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好就是吃,我听说最近办了一个“大胃王”比赛。我一听到能免费吃东西,像风一样地跑到了报名站报名。
几天后,比赛正式开始。我刚来到选手席大门,就被吓到了,选手们各式各样:有一个瘦骨如柴的小男孩,为了赢得比赛,他已经一个月每天只吃一粒米粒,还坚持每天跑400米。还有一个圆得像一个大皮球的男人,他的头像一个缩小版的皮球,一个小皮球安在一个大皮球竟重得惊人。他的脚跟大象的腿那么粗,每走一步,都像地震,体重较轻的人都被蹦起来。选手席上的人越来越多,连要挤入会场都难,只要身边有两个肥胖的人,如果他们并列走的话,那我就被他们挤在中间,脚是腾空的,他们每走一步,我就总哭爹喊娘地喊叫。总算被挤入会场,观众席上的人们都跃跃欲试,高举自己家人的名字,他们都想飞到场中去加油。
这次比赛是吃三明治,10分钟,看谁吃得多。一走到正中央,我可就眼红了,一大盘三明治,堆成了一个“三明治”塔。主持人是一男一女,他们很啰嗦,从嘴里说出来的字,都左蹦右跳的,砸向了观众席。好不容易,他们“喷口水”喷完了。只听他们一声令下,计时开始。我像着了魔似的,疯狂地吃,我把嘴巴,张得跟河马不分上下的大,拿起三角形就往里面塞。憋得脸色通红,跟猴子的屁股一模一样,眼珠都快跳了出来。嘴巴边都是三明治的碎粒。只听到主持人在倒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停!”
最终,我赢得了“大胃王”的称号,在十分钟里,我吃掉了50个三明治。虽然胜利的感觉很不错,但过后,我几乎把所有的东西都吐了出来。这种感受真不好受!
写人贪吃特点作文
我的家有一个大大的贪吃鬼,那就是我。
一个越吃越像猴的我!我很瘦,但是我很会吃东西。
这些东西不是指“饭”。
而是零食。
有一次,妈妈买来两包饼干,为了不让我发现,就包装在袋子里,藏在门后面。
第二天,我放学回家肚子很饿。
独自在家玩乒乓球,突然球滚到了门后,我去捡球,看见了那个对我来说藏有秘密的袋子。
我好奇的打开袋子,看见了那几包饼干。
想发现宝藏一样跳了起来,撞到了挂在门上的脸盆。
我拿出一包鲜辣味的,拆开来就吃,一片一片……妈妈回来看见了包装纸,就笑道:“你个小馋猫!”我不光喜欢吃饼干还喜欢吃面。
一大碗牛肉拉面,连汤喝完,胃口赛过大人,但是饭只能吃那么一小碗。
妈妈为了不让我吃零食,就一直买水果,不给我买零食。
每天放学回到家,都会翻零食柜,找东西吃。
可是什么都找不到,只好乖乖地吃水果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
我渐渐的习惯了,但有些时候我还是忍不住
《大胃王》观后感(作文400字)
影片中大胃王为了夺回自己的原配妻子,参加比赛,最终夺回了被富商占据的老婆。
电影以完美结局收尾,却让人对结果有所质疑。
我们为了大胃王的执着与坚定而感动,也为了两个人能重新生活在一起而欣慰,为富商的罪有应得拍手称快。
但是这样的结果真的就是完美的么?不见得吧。
当初老婆之所以离开,就是因为大胃王酗酒,家庭暴力。
他现在学好了,不喝酒了。
但谁能保证他以后不会呢?信神信佛,不要相信男人的承诺;宁信母鸡上天,别信男人诺言……我这种行为与自挖坟墓,自废武功无异,但也切身体会到,改变完全就是放屁,女人也不要相信男人会改什么而抱希望嫁给他,要么就忍受得了他现在的毛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将就了,如果忍受不了,趁早走人,找个你能忍受的。
总之,我没觉得这女的跟大胃王回家是什么好事,顶多是出于孝道让老人高兴。
跟着富商有什么不好?就算她是个疯子,富商也迁就她,还把她捧成了明星,对她百般呵护,不从嫌贫爱富的角度来说,仅是用心良苦,富商总不输吧?跟着他回家,等着哪天还要挨打挨骂,到头来是因为大胃王是她最爱的男人……怎一个贱字了得
从来家乡连着胃作文500字
16 未来家乡的变化 我坐着时光飞船,通过时光隧道去了20多年后的家乡。
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奇异的世界。
这里的房子真叫人眼花缭乱。
房子不仅有苹果型、狮子型、香蕉型……还有一些橡树一样的房子,像不倒翁一样的房子,像糖果一样的房子。
20年后的房子不仅能变成飞船在空中飞翔,还可以变成潜艇潜入海底。
而且,每间房子的地下都安装了地震敏感器,在发生地震的时候,敏感器会在第一时间“叮咚、叮咚”地响起来。
人们只要按一按屋内的电钮,屋子就会立刻变成飞船飞到天上,当地震停止后,人们又可以驾着飞船飞回来,继续丰富多彩的生活。
我坐着时光飞船又游览了我们家乡的高科技吊桥这是科学家研究20年的成果,是一种具有多功能的世界一流吊桥。
先看看他的第一层吧:第一层是人行道。
这里设备齐全,服务周到,行人累了就可以坐在两旁的椅子上歇息。
在桥头设有两部大电视,人性人随时可以接受外界的最新消息。
第二层是小汽车的天堂。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前的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都早已经被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太阳能小汽车。
这种车既不浪费汽油又不会污染环境。
第三层是飞机场。
你也许会说:“一座桥怎么会是飞机场?不可能!”那你就错了,这座桥能扩大也能缩小,特别是第三层,他能扩大到让五架飞机并列停在上面,真厉害! 我坐着飞船,继续遨游20年后的家乡。
难以抵抗的诱惑作文800字
经典语录网>经典作文>难以拒绝的诱惑作文1000字_高中作文难以拒绝的诱惑2011-12-30|作者: 星儿闪闪|3673字|推荐0次轻轻你靠在我胸膛有一种奇特的力量不能抵挡我开始乱了步伐心还傻傻忘了跳或许爱就是这样让我甘心被你融化或许爱就是这样让人心甘情愿被你融掉看着你微笑有一道光芒打在我身上像一种魔法是你无心布下的爱情圈套让我为了你疯狂迷人的微笑This feeling' is deep inside of meI can't live my life without uWhen I see u smile真的真的很想一口吞下他,目光一步也未离开过他,指尖亦是顺着他柔滑清爽肌肤前缓缓划过,划一道优美的弧度。
红色的肌肤散发着一道诱人的芳香,使我的胃相合作的咕咕叫了两声。
怨恨的瞪了一眼不争气的肚子,终于鼓起勇气,张大嘴一口咬了下去。
嗯,好甜啊,我沉浸在它无比的香甜中。
“乐乐,有好东西怎么能一个人独享啊!”惊吓的回头看声音的主人。
“是梦然同学啊!“为什么每个人都要吓到我才开心啊。
无奈地叹了口气,跟梦然同年(都是初三)但不同班,还好不同班,这个大胃王,看他的吃相都能吓死我。
我不得不尴尬地拿起唯一的这只苹果在他眼前晃了晃。
唔唔唔,从早晨到现在什么都没吃过,幸好雨欣的这只苹果。
可就在它要祭我的五藏腹时,不正不巧被这大胃王看到。
“啊,就一个啊。
真是不巧啊!”他盯着我手里的苹果,满脸写着‘我不甘心’。
好恐怖的表情,为何他一见到食物就会有这种表情啊!可怜的我奋力地努力地拼命地以快速解决掉这个祸根,防止被某只猴子抢走。
“乐乐!”西风的第一美色笑盈盈地走近我。
满嘴都是祸根,害得我发不出声音,只能对她摆摆手傻笑,希望她能见谅。
“乐乐好可爱啊!呵呵!”美女笑得很开心,能博红颜一笑,也值啦。
“乐乐真得很可爱啊。
怪不得学长你和乾学长都喜欢逗她,表情真得太丰富啦!”天哪,这只白痴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啦。
不过也没听说猴子笨的。
而我,就要这么光荣地牺牲小心,奉献全社吗?“呵呵,好像不止我和乾嘛!”她别有用意地看着我,生怕我跑掉一样。
狂汗中,是不是我打死都不喝乾学长调制的乾式蔬菜汁,所以他故意逗我的。
别过头委屈地盯着地板,我继续和嘴里的祸根对决。
这样,才能空出嘴来和他们对抗。
“乐乐,呵呵!”美女成功地又唤回我的注意力。
不过,这么阴险的笑容还是第一次看到。
她分明想说‘你要有去死的觉悟’。
干嘛吗,一个个都这么喜欢吓我,我招谁惹谁啦!“听说前几天,你穿着网球部的校队男生运动服,在操场上狂奔啊!”嗡,脑子一懵,顿时傻眼。
完了完了,若想人不知,除非已没为。
这么丢脸的事居然会被哪个这么不凑巧的人看到,又这么不凑巧的乱传。
“校队?”momo嘀咕了半天,终于被子他搞懂了一件事,“谁的谁的?”急问美女。
美女神秘地摇了摇头,从嘴里柔柔地吐出三个字:“不知道!”不过照她看我的表情,她可能已知几分。
“乐乐,乐乐,谁的?”梦然的好奇心已被挑起。
汗,别过脸,再次努力地和祸根单挑。
“梦然,想知道是谁看到并告诉我的吗?”美女真得想挑起世界大战吗?她真得有唯恐天下不乱的资本。
不过这也正是我想知道的。
起码得让我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躲在暗处看好戏。
“想!想!”梦然一股傻劲地掉入陷阱,被美女牵着鼻子走。
“乐乐,你想知道吗?”汗,简直废话,你不就是想说给我听的嘛,还故意吊人家胃口,真是不厚道。
不理她,继续我的任务。
“幸村学长,你快点说啊!”梦然一副猴急。
“呵呵!”她居然不怕死地还笑得很甜,我翻了翻白眼。
“是圆圆说的!”咳咳咳,我奋力地拍着胸口。
食物是没喷出来,可却呛进去了,咳得我满脸通红,直冒眼泪。
圆圆,我快疯掉了啦,你想害死我啊!那次的事别以为你也没份,
关于吴世勋的作文1000字
关于世勋。
我想不用我说,大家都了解。
我们世勋,真的就是一个小孩子,一个94年的孩子。
虽说现在94也不算年纪小了,但世勋好像真的还没长大。
他很真实,不会虚伪做作,这也是我们最爱他的地方。
他似乎还没做好做艺人的准备就进入了演艺圈,不会圈饭。
他可以很帅,也可以很萌。
他驾驭得了浪奔,也完全适合顺毛。
他皮肤白的让人嫉妒,身材好的让人羡慕。
他紧张了就会吐舌,不自主的眼睛向上看,就像在翻白眼。
他在舞台上小动作很多,弄弄麦,看看其他队友,就是不看镜头。
他超爱喝水,会借着鞠躬的机会放水,也会借着鞠躬的机会拿水。
他更爱喝奶茶,看到有人手里拿着奶茶就两眼放光。
他舞蹈功底很好,但在舞台上总是会紧张,会放不开。
他笑起来眼睛眯成月牙,可爱的要死。
他皱眉成了一种习惯,让人总误以为他不开心。
他会在其他国家自我介绍时害羞,忘词。
他画上眼线就是一个妖孽,不画就是小清新乖宝宝。
他经常走神忘记舞步,不然就是撞到其他成员。
他诚实得连内裤的颜色都会回答粉丝。
他是团宠,是团里的忙内,也是团里的老大。
他拽绵绵,揉嘟嘟,打灿灿,撞白白,踩开开。
他也会照顾人,他会递纸巾给仔锅问他需不需要擦汗。
他会像大哥一样搂着哥哥们逛街。
他是最年轻的吴诗心,中文不好韩文也不好的吴白久。
他是牛奶诗的创始人,也是12345678班的作者。
他是瓜子脸的代表,却可以一秒钟变包子。
他用哥哥的ID买裤子,却被粉丝扒得干净。
他会给卖家评论裤子有点紧,会好好穿的。
他一年前还是175,一年后就181了。
他是波点控,帆布鞋控,也是帽子控。
他是队里的大胃王,却吃不胖,从不进行体重管理。
他笑点高,经常放空。
他是傲娇货,会耍小性子,却让人越来越爱,讨厌不起来。
他是小学六年级吃炒年糕被星探发现的天生的爱豆。
他是唯一一个高中没毕业的成员,会一个人坐地铁去上学。
他会突然袭击自家官网,进行刷屏,导致官网瘫痪。
他穿什么都好看,是人型衣服架子。
他会上网搜集专辑销量情报,第一时间告诉哥哥们。
他会在签售会上告诉哥哥们那边有他们的粉丝在叫他们。
他爱犯迷糊,跳着舞竟然忘了上升降舞台。
他有着四年的练习生生涯,他很努力,很认真,很辛苦。
他怕说错话连累大家,所以发言前总要先看看哥哥们,得到肯定。
他会为了粉丝们注意形象,不想让大家失望。
他会感谢歌迷们为他拍的照片,会说真的好好看哦,还设为电脑桌面。
他会在打歌节目休息空挡,给楼下的歌迷们扔纸条,写着我爱你们。
他会在凌晨还去练习舞蹈,只为呈现更好的舞台。
只是一眼,便再也无法逃离。
真的很难相信,这个身材修长,有一种神秘气质的成员,竟然是忙内。
说着话就害羞的低下头,抓抓头发,吐吐舌头。
如果说一见钟情过于矫情,那么一眼万年就是对初识于你的最好诠释了。
至此,你仍是我最想要守护的那一个。
我决定了解你。
却突然发现,无形中已经错过了好多。
那些等待你出道的日子,等待你预告的日子。
很遗憾,没能和那些最初爱着你的亲们一起经历。
庆幸的是,当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时,仅仅是出道了一个星期。
我不知道这一路会有多少人与你同行到终点,又有多少人会在中途离开。
但我清楚,能从最开始陪着你一路走下去,只是想想就充满了幸福感。
还好,让我遇见你,还不晚。
每次偶然的安排,都不是偶然。
有的人,天生就属于舞台。
我想你就是。
只是站在那里,便无法忽略。
流光溢彩,或是灰色空间。
都能一眼就找到你的方向。
也只看得到你。
你跳着,我看着。
你跳一分钟,我就看一分钟。
你跳一辈子,我就看一辈子。
你总是习惯性的皱着眉。
正因为这样,才让不懂你的人难以跨越接近的线。
而一旦懂你,就再也走不出你的世界。
其实我们的小少年,不过是紧张罢了。
处在一个不尴不尬的年纪,小孩子不是,大人也不是。
只能以特有的方式去掩饰心中的不安,自我保护着。
所以,都别再伤害他了好吗。
天冷,他也会想要一个温暖。
难过了,他也会流泪。
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那么几年,弥足珍贵。
而你,为了梦想,一努力就是整整四年。
这四年,一定很辛苦吧。
日复一日的练习,漫长无期的等待。
也许那时的你也不会想到,坚持的力量,有多伟大。
谢谢你身边的人,一路走来的陪伴。
也谢谢你自己。
你是天生的明星。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活着”,是你的座右铭。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去做自己想做并喜欢做的事情。
你是上天宠爱的幸运儿,由衷为你感到开心。
如果可以,我希望这种眷顾的时限,是永远。
像是一种信仰,生长在我心里的阳光下。
吴世勋,再绚丽的灯光,在你面前。
都是背景。
我爱你单纯又神秘的个性。
很容易看穿,却也不容易看透。
我喜欢着这样珍贵的你。
但有时候,真的忍不住想说一句。
吴世勋,你为什么这么傻。
你有着别人羡慕不来的先天优势,却不懂得利用。
或许你还没做好当艺人的准备。
或许你真的还需要时间,需要时间来成长,成熟。
没关系,我会陪你一起,等待着你蜕变的那天。
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如何也要走完。
你也是这样的吧。
没有了更多的私人空间,一举一动都可能被摄像头监视着。
可是你说过,为了歌迷们...
写自己班上的同学作文600字 没名字
我们班的关于同学作文们真的与众不同,本领非凡,天兵天将,能文能武,都是好 “干将”。
大胃王出马我们班的大胃王可是方圆九里无人不知。
记得上次秋游,刚吃完五碗盒饭,自称不行。
谁知刚去玩一趟wc,又胃口大开,眼看袋中零食,被他一扫而光,围观者无不称奇。
最后,走到我面前边打嗝边说:“报告队长,我方经全方位扫荡,(零食)“敌人”全部搞定,关于安全作文指数可是五星啊!”“有你,我就放心啦!”我也奉上一句。
男高音自诩 = xx班上女高音声音尖而高,不足为奇。
可男高音,就是不得不让人钦佩!一天上课了,关于老师作文没来,没人招架,关于同学作文们乱成一团。
此时,还真得我这个男高音上场不可。
为了一鸣惊人,我吸进所有空气,使出全身力气,暗分阴阳,怒目圆睁,一提嗓门,呐喊一声:“上课啦……”顿时鸦雀无声了。
两个字形容本男高音——“强悍!”真是张飞个性。
成绩好的法宝六一班有个成绩好的“法宝”。
这个“法宝”不是别的宝贝,而是我们的班长。
“班长班长当得好啊,不听讲的逃不了!”这句话已经成了我们班的“流言”。
班长的“慧眼”,厉害到什么程度?一根针掉了他都能看得到。
有次考试,他发现了有人作弊,立马站起,把那人可害惨了!我们班真是人才济济、卧虎藏龙、英雄豪杰无数啊!
写一篇作文 题目是《贪心的结果》字数为500~800 谢谢!
我的是700字,如果觉得好的话就采纳!谢谢了!从前,有一位商人,他很有钱,也非常的贪钱。
每次客人来买他家的东西,都会感觉物品太贵了,想换个便宜的,可是看来看去,似乎没一个便宜的。
可还是很想买,因为那些东西不仅漂亮,而且看起来还是上等的呢!虽然贵,但还是有非常多的人来买他家的东西,就连贵族的人都经常光顾,生意非常的好。
这个商人本来是一个星期数一次钱,可现在每天都卖出很多东西,所以他每天晚上都要数钱,他怕钱被别人偷走或自己忘了拿回来。
就这样,他每天都数着自己的钱,可是数了一段时间,就觉得太慢了。
于是跟别人换成金子。
这个商人又想:金子可好了,如果放在家里肯定有一些小偷会来偷走,那藏哪里好呢?于是,他灵机一动,想到了到花园里找一个坑,再把这个坑弄大一点儿,把它们全埋进去,不就行了。
随后,他就干了起来。
为了让自己能方便地找到,商人便找来一个木板,放在上面,并在上面写了一个字:金。
一天,有一个小偷来他家偷东西,正好从花园进来,被那块木板给弄倒了。
又看到上面有个“金”字,很是好奇,便把那块木板拿了出来,这时他看到了金光闪闪的东西。
于是,他就挖深了一点,便看到了金子,小偷大喜,将金子全部拿走了。
商人回来,去看看金子,这一看把他惊呆了,差点晕过去,此刻,他很后悔以前的贪心。
还有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穷人家。
一天,他们的父亲去山上砍柴,忽然父亲听到有人喊救命,父亲找到了那人,救了他。
那人为表示感激,送了父亲一个宝锅,说道:“这个宝锅,需要很多木柴,你一说‘开’,它就会出现金子,只要锅一满,就必须说‘停’。
而且,必须跟村庄里的人一起享受。
”父亲点了点头,就转身走了。
回到家,父亲把事情告诉了家人,家人迅速叫来了村庄里所有的人,大家拿了篮子来装金子。
父亲点了火说:“开!”然后满了说“停!”就这样来来回回很多次。
终于,每个人都拿到了金子。
一次,父亲要出去办事,就把宝锅交给了儿子,并说:“锅满了,一定要说停!”儿子并没有听进去,就说:“好!”等父亲走了,儿子就开始煮锅,说:“开!”然后锅满了没有说“停”,后来,金子越来越多,最后把所有人都牢牢地埋在了里面。
读了这两则故事,告诉我们得到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贪心。
否则将会造成灾难。
采纳啊,在此谢过!!!!!!!!!!!!!!!!!!!!!!!!!!!!!!!!!!
作文西红柿说明文
我的弟弟可是淘气但也有可爱之处,用“小霸王”、“小地主”来形容我的弟弟再合适不过了。
谁拿他都没办法,他天天让人搞的晕头转向,哭笑不得。
但他总能给我们的家庭增添乐趣。
下面的事就是关于我弟弟喔!有一天是星期日,烈日炎炎的夏天真让人热得受不了,妈妈去赶集,爸爸不在家,我和弟弟还有姐姐在家写作业,我写完了作业没事干在风扇低下看作文书。
正看得津津有味,妈妈开着姥爷家的电动三轮车赶集回来了。
妈妈买了好多水果呢!还有几个大西瓜,我放下书帮妈妈把菜放进厨房,妈妈把水果擒进厨房,弟弟急的口水都流出来来了,妈妈让弟弟吃了一个和小甜瓜,他可还是一个“大胃王”,什么好吃的都不能让他看见。
比如就用今天妈妈买的大西瓜说吧:妈妈本来是说爸爸回来以后再吃西瓜把西瓜放在了桌上,弟弟的眼珠一转,只见他慢慢靠进那个大西瓜,他用食指一捣,那个圆滚滚的大西瓜就从旧椰上滚了下来,摔了个“瓜开花”,他不慌不忙当作没那回事。
喊妈奶说西瓜摔烂了,妈妈跑过来一看傻眼了,没办法只好捡起来用清水冲洗干净让我们吃了一些,留下一些,不管吃的就扔了。
我看了看弟弟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还有一件事我们特别开心。
有一天我们一家人在家里看电视,看的是小女孩表演舞蹈,弟弟在一旁看的津津有味,时不时也跟着跳起来,我的弟弟可自感,夸自己跳的太棒了--真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呀!他在电视机关表演了一番,他跳的摆正真是让我们全家人笑直不起腰,笑得前俯后仰,这半天我们家特别开心。
怎么样?我的弟弟既淘气又可爱吧!淘气的弟弟胡湘瑶一个秋风送爽的早晨,在一阵响亮的哭声中,我的弟弟诞生了!刚出生的婴儿,不管怎么看,都异常可爱。
弟弟的皮肤好像春天刚冒出的春笋一样,特别嫩,胖嘟嘟的脸颊红润润的,像一朵挂着露珠的桃花。
别看他年纪小,在家里他却是大佬。
据说,上次老爸带他去姑姑家玩。
结果表妹被弟弟欺负哭了,连大他好几岁的表姐也被弟弟的“降龙十八掌”打伤了。
不到4岁的弟弟,人小力气还真大,连我都畏惧他三分。
弟弟平时最喜欢拉着我玩儿他发明的“比武游戏”。
这不,我俩又在家里开战了。
弟弟大叫:“杀呀!”说着,向我使出新学的连环脚,我是高接低挡,还好没被他打败。
弟弟见一招不灵,又换一招“铁砂掌”,我干脆亮出后背,来一招“铁布衫”。
弟弟见打不过我,便开始耍起赖来。
他去搬救兵了--老爸老妈!当然之后我被一顿臭骂,并冠以欺负弟弟的罪名。
那次之后,我不理他。
他呢?想尽一切办法讨好我跟他玩儿,小小年纪甚至学会了激将法。
那天,他又新学了“金箍棒法”来向我挑战。
我不理他,他在一边大呼小叫,说我如何如何打不过他。
结果我被他激怒了,也中了他的圈套,最后的结果依然是我被妈妈骂。
虽然弟弟很顽皮,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
我喜欢摸他胖乎乎的小手,像两个小馒头。
弟弟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喜欢吃零食,最怕扎针的“白衣天使”,喜欢别人鼓励他,讨厌被幼儿园老师批评……这就是我那淘气的弟弟!不说了,弟弟来了,我闪!大家知道吗?我有一个淘气的小弟弟!他的头很大,在头的右上角有一个疤,这就是他淘气惹出来的。
在去年十一月份的一个晚上,爸爸、妈妈都去加班了。
于是,妈妈就把我送到姥姥家了,我刚一进门,发现弟弟在大哭。
这时我心想:“他肯定又是淘气被摔着了,又开始大哭了!真受不了他。
”吃完晚饭,因为弟弟在家里老淘气,所以我和弟弟还有舅妈一起来到了肯德基!我和弟弟一起进入了儿童乐园,刚一开始,我和弟弟玩的很开心,我们从滑梯下走来走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弟弟刚要迈腿爬上梯子,可是就在这时,我只听见弟弟哇哇大哭起来了。
我心想:“肯定又在淘气了被磕着了,所以才哭。
哎!他什么时候才能乖一些呀&hllip;&hllip;正想到这里,突然发现弟弟的头出血了。
随后,我们立刻去了医院,就这样伤留了下来。
男孩就是淘气!这不,今年一月份,又发生了一起”案件“。
有一天上午,我在姥姥家学习,我的手机放在了沙发上。
这时,我的手机被弟弟给”偷“走了!他拿起手机躲进卧室,拨打了电话!这时,我拿起电话:“喂”了一声!可谁知竟然是弟弟打来的。
唉!我的弟弟就是这么的淘气!如果你问我:“你的弟弟有什么特点?”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出经常说的两个字。
再此,我就不说了!如果想知道就请听下回分解!
写动物的作文〔400字左右〕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
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
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
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
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
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
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
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
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
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
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
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
以后看了杰克。
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
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
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
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
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
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
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
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
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