数》篇也认为要“乘时进退”,指根据时机变动策略、决定进退。
《宙合》篇以生动的事例,通俗的语言说明了把握时机的重要。“春采生(嫩叶),秋采蓏(果实),夏处阴,冬处阳。此言圣人之动静、开合、屈伸、盈缩、取予之因于时也。时则动,不时则静。”“譬之犹夏之就凉,冬之就温焉,可以无及寒暑之灾矣。”这就是捕捉时机的计谋。
(七)“称身之过”:自我警戒的计谋。
管仲在《小称》篇说:“善罪身者,民不得罪也。不能罪身者,民罪之。故称身之过者强也,治身之节者慧也。”指出善于归罪自己的,老百姓就不会归罪。不能归罪自己的,老百姓就要归罪。这又是一个对立面转化的实例。管仲认为,承认自身过错是强的表现,修养自身节操是智慧的表现。把过错归于自己,可以使自身戒惧警惕,导致成功。把好事归于自己,会使自己骄傲放纵,导致失败。管仲相桓公,经常劝桓公节制自身,不忘忧患。管仲死后桓公放纵自身,导致内乱,自己也不得好死。这个教训至今发人深省。
三、智者善谋 ——管仲之谋的认识论意义
“智者善谋”,而智慧、谋划又属于认识的过程。在管仲之谋中包含着丰富的认识论思想,研究它可以从哲学认识论上给今人以某些启示。
(一)“彼道自来,可借与谋”:管仲之谋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前提。
管仲认为,存在于客观世界的道(规律)是自然而然起作用的,人们一旦认识了它,就可以借用来作为谋略筹划的根据。这就是《内业》篇中“彼道自来,可借与谋”的意思。
古人还常用“则”、“法则”表示规律。《七法》篇说:“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甚多,皆有均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说明则就是自然界和人类共同不变的规律。《形势》、《心术上》、《七法》等篇中多次谈到“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更其节,古今一也。”“毋先物动,以观其则。”“不明于则,欲措仪画制,犹立朝夕于运均之上,摇竿而欲定其末。”“用则者安,不用则者危。”即事物的法则有其客观的必然性,人们的任务就是认识和利用它;不认识法则,就无法从事有效的谋划;运用法则行事就能取得成功,违背则会带来危害。
由于管仲坚持了以上这些原则,因而使其谋略能够从实际情况出发,容易取得成效。韩非曾说“管仲之所以治齐”,是由于能够做到“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即根据名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是非,比照实行的效果来审查言词。
(二)“人皆欲智而莫索其所以智”:智谋产生的途径。
《心术上》篇提出,人们都想有智谋,而不知道智谋之所以产生的方法和途径。又指出:“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这是把认识的两极——认识的客体与主体作出明确的区分。认识的客体即认识的对象,是客观世界的事物,叫做“彼”;认识的主休即认识活动的发出者叫做“此”,彼比对立,主客分明。若想认识客观,便要修养认识的主体。
怎样修养认识的主体呢?该文形象地说要“洁其宫,开其门”,并解释说:“宫者,谓心也。心也者,智之舍也,故曰宫。”“门者,谓耳目也。耳目者,所以闻见也。”“耳目者,视听之官也。”古人把心脏看成思维的器官,这里把心脏说成智慧的宫殿,耳目是宫殿的大门,只有把宫殿打扫干净,敞开大门智慧才能通过大门直达心灵的宫殿。
此外,管仲还提出观察、询问与思索等求知方法。
1.观察询问出智慧。
《八观》篇专门列举八项基本的社会调查项目,认为通过这八项调查,可以了解一个国家的重要情况:①巡行田野,视察耕耘,计算农业,可知国家的饥饱。②巡行山林湖泽,观察桑树麻田,计算六畜生产,可知国家的贫富。③进入都城,视察宫室,观览车马衣服,可知国家的侈俭。④考察灾情,计算从军服役人数,计量国家的费用,可知国家的虚实。⑤入州里,观察风俗习惯,了解教育状况,可知国家的治乱。⑥入朝廷,观察左右,了解大臣,考察一国上下重视什么轻视什么,可知国家的强弱。⑦考察法令的制定,人民的管理、威严和宽惠的政策是否行得通,可知国家的兴灭。⑧考察敌国和盟国,了解上级意图,考察农业,观察民产有余或不足,可知国家的存亡。这些项目涉及到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军事和外交等各个领域的基本情况,的确是一个高瞻远瞩的谋略家所应该广观博察、审慎了解的。
《问》篇则专论用询问方式进行调查。篇中列出六十几个问题,相当于一份详细的调查提纲,其内容也非常广泛。
如在国家经济生活方面的,“问国之伏利(尚未开发的资源),其可应人之急者几何所也”。“人之开田而耕者几何家?”“理园圃而食者几何家?”“国所开口而食者几何人?问一民有几人之食也(一个农业劳动力可提供几个人的口粮)?”甚至问手工业者的数量,马牛的肥瘦,死的牛马的数量,放牧牛马的多少,几乎涉及当时生产的各个方面。
关于人民生活方面,“问独夫、寡妇、孤穷、疾病者几何人也”,“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等等。
在社会风气和道德状况方面,问“子弟以孝闻于乡里者几何人?”“乡子弟力田为人率者几何人?国子弟之无常事,衣食不节,率子弟不田弋猎者几何人?男女不整齐,乱乡子弟者有乎?”等等。
总之,《问》篇所列举的调查纲目,其细致周到程度,为当时中外典籍所罕见。其中既有定性的提问,也有定量的统计。通过这种详细而周密的询问调查,就可以为良好谋略的制定提供充分可靠的事实根据。
2.思索生智。
对观察、询问得来的材料还要加以思索。《内业》篇论述了这个问题,提出“思索生智”,并用诗一般的语言说:“能专乎?能一乎?能无卜筮而知吉凶乎?能勿求诸人而之己乎?思之,思之,又重思之。”即能专心吗?能一意吗?能不用占卜而预知吉凶吗?能够不求助于人而依靠自己解决问题吗?那么就请您思考、思考、再思考吧!
《枢言》篇说:“圣人用其心。”“动作必思之。”可见用心思索跟观察、询问一样,都是智慧谋略产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3.借谋增智。
《九守》篇说:“目贵明,耳贵聪,心贵智。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辐凑并进(发挥众人耳目心思的作用),则明不塞矣。”《小匡》篇说:“桓公能假其群臣之谋以益其智”。《管子》一书中记载了不少这方面的实例和故事,同时也说明不可忽视小人物的智谋。
如《戒》篇记载,内官中妇诸子由桓公在外居住而没有到鼎进食,推测出他必有外事方面的忧虑。桓公只好告诉她,自己想召集各国诸侯,而人家却不来。问她该怎么办?中妇诸子回答说:“我如果不作服侍别人的事,别人也就不会给我做衣服;是不是在您这方面还有使人家不来的理由呢?”桓公把这话告诉管仲,管仲说:“这真是圣人之言,您一定得照办。”
《小问》篇记载,勤杂工东郭邮从桓公和管仲谋划时的神情动作,推测刘国将伐莒国,于是桓公请东郭邮坐下,与他共同谋事。篇中还借婢女之口对管仲“毋少少,毋贱贱”,即在谋划中不要小看少年人,不要轻视卑贱者。这位婢女由大臣宁戚所说的“浩浩乎”3个字, 推测出宁戚想娶妻成家,令管仲大为佩服。
以上说明,人不分贵贱都有自己的聪明与智慧,大人物也需要从小人物那里汲取智谋,以补充自己的不足。
管仲相桓公兴齐图霸达40年之久。管仲之谋“犹飞鸿之有羽翼”,“若济大水有舟楫”(《霸形》),对于当时齐国和中国社会的意义是十分巨大的,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上亦有重大影响,对现代中国人也多有启发。所以,从古到今得到不少志士仁人、思想家、政治家的称颂,这决不是偶然的。
作者介绍:王凤琴 北京语言学院副教授
作文三:《关于孔子论管仲的争议》7400字
作者:冯浩菲
文史哲 2006年06期
中图分类号:B2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1-4721(2006)02-0048-05
管仲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有争议的重要人物,孔子对管仲的评论,也成为历来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根据《论语》一书记载,孔子对管仲的评论主要有四条:一条见于《八佾》篇(以下凡引《论语》只出篇名),其文云:“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即认为管仲为人器量狭小,不节俭,不懂得礼节。一条见于《宪问》篇,云:“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谓管仲依据法制,剥夺了大夫伯氏三百户的采邑,使他只能吃粗粮,却到死也没有怨恨的话。因此,认为管仲是一个敢作敢为的人才。对于这两条评论,历代学者基本上没有什么不同意见。
第三条评论见于《宪问》篇第十六章,原文如下: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第四条评论见于《宪问》篇第十七章,原文为: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由于孔子平日品评人物时所持关于仁人的标准相当严格,不但孔门高第中包括其最得意的弟子颜渊在内,无一人能获得仁人之评,就是春秋时代列国的一些贤大夫,如楚国令尹子文[1] (P49)、齐国大夫陈文子[1] (P49)、卫国大夫公叔文子[1] (P152)等,也未被孔子评为仁人;又由于像《八佾》篇提到的那样,孔子认为管仲器量狭小,不节俭,不知礼;还由于孔子有“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1] (P163)之类的教诲;加之管仲在齐国两公子争立中有不为其所辅佐的公子纠殉身反而相桓公的实情,因此孔门弟子子路、子贡之辈本来都以为管仲其人够不上仁人的标准,相继以管仲“未仁乎”、“非仁者与”之类不疑而问的口气发问,没想到孔子的回答却是相反的。孔子在这后两条评论中,不但认为管仲功劳大,贡献大,有仁德,属于仁人,还对其不死公子纠而相桓公的行为也给予了肯定。关于孔子所作这一类评价,不只出乎当时孔门弟子的意外,也引起了历代学者的纷争。
《宪问》篇所载“如其仁,如其仁”这两句强调语,是孔子根据其仁学的实践标准对管仲所作的结论性评价。历代学者对此所持的看法和观点,基本上可以分为肯定、半肯定和否定三派。
肯定派认为,孔子评管仲为有仁德者,即仁人。如何晏《论语集解》于“如其仁”二语下引孔安国解云:“谁如管仲之仁?”[2] (P2511)意谓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管仲的仁德。又如于“管仲非仁者与”章下引王肃解云:“管仲、召忽之于公子纠,君臣之义未正成,故死之未足深嘉,不死未足多非,死事既难,亦在于过厚,故仲尼但美管仲之功,亦不言召忽不当死。”[2] (P2512)意在说明管仲虽然不为公子纠而死,但不妨其为仁人,也是为孔子的仁人之评作推解。王引之谓:“如,犹乃也。……‘如其仁!如其仁!’言管仲不用民力而天下安,乃其仁,乃其仁也。”[3] (P146)杨伯峻用王引之说,将“如其仁”二句译为“这就是管仲的仁德,这就是管仲的仁德”[1] (P151)。
以上所引四家之解作解的方式各有不同,各家的说法也不完全一致,但对孔子给予管仲的评价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都认为孔子称许管仲为有仁德的人。
半肯定派认为,孔子谓管仲有仁者之功,但未许其为仁人。如朱熹曰:“盖管仲虽未得为仁人,而其利泽及人,则有仁之功矣。”[4] (P153)朱氏平日答弟子问,曾谓汉高祖、唐太宗未可谓之仁人,但有仁者之功,并谓“管仲之功,亦犹是也”[5] (P1128)。顾炎武道:“君臣之分所关者在一身,华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于管仲,略其不死子纠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盖权衡于大小之间,而以天下为心也。”[6] (P584)也是强调孔子以仁论管仲,只着眼于其功劳之大。
否定派则认为,孔子未曾以仁论管仲。如俞樾在所引《法言》“吾闻先生相与言,则以仁与义;市井相与言,则以财与利。如其富,如其富”一段原文下解云:
“如其富”,言如何其以富也,重言之者,深疾之之辞。此句法本于《论语》之“如其仁,如其仁”。孔安国注云:“谁如管仲之仁?”增字解经,颇非经旨。以杨子之意推之,则“如其仁”者,不许之也。孔子于管仲,但许其事功之盛,而未尝予之以仁,故其意若曰:论管仲者,但以事功论之足矣,如何其以仁也?如何其以仁也,即下章“民到于今受其赐”,可谓推许之至,而于仁字固不一及也。非杨子此文,则孔子之意不见矣。[7] (P678)
即谓《法言》拟《论语》而作,句法相似,“如其富”,是“言如何其以富也”,即不许其富之意。同样,《论语》之“如其仁”,是“言如何其以仁也”,也是不许其仁的意思,说明孔子未曾以仁论管仲。
综上所论,可以看出,历代各派学者对孔子论管仲时所说“如其仁”二语的理解各不相同。肯定派学者理解为管仲有仁德,被孔子许为仁人;半肯定派理解为管仲仅有仁者之功,未被孔子许为仁人;否定派则理解为孔子未曾以仁论管仲,即只论其事功,不论其仁否。
应该看到,对于孔子论管仲时所说“如其仁”二语如何理解,既关系到对管仲的评价问题,也关系到对孔子本人思想方法的认识问题,还关系到对中国古代学术流派的分辨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历代各派学者在这一问题上所表现的不同观点作出评断。笔者认为,肯定派的观点基本上符合孔子的本意,但有些说法不一定妥当;半肯定派的观点带有片面性;否定派的观点则不符合孔子的本意。这是因为:
第一,考核上文所引孔子所作第三条评论,子路举出管仲不为公子纠杀身的事实之后,不疑而问道:“未仁乎?”意谓管仲该不会是有仁德的人吧?孔子答道:“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显然,孔子的答语是相反于子路之问而肯定的,先撮举管仲的功劳,再肯定地指出:“这就是管仲的仁德。”而且强调了两遍。根据此处的文法文意,一问一答,问者不认为管仲是有仁德的人,而答者却肯定管仲是有仁德的人,明明白白,毫不含糊,不容乱作解释。同样,核诸上文所引孔子所作第四条评论,子贡根据管仲不死公子纠反而出相于其对手桓公的事实,不疑而问道:“管仲非仁者与?”意谓管仲该不是仁人吧?孔子的回答也是相反于子贡之问而肯定的。这回他虽然没有直接说管仲是仁人,但却举用事实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先谓“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括举了管仲的伟大历史功绩及天下万民所得到的恩惠,接着谓“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形象地说明了管仲在保卫中原先进文明中所起的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功绩如此巨大,作用如此重要,正是对“管仲非仁者与”一问的否定回答。否定之否定便是肯定,因此也就表明孔子认为管仲当然是仁人。最后谓“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说明管仲不为公子纠而死有其特殊原因,不能一概而论,以否定其为仁人。根据此处的文法文意,也是一问一答,问者不以为管仲是仁人,而答者却举用理据肯定管仲是仁人,同样明明白白,毫不含糊,不容乱作解释。可见俞氏谓此处“而于仁字固不一及也”,因而认为孔子不以仁许管仲,实属未能正确理解此处文法文意而致误。
以上论述无可辩驳地表明,根据孔子评论管仲的两条文献原文看,孔子既肯定了管仲的历史功绩和作用,也认为管仲是有仁德的人,即仁人。在孔子的评论中,前者是根据,后者是结论,两者兼而有之。由此可知,历代肯定派学者的理解和观点符合孔子的本意,是正确的;半肯定派的理解和观点是片面的,不完全符合孔子的本意。
第二,否定派学者,即俞氏立说的根据在于认定《法言》“如其富,如其富”之类句法本于《论语》“如其仁,如其仁”,并以自拟的“如何其以A也”理解模式解释“如其A”这类句式,从而得出不许其富、不许其仁之类的结论。在上文所引俞氏《法言》解中,俞氏曾批评孔安国《论语》注“谁如管仲之仁”一解是“增字解经,颇非经旨”,其实,俞氏所拟“如何其以A也”模式也是“增字解经”,也“颇非经旨”,而且是以百步笑五十步。懂得古汉语语法的人都能体会到,古字“如”、“乃”一声之转,“如其A”句式,按照王引之“乃其A”的说法去理解最为妥当,绝不应该理解为“如何其以A也”。“乃其A”,是承认A,这种理解与元典含义一致;“如何其以A也”,是不承认A,这种理解改变了元典的语气,显然与其含义不一致。俞氏致误的原因,恐怕一半在于他当初没有把所解《法言》原文引全。《法言·学行》篇云:
或谓子之治产,不如丹圭之富。曰:“吾闻先生相与言,则以仁与义;市井相与言,则以财与利。如其富,如其富。”[8] (第7册《法言》P3)
俞氏引文舍去了“曰”字以上的两句,只引了“吾闻先生”云云以下的部分。凡细心的读者都会注意到,原文结尾“如其富”二句主要是回应开头“子之治产,不如丹圭之富”二句而发,而不是回应“吾闻”云云以下各句而发。扬氏原文的大意是为他谈论仁义道德作辩解。可译为:
有人说,您治产业的方法,不如丹圭的方法容易致富。我应道:“我听说先生君子们在一起谈话,谈的是仁和义;市井百姓们在一起谈话,谈的是财和利。(我谈仁与义,)这就是我的财富,这就是我的财富。”
很明显,“如其富”,即“乃其富”,亦即“这就是我的财富”。只有这样理解,整个文意才能贯通,也与《法言》自问自答的文体相合。俞氏未能弄通扬氏此处的文意,对所解原文引用不全,误以为结尾“如其富”二句是回应“吾闻”云云以下文句而发,便强作解人,虚拟出“如何其以富也”这样的解语,以致割裂原文,让扬雄自我否定,解语与原文驴唇不对马嘴,整个文意无法贯通,也对所解文体失于照应。更为严重的是,解者急急忙忙套用“如何其以A也”这样的错误模式强解《论语》,得出孔子未曾以仁论管仲的错误结论。误解一书,又殃及他书,诬古误今。
俞氏使用推演法,在误解《法言·学行》篇,随之误说《论语·宪问》篇的同时,又乘势扬帆,用“如何其以A也”的错误模式推解《法言·吾子》篇,其文云:
《吾子》篇:“或问屈原智乎。曰:‘如玉如莹,爰变丹青。如其智,如其智。’此与孔子之论管仲正可互明。盖若管仲者,论其事功可也,不必论其仁也。若屈原者,论其志节可也,不必论其智也。”[7] (P678-679)
同样,“如其智”二语是为回应首句“屈原智乎”而发,而不是为回应“如玉”云云以下文句而发,因此“如其智”,即“乃其智”,亦即“这就是他的智慧”,是肯定屈原的智慧。这样理解,与《法言》的整个文体文例相合。俞氏囿于其开头“如其富”之误解,理解为“如何其以智也”,不以智许屈原,故误谓:“若屈原者,论其志节可也,不必论其智也。”可知其所谓不必论管仲之仁也的推论也是错误的。
另外,俞氏对《论语》“如其仁”句式的推解错误,也可以从上文所引孔子所作评论的文法中得到印证。孔子对子路关于管仲“未仁乎”的发问持否定态度,因此先论管仲相桓公、霸诸侯的功劳,接着便说出“如其仁”二语。倘“如其仁”不是许以仁的“乃其仁”之意,而是不许以仁的“如何其以仁也”之意,孔子前后所说几句话就互相矛盾了,不合文法。可证王引之的理解是对的,而俞氏的理解是错的。由于俞氏是有清一代经学的殿军大师,对他的学术观点一般人不敢轻易否定,因此刘宝楠《论语正义》曾谓:“俞氏樾《诸子平议》,谓《法言》是拟《论语》,其中所云‘如其富,如其富’;‘如其智,如其智’;‘如其寝,如其寝’,皆不予之辞。……俞君此说,深得扬子之意,其与《论语》本旨,不必合也。”[8] (第一册,P313)刘氏不同意俞氏对《论语》的推解,但亦不敢轻议其对《法言》的理解。实际上,如上所述,俞氏对《法言》中“如其A”一类句式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以上论述表明,否定派学者由于对《法言》中“如其A”句式的错误理解,导致了对孔子关于管仲的评论的理解错误,不符合孔子的本意。
上述各节表明,在历代学者关于孔子论管仲问题的纷争中,只有肯定派学者的理解符合孔子的本意,即认为管仲是有仁德的人,亦即仁人。那么孔子的这种评论有何根据?是否正确呢?
首先,根据孔子仁学的实践标准,他在评论人物仁与否时主要关注了两个问题:一是已经做得如何,而不是将会做得如何;二是功劳大小、贡献大小。根据前一个问题,七十子中的高足弟子虽然注重品德修养,各有所成,但总的说来,他们尚处在学习和锻炼阶段,缺乏社会实践,未可定论,因此包括其最得意的弟子颜渊在内,均不作仁人之评。相反,管仲是历史名人,德业显著,故衡之绳之,许其为仁人。根据后一个问题,楚国令尹子文、郑国执政子产等人虽然德行有闻,但功劳和贡献一般,而且局限在各自的小朝廷范围内,故称其贤而不许其仁。相反,管仲相桓公,霸诸侯,尊王攘夷,救亡济困,功劳盖世,誉满天下,故许之为仁。而且《雍也》篇载:“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在孔子看来,能够博施而济众的人,不仅仅是仁人,还该算作圣人。管仲相桓公,有大功劳、大贡献于天下,堪称博施济众,唯计其有器量小、不节俭、不知礼等缺陷,故终不以圣论,而以仁论。由此可知,孔子以仁许管仲,既有理论上的根据,也有事实根据,非轻易之谈,属于深思熟虑之定见。
还有,如何理解管仲不死公子纠一事,是事解孔子论管仲问题的关键之一。因此考察一下有关的背景资料很有必要。《管子·大匡》篇载,齐僖公生有三个公子,即诸儿、纠(《管子》作“乣”,二字通用)、小白。使管仲、召忽傅纠,鲍叔傅小白。鲍叔以为小白年幼,不肖而贱,无继位希望,故不愿受命,称疾不出。管、召二人去见鲍叔。召忽同意鲍叔不受命,管仲不同意,发生了如下争执:
(召曰)“吾观小白,必不为后矣。”管仲曰:“不然也。夫国人憎恶乣之母,以及乣之身,而怜小白之无母也。诸儿长而贱,事未可知也。夫所以定齐国者,非此二公子者,将无已也。小白之为人,无小智,惕而有大虑,非夷吾莫容小白。天下不幸降祸加殃于齐,纠虽得立,事将不济。非子定社稷,其将谁也?”召忽曰:“百岁之后吾君卜世,犯吾君命,而废吾所立,夺吾乣也,虽得天下,吾不生也。兄与我齐国之政也,受君令而不改,奉所立而不济,是吾义也。”管仲曰:“夷吾之为君臣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乣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鲍叔曰:“然则奈何?”管子曰:“子出奉令则可。”鲍叔许诺,乃出奉令,遂傅小白。[8] (第5册,P102)
这段文献资料告诉我们,管仲虽然与召忽两人受命辅佐公子纠,但他对当时齐国的形势和三位公子的情况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且看好小白(即后来的桓公)的未来,故坚持说服鲍叔奉令辅佐。召忽见公子纠而不见齐国,倘夺纠命,誓将不生。管仲因齐国而见公子纠,倘社稷、宗庙尚存,即使纠事不济,也不会因此而轻生。故后来齐国内乱,小白自莒国先入,鲁国伐齐,企图送纠入齐争位,战于乾时,管仲射小白中钩,几乎置小白于死地。鲁军终于战败,桓公即位后,胁鲁杀纠,智得管、召,欲让他们共同辅政。束缚入齐国境,召忽自刎而死,管仲不死,终于辅佐桓公,成就霸业。由此可知,管仲抱负远大,才具非凡,他所看重的是齐国的兴衰,天下的安危,并不是一个争位公子的成败。因此当他所辅佐的公子纠尚有希望入国争位,可借以施展其雄才大略时,也不怕一死,力战于乾时。当鲁国战败,桓公践位,公子纠被杀时,他便把施展才略的希望寄托在鲍叔身上,知道鲍叔会推荐他,桓公会重用他,齐国乃至天下都需要他,当然不会为了公子纠而默默地死去。管、鲍为至交,鲍甚倚重管。由于鲍叔力荐,也由于桓公求才若渴,管仲得以化凶为吉,高居相位,终于实现了他兴齐国、安天下的宿愿。
要知道,这一切发生在春秋前期。当时还没有一臣不事二主的忠君观念。召忽虽然甘愿为公子纠殉身,但那只是他个人的行为,远没有形成人们的共识。而且要知道管仲属于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处处强调法治思想,君臣关系也不例外。故《管子·君臣上》云:“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其位。然则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虚矣。上之畜下不妄,则所出法制度者明也。下之事上不虚,则循义从令者审也。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8] (第5册,P163)很明显,他强调的是君臣的互动及互相负责,而且先责于君,后责于臣。上有国,下有位;上不妄,下不虚;上明下审。如此而已。管仲逝世近百年之后,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方诞生于人世。孔子提出了忠君思想,但也只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1] (P30)也强调双向互动,若君使臣不以礼,则臣事君不必以忠,并不主张一臣不事二主。故孔子不见用于鲁,则周游列国,企图择明主而事之。只有到了高度统一的专制国家建立之后,即西汉时代,才有可能产生将忠君观念绝对化的思想。正因为如此,管仲不为公子纠而死,他自己并无惭德,召忽不怪罪,鲍叔高兴,桓公能相,时人无责。《大匡》篇还谓:“管仲遂入。君子闻之曰:‘召忽之死也,贤其生也。管仲之生也,贤其死也。’”[8] (第5册,P104)正因为如此,孔子论管仲,对其不死纠而相桓公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并因其大功劳、大贡献而许之为仁人。可见孔子的评论既符合历史事实,也符合当时思想界的主流观念,是一种正确地、历史地看问题的方法。而汉代以后一些学者所提出的“君臣之义未正成”[2] (P2512)、“虽是大节已失,毕竟他若有功时,只得道他是有功”[5] (P1129)、“略其不死子纠之罪”[6] (P504)之类的说法,持汉代以后不断政治化的儒家的君臣观念上论古人,无异于要求历史倒转,显然是不妥当的。
总之,孔子对管仲的评论曾引起了历代学者的纷争,其中肯定派的看法基本符合孔子的本意,即认为管仲具有仁德,是一位仁人。孔子的这一评价有其理论上的根据,符合历史事实,因此是正确的。
作者介绍:冯浩菲,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济南 250100)
作文四:《关于孔子论管仲的争议》9200字
PHILOSOPHYAND OF文史哲 JOURNAL UTERATURE,HISTORY N“2,2006(SerialNo(293)2006年第2期(总第293期)
关于孔子论管仲的争议
冯浩菲 (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济南250100)
摘要:管仲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有争议的重要人物。孔子对管仲的评论,也成为历来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肯定派学者理解为孔子称许管仲为仁人,这符合孔于本意;半肯定派理解为只谓英有仁者之功,未许为仁人, 这种认识带有片面性;否定派认为孔子未曾以仁论管仲,这是完全错误的。孔子评管仲为仁人(有其理论上的 根据,符合历史事实,是正确的。 关键词:孔于;论管仲;争议
中图分类号:B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6)02—0048—05 管仲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有争议的重要人物,孔子对管仲的评论,也成为历来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根 据《论语》一书记载,孔子对管仲的评论主要有四条:一条见于《八佾》篇(以下凡引《论语》只出篇名),
其文云:“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日:‘管仲俭乎?’日:‘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 知礼乎?’日:‘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
不知礼?”’即认为管仲为人器量狭小,不节俭,不懂得礼节。一条见于《宪问》篇,云:“问管仲。日:‘人
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 谓管仲依据法制,剥夺了大夫伯氏三百户的采邑,使他只 能吃粗粮,却到死也没有怨恨的话。因此,认为管仲是一个敢作敢为的人才。对于这两条评论,历代学 者基本上没有什么不同意见。
第三条评论见于《宪问》篇第十六章,原文如下: 子路日:“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日:“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
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第四条评论见于《宪问》篇第十七章,原文为: 子贡日:“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 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
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
也?” 由于孔子平日品评人物时所持关于仁人的标准相当严格,不但孔门商第中包括其最得意的弟 子颜
渊在内,无一人能获得仁人之评,就是春秋时代列国的一些贤大夫,如楚国令尹子文 ””、齐国大夫陈 文子”l(mg)、卫国大夫公叔文子”一 ”’等,也未被孔子评为仁人;又由于像《八佾》篇提到的那样,孔子认
为管仲器量狭小,不节俭,不知礼;还由于孔子有“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之类
的教诲;加之管仲在齐国两公子争立中有不为其所辅佐的公子纠殉身反而相桓公的实情,因此孔门弟子 子路、子贡之辈本来都以为管仲其人够不上仁人的标准,相继以管仲“未仁乎”、“非仁者与”之类不疑而 问的口气发问,没想到孔子的回答却是相反的。孔子在这后两条评论中,不但认为管仲功劳大,贡献大,
有仁德,属于仁人,还对其不死公子纠而相桓公的行为也给予了肯定。关于孔子所作这一类评价,不只 收稿日期:2005—02—22 作者简介:冯浩菲(1942一),男,甘肃甘谷^,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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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关于孔子论营仲的争议
出乎当时孔门弟子的意外,也引起了历代学者的纷争。
《宪问》篇所载“如其仁,如其仁”这两句强调语,是孔子根据其仁学的实践标准对管仲所作的结论 性评价。历代学者对此所持的看法和观点,基本上可以分为肯定、半旨定和否定三派。 肯定派认为,孔子评管仲为有仁德者,即仁人。如何晏《沦语集解》于“如其仁”二语下引孔安国解
云:“谁如管仲之仁?”(2?“”意谓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管仲的仁德。又如于“管仲非I?者与”章下引王肃
解云:“管仲、召忽之f公子纠,君臣之义未正成,故死之未足深嘉,不死末足多非,死事既难,亦在于
过 厚,故仲尼但美管仲之功,亦不言召忽不当死。””“””’意在说明管仲虽然不为公子纠而死,但不妨 其为 仁人,也是为孔子的仁人之评作推解。王引之谓:“如,犹乃也。 ‘如其仁!如其仁!’言管仲不 用民 力而天下安,乃其仁,乃其仁也。””“” 杨伯峻用王引之说,将“如其仁”二句译为“这就是管仲的
仁德, 这就是管仲的仁德”。””””。
以上所引四家之解作解的方式各有不同,各家的说法也不完全一致,但对孔子给予管仲的评价的认
识基本l二是一致的,都认为孔子称许管仲为有仁德的人。
、F肯定派认为,孔子谓管仲有仁者之功,但未许其为仁人。如朱熹日:“盖管仲虽未得为仁人,而其 利泽及人,则有仁之功矣。”4””””朱氏平日答弟子问,曾谓汉高祖、唐太宗未可谓之仁人,但有仁者之 功,并谓“管仲之功,亦犹是也””J( “’。顾炎武道:“君臣之分所关者在,身,华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
故夫 f之于管仲,略其不死子纠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盖权衡于大小之间,而以灭下为
也。”” “4’也是强调孔子以仁论管仲,只着眼于其功劳之大。 心 否定派刚认为,孔子未曾以仁论管仲。如俞樾在所引《法言》‘‘吾闻先生相与言,则以仁与义;市井 相与言,则以财与利。如其富,如其富”一段原文下解云:
“如其富”,言如何其以富也,重言之者,深疾之之辞。此句法本干《论语》之“如其仁,如其
”。孔安国注云:“谁如管仲之仁?”增字解经,颇非经旨。以杨子之意推之,则“如其仁”者,币许 仁
之也。孔子于管仲,但许其事功之盛,而未尝予之以仁,故其意若曰:论管仲者,但以事功论之足矣,
如何其以仁也?如何其以仁也,即下章“民到于今受其赐”,可谓推许之至,而于仁字固不一及也。 非杨子此文,则孔子之意不见矣。“ “’ 即谓《法言》拟《论语》而作,句法相似,“如其富”,是“言如何其以富也”,即不许其富之意。同样,《论
语》之“如其仁”,是“言如何其以仁也”,也是不许其仁的意思,说明孔子未曾以仁论管仲。
综上所论,可以看出,历代各派学者对孔子论管仲时所说“如其仁”二语的理解各不相同。肯定派
学者理解为管仲有仁德,被孔子许为仁人;半肯定派理解为管仲仅有仁者之功,未被孔子许为仁人;否定 派则理解为孔子未曾以仁论管仲,即只论其事功,不论其仁否。 应该看到,对于孔子论管仲时所说“如其仁”二语如何理解,既关系到对管仲的评价问题,也关系到
对{L子本人思想方法的认识问题,还关系到对中国古代学术流派的分辨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历代各派 学 者在这一问题上所表现的不同观点作出评断,笔者认为,肯定派的观点基本上符合孔子的本意(但 有些 说法不一定妥当;半肯定派的观点带有片面性;否定派的观点则不符合孔子的本意。这是因为:
第。-,考核上文所gFfL子所作第三条评论,子路举出管仲不为公子纠杀身的事实之后,不疑而问
道: “未仁乎?”意谓管仲该不会是有仁德的人吧?孔子答道:“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
也。如其 仁,如其仁。”显然,孔子的答语是相反于子路之问而肯定的,先撮举管仲的功劳,再肯定地指
出:“这就 是管仲的仁德。”而且强调了两遍。根据此处的文法文意,一问一答,问者不认为管仲是有 仁德的人,而 答者却肯定管仲是有仁德的人,明明白白,毫不含糊,不容乱作解释。同样,核诸上文所 914L子所作第四 条评论,子贡根据管仲不死公子纠反而出相于其对手桓公的事实,不疑而问道:“管仲
万方数据 非仁者与?”意谓
文史哲?2006年第2期 管仲该不是仁人吧?孔子的回答也是相反于子贡之问而肯定的。这回他虽然没有直接说管仲是仁人, 但却举用事实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先谓“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括举r
管 仲的伟大历史功绩及天下万民所得到的恩惠,接着谓“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形象地说明了管仲
在 保卫中原先进文明中所起的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功绩如此巨大,作用如此重要,正是对“管仲非 仁者
与”一问的否定回答。否定之否定便是肯定,因此也就表明孔子认为管仲当然是仁人。,最后谓“岂若匹
夫匹妇之为谅电,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说明管仲彳i为公子纠而死有其特殊原因,不能一概而论,以
否定其为仁人。根据此处的文法文意,也是一问一答,问者不以为管仲是仁人,而答者却举用理据肯定 管仲是仁人,同样明明白白,毫不含糊,不容乱作解释。可见俞氏谓此处“而于仁字固不一及也”,因而 认为孔子不以仁许管仲,实属未能正确理解此处文法文意而致误。 以上论述无可辩驳地表明,根据孔子评论管仲的两条文献原文看,孔子既肯定了管仲的历史功绩和
作用,也认为管仲是有仁德的人,即仁人。在孔子的评论中,前者是根据,后者是结论,两者兼而有之。
由此可知,历代肯定派学者的理解和观点符合孔子的本意,是正确的;半肯定派的理解和观点是片而的,
不完全符合孔子的本意。 第二,否定派学者,即俞氏立说的根据在于认定《法言》“如其富,如其富”之类句法本于《论语》“如 其仁,如其仁”,并以自拟的“如何其以A也”理解模式解释“如其A”这类句式,从而得出不许其富、不许
其仁之类的结论。在上文所引俞氏《法言》解中,俞氏曾批评孔安国《论语》注“谁如管仲之仁”一解是
“增字解经,颇非经旨”,其实,俞氏所拟“如何其以A也”模式也是“增字解经”,也“颇非经旨”,而且
是 以目步笑五十步。懂得古汉语语法的人都能体会到,古字“如”、“乃”一声之转,“如其A”句式,按照王
引之“乃其A”的说法去理解最为妥当,绝不应该理解为“如何其以A也”。“乃其A”,是承认A,这种
理 解与元典含义一致;“如何其以A也”,是不承认A,这种理解改变了元典的语气,显然与其含义不一
致。
俞氏敛误的原因,恐怕一半在于他当初没有把所解《法言》原文引全。《法言?学行》篇云: 或谓子之治产,不如丹圭之富。曰:“吾闻先生相与言,则以仁与义;市井相与言,则以财与利。 如其富,如其富。”?‘87”‘4。’。’
俞氏引文舍去r“曰”字以上的两句,只引了“吾闻先生”云云以下的部分。凡细心的读者都会注意到,
原文结尾“如其富”二句主要是回应开头“子之治产,不如丹圭之富”二句而发,而不是回应“吾闻”云云
以下各句而发。扬氏原文的大意是为他谈论仁义道德作辩解。可译为: 有人说,您治产业的方法,不如丹圭的方法容易致富。我应道:“我听说先生君子们在一起谈 话,谈的是仁和义;市井百姓们在一起谈话,谈的是财和利。(我谈仁与义,)这就是我的财富,这就
是我的财富。”
很明显,“如其富”,即“乃其富”,亦即“这就是我的财富”。只有这样理解,整个文意才能贯通,也与《法
言》自问自答的文体相合。俞氏未能弄通扬氏此处的文意,对所解原文引用不全,误以为结尾“如其富” 二句是回应“吾闻”云云以下文句而发,便强作解人,虚拟出“如何其以富也”这样的解语,以致割裂原 文,让扬雄自我否定,解语与原文驴唇不对马嘴,整个文意无法贳通,也对所解文体失于照应。更为严重
的是,解者急急忙忙套用“如何其以A也”这样的错误模式强解《论语》,得出孔子未曾以仁论管仲的
错 误结论。误解一书,又殃及他书,诬古误今。
俞氏使用推演法,在误解《法言?学行》篇,随之误说《论语?宪劂》篇的同时,又乘势扬帆,用“如何
其以A也”的错误模式推解《法言?吾子》篇,其文云: 《吾子》篇:“或问屈原智乎。日:‘如玉如莹,爰变丹青。如其智,如其智。’此与孔子之论管仲
正可互明:,盖若管仲者,论其事功可也,不必论其仁也。若屈原者,论其志节可也,不必论其智 7 J(”8—679) 柏n'’l 万方数据 同样,“如其智”二语是为网应首句“屈原智乎”而发,而不是为回应“如玉”云云以F文句而发,因此“虫u 其智”,即“乃其智”,亦即“这就是他的智慧”,是肯定屈原的智慧。这样理解,与《法言》的整个文体
5l关于孔子论管仲的争议
者,论其志节可也,不必沧其智也。”町知其所谓不必论管仲之仁也的推论也是错误的。 另外,俞氏对
《论语》“如其仁”句式的推解错误,也可以从上文所引孔子所作评论的文法中得到印
证。孔子对子路关于管仲“未仁乎”的发问持否定态度,因此先论管仲相桓公、霸诸侯的功劳,接着便说 出“如其仁”二语。倘“如其仁”不是许以仁的“乃其仁”之意,而是不许以仁的“如何其以仁也”之意,孔 子前后所说几句话就互相矛盾了,不合文法。可证工引之的理解是对的,而俞氏的理解是错的。由于俞
氏是有清一代经学的殿军大师,对他的学术观点一般人不敢轻易否定(因此刘宝楠《论语正义》曾谓:
“俞氏樾《诸子平议》,谓《法言》是拟《论语》,其中所云‘如其富,如其富’;‘如其智,如其智’;‘如其寝,
如其寝’,皆不予之辞。 俞君此说,深得扬子之意,其与《论语》本旨,不必合也。””。 ” ”刘氏不
同意俞氏对《论语》的推解,但亦不敢轻议其对《法言》的理解。实际上,如上所述,俞氏对《法言》中“如 其A”一类句式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以上论述表明,否定派学者由于对《法言》中“如其A”句式的错误理解,导致了对孔子关于管仲的
评论的理解错误,不符合孔子的本意。
上述各节表明,在历代学者关于孔子论管仲问题的纷争中,只有肯定派学者的理解符合孔子的本
意,即认为管仲是有仁德的人,亦即仁人。那么孔子的这种评论有何根据?是否正确呢?
首先,根据孔子仁学的实践标准,他在评论人物仁与否时主要关注了两个问题:一是已经做得如何,
而不是将会做得如何;二是功劳大小、贡献大小。根据前一个问题,七十子中的高足弟子虽然注霞品德
修养,各有所成,但总的说来,他们尚处在学习和锻炼阶段,缺乏社会实践,未可定论,因此包括其最得意 的弟子颜渊在内,均不作仁人之评。相反,管仲是历史名人,德业显著,故衡之绳之,许其为仁人。根据 后一个问题,楚国令尹子文、郑国执政子产等人虽然德行有闻,但功劳和贡献一般,而且局限在各自的小
朝廷范围内,故称其贤而不许其仁。相反,管仲相桓公,霸诸侯,尊王攘夷,救亡济困,功劳盖世,誉满天
下,故许之为仁。丽且《雍也》篇载:“子贡日:‘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日:‘何事
于仁!必也圣乎!”1在孔子看来,能够博施而济众的人,不仅仅是仁人,还该算作圣人。管仲相桓公,有 大功劳、大贡献于天下,堪称博施济众,唯计其有器量小、不节俭、不知礼等缺陷,故终不以圣论,而以仁 论。由此可知,孔子以仁许管仲,既有理论上的根据,也有事实根据,非轻易之谈,属于深思熟虑之定见。
还有,如何理解管仲,fi死公子纠一事,是事解孔子论管仲问题的关键之一。因此考察一下有关的背 景
资料很有必要。《管子?大匡》篇载,齐僖公生有三个公子,即诸儿、纠(《管子》作“虬”,二字通用)、 小
白。使管仲、召忽傅纠,鲍叔傅小白。鲍叔以为小白年幼,不肖而贱,无继位希望,故不愿受命,称疾不 出。管、召二人去见鲍叔。召忽同意鲍叔不受命,管仲不同意,发生了如下争执: (召日)“吾观小白,必不为后矣。”管仲曰:“不然也。夫国人憎恶虬之母,以及虬之身,而怜小 白之无母也。诸儿长而贱,事未可知也。夫所以定齐国者,非此二公子者,将无已也。小白之为人,
无小智,惕而有大虑,非夷吾莫容小白。天下不幸降祸加殃于齐,纠虽得立,事将不济。非子定社
稷,其将谁也?'(召忽日:“百岁之后吾君}世,犯吾君帝,而废吾所立,夺吾乩也,虽得天下,吾不生
也。兄与我齐国之政也,受君令而不改,奉所立而不济,是吾义也。”管仲目:“夷吾之为君臣也,将 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幺L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 非 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鲍叔日:“然则奈何?”管子日:“子
出 奉令则可。”鲍叔许诺,乃出奉令,遂傅廿、白。8“”“““’
这段文献资料告诉我们,管伸虽然与召忽两人受命辅佐公子纠,但他对当时齐国的形势和三位公子的情
况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且看好小白(即后来的桓公)的未来,故坚持说服鲍叔奉令辅佐。召忽见公子 纠而不见齐国,倘夺纠命,誓将不生。管仲因齐国而见公子纠(倘社稷、宗庙尚存,即使纠事不济,也不会 因此而轻生。故后来齐国内乱,小白自莒国先入,鲁国伐齐,企图送纠人齐争位,战于乾时,管仲射小白
中钩,几乎置小白于死地。鲁军终于战败,桓公即位后,胁鲁杀纠,智得管、召,欲让他们共同辅政。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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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文史哲?2006年第2期
人齐国境,召忽自刎而死,管仲不死,终于辅佐桓公,成就霸业。由此可知,管仲抱负远大,才具非凡,他 所看重的是齐国的兴衰,天下的安危,并不是一个争位公子的成败。因此当他所辅佐的公子纠尚有希望
人国争位,可借以施展其雄才大略时,也不怕一死,力战于乾时。当鲁国战败,桓公践位,公子纠被杀时, 他便把施展才略的希望寄托在鲍叔身上,知道鲍叔会推荐他,桓公会重用他,齐国乃至天下都需要他,当 然不会为了公子纠而默默地死去。管、鲍为至交,鲍甚倚重管。由于鲍叔力荐,也由于桓公求才若渴,管 仲得以化凶为吉,高居相位,终于实现了他兴齐国、安天下的宿愿。
要知道,这一切发生在春秋前期。当时还没有一臣不事二主的忠君观念。召忽虽然甘愿为公子纠
殉身,但那只是他个人的行为,远没有形成人们的共识。而且要知道管仲属于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处处 强调法治思想,君臣关系也不例外。故《管子?君臣上》云:“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 其位。然则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虚矣。上之畜下不妄,则所出法制度者明也。下之事上不虚, 则循义从令者审也。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1‘第5““ 很明显,他强调的是君臣的互动及互
相负责,而且先责于君,后责于臣。上有国,下有位;上不妄,下不虚;上明下审。如此而已。管仲逝世近
百年之后,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方诞生于人世。孔子提出了忠君思想,但也只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
忠。”” ”’也强调双向互动,若君使臣不以礼,则臣事君不必以忠,并不主张一臣不事二主。故7L子不 见用于鲁,则周游列国,企图择明主而事之。只有到了高度统一的专制国家建立之后,即西汉时代,才有 可能产生将忠君观念绝对化的思想。正因为如此,管仲不为公子纠而死,他自己并无惭德,召忽不怪罪,
鲍叔高兴,桓公能相,时人无责。《大匡》篇还谓:“管仲遂入。君子闻之日:‘召忽之死也,贤其生也。管
仲之生也,贤其死也。 ?“都册’“’正因为如此,孔子论管仲,对其不死纠而相桓公的行为给予了肯定,
并因其大功劳、大贡献而许之为仁人。可见孔子的评论既符合历史事实,也符合当时思想界的主流观
念,是一种正确地、历史地看问题的方法。而汉代以后一些学者所提出的“君臣之义未正成””“ ”、 7(Pn29)、“略其不死子纠之罪”M]c ’之类的说法, “虽是大节已失,毕竟他若有功时,只得道他是有功”,5 持汉代以后不断政治化的儒家的君臣观念上论古人,无异于要求历史倒转,显然是不妥当的。 总之,孔
子对管仲的评论曾引起了历代学者的纷争,其中肯定派的看法基本符合孔子的本意,即认
为管仲具有仁德,是一位仁人。孔子的这一评价有其理论上的根据,符合历史事实,因此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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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fci Feng and (Institute ofLiterature,History University,Ji’M",250100,China) Philosop竹,s^arutong an but of Abstract:GuaIl is controversial in Chinese And Confucius’s evaluation Guan has Zhong important figure history Zhong The scholars also been bold that Confucius evaluates Guan as benevolent maik This does ae— aaSUbieel positive disputed Zhong with Confucius’s claimthat cordscholarshas semi—positive Confucius’sidea(o(1y originalidea (TheGuanZhong,accordingto of an the a benevolent mall(hut is not a benevolent mall(This is one?sided view(The scholars insist that Confu- exploits negative eius’does not evaluate Guan the standard of benevolence(This is a Guan Zhong by wrong conclusion(Confucius’evaluating benev。lent has his theoretieal basis(and does conform to tlle historical facts( manZhong蹦a to Guan Keywords:Confucius;evaluation Zhong;dispute [责任编辑王大建范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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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五:《论管仲的经济法律思想》3300字
摘 要:管仲,春秋时期的政治家、军事家,先秦法家的奠基者,齐桓公在位时,,对齐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实行了改革,在他的帮助下,齐桓公“一匡天下”。分析管仲的经济法律思想并着重论述该思想的社会实效问题。?
关键词:仓廪实而知礼节,相地而衰征,令顺民心?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1-0326-02??
管仲(?―前645),即管敬仲,名夷吾,颍上(今安徽颍水之滨)人。春秋时期政治家、军事家,先秦法家的先驱者。齐桓公在位时,由鲍叔牙推荐任卿职,对齐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实行了改革,在他的帮助下,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主。管仲的政绩不仅在当时而且对后世产生了积极影响。管仲的思想主要见之于《左传》、《国语》、《管子》、《史记》中。他的思想对后来儒、墨、道、法各家思想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后世广泛借鉴。?
由于管仲倡导“法治”思想,主张富国强兵,战国时期的法家一般都奉他为先驱,借他的名声来传播他们的思想。现存《管子》一书,主要是战国中、后期齐国的法家托名管仲而著,是先秦管仲学派的著作汇编。它的写作年代,大抵始于战国直至秦汉,有些观点源自管仲。因此,本文以《管子》一书为基础,探讨管仲的经济法律思想。?
1 仓廪实而知礼节?
在管仲执政期间,齐国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管仲为了使齐国富强,首先致力于经济改革。他认为经济繁荣是使富国强兵的前提,也是使人们遵守礼义法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物质基础,因而他提出了“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强调只要经济得到发展,人民得以温饱,就会提高道德水平,从而自觉遵守礼义法度。这种立足发展经济的犯罪预防理论,在当时提出是非常难得的。这种思想不但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上具有一定的朴素唯物主义因素,而且对当时一味压榨剥削劳动人民,不顾人民的死活,空谈“礼义廉耻”的贵族是一种深刻的揭露和批判。?
管仲很重视道德和法律的作用,他把“礼、义、廉、耻”称为“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管仲把礼、义、廉、耻比作治国的四根绳索,他要求饬四维,明鬼神,?山川,敬宗神,恭祖旧,充分发挥礼、义、廉、耻的作用。但他反对空谈礼义法度,他认为国家首先要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把发展生产视为立法的根本。他在《牧民》篇中说:“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意思是,统治者只要注意农时,发展生产,使国家财务充足,才能使远者愿意迁来,本国人民愿意留住。只有生产发展了,人民粮食充足,衣食无忧,才能谈得上礼义法度。这种思想是他在齐国进行一系列改革的理论基础。其中也涉及到他对法律道德与经济生活关系的观点。?
2 相地而衰征?
在农业方面,管仲打破了井田制的限制,对当时大量发展起来的私田实行“相地而衰征” 的措施,即按土地的好坏,分成等级,按等级收税。这些措施是以新的地租形式剥削农民,在实际上承认了私人占有土地的现实,该措施既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又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使农民生活得到了安定。在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方面,管仲还提出了另一重要主张,就是“与民分货” 。“与民分货”就是按照田地的性质规定一定的数量,把其中的一部分收获物交给土地所有者,其余一部分归土地耕种者自己所有。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齐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管仲还规定了“无夺民时”,不允许各级官吏、富人在农忙季节征用劳役,以保护农业生产适时顺利地进行。“牺牲不略”即不准富人掠夺平民的牛羊牲畜,以保护耕牛的繁殖和牧业的发展。对无法维持生活的穷人,政府还要实行“遂滋民,与无财”的救济措施。?
在环境保护方面,管仲主张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规定 “山泽各致其时”,即禁止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滥伐滥捕,以保护树木和鱼类的正常生长、免遭破坏。伐木和渔猎只准在适当的时期进行。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是现代人在经历了无数的惨痛事件后才得出的正确认识,而管仲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其远见和卓识不得不另人钦佩。?
在工商业方面,齐国地处海滨,土地贫瘠且土地面积狭小,但齐国海产资源丰富,因而从西周初期便确立了“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6 的方针。管仲年轻时曾与鲍叔牙一起经商,极富经商经验,在他为相之后,仍十分重视商业的发展,把发展商业作为富国强兵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他要求人民把“皮币玩好,使民鬻之四方” 以发展齐国的商业贸易。管仲还利用齐国滨海和矿产比较丰富的有利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渔业、盐业和冶铁业。他设置盐官和铁官管理盐铁业,并由国家垄断经营,同时还采取了鱼盐出口不纳税的政策,用以鼓励渔盐贸易。?
管仲在立法时着重兼顾“富国”与“富民”两方面。这样的立法思想,虽然他这样立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但是那种原始的古典的民本思想还是在客观上给民众带来了较多的实惠,也正是因为如此,齐国才得以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大国。?
3 令顺民心?
管仲法律思想的特别之处,是适应奴隶转化为农民的趋势,提倡以人为本。“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立则国固,本乱则国危。”“所谓天者,非谓苍苍莽莽之天也。君人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背之则亡” 。这种以人为本,认识到人民群众对于封建统治的重要作用,重视劳动人民的思想是有进步意义的。同时,管仲对人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好恶利害”的人性论。他认为:“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 ,因此。君主立法就要了解民心之“好恶”,并且因势利导加以利用。他为统治者提出以顺民心、合人性为原则的政策或立法主张:“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 。立法符合了民众的欲望就会得到民众的拥护。要想“令行禁止”,顺民心、合民情也是至关重要的:“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这种民本思想适应社会变革和新兴封建统治者的要求,采取顺民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组织民众积极参加耕战,促使齐国的综合国力得以迅速提升,积极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基于管仲“好利恶害”的人性论,他认为要保证法令的贯彻,必须“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 。他虽然把礼仪廉耻比作国之四维,但更重视赏罚的作用。不但如此,在行赏施罚上,他用新时期改革家的睿智,打破了宗法血缘的用人唯亲制度,主张“匹夫有善,可得而举”,提倡破格选拔人才,无论平民还是奴隶,只要是有“一技之长”、品性良善的“秀民”,都可被提升为“士”,士经过考察选拔,最高可以上升为上卿的副职,管仲还规定乡大夫有推举人才的责任,如若有才不举,便以“敝贤”、“敝明”论罪。他主张对官吏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那些“不用上令”、“寡功”和“政不治”的官吏也敢于绳之以法:“一再则宥,三则不赦”,使官吏各尽其职,做到举善诛恶,国治民安。?
不过管仲的“纠之以刑罚”的锋芒主要还是指向劳动人民的。他曾按职业和身份将“国”(国都以内)和“鄙”(国都以外)的居民重新加以编制,并寄内政于军令,以加强军事力量和对人民的控制,从而达到兵力强壮和统治秩序稳定的目的。管仲还主张加重刑罚,使平民时时畏惧刑罚的威严。?
管仲之后,诸子百家兴起,他们纷纷著书立说宣扬自己的主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诸子百家第一人的管仲,他的法律思想在众多学派中独树一帜,不可取代。代表我国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家片面强调德治和礼教的作用,不太注重法律,在政治理论上失之保守,而完成了新兴地主阶级变革的所谓的“法家”,完全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过分玩弄权术,对民众一概以严刑峻法加以管理和镇压,对道德教育不屑一顾。只有管仲和以管仲为先导的齐法家既注重道德感化又重视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将二者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也正是如此,齐国才能在那样一个诸侯纷争的年代在短期内迅速崛起,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大国。我们现在有必要对管仲及以其为代表的齐法家的法律思想进行比较和整理,取其精华,为我们现在的法治社会服务。
作文六:《《管仲论》与《反管仲论》》4100字
《管仲论》与《反管仲论》
作者:李妍玘
来源:《文教资料》2013年第29期
摘 要: 管仲是春秋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在历史上是一位具有极大影响力和争议的人物。苏洵作《管仲论》批评之,杨潇作《反管仲论》驳斥了苏洵的观点。本文对两篇文章进行了对比,并分析了形成不同观点的原因,最后笔者对两篇文章提出了齐之治,其功归于管仲,齐之乱,乃势使之然也的观点。
关键词: 管仲 苏洵 举贤 改革
管仲是春秋初期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在历史上是一位具有极大影响力和争议的人物。历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改革家以及文人学士都对其做出过评价。孔子对管仲有很高的评价:“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髪左衽”但另一方面也批评了他“器小”。司马迁在《史记·管晏列传》中肯定了管仲的功绩:“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范仲淹以管仲的成就来劝谏当朝统治者:“管仲,霸臣也,而能攘戎狄,保华夏,功高当时,赐及来代,况朝廷之盛德乎!”文人苏氏父子也对管仲做出了惑褒或贬的评价。
一
苏洵作《管仲论》,剖析了齐国内祸蔓延,终至衰败的原因,其矛头直指管仲。苏洵认为,为臣者能否举贤辅国是国家兴旺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故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在此,苏洵将齐之治的功劳归于鲍叔,因其推荐了管仲这样一位有能力的谋臣,而将齐之乱的罪名定于管仲,因其临终前没有推举贤者以辅国。在《管仲论》一文中,苏洵得出“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的结论,而杨潇的《反管仲论》中则鲜明的提出了与之相反的观点,文中开篇便点明:“昔者太公治齐,因俗简礼,五月报政。乘山海之利,兴工商,便鱼盐,齐由是兴矣,而民多归焉。其后十余君,承故业,因遗策,绰绰如也。”即齐国的实力是自太公时便已开始不断的增长,优越的自然环境,大国的民风,有效的政治经济措施皆已具备,累积至齐桓公时,称霸已成为必然,这一成果不是管仲可以决定的。而齐国的衰败,则是“而自仲之改制,朋党私己之风愈烈,夫人孝子皆知朋党以利身,蔓于国矣。是齐衰不可免,非举贤而能匡救其祸。”在《反管仲论》一文中,杨潇得出“国家治乱,霸业存亡,非独一人为之,乃势使之然也。”的结论。
二
探究两篇文章形成不同观点的原因,不难发现时代背景对于思想形成的影响作用。北宋中叶,王朝统治危机四伏,积贫积弱,对外奉行屈辱的妥协政策,甘愿向辽和西夏割地纳贡以求苟安,内忧外患导致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有良知的爱国文人便会通过笔
杆来为国家出谋划策,苏洵正是如此。作为一个有政治抱负的人,其论文多是借古讽今,“言必中当世之过”,以此来劝谏当朝统治者。在《管仲论》中,苏洵表现出的对于管仲“知人”的要求,正反应了他作为臣子的责任感以及对朝廷缺少强有力的良相来将北宋从当时危机的处境里拉出来推入良性轨道的忧虑。除此之外,宋代重文轻武,崇尚文人论政议政,这种开明的风气也构成了文人独特的人格结构和精神世界,宋时期士大夫文人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与前人有很大的不同,对管仲的评价也是如此。加之苏洵个人注重表现自己的独特见解,勇于创新不愿因循守旧的风格,综合种种原因便形成了此篇见解独到的《管仲论》。
三
对于两篇文章的不同观点,笔者有如下看法,请试论之。
1.管仲并非不想举贤者辅国,其在人才方面的政策措施表明他已经尽了足够的责任了。 首先,管仲言:“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由此可见他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在选贤任能制度方面,他制定出了合理的“三选制”来选拔天下英才。所谓“三选制”即是先由乡长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试用为官,如果试用期间足够称职的则可以正式委任为官吏并推荐给国君,君主当面审核,审核通过后国君即任命其协助上卿治理政事。这一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为人才选拔广开门路,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过去传统的由贵族垄断官职的局面,使得广大平民阶层的有识之士能够有机会为国家出谋划策。而这种制度也客观上扩大了统治基础,为后世各朝在人才选拔,吏制改革方面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其次,管仲非常重视对人才的正确使用。第一要量才。他提出了“三本”和“四周”原则,所谓三本即是“德必当其任,功必当其禄,能必当其官”,所谓“四周”即是“失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在此,管仲明确列出了各职位不能够安置的人,这可以认为是一种反向的量才,如此一来避免了许多用人不当产生的事倍功半,徇私舞弊的不良结果。除此之外,笔者认为管仲调整中央机构时建立的五官制也包含着他量才而用的思想。他推荐宁戚去管理农业,担任农工部的最高长官大司田;推荐王子城父管理军事,担任军务部的最高长官大司马;推荐宾胥无管理司法,担任司法部的最高长官大司理;推荐鲍叔牙管理监察进谏,担任谏部的最高长官大谏;推荐隰朋管理外交事物,担任外交部最高长官大行。五位人才各司其职,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发挥效力,对齐国政令的高效实施起了非常大的作用。第二要破格用人。卫国人宁戚,出身微贱,早年怀才不遇,曾为人挽车喂牛。然而管仲能够慧眼识英才,极力的向齐桓公推荐他,拜为大夫,后事实证明宁戚的确是不可多得的股肱之臣。第三要排斥献媚取宠者。管仲临终前,桓公问之相,管仲强调竖刁、易牙、开方三人,非人情,不可近。
纵观管仲在选贤任能方面的思想和政策,无一不体现他身为贤相的责任心,他劝谏桓公要亲贤臣远小人,然桓公不听终至三人乱国,岂仲之过哉?
2.齐之治,管仲之功也;齐之乱,势使之然也。
不可否认,齐桓公的霸业是时势与个人相结合的产物,然而相比之下,笔者认为管仲在其中起了更加重要的作用。昔鲍叔在推荐管仲时对齐桓公说道:“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弗若也;治国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弗若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而后的事实也证明,管仲在这五方面的治国才能非常之卓越。
管仲在治理国家时的政策大约可分为三类:内政、军事、财政。在内政方面他建议“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为之终,而慎用其六柄焉”(《国语·齐语》),使百姓分居定业,士、农、工、商各自“群萃而州处”,这样即建立起了分级管理的体制,使百姓“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国语·齐语》),使权利集中于中央。他坚持抚恤爱民的民本思想,认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于是以粮食为本,坚持“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并且有节制的发展工商业,在军事方面他建议“作内政而寄军令”(《国语·齐语》),使得军民合一形成了稳定且高素质的军队“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同上)。在财政方面,他实行“相地衰征”,控制鱼盐的利益,齐国因此大富。
除了这些令人钦佩的政治改革措施之外,管仲还几次三番纠正了齐桓公关键性的错误。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中记有这样三则:“五年,伐鲁,鲁将师败。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桓公许,与鲁会柯而盟。鲁将盟,曹沫以匕首劫桓公于坛上,曰:“反鲁之侵地!”桓公许之。已而曹沫去匕首,北面就臣位。桓公后悔,欲无与鲁地而杀曹沫。管仲曰:“夫劫许之而倍信杀之,愈一小快耳,而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可。”于是遂与曹沫三败所亡地于鲁。诸侯闻之,皆信齐而欲附焉。七年,诸侯会桓公于甄,而桓公于是始霸焉。”在此,管仲及时制止了桓公的错误,并在诸侯中确立了威信。另有一则:“三十五年夏,会诸侯于葵丘。周襄王使宰孔赐桓公文武胙、彤弓矢、大路,命无拜。桓公欲许之,管仲曰“不可”,乃下拜受赐。”在这之后桓公又险些犯下一个大错:“齐桓公对管仲说:?吾欲封泰山,禅梁父。?管仲固谏,不听,乃说桓公以远方珍怪物至乃得封,桓公乃止。”在春秋时期,“礼”是非常重要的,齐桓公在这个方面却做的很不好,而管仲恰恰及时纠正了错误并帮助桓公在诸侯中树立了尊礼的形象,使其不至于过早遭遇诸侯的叛离。
综合上述原因,笔者认为齐之治的最大功劳在管仲。纵然在黄河下游众多诸侯国中,齐国占据了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自太公时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且拥有大国民风和代替周王室讨伐叛乱诸侯的权利,这些无疑可使齐成为强国,而若要成为春秋五霸之首,成就“五霸,桓公为盛”的评价,必靠管仲。
至于齐国衰落的原因,《反管仲论》中已切中要害:“而自仲之改制,朋党私己之风愈烈,夫人孝子皆知朋党以利身,蔓于国矣。是齐衰不可免,非举贤而能匡救其祸。”春秋时期诸国多衰于内乱,管仲临终的良苦用心没有得到桓公的正确对待,此非管仲之过也。
言而总之,春秋时期,齐桓公创建了丰功伟业,不可否认这是大政治家管仲的功劳,其众多改革措施都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此管仲的价值是非常大的,实为一代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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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七:《【doc】论管仲之死——从管仲的生死抉择看其生死观》6500字
论管仲之死——从管仲的生死抉择看其生
死观
第l1卷第3期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社会科学版)Vo1.Ii,No.3
2009年5月JournalofLiaoningTechnic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May2009 论管仲之死
从管仲的生死抉择看其生死观
傅厚春,李华
(1.辽宁师范大学宣传统战部,辽宁大连l16029;
2.沈阳市外国语学校,辽宁沈阳110016)
摘要:针对从管仲由槛囚到齐相,临终论相,死而不朽三个方面,对管仲的生死抉择
进行分析,阐述其生死观及其生死实践,
这对于人们更为全面地认识和评价历史上的管仲大有益处,亦为今人建立科学的
人生观念,人生理想以及死亡观等提供一
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管仲;生死观;死而不朽
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OO8—391X(2009)03—0283—03
OnthedeathofGuanzhonglookingat
GuanzhongSlifeanddeathviewfromhischoiceoflifeordeath
FUHouchun1.LIHua
(1.PropagandaDepartment,LiaoningNormalUniversity,Dalian116029,China; 2.ShenyangForeignLanguageSchool,Shenyang110016,China)
Abstract:ThisanalyzesGuanzhongSchoiceoflifeanddeathfromthreeaspectsofGuanzhongS
beingthehighministerofQifromaprisoner,mentingministersattheendofhislifeandimmor—
taldeath.GuanzhongSviewonlifeordeathandthepracticeoflifeanddeathareexpounded,whichis
usefulforUStounderstandGuanzhongprehensivelyandappraisehimfromhistoricalan
gle.Italso
providesvaluableopinionforUStosetupscientificviewoflife,idealoflifeandtheideaofdeat
htoo.
Keywords:Guanzhong;death;immortaldeath
0引言
管仲,名夷吾,字仲,颖上人(今安徽颍上县),姬姓之后, 是春秋初期齐国着名的政治家,经济家,改革家.以其卓越 的政治才能辅佐齐桓公,建立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赫 赫功业E".前辈时贤对他的功业和思想多所论及,勿庸赘 述.笔者仅从生死问题方面探讨管仲之死,剖析死亡现象中 的文化内涵.通过对管仲生命历程的分析,阐述其生死观及 其生死实践,这于我们更为全面地认识和评价历史上的管仲 大有益处,亦为今人建立科学的人生观,人生理想以及死亡 观等提供重大的参考价值.文章试从管仲由槛囚到齐相,临 终论相,死而不朽三个方面就这一论题谈些粗浅的看法,不 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1管仲由槛囚到齐相
齐襄公时.管仲与召忽是公子纠的辅臣.周庄王十二年 (公元前685年),在齐国内乱中,二人辅助公子纠同公子小 白争夺君位失败后,公子纠死,召忽为主死节,而管仲作为 "鲁之免囚"被押送齐国[,"束缚胶目,居槛车中"E3].《左传 ?
庄公九年》载:"鲍叔帅师来言日:'子纠,亲也,请君讨之. 管仲仇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召忽死之.管 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税之."《史记?齐太公世家》亦 载:"鲁人患之,遂杀公子纠于笙渎.召忽自杀,管仲请囚." 以上引文,无论详略,史籍大多记述到"管仲请囚"之事. 他何以甘愿被囚受辱而不从公子纠死节呢?这与他对生死
的看法及其人生精神密切相关.
第一,"以天下为己任"的人生精神.对于是否"从主死 节"的问题,管仲与召忽认识不同.召忽日:"百岁之后,吾君 卜世,犯吾君命而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吾不生 也."后来桓公借鲁君之手杀死公子纠,并打算起用召忽和管 收稿日期:2009--01—28
作者简介:傅厚春(1979一),男,辽宁丹东人,硕士研究生,研究实习员,主要从事党史
党建研究.
28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社会科学版)第u卷
仲.召忽说:"杀君(指纠)而用吾身,是再辱我也.子(指管 仲)为生臣,忽为死臣.忽也知得万乘之政而死,公子纠可谓 有死臣矣."他认为"死者成行,生者成名,名不两立,行不虚 至",于是"人齐境,自刎而死".管仲则认为:"夷吾之为君臣 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 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祖绝,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 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4].由此可知,在管仲 心目中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死国而不死一君,把个人命运与 齐国的兴衰联系在一一起.充分体现了他以天下为己任的高 尚情怀和远大抱负.正是基于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观点, 才使他跃出一己所获所失,所生所死的囿限,站在国家兴亡 的角度来看问题.为了实现齐国稳定而富强的目的,从而义 无反顾地选择了"不从主死节"的这条道路.并由此激发出 巨大的人生动力,振兴齐国,建立丰功伟业,实现了自己"为 定社稷"以利齐国的人生价值.《淮南子?泰族训》对此评价 说:"管子忧周室之卑,诸侯之力征,夷狄伐中国,民不得宁 处,故蒙耻辱而不死,将欲以忧夷狄之患.平夷狄之乱也." 召忽为主死节,赢得后人忠义之士的称赞.但其忠义失 于偏狭.与管仲相比,前者是小忠小义,后者是大义大仁. 孔子从不轻易许人以仁,却称许管仲"仁".《论语?宪问》
载: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日:'未仁 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 仁!如其仁!"子贡日:"管仲非仁者欤?桓公杀公子纠,不能 死.又相之."子日:"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 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 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孔子认为,像召忽那样为公子 纠死节,不过是匹夫匹妇的小节小义,管仲建功立业,造福于 民,这才是更高意义上的"仁".
第二,行大义不羞小节.管仲不为公子纠殉身而改事桓 公,与传统的"一身不事二主"的忠君思想相背离,是一种最 为严重的失节行为,为世俗观念所不容.管仲曾说:"公子纠 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 节而耻功名不显於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从管仲的话语中可知,他的这种行为不为世人所容,在当时 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因此对鲍叔的理解极为感激. 管仲改事桓公,充分体现了他忍辱负重,重大义不拘小 节的个性特征.管仲具有胸怀大志,以功名显扬天下为荣为 重得人生理想.他知为桓公所用,则自己的人生抱负可以实 现,所以"诎缨插衽,使人操斧而立其后".至齐国后.向桓公 "再拜稽首日:'应公之赐,杀之黄泉,死且不朽",[. 管仲在生死抉择面前的大器,令人敬仰,受到后人的高 度评价.《淮南子?说林训》对此评价说:"管子以小辱成大 荣."《淮南子?汜训论》又说:"束缚桎梏,不讳其耻,不可谓 贞","然而管仲免于累绁之中,立齐国之政,九合诸侯,一匡 天下","圣人之所独见而留意也.勰寸而伸尺,圣人为之;小 枉而大直,君子行之".《战国策?齐六》说:"非不能行小节, 死小耻也,以为杀身绝世,功名不立,非知也,故去忿恚之心, 而成终身之名,除感忿之耻,而立累世之功."战国时的鲁仲连 对管仲的评价是:"规小节者不能成荣名,恶小耻者不能立大
功."最后更是将管仲与天地,三王相提并论,"是以业与三王 争流,而名与天壤相也".后人对管仲的敬仰于此可见一斑. 2临终论相
管仲于齐桓公四十一年去世,在管仲病重之时,桓公曾 亲自前往探视,并问相于病榻之前,《管子》,《史记》,《韩非 子》,《说苑》,《吕氏春秋》等对此事均有类似记载.竖刁,卫 公子开方与易牙是桓公晚年的三名近臣.齐桓公把这三人 视为不可多得的忠臣,甚至想让他们来接替管仲为相.管仲 看到这三人都是桓公身边的佞臣,只知道谄媚,钻营.如果 他们受宠得势,只能是害君殃国.因此,管仲不仅坚决反对 三人为相,并要求桓公立即驱逐三人.管鲍虽是至交.但当 桓公提出由鲍叔牙继任为相时管仲不同意,他认为鲍叔牙的 性格不适宜为相,而主张任用隰朋为相.管仲认为隰朋为人 "坚中而廉外,少欲而多信.夫坚中,则足以为表;廉外,则可 以大任;少欲.则能临其众;多信,则能亲邻国.此霸者之佐 也,君其用之."说明管仲重用的是人才,而不是和他亲近的 人,管仲是一个唯贤任用的人.他不因与鲍叔牙为至交就掩 饰其缺点和不足,而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超出个人私情去推荐 继任者,充分显示出公私分明,以国家利益为重的高风亮节. 公元前645年,管仲,隰朋等人相继去世.《史记?齐太 公世家》载齐桓公四十一年,"是岁,管仲,隰朋皆卒".《管子 ?
戒》篇说管仲"卒十月.隰朋亦卒".管仲去世后,齐国霸业 明显趋于衰落.
管仲,隰朋相继去世后,桓公没有继续听信管仲临终论 相时的忠告.把竖刁,开方,易牙三人召回复职,用为近臣,三 人遂专齐政.《国语?晋语四》载,晋公子重耳分析齐国局势 时说:"管仲殁矣,多谗在侧."可见桓公身边多奸佞之臣的问 题已经远播于诸侯之间.公元前643年,桓公病重,竖刁,开
方,易牙等人联合作乱.把重病中的桓公禁闭在寿宫之中. 桓公在重病之中不得饮食,死于饥饿之中.他在临终前老泪 横流,喟然长叹:"嗟乎!圣人之所见,岂不远哉?若死者有 知,我将何面目以见仲父乎"E73.说完,以蒙面死于寿宫.这 位称雄一世的霸主竟然被活活饿死在宫内.
齐桓公死后,五公子为争夺王位各自勾结其党羽,互相 残杀,致使桓公的尸体停放在床上六七十天无人收殓,尸体 腐烂生蛆,惨不忍睹.第二年三月,宋襄公率领诸侯兵送太 子昭回国,齐人又杀了作乱的公子无亏,立太子昭为君,即齐 孝公.经过这场内乱,齐国的霸业开始衰落.
管仲去世前,已预见到桓公卒后诸公子争位,所以把立 太子昭之事嘱托给了宋襄公.事实果然不出其所料,最终还 是宋襄公平定齐齐国之乱,由此可见管仲的先见之明.管仲 临终论相充分体现了他为国事操劳,尽瘁方休的精神以及政 治家的远见.齐桓公没有听信管仲的意见,结果竞困于宠 臣,死不葬之身,这不仅令人掩卷深思,慨叹不已!《说苑? 尊贤》说:以得管仲,隰朋,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毕朝周室,为 五霸长,以其得贤佐也.失管仲,隰朋,任坚刁,易牙,身死不 葬,虫流出户.一人之身,荣辱俱施者,何者?其所任异也. 由此观之,则士佐急矣.《韩非子?十过》说:故桓公之兵,横 行天下,为五伯长.卒见弑于其臣,而灭高名,为天下笑者, 第3期傅厚春,等:论管仲之死——从管仲的生死抉择看其生死观285
何也?不用管仲之过也.《管子?小称》说;桓公所以身死十 一
日,虫出户而不收者.以不终用贤也.这些论述,可谓切中 要害.
3死而不朽
据《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鲁国大夫叔孙豹在出使 晋国时,与范宣子曾讨论过"死而不朽"这一古语,提出了"立
德,立功,立言"才能算是"不朽"的观点.其文曰:"鲁有先大 夫日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大上有立 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 所谓"立德",是指"创制垂法,博施济众,圣德立于上代, 惠泽被于无穷";"立功"是指"拯厄除难,功济于时","以死勤 事,以劳定国,能御大灾,能扞大患";"立言"是指"言得其要, 理足可传,其身既没,其言尚存"[3].无论立德,立功,立言, 都是想垂此名而不朽.肉体终会灭亡,唯精神永不死灭.他 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想要用立德,立功,立言的方法来超越 有限,使精神长存.叔孙豹的这种不朽观,成为中国历代知 识阶层的最高理想和为之奋斗乃至献身的精神依据,也是评 价人生是否有意义的价值尺度.
管仲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都卓有建树,其功业 奠定了他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春秋五霸之首是齐桓 公,他的事业是和管仲分不开的.在管仲的主持下,齐桓公 在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齐国很快 成为诸侯强国,为称霸奠定了基础明代赵用贤在《管子书 序》中说:"王者之法,莫备于周公而善变周公之法者,莫精于 管子."这一评价精辟地指出了管仲改革的历史地位.春秋 时期,王室式微.四夷交侯.此时之中国恰似"南夷与北狄 交,中国不绝若线"E.齐桓公与管仲适逢其时的打起了"尊 王攘夷"的大旗,依仗雄厚的经济,军事实力通过有限的战争 手段和符合实际形势的政治,外交活动谋取霸权.通过图霸 战争,齐统一了今山东北部地区,为尔后中国统一创造了条 件;其联合诸侯反对戎狄的掠夺和内侵之举,有利于保卫中 原先进文化免遭破坏;其多次主持会盟,相对减少了战争,增 加了交流,有利于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民族的融合.管仲为 创立霸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因有殊勋于齐,被齐桓公尊为 仲父.
管仲以其卓越的政治才干,振兴齐国,巩固了周天子一 朝独尊的局面,平息了四夷叛乱,其地位在中华文明史上举 足轻重.苟子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五伯长,是 也无他焉,知一政于管仲也."司马迁也说"管仲既用,任政于 齐,齐桓公以霸……管仲之谋也."指出了管仲对成就霸业的 决定作用.韩非说:"夫一匡天下,九合诸侯,美之大者也." 《韩非子?难二》对其称霸诸侯,匡救天下的颂扬之意,跃然 纸上.近代梁启超在《管子评传》中说":管子者,中国之最大 政治家".不用再多说一语,上引评价足以说明管仲在历史 上具有很高的地位,为后人所仰慕,对后世的影响广泛而又 深远.
管仲在"立功不朽"的同时,也因"立言而不朽"为后世留 下了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管子学.王德敏先生认为,管 仲学派是中国古代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流派.它是由 该学派奠基人管仲及齐国推崇管仲的历代学者构成,并受到 官方扶持的历史悠久,阵容庞大的学术派别.它植根于齐文 化的土壤中,对齐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大作用.对于管子 学,很多国学大师都给予很高的评价.郭沫若说:"《管子》一 书乃战国,秦,汉文字总汇.秦,汉之际诸家学说尤多汇集于 此."顾颉刚说:"《管子》一书是先秦诸子中的巨帙."张岱年 说:"《管子》是一部珍贵的古代典籍,其中包含关于哲学,政 治,法学,教育,经济,军事等的丰富思想.……《管子》实为 先秦时代留下来的一部宝书."评述甚多,不胜枚举. 4结语
总之,管仲作为中国古代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 家,改革家,作为齐国的贤相,倾毕生之精力.内行富国强兵 之大道,外建尊王攘夷之伟业,为后世留下了一份宝贵的文 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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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八:《论管仲之死——从管仲的生死抉择看其生死观》6900字
第11卷第3期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01(11(No(3 2 0 of Technical Science 0 9年5月 Journal UniVersity(Social Edition) 2009 Liaoning May
论管仲之死
——从管仲的生死抉择看其生死观
傅厚春1,李华2 (1(辽宁师范大学宣传统战部,辽宁大连 116029;
2(沈阳市外国语学校,辽宁沈阳110016) 摘要:针对从管仲由槛囚到齐相(临终论相,死而不朽三个方面,对管仲的生死抉择进行分析,阐述其生死观及其生死实践, 这对于人们更为全面地认识和评价历史上的管仲大有益处,亦为今人建立科学的人生观念、人生理想以及死亡观等提供一 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管仲;生死观;死而不朽 中图分类号:K 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91X(2009)03一0283一03
death of atOntheGuanzhong--looking
life and death view from his choice of life or death Guanzhong’S Houchunl(LIFUHua2 (L Normal Propaganda Department,Liaoning University,Dalian 116029,China;
110016,China) 2(Shenyang Foreign Language School,Shenyang
Abstract:This choice of Iire and death from three of analyzes Guanzhon97s aspects Guanzhong’S the minister of Qi from a ministers at the end of his life and immor— being high prisoner,menting tal view lire or death and the of life and death are ondeath(Guanzhong’S is practice expounded(which useful for US tO understand and him from historical Guanzhong also prehensively appraise angle(It valuable for US to set scientific view of life,ideal of lire and the idea of death too( provides opinion up Key deathwords:Guanzhong;death;immortal (公元前685年),在齐国内乱中,二人辅助公子纠同公子0引言 白争夺君位失败后,公子纠死,召忽为主死节。而管仲作为 管仲,名夷吾,字仲(颖上人(今安徽颍上县),姬姓之后( 小 是。鲁之免囚”被押送齐国[。】,。束缚胶目,居槛车中t,DJ。《左传 的 春秋初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经济家、改革家。以其卓越?庄公九年》载:“鲍叔帅师来言日:‘子纠,亲也,请君讨之。 政治才能辅佐齐桓公(建立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赫管仲仇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召忽死之。管 赫功业c”。前辈时贤对他的功业和思想多所论及(勿庸赘
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税之。”《史记?齐太公世家》亦 述。笔者仅从生死问题方面探讨管仲之死,剖析死亡现象中载:“鲁人患之,遂杀公子纠子笙渎。召忽自杀,管仲请囚。” 的文化内涵。通过对管仲生命历程的分析。阐述其生死观及
其生死实践,这于我们更为全面地认识和评价历史上的管仲 以上引文,无论详略,史籍大多记述到“管仲请囚”之事。
大有益处。亦为今人建立科学的人生观、人生理想以及死亡 他何以甘愿被囚受辱而不从公子纠死节呢?这与他对生死
终论相、死而不朽三个方面 的看法及其人生精神密切相关。 观等提供重大的参考价值。文章试从管仲由槛囚到齐相、临 第一,“以天下为己任”的人生精神。对于是否“从主死 就这一论题谈些粗浅的看法(不 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节”的问题。管仲与召忽认识不同。召忽日:。百岁之后,吾君 1管仲由槛囚到齐相 卜世,犯吾君命而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吾不生 也。”后来桓公借鲁君之手杀死公子纠,并打算起用召忽和管 齐襄公时(管仲与召忽是公子纠的辅臣。周庄王十二年 收稿日期:2009--01--28 作者简介:傅厚春(1979一),男,辽宁丹东人,硬士研究生(研究实习员,主要从事党史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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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第11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仲。召忽说:“杀君(指纠)而用吾身。起再辱我也。子(指管 功。”最后更是将管仲与天地、三王相提并论,“是以业与三王 争流,而名与天壤相也”。后人对管仲的敬仰于此可见一斑。 仲)为生臣,忽为死臣。忽也知得万乘_之政而死,公子纠可谓 2临终论相有死臣矣。”他认为“死者成行,生者成名,名不两立。行不虚 至”,于是“人齐境,自刎而死”。管仲则认为:“夷吾之为君臣 管仲于齐桓公四十一年去世,在管仲病重之时,桓公曾 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纠哉?夷吾之所死 亲自前往探视,并问相予病榻之前,《管子》、《史记》、《韩非 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祖绝,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 子》、《说苑》、《吕氏春秋》等对此事均有类似记载。竖刁、卫 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由此可知,在管仲 公子开方与易牙是桓公晚年的三名近臣。齐桓公把这三人 视为不可多得的忠臣,甚至想让他们来接替管仲为相。管仲 心目中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死国而不死一君,把个人命运与 看到这三人都是桓公身边的佞臣。只知道谄媚、钻营。如果 齐国的兴衰联系在一起。充分体现了他以天下为己任的高 他们受宠得势,只能是害君殃国。因此(管仲不仅坚决反对 尚情怀和远大抱负。正是基于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观点, 三人为相,并要求桓公立即驱逐三人。管鲍虽是至交(但当 才使他跃出一己所获所失,所生所死的囿限,站在国家兴亡 桓公提出由鲍叔牙继任为相时管仲不同意,他认为鲍叔牙的 的角度来看问题。为了实现齐国稳定而富强的目的,从而义 性格不适宜为相,而主张任用隰朋为相。管仲认为隰朋为人 无反顾地选择了“不从主死节”的这条道路。并由此激发出 巨大的人生动力,振兴齐国,建立丰功伟业,实现了自己“为“坚中而廉外,少欲而多信。夫坚中,则足以为表;廉外,则可 定社稷”以利齐国的人生价值。《淮南子?泰族训》对此评价 以大任;少欲,则能临其众;多信,则能亲邻国。此霸者之佐 也,君其用之。”说明管仲重用的是人才(而不是和他亲近的 说:“管子忧周室之卑,诸侯之力征(夷狄伐中国,民不得宁 处,故蒙耻辱而不死(将欲以忧夷狄之患。平夷狄之乱也。” 人,管仲是一个唯贤任用的人。他不因与鲍叔牙为至交就掩 饰其缺点和不足。而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超出个人私情去推荐 召忽为主死节(赢得后人忠义之士的称赞(但其忠义失 于偏狭。与管仲相比,前者是小忠小义,后者是大义大仁。 继任者,充分显示出公私分明、以国家利益为重的高风亮节。 公元前645年(管仲、隰朋等人相继去世。《史记?齐孔子从不轻易许人以仁,却称许管仲“仁”。《论语?宪问》 载: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t‘未仁 公世家》载齐桓公四十一年(“是岁,管仲、隰朋皆卒”。太 乎?,,,子日:“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 ?戒》篇说管仲“卒十月。隰朋亦卒”。管仲去世后,齐国《管子
仁!如其仁!”子贡日:“管仲非仁者欤?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日。“管仲相桓公。霸诸霸业 明显趋于衰落。
侯,一匡天下,民到于 管仲、隰朋相继去世后,桓公没有继续听信管仲临终论
相时的忠告,把竖刁、开方、易牙三人召回复职,用为近臣,三 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孔子认为,像召忽那样为公子 人遂专齐政。《国语?晋语四》载(晋公子重耳分析齐国局势 时说;“管仲殁矣,多谗在侧。”可见桓公身边多奸佞之臣的问 纠死节,不过是匹夫匹妇的小节小义,管仲建功立业,造福于 民,这才是更高意义上的“仁”。 题已经远播予诸侯之间。公元前643年。桓公病重,竖刁、 开 第二,行大义不羞小节。管仲不为公子纠殉身而改事桓 方、易牙等人联合作乱。把重病中的桓公禁闭在寿官之中。 桓公在重病之中不得饮食(死于饥饿之中。他在临终前老泪 公。与传统的“一身不事二主”的忠君思想相背离,是一种最 横流(喟然长叹:“嗟乎!圣人之所见(岂不远哉?若死者有 为严重的失节行为,为世俗观念所不容。管仲曾说:“公子纠 知,我将何面目以见仲父乎,,[”。说完,以蒙面死于寿宫。这 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 从管仲的话语中节而耻功名不显於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5]! 位称雄一世的霸主竟然被活活饿死在宫内。 齐桓公死后,五公子为争夺王位各自勾结其党羽,互相 可知。他的这种行为不为世人所容,在当时 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因此对鲍叔的理解极为感激。 残杀(致使桓公的尸体停放在床上六七十天无人收殓,尸体
腐烂生蛆,惨不忍睹。第二年三月,宋襄公率领诸侯兵送太 节管仲改事桓公(充分体现了他忍辱负重、重大义不拘小 子昭回国,齐人又杀了作乱的公子无亏,立太子昭为君(即齐 的个性特征。管仲具有胸怀大志,以功名显扬天下为荣为 重得人生理想。他知为桓公所用,则自己的人生抱负可以实 孝公。经过这场内乱,齐国的霸业开始衰落。 现,所以“诎
管仲去世前(已预见到桓公卒后诸公子争位。所以把立 缨插衽。使人操斧而立其后”。至齐国后,向桓公“再拜稽首日:‘应公之赐,杀之黄泉,死且不朽”[6]。 太子昭之事嘱托给了宋襄公。事实果然不出其所料。最终还
管仲在生死抉择面前的大器,令人敬仰,受到后人的高 是宋襄公平定齐齐国之乱,由此可见管仲的先见之明。管仲
临终论相充分体现了他为国事操劳。尽瘁方休的精神以及政 度评价。《淮南子?说林训》对此评价说:“管子以小辱成大荣。”《淮南子?汜训论》又说:“束缚桎梏,不讳其耻,不可谓 治家的远见。齐桓公没有听信管仲的意见,结果竞困于宠 臣,死不葬之身,这不仅令人掩卷深思(慨叹不已!《说 贞”,“然而管仲免于累绁之中(立齐国之政,九合诸侯,一匡 尊贤》说;以得管仲、隰朋,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毕朝周苑? 天下”,“圣人之所独见而留意也。铜寸而伸尺,圣人为之;小 五霸长,以其得贤佐也。失管仲、隰朋。任坚刁、易牙,室,为 枉而大直,君子行之”。《战国策?齐六》说:“非不能行小节。 身死不 死小耻也,以为杀身绝世,功名不立(非知也,故去忿恚之一tl,( 葬。虫流出户。一人之身(荣辱俱施者。何者?其所任 由此观之(则士佐急矣。《韩非子?十过》说;敌桓公异也。 而成终身之名,除感忿之耻,而立累世之功。”战国时的鲁仲连 之兵,横 行天下。为五伯长。卒见弑于其臣,而灭高名,为天对管仲的评价是:“规小节者不能成荣名,恶小耻者不能立大 下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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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第3期 傅厚春,等:论管仲之死——从管仲的生死抉择看其生死观 何也?不用管仲之过也。《管子?小称》说;桓公所以身死十 齐,齐桓公以霸 管仲之谋也。”指出了管仲对成就霸业的 决定作用。韩非说:。夫一匡天下,九合诸侯,美之大者一El,虫出户而不收者(以不终用贤也。这些论述,可谓切中 要害。 《韩非子?难二》对其称霸诸侯、匡救天下的颂扬之意。跃然 也。” 纸上。近代粱启超在《管子评传》中说“:管子者(中国之最大 3死而不朽 政治家”。不用再多说一语,上引评价足以说明管仲在历史 晋国据《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鲁国大夫叔孙豹在出使 上具有很高的地位,为后人所仰慕,对后世的影响广泛而又时,与范宣子曾讨论过“死而不朽”这一古语,提出了“立 深远。 德、立功、立言”才能算是。不朽”的观点。其文日:“鲁有先大 夫日藏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大 管仲在“立功不朽”的同时。也因。立言而不朽”为后世留 上有立 下了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管子学。王德敏先生认为(管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 仲学派是中国古代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流派。它是由所谓“立德”。是指“刨制垂法,博施济众。圣德立于上代, 该学派奠基人管仲及齐国推崇管仲的历代学者构成(并受到 惠泽被于无穷”f“立功”是指“拯厄除难。功济于时”、。以死勤 官方扶持的历史悠久、阵容庞大的学术派别。它植根于齐文事。以劳定国,能御大灾(能捍大患”{。立言”是指“言得其要。 化的土壤中。对齐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大作用。对于管子 理足可传,其身既没,其言尚存’,[”。无论立德、立功、立言, 学,很多国学大师都给予很高的评价。郭沫若说:“《管子》一 都是想垂此名而不朽。肉体终会灭亡,唯精神永不死灭。他 书乃战国、秦、汉文字总汇,秦、汉之际诸家学说尤多汇集于 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想要用立德、立功、立盲的方法来超越 此。”顾颉刚说:。《管子》一书是先秦诸子中的巨帙。”张岱年 有限,使精神长存。叔孙豹的这种不朽观,成为中国历代知 说;“《管子》是一都珍贵的古代典籍,其中包含关于哲学、政 识阶层的最高理想和为之奋斗乃至献身的精神依据,也是评 治、法学、教育、经济、军事等的丰富思想。 《管子》实为 价人生是否有意义的价值尺度。 先秦时代留下来的一部宝书。”评述甚多(不胜枚举。 管仲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都卓有建树,其功业 4结语 奠定了他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春秋五霸之首是齐桓 公。他的事业是和管仲分不开的。在管仲的
总之(管仲作为中国古代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 主持下,齐桓公 家,改革家。作为齐国的贤相,倾毕生之精力。内行富国强兵 在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齐国很快之大道,外建尊王攘夷之伟业。为后世留下了一份宝贵的文 成为诸侯强国(为称霸奠定了基础。明代赵用贤在《管子书 序》中说:“王者之法,莫备于周公而善变周公之法者。莫精于 化遗产。 管子。”这一评价精辟地指出了管仲改革的历史地位。春秋 参考文献: 时期。王室式微,四夷交侯。此对之中国恰似 [13司马迁(史记?管晏列传[M](北京t中华书局-2001t1695( “南夷与北狄 [2]刘 向(战国策?卷七秦策五EM](上海t上海古籍出版社( 交,中国不绝若线”[8]。齐桓公与管仲适逢其时的打起了“尊 19851108(王攘夷”的大旗,依仗雄厚的经济、军事实力通过有限的战争 [33国学整理社(‘诸子集成》《说苑?卷十七杂畜》[M](北京t中华 手段和符合实际形势的政治、外交活动谋取霸权。通过图霸 书局,1986:370( 战争。齐统一了今山东北部地区,为尔后中国统一创造了条 [4]国学整理社(《诸子集成》《管子?大匡第十八’[M](北京t中华 件,其联合诸侯反对戎狄的掠夺和内侵之举,有利于保卫中 书局,1986。180( 原先进文化免遭破坏;其多次主持会盟,相对减少了战争,增 [51司马迁(史记?管晏列传[M](北京一中华书局?2001?1700( 加了交流,有利于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民族的融合。管仲为 [61国学整理社(《请子集成》《管子?小匿》[M](北京,中华书局, 创立霸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因有殊勋于齐,被齐桓公尊为 1986:220( 仲父。 [71国学整理设(《请子集成》《吕氏春秋?先识览?知接》[M](北 朝独尊的局面,平息了四夷叛乱,管仲以其卓越的政治才干,振兴齐国,巩固了周天子一 京,中华书局,1986;320( [8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3t182( 足轻重。苟子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其地位在中华文明史上举 下?为五伯长,是 L责任绩校:陈晓庆也无他焉,知一政于管仲也。”司马迁也说“管仲既用,任政于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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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九:《孔子论管仲》5200字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 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q-报?2,2003
孔子论管仲
谢柯凌 [内容摘要]孔子与曾忡皆为先辜诸子中的代表^物(=^虽同属齐鲁大地,但却属于鲁文化与齐文化阿十备具明 里特征的不同地域文化的创古人。稍后于管子的孔子对管仲有着肯定性与否定睦的艰重评价,对这一问题的重新认识有 肘子恕们鞋好地理解孔于思懋的真谛,也将有助千后世曼好地继承齐、着文化的精赞并发扬其要义。[关键词]孔予;管仲;i丑价坪宾;思想真谛 作者简介:谢柯接,中共聊城市委党校副教授(邮政编码252000) 中图分类号: 3189 12003)02—0075—03 B2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
面,管仲的功名观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客观依据。 管仲是春秋时期的先秦诸子之一(是当时叱咤 但也还是管仲的这一观点(却在后人的视界中引发 风云、相齐独霸天下的显要人物。作为稍晚于管仲 出矛盾性评价。 中的评价。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有的同时代的孔子曾对管仲进行了一番深刻而较为集 孔子对管仲的否定性评价,主要表现在“俭” 着肯定性与否定 与“礼”两方面。 性的对立冲突,但恰恰在这个矛盾性认识中,隐伏 从“俭”方面来分析。《论语》载:“或日: 着孔于思想的真谛。
‘管仲俭乎?’日:‘管子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
俭?”’所谓三归,按照清人郭嵩焘的解释,即为市 租。“所谓三归者,市租之常例之归之公者也。桓 管仲经鲍叔牙推荐,棚齐辅佐桓公,为齐国独 公既霸,遂以赏管仲。””市租本应收归公有,但管 仲却收归己有,供自己享用。按照孔子的理解,这 霸天下,立下了首功。“齐桓公以霸,九舍诸侯, 当然是“不俭”。联系管仲的“尚侈”思想来 一匮天F,管仲之谋也。”o但管仲具有不羞小节而 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有客观的一面。管仲最初 看, 胸怀大志,以功名显扬天下为荣、为重的人生理桓公时,曾提出三个条件:一为“贱不能 辅佐齐 想。正如管仲谈鲍叔牙对他的认识:“知我不羞小 桓公任他为上卿;二为“贫不能使 临贵”, 节而耻功名不湿于天下也。””管仲不仅对自己有这 给他齐国市租;三为“疏不能治富”,桓公赏赐 样的要求,对待别人也不是计较小节,而重志向。 齐忸公自称“不幸而好田”,“不幸而好酒”,“不幸 仲父。可见,管仲对奢侈、富近”,桓公立他为 不仅自己“尚侈”,还提倡 贵的向往程度。管仲 而好色”。当他问管仲“寡人有邪三(其犹尚可以 昧,而罢至乐。而雕卵 众人也要仿效。“尝至 为嗣乎”时(管忡向他分析这些毛病:“恶,则恶 受。然非其危者也,人君唯优与不敏为不可,优则 之。”o他要求人们要吃然后瀹之,雕椽然后爨 那些韵律特别动听的音 那些味道最美的食物,欣赏 亡众,不敏不及事。”圆在这里,管仲要求人要急国 画再煮了吃,术柴要 乐,蛋类要先在上面画上图 家之大功人利,而不要拘泥f个人的小辱小耻。这 奢侈浪费到这种程 先雕刻成美丽的艺术品再烧。 种功名观是从镥罔强兵、争霸天下的根本日的和实的“尚侈”思 度,固然骇人听闻,但是,管仲 际利益}h发的。面对春秋时期群雄逐鹿的乱世局 想,又是他治国策略的一部分。管仲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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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o
当 时“管仲富拟於公室,有三归、反坫,齐人不
以为 侈。”o因为管仲的尚侈涉及到百姓的生活习 惯,有扩大消费,刺激生产,富足百姓等合理的因素。但 传统上一般认为,孔子的“仁”主要涉及其伦 孔子仍不以为然,即所谓“管仲,世所谓贤臣,然 理思想(是伦理思想的追求目标之结晶。当孔子把
“仁”理解为“爱人”时,似乎表现的是一种道德 jL子小之。”孔子认为管仲的“尚侈”做法不合时
性质,“仁”在孔子那里也确实是处理亲与疏、人 宜,不符合“俭”的原则。
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准则。但是,作为社会政治关 国 关于“礼”的评价。孔子的治国之道,即“以
系(其所处理的对象与伦理有着相通的一面。孔予 为礼。”。对于“以国为礼”的j张(扎子有许多
解释。“能以礼让为国乎,何订7” “礼,经国家, 的“仁”,本身有着社会政治的性质,体现的是一
种社会制度中的人际关系。这从孔子对管仲的肯定 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孔子对于“政逮
于大夫”非常反感,对春秋?}期卿大夫们的僭越非 性评价中可以看出。 礼之事给予了无情的抨击。八
“子路日:“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 辨佾作为纵横各八列的 死’。日‘未仁乎?’子日:‘桓公九合诸侯,不以 蹈礼仪队,本为周天子举行祭祀大典时的专用仪 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o公子纠是 仗。作为卿大夫的季孙氏家祭时照周礼只可用四 公子小白即后来齐桓公的哥哥。公子纠与公子小自 价,f}_l季板子却把八佾凋到家庙中演出。孔子认为 这是季桓了的一条大罪,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都是齐襄公的弟弟。襄公无道,公孙无知杀襄公自
立,齐国陷入动乱状态。鲍叔牙与管仲自幼关系亲 也,””三机家族宴罟送宾或祭祖完毕时,都唱 《难》诗,孔子也非常气愤。“‘相维辟公,元予穆 善,且鲍子一直善待管仲,鲍叔牙事公子小自,管 穆。’奚取F{家之堂?”o在孔子看来(《雍》诗上 仲事公子纠。齐动乱前,鲍叔牙就预见将发,} 乱,奉公子小白出奔莒。管仲与召忽奉公予 动 的这两句话只是周天子专用的赞礼诗,三家大夫哪 鲁。齐人杀死公孙无知,鲁国伐齐(接纳公 纠奔 里配得上动用这样的礼乐?!只有天子鲁君才有资 ,你季康于居然也去祭泰山。孔子要冉求 小白自莒先人齐国,自立为君即桓公。子纠。 格祭泰 H:面阻止这一非礼行为,无效,只好“呜呼”说是 鲁,逼迫鲁国杀了公子纠,召忽出于一于足齐伐 身不事二主 蔡山之神不会接受这种违礼之祭的。o齐国是春秋 的忠君思想,愤而自杀,管仲经鲍叔牙推荐,桓公 用为相。对于管仲的这种背叛行为,按子路的理 时期“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策潺地。管仲辅佐齐 解,可能没达到“仁”的境界。孔子认为,齐桓公 枢公成就霸业,其政治谋略与实践行为,本身就体 多次会盟诸侯,不动用兵车武力,这都是管仲的功 现着列『U秩序的破坏因素,具有对旧“礼”秩序的 劳,这就是管仲的“仁”。 说(自然不是一种合理反叛意味。这对于以恢复周“礼”为己任的孔子来 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贡对管仲的行为也难理 行为,当有人问“管仲合礼 解,由此又进行了发问。子贡日:“管仲非仁者与? 乎?”孔子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管仲非礼行为的愤 桓公杀公子纠,不殉死,又相之。”在子贡看来, 恨情绪:“邦君树塞门,管氏也树塞门。邦君为两 齐桓公杀了公子纠、管仲不但不能殉主子之死,反 种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丽知礼,孰 而做了齐桓公的相,这种背主求荣的行为怎么算作 不知礼?”o按照周礼,只有国君才有资格当门立照 “仁”呢。子日:“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 壁,才能在堂上设有献酬后回放酒杯的台子,而管 下,民至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伸却做到了这些。管仲的这种僭越行为,是彻底的 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 1I:“礼”。如果管仲算知礼,还有谁不知礼呢?礼 也。”o孔子对管仲的评价,包含着丰富的思想底 n:阍代,具有根本法的性质。孔子倡导礼的主导作 蕴。其一,“仁”体现在利在天下。管仲辅佐齐桓 Hi,并赞颂周礼的尽善尽美,表白“周监于二代, 公,使他称霸诸侯,使天下得到匡正,人们直至今 郁郁乎文哉!吾从周。”o并为此对违礼的事宜四面
天还在享受着他的恩赐。如果没有管伸,人们大概 出击进行讨伐。这足以反映出7L子小视管子的真实心惑,即维护In秩序的怀旧心态。 已沦于夷狄。管仲的行为,功在社会,利在民众,
这正整台了孔子所鼓吹的“仁即爱人”的思想观
念。其二,在评价标准方面,政治人物与普通人有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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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严格的界限区分。评价管仲,自然不能像对待普 也不为7L子所满意。但是,从“仁”出发,孔于
又高度赞扬了管仲。从中可以窥见孔子的“爱通民众那样拘泥于小德小节,弱化要求他自缢于沟则 有“从周”的意义,但是根本的是对恢复礼”( 渎之处而直?召忽。管仲虽缺小德,但他以外在事功
的追求。孔子认为通过理顺社会秩序,消除了【_已众在乱世中的痛苦,甚至献身,这较那些社会秩序 受益,这才是“天下之仁”。而礼则最把成德成圣封闭在个体生命心性之域的人要大得多。使社会民众 仁的,这样的仁,也就转化为“外这正是孔了对管仲作出肯定性评价的根基所在。终是耍服务于 王”的真涪,转
化为事功的基础。“仁”隐伏着孔了的社会建构要求
与政治理想。从“礼”和“仁”的信念角度出发, 孔于对管仲的整体评价,基本上持的是肯定的基调。 孔了对管仲的矛盾性评价巾,究竟隐伏着什么 再次,从孔子对管仲的评价中,还体现出“政 社”,即以政治能力之有无来加以定名的思想。 样的思想脉络及其实质呢? 首先,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是从“外王”的角 这一思想隐伏着“仁”的评价标准的多样性。 度着 对于一个常人处理个人与个人间的交往(其t二多眼的。 自原始懦学和两汉经学之后,宋明理学和后来 道德意义来体现。这极易使一个人从心性与实践方 的新以 式融洽在一起。但作为政治家,其不好德固然遗憾, 王的儒学都在倡导“内圣开出外王”。认为内圣是外 但若能把个人所好推己及人,逆遍百姓,则f二功可 不本体,外王是内圣的发用,外王是由内圣曲通 考。孔子将个人道德与政治事功分开,以政治事功 出。这,理解指向使儒学长期郁巷于个体生命的 为评价政治家的根本标准,有一定的合理性。尤其 学的狭窄领域,而不能作用于政治领域,从而缩小了懦 是(春秋时期是乱世时期,在此时,通过政治家的 手洗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使儒学烙上了“终日袖 纵横搏阖,能够使人们生活在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 儒学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的历史讥评。这种对 内,这本身即是“仁”。由此(乱世时期的政治人 孔 的理解,相对于孔子,有了极大的变异。按照 物,其政治事功的意义要远大于个体成就。从孔子 俭、子的看法,管仲并不算“内圣”,管仲器小、不
对管仲的评价中,我们可以看到:孔予并不足一个 为旧不知礼,管仲在旧主一死而事新主,且新主又
呆板、迂腐的书呆子,而是能够根据社会的现实及 性儒 土之弟弟,此为不忠不德。若照后世解释的心
不同层次主体的特点,提出不同}平价标准的一个有 学的标准,管仲“不知圣贤大学之道,”“不能
还身修德以致主于外道。”o他为不赦之小人。然而 权变思想和辩证意识的思想家。
这并没有成为孔子对管仲评价的主要根据与标准。 虽然7L予对管仲的非礼、不俭等
给予了批判,但却 在仁的方面对管仲给以极高评价。管仲辅佐齐桓公, 参考文献 以和平的方式解决诸
????《史记?管晏列传》。 侯问的矛盾,使人民免罹战争?《管子叫、匡》。 之苦;同时,又集中了中原国家的力量,抵挡了北 ?清?郭嵩焘:《养知书屋方集》卷一(《释三归》。 方少数民族的入侵,使人民免做“被发、左衽”的 ?《管干-侈靡》。 野蛮人和亡国奴,这无疑给当时的普通民众带来了 ?《论语?先进)。 巨大的利益。此可谓“仁之美者在于天下仁也。”? @《论语-为政》。 康有为针对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曾有过解释:“圣人 @《左传?隐套十一年)。 论事,重功不重德,有能救世全民者则光之。”o ?@o@o<论语-^佾》。 其次,孔子对管仲的评价(体现着“仁”主于 ?@《论语?宪问》。 “礼”的思想观念。 @朱熹:《四书五经集解》(中华书局1983年版。 0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 以往,人们总认为,孔子的思想核心是“礼”。 如蔡尚思先生认 o康有为:《孔于改制考》(中华书局1958年版。 r是为,“仁是孔子最赞美的道德,因为 @蔡尚思:《孔千思想体系》,上海人R出版社1982 达到礼的手段,礼才是仁要达到的目的。”o但 版(第7】页。从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来看,扎相对仁,则处1‘较为 年 F层的地位。管仲也有“礼”的僭越行为,这当然 责任编辑曹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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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十:《管仲论翻译》2100字
管仲论(原文与译文) (北宋)苏洵[原文]管仲相威公,霸诸侯,攘夷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敢叛。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威公薨于乱,五公子争立,其祸蔓延,讫简公,齐无宁岁。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故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何则?竖刁、易牙、开方三子,彼固乱人者,顾其用之者,威公也。夫有舜而后知放四凶,有仲尼而后知去少正卯。彼威公何人也?顾其使威公得用三子者,管仲也。仲之疾也,公问之相。当是时也,吾意以仲且举天下之贤者以对,而其言乃不过曰“竖刁、易牙、开方三子,非人情,不可近”而已。呜呼!仲以为威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仲与威公处几年矣,亦知威公之为人矣乎?威公声不绝于耳,色不绝于目,而非三子者,则无以遂其欲。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徒以有仲焉耳。一日无仲,则三子者可以弹冠而相庆矣。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威公之手足耶?夫齐国不患有三子,而患无仲;有仲,则三子者三匹夫耳。不然,天下岂少三子之徒哉?虽威公幸而听仲,诛此三人,而其余者,仲能悉数而去之耶?呜呼!仲可谓不知本者矣!因威公之问,举天下之贤者以自代,则仲虽死,而齐国未为无仲也。夫何患三子者?不言可也。五伯莫盛于威、文。文公之才,不过威公,其臣又皆不及仲。灵公之虐,不如孝公之宽厚。文公死,诸侯不敢叛晋;晋袭文公之余威,犹得为诸侯之盟主百余年。何者?其君虽不肖,而尚有老成人焉。威公之薨也,一败涂地,无惑也。彼独恃一管仲,而仲则死矣。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威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仲之书,有记其将死,论鲍叔、宾胥无之为人,且各疏其短。是其心以为数子者,皆不足以托国;而又逆知其将死,则其书诞谩不足信也。吾观史蝤,以不能进蘧伯玉而退弥子瑕,故有身后之谏。萧何且死,举曹参以自代。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 ——选自《唐宋八大家散文集》[译文] 管仲做丞相辅助,称霸诸侯,打击夷、狄等异族,到死时都使齐国富强,诸侯不敢背叛。管仲死后,竖刁、易牙、开方被重用。桓公死于宫廷内乱,五位公子争抢君位,此祸蔓延,直到齐简公,齐国无一年安宁。功业的成就,不是成功于完成之日,必有一定的因素引起;祸乱的产生,不是发生于作乱之时,也必有根源预兆。因此,齐国的安定强盛,我不认为是由于管仲,而是由于鲍叔。至于齐国的祸乱,我不认为是竖刁、易牙、开方,而是管仲。为什么呢?竖刁、易牙、开方三人本就是乱国者,但重用他们的是齐桓公。有了舜才知道流放四凶,有了仲尼才知道杀掉少正卯,那桓公是什么人,回头看来,使桓公重用这三个人的是管仲啊!管仲病危时,桓公问及丞相人选。此时,我想管仲将推荐天下最贤能的人来作答,但他的话不过是“竖刁、易牙、开方三人,不讲人情,不能亲近”罢了。唉,管仲以为桓公真的能不用这三个人吗?管仲和桓公相处多年了,该知道他的为人了吧。桓公是个音乐不停歇于耳,美色离不开眼的人。如无此三人,就无法满足他的欲望。他开始不重用他们,只是由于管仲在,一旦管仲没了,这三人就弹冠相庆了。管仲以为自己的遗言就可束缚桓公吗?齐国不怕有这三人,而是怕无管仲。有管仲在,那这三人就只是普通人罢了。若不是这样,天下难道缺少跟这三人一样的人吗?即使桓公幸而听了管仲的话,杀了这三人,但其余的这类人,管仲能全部列出而除掉吗?唉!管仲是不懂得从根本上着眼的人啊!如果齐桓公问询时,推荐天下贤人来代替自己,那么管仲虽死,齐国却不能说没有管仲了。这三人又有什么可怕的,不说也可明白啊!五霸中没有比齐桓公、晋文公再强的了。晋文公的才能不及齐桓公,他的大臣也都不及管仲。晋灵公暴虐,不如齐孝公宽厚。可晋文公死后,诸侯不敢背叛晋国;晋国承袭文公的余威,还能在一百多年里充当盟主。为什么呢?因为它的君主虽不贤明,但还有老成练达的大臣存在。桓公死后,齐国一败涂地,这不足为奇啊!他仅靠一个管仲,可管仲死了。天下并非无贤人,而是有好臣子却不被君主使用啊。桓公在世时,竟说天下不再有管仲一样的人才。这种话,我不相信。管仲的书《管子》里这样记载:管仲临死前,论及鲍叔牙、宾胥无的为人,并列出他们的短处。这是他心中认为这几个人都不能托以国家重任,而且预料自己将死。《管子》一书实在荒诞,不值得相信。我看史蝤,因不能荐用蘧伯玉,去掉弥子瑕,所以在死后用尸首劝谏。萧何临死,推荐曹参代替自己。大臣的用心本应如此啊!国家往往因一个人兴盛,因一个人灭亡;贤人不悲自己的死亡,而忧国家衰败。所以一定要在生前找到贤人接班才能死去。那管仲,凭什么可以死掉呢?评点:本文是一篇史论,以管仲死而齐国乱为例,论证了举贤任能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指明了政治家培养选拔接班人的重要性。作者的立论正确,但只归罪于管仲一人的做法是苛刻和片面的。文章细致分析了齐国内乱的人为因素,认为表面上是竖刁、易牙、开方三人导致,实为管仲死后,无贤人执政,并批评了管仲临死前没有荐贤以代为“不知本”。同时以晋国在文公死后有“老成人”执政为例来对照论述,还以史蝤荐蘧伯玉、萧何荐曹参作对比证明。全文析理精细,反复对比,层层深入,笔锋流畅犀利,见识独特,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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