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三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
三年级学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书,是打开知识之门的金钥匙。我从小就爱看书,《白雪公主》中,我被那坏巫婆气得咬牙切齿,为七个小矮人、白雪公主的善良而感动;《皇帝的新装》中又为那只爱新装不操国事的国王惋惜扼腕
寒假里,我又拜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在于那一个个离奇的案件侦破,在于福尔摩斯精致的推理,让我不由得被深深吸引。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
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书,伴随我三年。这三年,我有书陪伴一点也不孤单,我坚信:书就是宝藏,就是黄金屋。
作文二:《三年级周记3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00字
【无忧考网-三年级周记3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在有限的时间里,福尔摩斯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四个签名的阴谋,揭穿了红发会,阻止了深藏在它背后的银行抢劫案……这一切都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胆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真的太令人着迷,我跟别人不一样哦!别人着迷的是探案情节,而我着迷的则是福尔摩斯的正义和他“探案不仅为破案,更多则是为快乐”的想法。五年级:永恒12138
作文三:《三年级作文大全200字-福尔摩斯探险集读后感》1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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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作文大全200字:福尔摩斯探险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险集读后感
三年级作文大全200字: > 小学作文 > 二年级 > 福尔摩斯探险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险集读后感 编辑:时光予年 | 人气: | 时间:2015-09-25 10:01 | 作文100字 今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险集》,第一集的《修道院公学》,让我懂得了思考、团结一心,还要帮助他人。他努力收集线索破案,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帕默轮胎三年级作文大全200字:的痕迹、小刀撬门的线索、德语老师的烟袋和烟丝。通过这些蛛丝马迹,他们只要不灰心,就能破案。我一定要像名侦探一样思考,同福尔摩斯一起寻找真相,像福尔摩斯一样神机妙算。
福尔摩斯探险集读后感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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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四:《《福尔摩斯》读后感》25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一)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破解,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毒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m.lz13.)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作文五:《《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 ,(1859 ~ 1930),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 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文六:《《福尔摩斯》读后感》1200字
《福尔摩斯探险记》
------------读后感
初一十一班
寒假期间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每一次读福尔摩
斯探案,总会有不同的怪念头从心底涌上来。从书中我知道了曲折离奇的情节,扣人的悬念,世界上最聪明的侦探,人间最诡秘的案情,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的脑细胞热情激荡。福尔摩斯是世界著名的私人侦探,也是小学生们最喜爱的侦探形象,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特别是作者阿〃柯南道尔,尽量使语言符合青少年的阅读习惯,使读者能够很轻松的进入福尔摩斯的惊险刺激的世界。现在让我来说说故事吧!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神秘的
木腿人》和《波西米亚丑闻》两个故事。前者讲述了樱沼别墅的主人惨遭暗害,他仔细观察,肯动脑筋,费尽心力探案,终于找到了宝箱也不翼而飞。福尔摩斯从凶杀现场发现了木腿人和另一个奇怪的小矮人留下的痕迹探索……,而在《波西米亚丑闻》中,
摩尔摩斯在一件险些成为轰动世界的桃色事件中自编自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在戴面具的委托人中福尔摩斯竟能把“E g P G t”这些字母联系上“Gesellsdaft Papier Egria”分析出,也就是以波西米亚的一个地方命名的公司。
我认为这本书非常好,一方面让我。知道了最著名的、风
靡世界的神探福尔摩斯,所侦破的案件离奇、惊险、刺激,其故事情节曲折多变,令人惊心动魄。当你打开书时,你的心就会随着它上下起伏、波动,即使感到恐怖也不忍释手。一个个惊险故事就让我如痴如醉,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探案能力,当我看到精彩地方时,罪犯别人打搅我。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好几遍了,我都舍不得放下。看到前面的故事,就想马上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有时候边看边想到自己将来能是探险断案的能手就好了。
另一方面这本书拓展了我的视野,也可以开发推理能力!
而且这个寒假我过得很充实。既愉快又有意义,是神探福尔摩斯陪我度过了寒假。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
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作文七:《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
作为侦探小说迷的我在这里向大家热烈推荐《福尔摩斯全集》!
相信福尔摩斯大家都听说过,而这部书的作者柯南?道尔估计知道滴人很少。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因成功的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历史上最重要侦探小说的小说家之一。能让他一举成名的著作当然不能差,这本书里有头脑冷静、智勇双全、严谨认真的福尔摩斯,热诚聪明、脚踏实地、慷慨大方的华生,阴险狡诈的墨里亚蒂............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全集》却做到了。话说《血字的研究》里,我刚开始还跟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一样错误的认为血字的意思是瑞契儿对福尔摩斯的看法不屑轻眇,可福尔摩斯我行我素用超人的思维,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以最快的速度推出了凶手的样子习惯,我看到这惊呆了!原来仅仅一个血字能推测出这么多!在最后的紧要关头福尔摩斯竟心生一计,用一个小小的测试捉到了凶手。这时福尔摩斯大大领先了两个警官。“福尔摩斯真厉害!我估计‘智多星’吴用都比不上福尔摩斯”我感叹到。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今天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祝你也成为“侦探高手”!
作文八:《福尔摩斯读后感》700字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破解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
作文九:《《福尔摩斯》读后感》900字
福尔摩斯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一手塑造的著名侦探
形象。福尔摩斯的首次亮相是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中的《血字
的研究》里。从此,一个头戴软布帽,托着一个烟斗,手持放大镜,
身材消瘦而颀长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形象便深入人心。本文将分析福尔
摩斯的人物形象和性格特点,从而解释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的影响。
但这些怪脾气、坏毛病与渊博的知识、超人的推
理才华和大无畏的战斗精神集中在福尔摩斯这一个人物身上相辅
相成,恰恰使人物活灵活现,真实可信。
Sherlock Holmes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fictional characters created by the Scottish writer Sir Arthur Conan Doyle. This essay will analyze Holmes’s character portrait and personality traits, thereby interpreting the influence of its personality charm. Sherlock Holmes is a detective always dons a deerstalker hat and a pipe, he also likes to carry a magnifying class with him, he is tall and slim and his enduring image strikes foot in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But these bad-temper, extensive knowledge, razor-sharp mind, bad habits, astute logical reasoning and fearless spirit exist side by side and play a part together make Sherlock Holmes, namely, the character, bee lifelike and authentic.
作文十:《福尔摩斯读后感》14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神探福尔摩斯》读后感
《神探福尔摩斯》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他把福尔摩斯惊人的主角,无上的勇气形象的写了出来,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福尔摩斯身高有一米八十三厘米,形态消瘦,下颚方正突出,还长着一个细长的鹰钩鼻子。他经常手拿烟斗和手杖,外出时还喜欢戴着一顶黑色的礼帽。有人说,从外表
上,就几乎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理性并且善于思考的人。他总是能够从细微处挖掘出重要的线索,并且常常设身处地想自己要是罪犯会如何去做。他总是一丝不苟的倾听受害者的描述,尽量的从她们的口中做出精准的判断,还经常反向推理,将真相一点一点剥离出来。
在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狮鬃毛”这个故事:这天,福尔摩斯在海边散步。突然,他发现了一位躺在地上的尸体。尸体的背上似乎有被鞭子抽打过的痕迹。这位死者在咽气之前,硬挤出了三个字:“狮鬃毛”。知识渊博的福尔摩斯猜想,这可能是罕见的氰水母搞的鬼。曾经有一位探险家在游泳的时候无意中抓住了一团狮鬃毛,结果,手上、背上出现了一道道红印,幸亏及时抢救,才把他救活了。福尔摩斯带领这几个胆大的游泳健将在深水区不停地寻找着。最后,他们把氰水母赶到了岸边,抓获了。
这本书告诉我:福尔摩斯的特点有许多,比如渊博的知识、善于推理的头脑、过人的勇气、强大的力量,只有这样,福尔摩斯才能够顺利破出那么多的重要案件,制服了全世界最为危险的顶级罪犯和神枪手,我太崇拜他了!我们应该拥有惊人的直觉,无上的勇气,用逻辑织成致密的网,用智慧凝成正义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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