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朱自清
了解朱自清,是因为他那篇真挚感人,引起我们对父亲无限情感的散文《背影》.朱自清不但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有着和我们同样情感的普通人.
在我看来,他虽然文风清美,散文作品构思精巧、态度诚恳,自成一家.但作品也有平凡朴实、自然、洗练的一面.我相信他的作品和内涵,都因他早期成长环境与生活.幼年在私塾读书,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后来在北京大学毕业.其后留学英国,进修语言学和英国文学;后又漫游欧洲五国.
也就是说,他接受过传统文化和西方的教育,他成长的环境平实而未有贫困,所以他的文章很少涉及社会底层矛盾和中国传统的乡下生活,而是有一种淡淡的书香.他的生活也不是锦衣玉食,所以作品也没有小资或者社会上层的烙印,浪漫唯美的很少.但他却是饱含情感,在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时,他笔下的文字亲切温和,更加具有人情味.
在我看来,写作并不一定需要有惊人的才华和大师的气魄与手笔,而是需要有作者自己的构思和语言,能够贴切而真实自然地表达出胸中的感怀.因为“自然”并不是每个作家都可以做到的,看似简单,其实很难.很多写文章的人都力求每个字都用得妙,说得经典、华丽.但这强求的文字却不得不落入俗套,失去了自然的情感.
朱自清先生是一位好作家,他让人更加容易接近和理解,甚至可以如此真实地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
我是小作家的作文600字
大家好,我是班上的小作家——湘湘。
大家见了作文都是一肚子苦水吧?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一直把它看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你们一定很羡慕吧。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学会的,大概是苍天给我的机会吧,我从二年级开始作文就写得很好了,三年级时同学们就把我称为“小作家”。
我妈妈是语文教师,每次在写作文时,她总会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湘湘,作文题目要新,开头要好,结尾要有特色,听见了吗?”这时,我总是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听到了。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总会在睡前读有趣的小故事给我听。
后来,我会从小故事里听到的句子里选一些出来用,慢慢地好句子全被我用上了。
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写我的日常作文——日记。
妈妈突然走进来,我的日记被她看到了。
过了一会儿,妈妈开始笑,笑得人仰马翻。
原来我写的是“放屁趣事”,里面写我什么放屁,放得怎么臭。
看着妈妈那哈哈大笑的样子,我只好陪着苦笑。
啊,作文,我是多么喜欢你!
我喜欢的作家作文三百字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作者吧.如果,你们问我我最喜欢的作者是谁,我必定会说-杨红樱阿姨.如果,你们看过她写的书,一定会说她是个“冒牌货大人”,因为,从她写的文章就能看出她已经像小偷似的,把我们纯真的心摸索的一清二楚了.如过杨红樱阿姨,你能在合肥开个有关作文的讨论会,请我吃必胜客,我都不会错过的.不要笑我,更不要说我拍马屁.因为,我是发自肺腑的喜欢你—杨红樱阿姨!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作者吧.如果,你们问我我最喜欢的作者是谁,我必定会说-杨红樱阿姨.如果,你们看过她写的书,一定会说她是个“冒牌货大人”,因为,从她写的文章就能看出她已经像小偷似的,把我们纯真的心摸索的一清二楚了.如过杨红樱阿姨,你能在合肥开个有关作文的讨论会,请我吃必胜客,我都不会错过的.不要笑我,更不要说我拍马屁.因为,我是发自肺腑的喜欢你—杨红樱阿姨!
有关于 我最喜爱的作家 作文
我的寒假生活 墙上用很多不同颜色的笔画着一条又一条线。
这就是我长高的标志。
用尺子量了一下,从小学一年级起到寒假前,我一共长高了42厘米。
如今我上六年级了。
整个小学生涯即将结束。
时间过得好快。
——我苦笑。
紧张的期末考试之后,我迎来了小学最后一个寒假。
从四年级开始,我家长就常常对我灌输那些有关于毕业考试的东西。
特别是我妈妈,总是说“一定要把数学学好啊,不然你考试考不好又不高兴,数学很重要的啊!上初中分班就是靠它了!”之类的东西来激励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每一次总是很不耐烦,除了我第一次听她说的时候是真正听了进去的。
这一次,当毕业考试真正离近的时候,我早就估计到了自己没好日子过。
因为我的妈妈一定会一“保住班级成绩元老地位”为由给我将课程挤得满满的。
于是我便将放假前几天没有作业的空闲时间排得没有一点空当,让自己疯玩几天,再去“受难”。
果然,妈妈早已安排好了我的课程:除了过年的一星期,我每天都要上课,而且有好几天一天内还不只一节课。
既然是在意料中,我也就自认倒霉,没跟她再理论。
虽然我的确很不高兴。
我的苦日子正式开始。
下面就说一下其中的这一天。
我几乎每天都要早早爬起来,然后再叫醒送我去上课的妈妈。
那时很冷,我起来的时候天几乎还没有亮起来。
我好不容易将妈妈叫醒,然后自己坐在饭桌前用火速吃早餐,希望可以赶在7点50之前出门,好赶上8点钟的课。
我好不容易赶在7点49分穿好鞋,没想到我妈妈的动作比我还要慢。
我就只好先拿她的车钥匙下楼将车打着。
我在车上享受着暖乎乎的暖气,舒服得几乎要睡着。
迷迷糊糊音响都已经放了3首曲子了,还不见妈妈下楼。
我突然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表,糟,八点十分了!已经迟到了。
终于,在八点十二分的时候,我终于看见我妈正在慢慢地晃过来。
在八点十三分,我们终于出发了。
到达上课的地点,已经八点二十了。
我赶忙向正在等的老师陪不是。
其实了解我的人都不难听出来,我那时的确是假声假气中还夹杂着一丝不耐烦。
我的确恨死上课了。
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我来到桌前坐下,用左手撑着头,眼睛盯着手上转得飞快的笔。
转笔在我们班曾经很流行。
我的技术就是在那时练就的。
基本上我每天都是这样来打发做题之外老师讲题的时间。
我感觉听她将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早上的黄金时间竟然不能睡觉! 好不容易熬到了10点。
我用蚂蚁挪步的速度在十点半回到家,刚进家门,紧接着我妈妈的电话就打到家里:“回来啦?”“恩。
”“喝水啊,”“哦”“记得做作业、弹钢琴啊。
”“行了,我知道了”,“对了,今天背一课英语啊,我回来检查。
”“好好好,拜拜。
” 哇,晕!接下来我又投入到了书里面。
从英语和作业里逃出来之后,终于,吃饭了。
我赶忙端着碗筷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打开电视,向后一靠——舒服啊! 吃完饭,看完电视,我又泡进了报纸堆里面。
到了快两点的时候,我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没做,对,英语还没背!为了等我妈回来之后免遭一顿骂,我赶快乖乖地开始背。
不看不知道,发现这篇课文竟是如此高难度!幸亏现在时间还早——我偷笑。
好不容易背出来,抬头一看,时钟已经指向了2点50分。
“该休息一下啦,都那么久了”我自言自语。
紧接着就一头倒在了沙发上。
我刚闭上眼睛没15分钟,妈妈又一个电话飞回来:“伍薪颖,你赶快收拾书,我记错上钢琴课的时间啦!不是7点是4点!你赶快!我等会打电话来你就下楼啊。
” 我突然又意识到,哎呀糟糕,忘记练钢琴了!趁着我老妈还没有回家,我匆匆忙忙练了一下。
感觉没什么问题的时候,刚好妈妈叫我下楼,我提着包穿好鞋赶紧下去,以免遭怀疑。
没想到我妈开车比我走路还慢,她比我晚了至少十分钟。
到了上课的地方,已经迟到了十分钟。
由于我一般都会迟到那么一小会儿,老师也没说什么。
呵呵,我的老师人好嘛。
5点10分,钢琴课结束。
今天的课程都已经结束。
回到家也快6点了。
吃完饭之后看完新闻联播,我妈妈又开始发话了:“等会看完焦点访谈就弹钢琴了,我陪你,然后再把英语背给我听。
”母命难违,我只得照做。
等到9点半,我终于可以休息了。
我打开音响,将WESTLIFE的歌调到最大声,等自己真正平静了、放松下来的时候,我又去洗了一个热水澡。
然后直奔房间,睡觉——这是我拒绝接受任何任务的表示。
一天终于结束,奋斗终于停止。
我也终于可以休息了。
哎,8小时之后,我又要起床上课了,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奋斗从未停止。
我的寒假就是这样度过的,除了中间必要的睡觉之外,偶尔还会上上网,看看网球赛。
其它,想想好像全部都是学习,我似乎从未轻松过。
近代名人作家写的一篇作文
莫言,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人,在外人眼中,这是多少作家梦寐以求的事,可他却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了这么一段话:“这个奖项令我惊喜而又惶恐。
惊,是没想到奖项会落到自己头上。
喜,是果真颁给了自己;惶恐,是担心有了这层光环后,会不会有更多人盯着我找毛病,为难自己。
”我想每一个获奖的人都会感到惊喜,但莫言是第一个敢说惶恐的人。
莫言的成功得益于读者对他作品的喜爱,而莫言的惶恐也恰恰来自于支持他的读者,因为他要对他头顶上那金光闪闪的光环负责。
在他看来写更优秀的作品便是最好的负责。
而一些“有心人”眼中,莫言的作品必须达到无可挑剔、天衣无缝的境界才叫配得上这个奖项,殊不知,就算莫言真写出那样完美的作品,也依然会有人在鸡蛋里挑骨头,做出一系列贬义评价,最后再高姿态地说这种错误不算严重,可以原谅之类的话.由上述可知,一个人成功之前,他要付出的只是自己不为人知的汗水和努力,而一旦成功了,那付出的却是被大家时刻关注者的更多的努力.我想莫言惶恐的并不是要付出加倍努力,他惶恐的是人们是否真的会将他的努力放在眼里,而不是因为一些微小的或根本不存在的错误将他所有的努力全盘否定.想来那的确是最可悲的了!在我看来,得奖有好有坏.好处自然不必多说.而坏处,则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同样的试卷,考80分的和考100分的,自然是80分的难过,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80分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只稍作努力就可进步.而100分所面临的是下次还要考的100分,否则就要受到责怪.这样一来,得奖后要付出的努力就不言而喻了!所以,对于成功这个东西,未得到的梦寐以求,得到的却敬而远之.看似复杂,实际上其中道理只有一个: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
其实我是作家作文的现文
1我最喜爱的作家是鲁迅。
我喜爱鲁迅不仅是他的文学作品博大精心,还在于他做人的风骨。
在中国的历史上,取得文学上的大成就不乏其人,但没有一个能像他活得那样的有骨气。
文坛上都说鲁迅的骨头最硬是一点也不假的。
文章做得多做得好这自然很难,但做一个有风骨的人尤其是文人就更不容易了。
当今中国的论坛上有几个像鲁迅那样的呢?没有,一个也没有! 所以,我特别的喜爱鲁迅,甚至偏爱鲁迅。
我偏爱他在于他这种做人的风骨。
2我最喜欢的作家三毛许多人喜欢三毛的作品,我也十分喜欢,并通读过她的所有小说。
喜欢她文笔的诙谐、机智。
在“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俏皮地把粉丝称作“雨”,还顺口对荷西吹牛道:“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接着三毛这样写下去: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地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 我喜欢三毛字里行间的爱心。
在“哑奴”一文里,三毛和荷西忍受四周的冷眼,对哑奴以朋友相待。
三毛在炎热的正午,掉头再回沙漠,为的是接出那个不肯放弃自行车的男孩;还有三毛与荷西照顾残废的加里老人那拳拳之心。
我喜欢三毛笔下色彩缤纷的异国情调,像“沙漠观浴记”、“果”,像玛黛拉方村那巨大无比的肉串,而最有特色的要数巴西里与沙伊达这一对恋人的遭遇。
异域的风雪交织着一对恋人的传奇,三毛写出了对沙哈拉威人的爱与哀悯。
我欣赏三毛本人,欣赏她那洒脱的性格、成熟的风韵,更主要的是她那沛然的生命感:“她那种爽朗的性格,好像很柔弱,其实却很刚强。
她把很多凄怆的际遇,都能写得生气勃发,洒脱浑厚。
她不是不知忧愁伤感,但在生命里还有比伤感更强的东西。
” 夫妻之道,自古以来,众说纷纭。
三毛与荷西的夫妻经是颇有特色的。
三毛嫁给荷西,据她讲是小半为了荷西的情痴,大半为了父母。
结婚后,三毛并不想荷西成为三毛的丈夫荷西,因为“一个男人与朋友相处的欢乐,即使在婚后,也不应该剥削掉他的。
谁说一个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才可以快乐?”三毛自己也并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心灵的全部从不对任何人开放,荷西可以进我心房里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
”三毛不让荷西对她说什么甜言蜜语,她尊重荷西独特的性格,这是他的个性,也是他可爱之处。
一个敏感的少女,在遭遇到许多不顺心的事后,离开了繁华的都市,离开了柏林的歌剧院,离开了马德里的五光十色,来到了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撒哈拉沙漠。
“有了人的地方,就有了说不出的生气和趣味。
凡人的趣事,正如三毛所说:“有时向生活中另找乐趣,亦是不可缺少的努力和目标”。
尽管生活是苦涩的,需要实际的应付,可是何妨苦中作乐,这才是积极的人生态度。
三毛是个平凡的人,她结婚、生活,和周围的沙哈拉威人共处。
人生对她来讲,就像尝试青橄榄那样,苦涩中带着清甜。
她有牢骚,也有沮丧的时刻,但一股坚韧的生命力支持着她,象沙漠中的仙人掌那样,迎着风沙、吐放着嫩黄的小花。
我的理想成为作家的作文600字数
我的理想(作家) 春天的理想是抽出一条条嫩芽;夏天的理想是洒下一束束阳光;秋天的理想是飘下一片片落叶;冬天的理想是吹起一朵朵雪花。
当然了,我也有自己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出色的作家。
在我的眼里,当一名作家是一件神圣的事。
整天坐在书桌前,一刻不停地捕捉着脑子里飞速闪过的趣思,将它们整理成章,然后带着激动的心情静静的回味几遍,写在纸上供人欣赏。
这就是一种享受。
从5年级开始,一粒叫“作家”的种子被种在了我的心田。
我是怎样喜欢上当作家的呢?哦,是在书店时。
在5年级时,妈妈天天带我去书店。
长期以来,我就在书店里学到很多写作技巧,学到了很多好词佳句。
有一次,我正在看商晓娜姐姐写的拇指班长系列丛书时,听到了旁边的一声赞叹声:“晓娜姐姐真厉害!”听着她的赞叹声,看着她脸上十分快乐的神情,我决定要当个作家!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为实现这个理想而努力奋斗。
为了让这个理想早日成为现实,我如饥似渴的阅读着文学名著,从中汲取养分。
雨果、大仲马、列夫·托尔斯泰、狄更斯……这些名著中的养分,使我的写作水平不断提升。
以前,我认为写作文是一种煎熬,而现在,写作文对我来说是快乐的,是一种享受。
我从中感悟到了日常生活中所不能体会到的人生哲理,写作让我受益匪浅。
当然了,要想从爱好从理想变成现实,这个过程并不简单。
它将充满艰辛,充满苦涩。
记得有人曾这样说过:“一代代的名家既是丰碑,又是高墙。
”丰碑可供后人敬仰和追随,高墙又使人畏惧和退缩。
是呀!艳丽的野玫瑰总开在荆棘丛生的地方,珍贵的雪莲总生在悬崖峭壁之上。
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好比走在荆棘丛中,就好比攀爬悬崖峭壁。
我知道一段艰难的道路摆在我的面前,我需要斩钉截铁昂首挺胸的向前走去。
我为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就必须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
所以,对于我来说,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首先就要有扎实的基础。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时刻坚守着多读、多思、多看、多记、多学、多练的理念。
多读就是博览群书,积累美词佳句,让自己的作文充满诗情画意;多思就是在欣赏佳作时,要善于吸收和分析,并运用到作文中去;多看多记就是积累生活中的小事,并记录下来;多学指多学习写作技巧,这是最重要的,如果仅在词语上下功夫,写出的文章就是空洞、华而不实的;多练就是勤动笔,这是提高写作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实现当一名真正的作家的理想,我一直在这几个方面做不懈的努力,一直坚持着,持之永恒。
也许,实现这一切很难很难,不过我敢肯定,不管遇到什么危险,什么磨难,我都一定不会放弃的!就算是伤痕累累,也没有关系。
理想给了我一双隐形的翅膀,我一定能够展翅飞翔! 理想,指引我未知的前方
我的作家梦为提的作文
我的作家梦如果你问我的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对你说:我要当一名像沈石溪爷爷一样的优秀儿童作家。
为全世界无论是亚洲、欧洲、美洲还是非洲的孩子们写出他们最喜爱的动物作品。
沈石溪爷爷是我的偶像,他的大多数系列作品我都有收藏和阅读。
在买书看书的问题上,我的爸爸妈妈想法达到惊人的一致,好像也从来没有犹豫过。
我特别喜欢动物,无论是沈石溪爷爷笔下的动物,还是我们老家养的小狗小猫,我给他们都取了些好听的名字。
我喜欢看这些文学作品还要感谢我的爸爸,记得小时候我还不认识字,爸爸无论多么忙,每天晚上都要在我睡觉前给我念1个小时的童话故事,我每天都是在爸爸念童话故事中进入梦乡的。
我还要感谢我的启蒙老师范晶晶老师、现在教我的王小雯老师,是她们手把手地教我们如何写作,增加知识营养。
当然,我也知道,要想成为一名小朋友喜欢的作家,写出小朋友喜欢的作品,还必须从现在起认真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用更多的时间去实践、体验生活。
我记得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就是凭借对文学的赤诚和执着之心,最终获得成功。
我想,等我长大会写作了,我一定会用自己手中的笔去赞美人类的淳朴和善良,赞美动物的灵性和可爱。
我会用自己手中的笔告诉所有人,让人人都来保护动物,都来和动物交朋友。
我想我作为动物作家,我的作品一定能像莫言爷爷一样拿诺贝尔文学奖,当我拿到诺奖后,我和会爸爸妈妈、我的老师一起庆祝!为了圆我的梦,我会好好学习,认真学习生活中的点滴,观察社会上的现象,了解动物的习性,将我的梦想融入我的生活。
我会认真写出好作品,为人类传播无穷的知识原文地址:http://www.easyzw.com/html/sinianji/20130928/148383.html我的作家梦 从小到大我都有一个梦想——作家梦。
这是从我看了杨红樱的第一本书有的。
从那以后,我就有了一个梦想。
你们看了可能会说:‘‘这个孩子是在做白日梦吧,怎么可能,这么一个小学生能成为儿童作家?真是天大的笑话。
’'可我不这么认为。
我不相信一个儿童不能写出小说,我不相信一个儿童不能当作家。
即使世界上没有儿童作家,我也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儿童作家。
使儿童的作品得到人们的认可。
我一直以为,当作家只是为了钱。
现在我知道了作家是为了国家的荣誉和尊严。
四年级学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使人愤怒的文章,我又改变了我的观点。
我认为:一个人已经实现的梦想,就是为了使落后的国家强大起来。
中国落后时,外国人在我们中国的领土上胡作非为。
最气愤得是烧了金碧辉煌的圆明园。
我们祖国的圆明园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博物馆和文化馆。
它的失去造成了我国最大的损失,也造成了世界上不可低估的损失。
所以,我决定一定要实现这个梦想,让外国人对我们中国人刮目相看。
我一定要证明我们中国——这条亚洲之龙正在腾飞! 我一定会实现这个梦想,为了祖国和荣誉,我一定会坚持不懈地努力,为祖国的繁荣昌盛默默地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永不放弃! 塘下镇第三小学 六(3)班 邱安妮 (指导老师)刘小萍(本文来自作文库原创:http://www.zuowenku.net/195620.shtml)理想是导航的灯塔,是鸟儿的翅膀,人如果没有理想就会迷失方向。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写出引人入胜的文章。
小时候,我常去看书,看到平凡无奇的文字经过作家巧妙的排列、组合,变成了生动有趣的句子,情不自禁地对作家心生敬佩。
这份油然而生的敬意在我心中种下了文学的种子,此后,我常想:怎样使我梦想成真呢?首先,丰富的知识与广泛的阅读面当然缺一不可。
于是,我开始有意识地积累优美的词句,时常练笔和构思。
我深知,一个好的、别出心裁的构思是文章的灵魂;表达清晰的句子是文章的骨骼;而华美的词藻是文章的皮毛。
试问,一篇文章如若空有皮毛,却无灵魂和骨骼,又怎会完整呢?当我自认为准备得差不多时,便试着自己写中、短篇小说,不过纯属消遣罢了,写给自己看,看能达到怎样的水平。
不写不知道,这一写,我才发现我和优秀作家的差距有多大——刚开始写得还算顺利,可写着写着,手中的笔好像灌了铅一样重如泰山,任我怎么努力都抬不起来。
思路则像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想要快刀斩乱麻,但又舍不得初具雏形的文章。
弄得我骑虎难下,只能先放下笔,理清思路再写了。
有了这次失败的尝试,我才真正看清了我有几斤几两,原来我以为写小说是件很简单的事,现在才发现,这想法是多么幼稚而可笑啊!不过我要当作家的决心非但没有动摇,反而更坚定了:作家们是多么了不起啊,他们的作品都是用心血凝聚而成的。
万事开头难,虽然我在作家这条路上举步维艰,虽然我才刚刚踏出实现理想的第一步,虽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我绝不会因此而放弃当作家的理想,不仅不会放弃,还会更加坚定、执着地走下去,直到梦想成真为止!有耕耘就会有收获,总有一天我会实现我的理想。
著名作家的文章800字左右要写作者 求两篇 谢谢
作者席慕容----------------------------------- 做过一个梦。
在梦里,我一个人站在街角公共汽车的站牌下等车 好像已经过了很多班车了,可是,我都没能上去,夜很深了,我心里越来越着急。
但是,每次在有车子开过来的时候,我却又总是犹疑不决,不知道该不该上去。
在那些疾驰而过的车厢里,不是有着太亮的灯,就是有着太多的人,在深沉的夜色里显得怪异而又喧哗,总是不像我盼望中的那一辆。
其实,我好像也并不很清楚自己盼望着的到底是一些什么?只是隐隐地感觉到,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应该有一条比较好的路,应该有一种比较好的气氛,在下一辆车里,应该有我愿意与他相遇的人。
车子一班一班地过去,我一直站在街角,午夜时,挂着红灯的最后班车来了,终于跳了上去,却发现车厢里空无一人。
只好孤单地坐到终点,沿路,一盏一盏的路灯依序而灭,回头看过去,只见来路上竟是一片漆黑。
来时的路上一片漆黑。
我在暗夜里醒来,梦中那种孤单的感觉仍然紧紧地攫住了我,整个人好像沉没在一个冰冷而又透明的世界里,那是怎样萧索的世界啊!在千般迟疑之后,却发现自己已一无所有。
窗外星光满天,虫声遍野,南方的夜晚温暖而又芳香,我从梦中醒来,决定再也不要回到那样的梦境里面去了。
在真实的人生里,我希望永远不会有那样的一刻。
在真实的人生里,有多少犹疑和挑剔的人呢? 车子开过来的时候,我们总是会迟凝,不知道该不该上去,不知道这是不是盼望中的那一辆,上去之后,会不会与他相遇,会不会与他一起到达终点,还是说,也许会中途分离,怅然地目送他逐渐远去。
我们总希望一切都是完美的,总希望所有的机缘都能在同时出现,总希望,整条路上都是和风丽日,鸟语花香。
却没想到,追求完美的我们,本身就是一种不完美,一种极端的不完美。
我并不反对那些坚持着自己理想的人,有些理想实在值得为它坚持一生,可是,一生也并不仅仅只是如此而且。
在人生的长路上,有多少值得停留的时刻,有多少值得去试探去开启的门! 可惜的是,从小到大,我们一直在被分类,被别人也被自己。
分类的结果使我们终于要走到一条比一条狭窄的路上去,进入到一个越来越封闭的世界,到最后,我们被迫与所有喜欢过的,或者还来不及去喜欢的事物分离。
回头看过去,来时的路上竟然一片幽暗,要到了那一刻才能明白自己的孤单。
我一直认为,假如学画画只是为了一种乐趣,并不是为了要画得特别的好,假如学写字的人不一定急着要在年轻的时候就自成一家,假如做学问的人不一定急着要变成权威,假如周围的人能够不那样急着将我们分类,假如这个社会能够容许我们自由和从容地成长;那么,生命将会有一种怎样丰饶与美丽的面貌啊! 当然,我们仍然会往前走去,在人生的长路上,我们仍然有着一份坚持和盼望,在遥远的前方以光与方向在指引着,可是,我们同时也能看见,在路的两旁,有多少扇门,在等待着我们去从容开启,门后有多少烟云缥缈的小径,在等待着我们去从容探寻,在路的两旁啊!有一处怎样丰饶与美丽的园林! 前几天,和朋友们在夜里开车走南横公路去东部。
出发的时候已是薄暮,原来并没有想到路会那样长,那样远,那样崎岖不平的,可是,既然已经上了路,就没有回头的余地了。
路上的风景也让我们舍不得回头,一路开上去,到了海拔两千多公尺的山上时,天就完全黑了。
星星开始一颗两颗地出现,我急着在心里盘算,今天是阴历的几月几号?因为,我想,如果能有一轮满月,那该有多好! 可是,那天恰好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日子,我觉得很失望也很遗憾,兴致也就再不怎么提得起来了。
路变得好长,好黑,似乎永远没有尽头,我们轮流开着车,最后,我实在困倦不堪,把方向盘交给朋友之后,就蜷曲在座位上睡着了。
恍惚之中,知道车子已经到了平地,可是又在转折地绕着路,走过木板搭成的桥,走下碎石遍布的河床,走上一条弯曲的小径,车子终于停了。
我想,我们大概是到了。
朋友们有的跳下车去拍旅舍的门,有的过来摇醒我,可是,我实在困极了,干脆整个人横躺在前座上,什么都由得别人会安排了。
我们到得实在太晚了,旅舍没有灯光也没有人声,四周极暗极静,只有朋友的声音在耐心地轻轻呼叫着: “有人在吗?有人在吗?” 车门都已被朋友打开了,山风吹袭过来,清凉中带着一种草花的芳香,我不禁翻了一个身,仰面向着天空睁开了眼睛。
满天都是闪烁的星星! 满天都是晶晶亮亮的星星! 我从来也没有着越拉样多,这样密,这样亮的星群。
就在这高高的澄净的东部天空上,晶莹闪烁,几亿几兆的星星正成群地以各种形状各种光度聚合在一起,像沙、像河流,像浮雕又像旋涡,从高高的夜空上俯视着我。
在那一刹那间,我疯狂地爱上了那满天的星光。
以前,只肯在有月亮的晚上出去散步,好像只有那如水的月色才是我唯一珍爱的时刻,从来不知道星光满天也会是这样美丽和迷人的。
生命里有着多少无法预料的时刻啊! 终于明白了,我其实不必一定要苦苦追寻那一扇已经错过了的,只存在在过往记忆里的门,往前走去,还有多少扇门在等待着我去一一开启,生命里还应该...
我喜欢的一位作家 作文 (我喜欢冰心)
最佳答案冰心,原名谢婉莹,1900年10月5日生于福建省福州市,原籍长乐县横岭乡。
她的父亲谢葆璋,是一名海军军官,却极懂舐犊之情。
一天夜里,调皮的小冰心跑到山顶的旗台上玩,父亲寻她不到,就在山下焦急的呼唤。
这浓挚的爱意,冰心一直铭记在心。
冰心的母亲杨福慈,是一位典型的有文化的贤妻良母,视冰心为掌上明珠。
冰心常常偎依在母亲的怀抱里倾听母亲低低的诉说。
冰心出生在书香门第,家境很好,没有衣食之愁。
父母虽是包办婚姻,却也异常和睦,加上文化的熏陶,使冰心享受这无人能比的幸福。
温馨的家庭,良好的教育,平坦的人生路使冰心犹如一枝由蓓蕾到逐渐吐艳的。
鲜花,植根于爱的土壤,自然平易地长大,她当然没有任何理由去愤世嫉俗。
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位“满蕴温柔,微带忧愁”的冰心,星光般清朗高远,流水般自然婉转,嫩竹般柔绵清新微微地带一点忧愁。
在这一片平和世界里,无论是描景还是抒情都极好的表现了冰心特有的柔美的风格。
冰心的童年在烟台的海边度过,大海对她一生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
不少名家都讴歌过海。
曹操在《观沧海》中极力描绘大海的浩大气势和博大的胸怀,写的气势雄浑。
郭沫若在《女神》中讴歌太平洋不可阻遏的神力,气势磅礴。
刘白羽的《海》中的海涛汹涌澎湃,气势逼人,而就是这样雄伟的海到冰心的手中,也变得百般轻柔。
她是用女性特有的气质去接近海,理解海,描写海。
她把大海当作自己的母亲,因此海是“阔大无边的,不看一字的”,因此冰心笔下的海虽然也深阔无边,却总是温顺。
而在他人笔下象征着伟岸的青山,在冰心的笔下也是相当的温和。
《通讯十四》中红日映照下的青山,明丽璀璨,冰树玉枝。
寒光激射山坡,雪地洁无行尘。
这里的山给人的感觉只有美极,而决无壮极。
它似乎并非气势轩昂的英雄二只是娟娟静女或飘飘仙子。
“山后森林仄径,每当我缥缈深思的时候,我就走过这每一条路,每一棵树,每一丛花,每一个地方,都予以我极诚恳爱恋之一瞥(《通讯十四》)。
这里的青山,又似乎是与冰心心心相印,喁喁私语的老朋友。
超越于柔美之上的是冰心爱的哲学。
孩子们的眼里冰心是爱的女神。
六十年代的创作生涯正是将她爱的雨露洒近孩子们的心田,陶冶其精神,美化其心灵,引导他们往自然、清新、朴实、健康的路上走。
代表作《寄小读者》正是一首爱的颂歌,温暖着寒夜中孩子们的心,让他们真正感受人间的挚爱。
冰心爱的哲学更多的表现在对人的感情的肯定和赞美,对母爱对童心的赞颂和对同情、友爱尊重、扶贫助弱等人类美好的感情的讴歌。
冰心的一段话,对我的感触极深:“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撒水,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冰心爱的哲学也掺有虚妄的成分,但透过爱,可以看到她的纯净,她的文章宛如她心地流出的汩汩清泉,催促人们向善向美。
爱心加上冰心诗化的语言的点缀,使她的文章经久不衰:雅而不俗、丽而不艳,既清新洗练,又流利自然,华美优雅,含蓄隽秀。
冰心始终关心的问题是:亲情、孩童、自然,播撒爱的天使,对于她,当之无愧!
求一篇著名作家的文章。
字数不要很多。
500~600左右就行。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
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
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
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
”她总是这么说。
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
“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
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
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
”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
“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
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
“好吧,就明天。
”我说。
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
”“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
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
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
她比我还敏感。
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
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
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
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
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
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
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
妹妹也懂。
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转载请注明出处作文大全网 » 介绍现代作家的作文4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