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的报酬(题目也可自拟)
在很久很久以前,所有动物都是白色的,他们觉得这个颜色太单调了.大家都想把自己变得漂亮一些,这时候百鸟之王孔雀说了,在很远的地方有一位彩虹姐姐,如果遇到她,在她的帮助下,我们就会有新鲜的外衣,但是那要走很远很远,非常辛苦的.大家一致认为无论怎样辛苦我们都要到彩虹山去寻找彩虹姐姐,猴子自告奋勇去带路。
第二天大家都到齐了,可是少了一位成员,一看是小白兔,这时候小鹿说大家等一等,必定我们是一家人,怎么也不能少了她呀.于是小鹿来到白兔家,敲了敲门,小白兔揉着惺忪的睡眼开了门.“小鹿有什么事情吗”?小鹿说:“我们不是约好要去彩虹山寻找彩虹姐姐么?”小兔说:“我还没有睡醒呢,何况那么远还不一定成功呢,不如大家都不去,在一起玩多好哇.何必遭那么多的罪呢.”无论小鹿怎样劝说,小兔就是不去。
小鹿回到集体中,把这件事告诉了孔雀,孔雀摇了摇头,没有办法,那么我们自己去吧.这样孔雀,小鹿、狮子、老虎、马等所有的动物都去了,他们不辞辛苦,翻过了一座座大山,趟过一条条大河,爬雪山、过草地.最终他们来到了彩虹山脚下.这是蚁王出来了,迎接大家,大家一起问蚁王:蚁王,我们想要见彩虹姐姐,不知道能否帮帮我们?”蚁王看到大家那样的辛苦,蚁王说:大家看来真的是很辛苦呀,前面有条小溪,希望大家饮点水,在洗洗澡,这样你们就会得到很好的休息,而且要见彩虹姐姐,我们必须要等到下雨之后彩虹姐姐才会出来呀.大家并没有灰心,按照蚁王的要求,大家耐心的喝点水又洗了澡,这时候,小猴爬上了树,突然他大喊道:蚁王搬家了.不是说蚂蚁搬家蛇过道,大雨就要到么,看来我们就要看到彩虹姐姐了.”小猴刚说到这里,一声雷声在头顶上炸开了,小猴没有准备,一下子从树上掉下来了.大家看到后哈哈大笑.果然一场大雨铺天盖地的下了起来.雨下了半小时左右,一声雷鸣,大雨就停了,这时候东边的山上一道彩虹出现了,一位披着七色彩衣的姐姐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大家一起问,“你是谁呀,真漂亮啊,你的衣服颜色真的很美丽呀.”那位彩衣姐姐微笑着说: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彩虹姐姐呀,看来大家真的很爱美呀,我就帮着你们完成你们的心愿吧,说着彩虹姐姐把手一伸,那道彩虹从天而降,把大家罩在里面,很快的,彩虹不见啦,大家再看看彼此,才发现孔雀的外衣变成了七彩色,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小猴子呢一身金黄的戎装,在阳光的照耀下金光灿灿的,而小鹿怎是身上披上了各色梅花的图案,所有的动物身上都有了自己喜爱的外衣,更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不知道他们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时候他们身上的光环的映衬下照亮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小兔揉着惺忪的睡眼在大家的新衣服的映衬下睁不开了,当她再看时,她才明白怎么回事,这时候她急忙跑回自己的家里,关上门痛哭了三天三夜,眼泪流干了,流出了血,他为自己的懒惰而感到羞耻,等到她在出门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睛由黑色变成了红色.从此她变得很乖很乖。
家庭里的故事,作文。
1000字以上
家是宽慰心灵的港湾,家是治疗心灵创伤的灵丹妙药,家是严寒冬日的一缕阳光,家是心灵的乐园!我的家庭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不是什么模范家庭,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战争、搞笑、民主、书香四合一的超级家庭”。
我和妈妈可谓是针尖麦芒,有时为了一个生字的读音、菜谱上的一句话、电视上的节目,总之,芝麻大一点的小事,我们都要争论一番,坚持自己所谓的“真理”。
可有时候口水战争还没有结束,我们就“以和为贵”的平息了这场战争,又和好如初了。
爸爸不在的时候,我和妈妈是对手,爸爸一回家,我就和爸爸建立了共同战线一致对付老妈,总是把妈妈斗的落花流水。
除了这些激烈的口水战争以外,我和爸爸妈妈都特别爱看书,我们家也是一个“书香家庭”。
还是老爸先提出来看书,我受老爸的影响,也喜欢上了看书,小书柜都装不下了,老妈最后是在我和老爸的极力诱惑之下,也渐渐的看起了书,现在我们家书堆满了屋子,天天都在书海中尽情的遨游,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搞笑这个东西在我家是十分“廉价”的,冷不丁就会冒出来。
就那吃饭来说吧,该上菜了,也会吼一声“小二,上菜了,不然投诉你!”“我来也。
”“你妈比你高诶!”这类搞笑的话,时不时的会出现在我们的家里,整天乐呵呵的。
这就叫乐观生活!!我们家的搞笑谐星非我妈莫属了,有一天,我让妈妈给我提词语,南京万人大屠(tu)杀,我妈就念成了南京万人大屠(shu)杀,这件事在我们家可是流传了好久的“民间传说”,我妈算是丢尽了脸面。
有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出去散步,爸爸妈妈是浪漫主义者,有时候走着走着就手牵手。
我就看不惯了,硬往他们中间插。
妈妈就会不高兴地说:“唉,你这个第三者啊!”我便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这时爸爸妈妈就会牵着我的手,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回头率百分之百。
瞧这多幸福的一家三口!这种幸福是别人体会不到的。
幸福是自己感受的,幸福是甜甜的,真想永远停留在这个时候,不想长大。
除了在我的家里,别的地方你见不到这么民主的家庭,民主的简直可以说是没大没小了,我在家里完全有权威的发表我自己的想法,爸爸妈妈就是我的好朋友,没有那些长辈之分,属于思想观念比较“先进”的家庭。
嘿嘿,告诉你吧,这样民主的家庭里我可是有“小利润”的哦!听我给你慢慢道来,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啊,先说零用钱吧,我想各位博友们都是按一星期多少或一个月多少,都是固定的那么多钱,可我家就不同了,我没有零用钱,可我的‘外流资金’比每月固定的零用钱估计还要多呢!有时候我帮妈妈上街买菜,找的零钱直接到我的小金库里了,一块,三块,五毛,积少成多,想想一个月下来,多少啊!我还会给老妈打打零工,赚点外快,来充实一下我的‘小金库’,日子别提多风光了。
我有这么一个小金库,按理来说我应该很舍得花钱的,可我却是名副其实的守财奴。
有一次,我相中了一套书《平凡的世界》,想买又不舍得花钱,妈妈趁机敲诈我,对钱买书,一人掏一半书钱。
就那我也是心疼得呲牙裂嘴。
因为没有办法,我实在是太爱看书了。
我认为,我的家庭,在我心中,是最棒的家庭,我的父母,在我心中,也是最棒的父母!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
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
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
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
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
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
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
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
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
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
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
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
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
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
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我和书的故事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
”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
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
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
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
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
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
我和你的故事作文1000字
“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每当我听到这首优美的旋律时,我就会想起你,我的朋友。
与你的相识是在一个书法班里,那天我迟到了,当我走进充满着浑浊空气的教室里,所有的人都抬起头来用惊异的眼光看着我,除了你。
无奈之下,我只好走到没有电扇的最后一排,就这样,我就成了你的同桌,可至始至终,你都没有抬过头看我一眼。
半晌后,你才微微偏转过头,告诉我说:“老师刚才发钢笔和文稿纸,我帮你放在桌子里了。
”我感激地对你说:“谢谢你了!”你脸微微一红,说道:“没什么,都是同桌嘛。
”下课后,我拉着你说要出去吹风,你摆摆手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在这里坐坐就好。
”我有些尴尬,但想到妈妈曾经说过:“在当今社会,你不能一味的等待着别人向你伸出手,你也应该试着向别人伸出手,这样你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尽管,我不喜欢这样,可最终,我也选择了这样。
没过几天,我就和周围的人混得很熟了。
我开始在课堂上看小说,玩手机。
一下课,我就飞快地跑出去和大姐姐们聊天,我们高声谈论着小说,交流无聊的娱乐资讯,探讨在校园里的种种趣事。
我们放肆地大笑,做着夸张的动作,眉飞凤舞,尽情疯狂。
这好像是一场比赛——看谁更热情似火,看谁更活力四射,因为这是个性,现在最流行的个性。
这听起来有些荒唐,但是我怕被孤立。
虽然我已累了,倦了,但我还是要坚持,坚持着这无聊的表演。
即使,我不喜欢这样。
在教室里将近“疯狂”时,你却始终安静地坐在那里,静静地伏在案头,握紧你那支极细的钢笔,一笔一划,认真极了。
教室里早已乱作一团,你却始终如荷花一般独自绽放,无声无息,恬静安详,也许“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就是形容你这样的女子吧。
我说我不羡慕你,因为你没有朋友,也没有人理你。
缠绵的爱情故事,阴郁的笔触,时下最流行的小说套路。
但我看得倦时,我就和你聊天,你一般都不会回答。
但,没关系,我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倾听者,仅此而已。
然而那一刹那,我愣住了。
我看你坐在那里,神情专注,一笔一划地着什么。
这是我第一次仔细地端详你,不算白的皮肤却很干净,不算大的眼睛,睫毛微微地闪动着,嘴唇显得有些苍白,微微地抿着,脸上却是微笑的表情,如深邃的湖水般,宁静而恬馨。
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之后,我竟然发现自己隐隐地羡慕你了,羡慕你身上美的东西,羡慕你拥有我和很多人都丢失了的东西。
我突然觉得自己一直追求的“个性”竟是一文不值。
似是察觉到我呆呆地看着你的样子,你笑了。
可是,你却没说什么,低下头,继续着你的专注。
我懂了,有些东西我们可以厌恶和放弃,但却永远不能抗拒和鄙视它的美。
例如氧气,我们永远都不能拒绝它。
我对你说:“谢谢你!”你诧异地看着我,许久许久,然后微微地笑了。
暑假一晃眼过去了,我和你分开了。
也许十年八年后,《我和你》这首歌会被我遗忘,但是,你我在一起的日子已经被我烙印在了脑海中,永远,永远。
高中作文《成长的故事》1000字
有人说,成长是艰难的;有人说,成长是缓慢的;有人说,成长是发人深省的;有人说,成长是意味深长的;有人说,成长是令人欣慰的;有人说,成长是酸甜苦辣的。
他们的回答像姹紫嫣红的鲜花,各具特色,别具一格,而我觉得成长,是耐人寻味的。
时钟滴滴答答地响,我知道那时我的生命在流淌。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的心却不知飘到了何方,笔下的作业也如一阵疾风刮过草地,那一个个小蚂蚁似的笔记犹如被吹倒的小草,歪歪斜斜。
不知不觉,我已经五年级,作业也繁重起来,渐渐地,我想到了小时候,那个天真活泼的脸,那个没有一丝烦恼的脸,我仿佛看到了一年级的小事。
爸爸曾经教育我,成长中处处都有困难,不能骄傲。
当时我的成绩很好,期末测验完后,都是100分,我骄傲的不得了,屁颠屁颠的和爸爸要奖励,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爸爸见我这样,眉头扭成一团,走开了,给我留下了一个小玩具,说,你要是十分钟不玩的话,可以奖励你一个更好玩的东西,我忍住了,但接下来等待的并不是爸爸所说的“更好玩的东西”。
而是一份卷子,上面写着各种各样难题,正当我认真研究的时候,玩具没了,当我回过神来心急火燎的找玩具时,爸爸来了,对我说:“这是你的一大缺点——愚蠢。
”他又说:“你的玩具在哪里,我跑过去找了一阵子,依然一无所获。
爸爸说:“这是——轻信。
”他说:“那边还有一个更好的玩具。
”我一听,来了劲,去爸爸所指的地方去找,却是白费力气,什么也没找到。
他说:“这是——贪婪。
”接着又说:“人生的道路上充满了艰辛,如果你因为一点成就冲昏了头脑,终究办不成大事。
随着一点点的长大,渐渐我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以及成长中的三大错误,愚蠢、轻信、贪婪。
蓦然回首,发现我已渐渐长大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成长这个字眼已时常挂在嘴边。
曾几何时,成长是那么神圣,而当我真正要面对它的时候,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手足无措。
是的,成长记录着痛苦,也镌刻下欢乐。
沿着成长的足迹,一步步,我们击向成熟。
走向未来。
时间从指间不经意地弹落,往昔的格子爬满了蜘蛛的足樱它正在里面结网,把每一个格子都尘封起来,只是有的地方密密麻麻模糊难辨,有的地方稀稀疏疏明朗清晰。
这种感觉是用灰土裹着的黄金,如果不去品它,便永远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这就是成长。
这篇文章,作者写出了自己成长过程中的一些事情,写出了爸爸对自己的教导。
随着年龄的增长,作者对成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写出了自己的感悟,读完让人觉得很亲切。
作文1000字
又到樱桃成熟的时节今年的雨水真多,已是连落数场了。
施甸河微微涨水,土地散发出了浓郁的味道,这是丰收的前兆。
在这样的时节,我情不自禁的想到了楚雄,想到了那一切…… 在人生的路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为了追逐梦想,付出了很多很多汗水、辛劳,甚至是健康。
当胜利在望而瞬间却又很悲观,陷入极度困惑,可是,为了那个理想、那个梦想不放弃的坚持,就算前面的路再坎坷,再难,我也要毫不畏惧!或许前方有着我看不到的险阻,我都会珍惜每次为梦想前进的脚步,即使没有人喝彩,因为我永远都明白,从我学走路第一步的时候,就注定了我以后的漫漫长路,还得自己去走,自己去面对。
今天一早起来,就下起了蒙蒙细雨,我慢慢走在雨中到电影院广场招募拍摄电影《杨善洲》的群众演员,细雨淋在身上,真有一种径上花开不想归的感觉。
雨中,一直是我喜欢的一种景致,哪怕什么都不做,就在雨里发一会呆也是极美的享受,况且我现在还有相机陪伴有大部分的时间可以用来挥霍。
可是,发呆的结果导致我的思维迟钝,心情沉重得跟灌了铅似地,一直望着电影院发呆。
吃过晚饭,我顺着县城后面刚刚下过雨泥泞的路上山,远处是翠绿的原野,到处流溢着生命的气息,这样的季节,连草的呼吸似乎都听得清晰,这是一个生长的季节。
面对翠绿的原野,即便还有些郁结,也会随着绿色的蔓延而消逝无踪的。
对着上坡地里几朵不知名的野花,痴痴的凝望,那一刻,别样的平静和温柔,从眼底一相蔓延到心里。
小时间,我经常将这样的花朵揪下来,用舌头去咂那甜甜的味道,感觉美极了。
此刻,它正像灯笼般的开放着,由着性子舒展腰段,在风中微微颔首。
想去寻找童年的味道,却不忍心将花瓣揪下来。
这样的时候,依在家乡的怀中总有些记忆复苏,总有些往事清晰眼前,这是一个美丽的季节。
已是夕阳落山时,我慢慢往山下走的时候,目光瞥见山洼里几树樱桃,此刻正鲜艳欲滴地在夕阳的余辉中可劲地鼓惑着我。
我惊讶了:“竟然忘记是樱桃成熟的季节了。
”穿过荆棘的灌木丛,我来到樱桃树下,可惜的是,此刻的夕阳已经被云彩遮挡了光芒,无法捕捉到樱桃最美的瞬间,即便如此,也还是过了一把瘾,眼见那鲜艳欲滴如精灵般的羞答答的樱桃掩藏在翠绿的树叶中,那些关于樱桃的记忆就复苏了,而且久久萦绕脑际…… 我很喜欢樱桃,因为楚雄有很多的樱桃树,一到春天,满街到处是樱花曼舞,落在墙头上枯草丛的粉红的、洁白的颜色,把温暖带到了墙头上。
楚雄的春天,其实是很短暂的,虽然感觉还有丝丝寒意,而城边村畔却已经繁花似锦了。
紫溪山有许许多多的樱桃树,一沟又一沟,一坡又一坡,一山又一山。
在樱桃成熟的季节,漫山遍野的樱桃红了,红绿相间,一簇一簇的樱桃像珍珠赛玛瑙,晶莹剔透。
放眼望去,这数不清的樱桃红红火火、气势不凡,既有小家碧玉的细腻,又有朴拙而张扬的野性。
每年这时节,村民们总是喜气洋洋的准备好家把什采摘樱桃,摘樱桃的技巧多,那可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摘下来的樱桃,一部分自家吃,另一些拿到集市上卖,售价比较便宜。
若是遇上路过的客人,大方好客的村民总会乐滋滋、忙颠颠地为他们扯下一支长满一嘟噜一嘟噜红红樱桃的枝条,同时还喊着:“看,这枝上的红!”“快,那枝上的紫!”忙这让那,客气得让你也跟着手脚忙乱,这尝尝,那瞧瞧,一直吃得嗓子眼里直打饱嗝。
雨过园亭绿暗时,樱桃红颗压枝低。
在这个樱桃成熟的季节,樱桃短暂的美丽如同女人的容颜易逝让人叹息,在一声叹息的瞬间,樱桃的容颜就会挂满了皱纹:“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农气味殊。
洽恰举头千万颗,婆娑拂面两三株。
鸟偷飞处衔将火,人争摘时踏破珠。
可惜风吹兼雨打,明朝后日即应无。
” 樱桃的短暂和人生一样,或许某些东西在一个人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我总是以为自己可以走得很远,离开一个城市,离开这让人厌倦的繁华,可是我的远方,又在哪里?我抬头望着天空,天空的颜色或是风的声音,都让人感到悲凉。
夕阳将影子拉得斜长斜长,斑驳着树影的墙壁。
我在响水凹水库边站了很久,风轻轻柔柔,温和的掠过,树叶沙沙地作响,为什么人们都没有关心过土壤为什么会肥沃,也没有人知道时间是怎样从树影里流水间度过的。
我一直在成长着,他或者她也同样在成长着。
全世界的人们都在一起成长着,只是成长有着不同的程度罢了。
当记忆在现实中一点点地被扼杀的时候,以前的记忆总是在记忆消失的时候突然出现在脑海里,然后就莫名的,就那样不可解释扩印,消失在脑海中。
想起韩寒那句歌词:“美丽故事的开始,世界就在倒计时”。
这样的一种情愫,没有人能够了解,也没有人能够改变。
人活着,就是为喜欢甚至热爱,抑或还有讨厌。
喜欢这样随意的风格,这是一段《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及流逝去光阴很“本色”的回忆,生动的记录让人觉得很留恋。
生活总是惊人的相似,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是沿着相似的轨迹,一点点长大的。
只是多数时候我们不会想起,直到看到类似于这样的文字,细微处的感受娓娓道来,于是,我们又开始了一次,对于自己经历过...
一个关于爱的故事作文一千字
着三天,太阳都高高地挂在空中,在这样的天气里,躺在阳光下读书是一件很惬意的的事,书包里揣着妈妈给我买的《时间的皱纹》这本书,我坐在草坪上,拿出了书,书的封面是一片蓝蓝的天空,挂着几颗淡黄的星星。
翻开书,书页翻动时传来一阵阵笔墨的清香,扉页上有一行字:一个五彩斑斓的寓言故事,包含了爱、宽容和坚持......这应该是本书的简介吧,短短一行字,就概括了一本书的内容。
这是一本关于爱,坚持,信念的故事,我才读了几行,就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麦格为了寻找失踪的爸爸,踏上了一条非同寻常的路。
她带着弟弟和朋友加尔文,开始了寻找爸爸的旅途,旅途中而满了艰辛和危险,但三个伙伴没有动摇过他们要找到并救出爸爸的决心。
麦格和她的弟弟,朋友加尔文进入了陌生世界,他们在陌生的星球里漫无边际地寻找着爸爸,但很快就在这个充满瑰丽色彩的星球中不知何去何从了。
后来在三位星际天使的鼎力相助下,经历千辛万苦,寻找到了爸爸的踪迹。
又过了一段时间,三位小伙伴见到了野兽阿姨,知道了所有的一切,都是拜一位叫it的人所赐,三个小伙伴好不容易见到了it的真身,但是如何打败it又成为了一个新的问题,在it控制了她亲爱的弟弟时,it扬言说自己什么都有了,最后麦格在自己被it控制前,一个词闪过她的脑海--爱,是的,it的法力很大,可以打败任何东西,但唯一无法拥有的的就是爱,麦格用父母,朋友以及自己的爱感受了自己的弟弟,成功打败了it,带着爸爸安全地到了家。
我很喜欢《时光的皱纹》的作者马德琳.英格写的一句话:爱可以战胜一切,就好比麦格用爸爸对麦格的爱,麦格对弟弟的爱,加尔文与麦格姐弟三人的朋友之间的爱,战胜了邪恶重返家园,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一颗炽热的心可以温暖一颗冰冷的心,一把微弱的火苗可以将一片雪花融化......爱的力量是无穷的。
我也很喜欢麦格这个人物,想象中的麦格是这个样的:身着牛仔长衣长裤,戴着一付黑色的边框眼镜,奶白色的脸上全然透露出一股不服输的样子。
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像麦格那样的人,一个拥有爱的人,一个关爱他人的人,一个靠自己的爱来帮助他人的人。
这么好的书,我可要多读几遍。
只要用心读,每一次都能读出不同的味道。
08奥运感人事迹作文1000字
真么多自己选。
加分啊!谢谢 经过了17天的激烈争夺,第29届奥运会曲终人散。
在北京,302枚金牌各有归属,中国队也首次超越美国队在金牌榜上傲视群雄。
这17天见证了一个又一个冠军的诞生,见证了一个又一个奇迹的出现,水立方里美国人菲尔普斯独揽八金缔造亘古奇迹,神奇鸟巢更是诞生了博尔特这样一位连破100米、200米和4x100米接力三项世界纪录的神人。
同时,在这17天里也有一些人和事让我们感动,他们可能不是冠军,他们也许没有金牌,但是他们的故事也将和神奇的菲尔普斯与博尔特一样,写进奥运会的历史中。
从绝症中走出的王者 8月21日,荷兰选手范德韦德夺得了男子10公里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冠军。
这是这个号称水中马拉松的比赛项目首次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在这个项目上诞生的首位奥运冠军,同样具有传奇的色彩。
仔细看范德韦德的头部,你会看到两个触目惊心的伤疤。
这两个硬币大小的伤疤可不是什么另类一族的装饰,这是白血病患者进行化疗和骨髓移植手术留下的痕迹,这样的伤疤,在人说话甚至喘气时都会颤动。
今年27岁的范德韦德颇具游泳天赋,然而20岁的那一年,他被查出患有白血病,病魔夺去的也许不仅是他的运动生涯,还可能是他的生命。
幸运的是在与病魔的斗争中范德韦德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在成功接受了骨髓干细胞移植手术后,范德韦德重新回到了赛场上。
2008年,他在北京写下了运动生涯中最壮烈的一笔,“金镶玉”是对他这样一个永不言版的英雄的最好奖赏。
有梦想,就会有奇迹。
穿越战火 他们的到来就是胜利 最后这个这个故事不属于某个人,它属于一个团队。
8月8日晚,当只有四名运动员的伊拉克代表团走进国家体育场时,他们获得了比美国、俄罗斯这样的超级大国更多的掌声。
大概在奥运会开幕半个月前,国际奥委会取消了伊拉克参加本届奥运会的资格,虽然后来经过斡旋,伊拉克队重新获得了参赛权,但是大部分比赛的注册报名时间已过,伊拉克最终只有四名运动员获得了参赛权。
在这支队伍中,两名赛艇选手诺扎德和杰布尔比赛中穿的是已经旧的不能再旧的比赛服,甚至在他们比赛后上岸,有记者看到他们的袜子上还破了好几个洞,至于比赛用的赛挺则也是组委会提供的。
年轻漂亮的短跑选手多娜性格开朗,平易近人,当她笑着向你讲述她在国内训练时有人向她开枪时,你简直无法相信这是真的。
然而事实就是这样,多娜的生命曾多次受到直接的威胁,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多娜和他的教练一直在坚持训练。
她脚上的二手跑鞋,是她在仅有的几次出国比赛的经历中在约旦的旧货市场买的,那双鞋上也早已磨出了洞。
比赛结果可想而知,赛挺选手诺扎德和杰布尔在预赛中最后一个到达终点,多娜也没有通过女子100米的第一枪。
不过他们来到北京参赛就已经创造了奇迹,正如多娜自己说的:“能代表自己的国家参加奥运会一直是我的梦想,再苦、再危险我都会坚持下去!” 其实在北京奥运会上这样让人感动的故事还有很多,像单腿完成女子10公里马拉松游泳比赛的南非残疾人选手杜托伊特、波兰的乒乓球独臂选手帕尔迪卡、身患癌症的美国游泳选手尚托、为女权主义而战的阿富汗女运动员穆基亚尔、身患哮喘病的女子铁人三项冠军澳大利亚人斯诺希尔、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还在赛场拼搏的日本垒球选手西山丽等等。
金牌,冠军,胜利,并不是奥林匹克的一切。
让我们在记住博尔特、菲尔普斯的同时,记住这些赛场上让我们感动的人。
埃蒙斯,这一刻金牌又算得了什么 也许埃蒙斯注定是一个悲情英雄。
四年前的雅典,他将最后一枪射在了别人靶位上,痛失已经到手的金牌;四年后的北京,他又是在胜局已定的情况下打出了惊人的4.4环!金牌再一次旁落。
在埃蒙斯诡异的打出最后一枪之后,转播席上担任嘉宾的妻子--卡特琳娜-埃蒙斯惊呆了,她最了解自己的丈夫,她想象不到为什么他会在此刻打出这样的一枪。
时间回到四年之前,在埃蒙斯错失金牌的那个晚上,他结识了现在的妻子、捷克女射击选手卡特琳娜,当时卡特琳娜看到失落的埃蒙斯后主动上前安慰,两人就此相识。
不久之后两人成了情侣,又过了不久,两人结婚了。
可以说,正是那脱靶的一枪成就了这一段美好的姻缘。
北京奥运会的第一天,埃蒙斯在看台上观看了妻子夺下本届奥运会首金的全过程,并在第一时间送去甜蜜的一吻。
奥运会射击比赛的最后一个项目,妻子卡特琳娜同样在转播席上观看了丈夫比赛的全过程,在埃蒙斯打出那诡异的一枪之后,卡特琳娜先是惊呆了,她不敢想象会发生这样的事。
但仅仅几秒钟之后,当埃蒙斯回头看自己的妻子时,卡特琳娜已经走到看台边,微笑着送给了丈夫一个拥抱和同样甜蜜的一吻。
此刻,全场的观众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获得前三名的选手身上,而是被这个感人的画面吸引。
妻子甜蜜的微笑、观众温情的掌声,这个画面定格在一片温馨之中。
有了妻子的安慰,埃蒙斯还会像四年前那样沮丧吗? 当然不会,此刻,金牌又算得了什么呢? 奥运会上最伟大的母亲 丘索维金娜的名字熟悉体操的人肯定不会陌生。
在体操这样一个女选手20岁就已经算是“老将”的项目上,这位现代表德国出...
廉洁故事作文1000字左右
有名人道:“清正在德,廉洁在志。
”这句话就是描写廉洁的。
有些人认为廉洁就是不受贿,但我要告诉大家廉洁就是平常的小事,廉洁就在我们的身边,如助人,不说谎,诚实守信这就是廉洁的小事。
只要大家留心观察身边的一点一滴,就会发现廉洁。
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个故事:早在我爸爸年轻的时候,他就喜欢帮助别人,特别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爸爸年轻时有位邻居,她已是年近八旬的老人,但没有儿女,只得一人生活在冬天没暖,夏日没凉的老房子里,世间万事快速的变化,岁月毫不留情得在她的脸上划下了痕迹,充满了沧桑感。
爸爸年轻时特爱助人,见到这位孤寡老人,不经总心底升腾起怜爱之情。
遇见这位老人,几天考虑后,爸爸就决定要帮助她咋么帮助他呢?接下来就让我一件一件的慢慢论道吧。
爸爸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安排好这位老人的一日三餐,为了这个爸爸还帮他买菜,每天都会细心照料,爸爸每到菜场都细心的帮她挑菜,爸爸还细心的描述当时爸爸为了经济还挑便宜而好吃的,当时还真像一个家庭小主男。
还有夏天,爸爸专为那位奶奶挑水,
长征的故事作文一千字
《一袋干粮》它讲述了一个13岁的小红军小兰在随部队一起前进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了一袋干粮,却在过一座桥时为照顾一位伤员不慎把自己的那袋干粮掉入河中被水冲走了。
为了让大家有足够的干粮吃,她坚持没告诉战友们,装成没事发生一样,拔了许多野菜塞入挎包,让挎包塞得鼓鼓的。
不久她的身体不行了,在护士长发现她吃野菜和挎包中“干粮”的事后,大家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于是大家每人自愿地分一点干粮给她,让她体会到了家的温暖……故事虽小,内涵不小。
这些点点滴滴的细节、小故事却让我们看到红军战士们的优秀品质——不怕苦、坚强、无私、热心……小兰,她只是一个13岁的小女孩,却有大人一样坚强的意志,却知道体谅他人。
在她没有粮食之际,她大可伸出双手向战友们要一些,可她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沉默,自己吃苦。
此刻,她脑海里想的只有战友,而忽略了自己的困难;而对伤势严重的伤员们,她大可丢下他们,轻松地自己上路,可她没这么做,她细心照料每一个伤员,没有怨言,没有后悔。
一个小女孩尚且如此,可想而知,我伟大的红军队伍的优良品质了。
有一位普通的红军叫做谢益先,过草地时,他分到了四斤干粮。
在行军过程中,战士们看到了饿慌了的母子三人,小谢就瞒着队友,把自己的干粮袋给了他们,而他自己每天就吃些野菜、凉水充饥,最终,因体力不支,就这样走了。
直到那母子三人来还这一只印着“谢”字的干粮袋时,部队的同志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看了这个故事,心中无比的沉重啊!谢益先明明知道,在茫茫草地上,哪怕是一小袋粮食,都是救命的“宝贝”,意味着一个人的生命!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毅然把自己的粮食给了那位母亲;每天,自己在饥饿中煎熬,也不愿连累队友;甚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询问那母子三人的情况,在得知“他们很好”的回答后,嘴角才带着微笑,离开了人世……
关于我的读书故事的作文1000字左右,题目自拟
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是高尔基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
”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
”这是藏克家心目中的书。
而在我心目中,书就是一把金钥匙,帮我打开文学之门,开阔我的视野;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小时侯,我就和书有了不解之缘。
那是个布满彩图的世界: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真诚地邀请我去做客;灰姑娘跑来向我诉说她的不幸;小红帽兴奋地告诉我她如何智斗大灰狼的经过 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让我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体会到了喜怒哀乐。
有时书中的人物做出滑稽的表现让我感到欣喜万分;有时书中的人物做出那令人敬佩的道德行为,让我为之感动;有时书中的人物损人利己,让我感到十分愤恨。
只要我捧上书,就像坐在扁舟上遨游在无边无际的知识海洋里。
《童话世界》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百分大王》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寓言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些人生道理;《茶花女》等一些名著,让我领悟到了大作家的风采 虽然我的年龄不大,不懂得什么是真感情,但我曾为《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发出叹息,为《简爱》中的女主人公最终找到了幸福而兴高采烈,更为《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化险为夷,最终取得胜利而欢呼雀跃,面对这一本本好书,让我自己融入书中,走进人物的心里 我为我出生在这金色的童年里感到庆幸,感到幸福,感到快乐,而且有书看,从而,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让我懂得了人生,懂得了智慧,懂得了友谊。
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为祖国的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当然,也为读而“牺牲”了一双眼睛。
因为我每天读,所以眼睛模模糊糊的,一个字,虽然很清楚,但我也看不清楚,换言之,是我毁了妹妹。
曾经伤心地哭泣,虽然知道是没有用的,但也是的忏悔。
10多岁我看童话,寓言,14岁我开始看占卜术,学着测自己的未来,纵然是假的,也愿意。
会改变自己,一本书说过:“人不是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有了许多书,读了许多书,有了写书的念头。
曾经写过两本,但写到一半就不想写了,写第三本时写了很多“为咱穷人争口气”“丢失的小邮件”····有了写书的念头,就有了当作家的念头,会努力奋斗,早日成功!最后要说:读书,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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